我结婚了。
以后也请你继续跟我当好朋友。
从树叶缝隙照射过来的阳光,让坡道路面形成美丽的斑点。爬上坡道,就可以听到蝉呜叫声。夏末的阳光也变得比较和煦温柔。
这是一条斜度很陡、距离又长的坡道。我就走在美雪的后面,很担心她走一走会跌倒。不晓得为什么,她今天很难得地穿上了高跟鞋,一只手提着行李袋,美雪是个固执的人,所以也不会主动要人帮忙。
「我帮你提行李袋好吗?」
美雪回过头,眼尾和鼻子上面都有皱纹。她的笑容就像小孩子般天真无邪,毫无防备之意。不晓得有多久没看过她露出如此惬意的笑容了。
「没问题,才这么一点行李而已。」
早就知道她会这样回答。她从以前就是那样。不喜欢男性朋友们把她当成女人看待。
「刚刚应该先寄放在车站的置物柜里。」
「没关系!没关系!虽然只有两年半时间,但我倒是很有家庭主妇风范。比起提着两个沉重的超市袋子爬楼梯,这个行李袋轻多了。」
话可不能这么说。虽然只是个小包包,但毕竟是个行李袋,而且装了很多东西,都变得圆鼓鼓地。美雪是要去位于这条坡道上的某间佛寺,参拜过后就要从新干线车站搭车回故乡了。
「你打算待在广岛多久呢?」
她的行李不是只有今天这个行李袋而已,秋天的衣服、喜欢的CD、经常会配戴的首饰等等,我知道她已经先把那些东西送回家了。
「对不起,老是麻烦你。每次都有事情时才打电话给你。如果你管不动猫咪大五郎,请马上跟我连络。虽然你住在可以养宠物的大楼里,可是你只养过乌龟而已,硬要你养猫,我也过意不去。」
「不,大五郎寄养在我这里没关系……我不是那个意思啦……」
「猫食很便宜,我想应该没问题。而且大五郎什么都能吃。我会将菜剁得很碎,还喂它吃我们人吃的饭。」
美雪似乎想避谈这个话题,所以故意装得很开朗地继续说道:
「虽然它是猫,也很喜欢吃煎饼呢!只要我拿煎饼给它吃,它就会喀喀地吃得很起劲。也吃洋芋片。万一没钱买猫食的话——」
「你不用付我猫食的钱,这点钱我还负担的起。就算你不回来,要我养它一辈子也没问题。」
可能终于死心了,美雪收起硬撑的笑容,双眼直视前方说道:
「我爸妈叫我回去住久一点。他们可能认为如果我住久一点,就会改变心意吧!我已经可以猜到,他们一定又是对我讲同样的话:把租的房子退了吧,搬回老家跟我们住在一起吧——」
那时候我的眼睛一定眯得像在雨天被主人遗弃的猫一样。美雪当然不会注意到我,那只是我自己在胡思乱想,不过美雪接下来的话,听起来好像是在安慰我。
「我一定会回来的。如果我每天待在家里无所事事的话,时间一久,爸妈就会改变心意的。有位适婚年龄的女儿一直住在家里,他们也会很困扰。所以,我一定会回来。况且大五郎也在等我回来。更重要的是,我不能把他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这里。」
这半年来,美雪更瘦了,她抬起变得尖细的下巴,走在坡道上。在夏日树木阻断的坡道前方有一片水泥墙,从那里可以看到状似笔头草的木制塔形碑的尖端。坡道上面有一座老旧佛寺和排列整齐的墓园。
* * *
当坡道两侧看不到住家,在只有树木林立的地方,坡道被分成两条歧路。右手边是个已经看不清楚扁额文字的老朽山门。前方是一排石阶。
「喂,还是我帮你拿行里好了——」
美雪没有回答,只是将另一只手抱的花束递给对方。虽然美雪说她一定会再回来,但我发现到,她于上的花束比上个月忌日来找我时还大把。
「帮我拿这个吧!」
美雪虚张声势地,故意装作很轻松的样子,踏上了第一个石阶,只看见她提着行李袋的手臂大动作摇晃着。喂!喂!提不动就别勉强。她连身体都在摇晃,根本就站不稳。
脚踩着枯叶,走在树荫阴影下的石阶上面。蝉鸣声越来越激动。好像它已经知道夏天就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也即将划上句点了吧?美雪的声调比蝉鸣声还高亢。
「你以前也来过这里,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那小子做七七时,你不是也叫我来吗?」
「不是啦,不是那一次,我是指更早的时候。」
「我有来过这里?」
铁制的手栏杆都生锈了,斑驳脱落状似焦黑色的鱼鳞片。石阶长满了青苔。高大的树木以茂盛的树叶遮顶,两侧斜面的粗壮树根像蛇一样蜿蜒着。这里的寺社佛阁数目远比便利商店还多,这也算是这个地方的特色之一。虽然这座佛寺称不上是观光胜地,但是也找不出别的佛寺跟它一样是位在如此高的山丘上了,这应该也算是吸引人之处吧!
「是的,念大学的时候,我们三个人一起来过。还记得在石阶上的那棵大树吗?」
「……啊,我想起来了。」
我和美雪、雄二在学生时代就认识了。
刚开始是我和雄二先成为朋友。当时我对于每天打工、倒酒、偶尔要去上课的生活感到厌烦,而雄二则因为社团人数过多,加上他有习惯性脱臼的毛病,所以决定退出橄榄球社,我们两人就在大一暑假前夕,几乎是同时间加入了同一个社团。我们的社团是超自然现象研究会。通称为「神秘社团」。
在屈斜路湖架起帐蓬,尝试斜坡摄影;或者登上UFO目击情报最多的山峰,在山顶上召开宴会,这是个常会举办意外活动的社团,所以就被误会这是个专门在晚上才聚会的组织,或是疯狂宗教的地下组织,因此社员很少。人数最多的时候也只有七个人而已。
因为偶尔也要在外面过夜的关系,所以那些真正喜欢从事室内静态活动的人,对于我们的神秘社团都敬而远之。等我们升到大三时,有个新社团成立,那个社团专门播映美国国防部外流的外星人解剖镜头集结而成的秘密录影带,把我们的社员全部吸收过去,最后只剩下我和雄二两个人。
尽管如此,我和雄二仍然每天出现在这被学校文化部以社员减少为理由,奉劝解散的社团教室。后来大家熟识了,就计划要举办新的神秘之旅。
虽然想出来的计划堆积如山,但也仅止于构想的阶段,几乎没有付诸实行。我是单亲家庭,学费是由担任保险业务员的母亲辛辛苦苦攗出来的,根本没有闲钱让我参加社团活动,雄二的情况也很惨,他的家人并没有寄生活费给他,他只好住在没有卫浴设备的公寓里,我们两个人都没钱。我们会加入社团,不过是为了消磨无聊时光罢了。
觉得安排神秘之旅计划玩腻了——或觉得老是在叹气也腻了——在每个人准备要去打工前的这段时间,我们就玩游戏度过无聊时光。通常都是玩扑克牌。因为只有两个人,只好玩拱猪游戏。
筹码是日币十元。一张筹码的价值也是日币十元。筹码的最高上限是十张。这是一个可爱的赌博游戏。不管怎么说,在以万元为赌注单位的高尔夫接待中心,想要能够心平气和地付钱,这个游戏是必经阶段。
持续玩过好几次游戏后,我们这两位穷学生也曾有过连一点赌金都付不出来的时候。这时候输的人就要赔礼道歉。因为本来就不是为了赚钱才玩游戏,赢的人也会觉得很困扰,通常都是输的人请赢的人吃一顿饭。输的人还要被惩罚,就是让赢的人用手指弹额头,要弹到变红为止。
最常赔礼道歉的人是雄二。那小子实在不适合玩游戏。玩拱猪更不行。只要看他的表情和手势,就知道叫牌前他会出哪张牌。
希望在毕业前能存够钱到尼斯湖一游。如果要去的话,一定要住一个月。还要准备三台性能很好的数位相机——我们两个人就在没有其他人的社团教室里顶着泛红的额头,热烈地谈论这些不可能会实现的蠢事。那时候酒喝光了,大家都醉了,还说了一些会让人脸红心跳的梦想。
就在那时候,美雪出现了。
「我想加入这个社团。」
美雪是从短期大学转来就读的学生,所以跟我们都一样是三年级。但因为我曾重考一年,所以她小我一岁。在美雪加入社团后没多久,她就这样告诉我们:「我看你们两个人很喜欢这个社团,本来是不想说的,但我还是要告诉你们,我之所以会加入这个社团的理由,原本我以为是推理小说研究会,就误打误撞进来了。」
我们确实来过这间佛寺。那是大三的暑假,我们三个人企画了「鎌仓灵异景点之旅」。跟学长借了一辆车,到各热门景点拍摄灵异照片,又参观了被评为鬼屋的建筑物,回程途中还刻意穿越幽灵隧道。
「我想起来了。那小子曾经说过,在这附近他知道的佛寺中,有些佛寺会有鬼出现。对了,就是这里。因为那时候天色已经暗了,在拣骨的时候我完全没有察觉到。」
「你只知道你家的菩堤寺。」
爬到石梯的最高阶,右手边有一棵老树,垂下的树枝看起来就像是长长的手臂,好像要伸手抓东西的样子。
「当时那棵树就发出沙沙的声响,不停摇晃着。那应该是鸟停在树枝上的关系,可是那小子竟然飞快地跑掉了。我想他应该不喜欢所谓的灵异话题吧!」
「他不是不喜欢,是觉得害怕。老是爱逞强,但其实是个胆小鬼。是他自己说要来的,而且还是他熟悉的地方,应该不用那么害怕才对。」
美雪发出轻微的笑声,但马上又叹了一口气。此时她的表情看起来好像是说,结果自己却也来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方。
* * *
来到树下,美雪停住脚步,抬头望着快要碰到头的树枝。那天晚上看起来像是可以覆盖整个夜空的巨木,在白天阳光的照射下,不过就像是一株泄了气的老树。
「这棵树是樱花树。」
「应该叫垂枝樱。这附近会有垂枝樱,真的很难得。」
为什么知道这棵树是樱花树呢?两人都没有提到这个问题。纳骨日是在四月初,正好是樱花盛开的时候。樱花真的很美,美到让人觉得无情。它完全不理会人的感受,时间到了就开花,该结束了就花谢满地。跟人类的生与死一样,没有任何情分可书。
「已经过了半年了。」
「我是觉得时间过得很慢,才半年而已。」
「到现在我还是不能相信。最后见到他时,完全看不出来他生了重病。」
美雪停下脚步,没有再往前走。虽然她是来扫墓,但我却觉得她好像不想走到坟墓前。
「你们两个见过面?」
「是的,去年底我们见过面……对了,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是那小子要我转达的。」
此时,美雪的手紧紧握着摆在石梯台阶上的行李袋。
「你的表情别那么严肃嘛!那天,那小子喝醉了。就像在酒席时开玩笑所说的话——」
我跟雄二约在四谷的居酒屋碰面。他在位于新宿的商社总公司上班,我是银座某家广告公司的营业员,四谷刚好是我们两人上班地点的中间点。学生时代虽然天天见面,但毕业以后一年碰不到几次面。再加上美雪的话,三个人一年才见一次面。三个人决定一定都得到齐的日子,是神秘社团「纪念日」。
「该从哪里说起才好呢……对了,现在想想,那天一开始我就觉得那小子怪怪的。暍没多少酒马上就醉了。还突然说了一些很奇怪的话。」
「奇怪的话?」
「址的,突然问我是不是真的有所谓死后的世界。他还说人只要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那小子相信UFO、尼斯湖怪物之类的传说,却不相信有幽灵存在或灵异现象。刚开始我以为他在跟我开玩笑,听过就算了。可是他却一直跟我聊这个话题,而且表情很严肃。」
美雪只是「啊」一声,看她的表情好像已经知道我会说什么话了。
「佛教、基督教都相信有死后世界,他们认为生命是能量的凝缩体,就算肉体消灭了,生命依旧可能存在,他就是跟我说这些事情。那时候我完全不晓得他生病的事,说真的,当时我还在想,这小子是不是疯了?」
「他应该是跟你说些与灵魂学、轮回转世有关的话题吧?虽然他什么都没对我说,但有一次我整理他的书柜时,发现到有好几本那样的书。就是癌症民间疗法、如何选择医院之类的书籍。后来我质问他,他才一五一十地告诉我。他说检查的结果不是良性的,是恶性肿瘤。我真的无法相信。那种事本来就应该先告诉自己的太太,结果他却保持沉默。他这样的做法根本是本末倒置。如果他早一点告诉我,也许能找到好方法医治他……」
美雪几乎是在怒吼,气到眉毛都往上吊了,不过我想美雪自己应该也很清楚。那是末期癌症。就算她提早半个月知道,也是无济于事。
「万一我怎么啦——当那小子说出那句话时,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还开玩笑地告诉他,你不用担心,就算地球毁灭了,只有你和蟑螂可以继续存活下去。可是,那小子并没有笑出来。」
美雪沉默不语,只是头歪歪地,似乎要催雄二继续说下去。
「如果我先死,死后还有意识的话,我一定会送讯息给美雪和你。当时他是那样说的。他要我将这番话告诉你。他说他会证明确实有死后世界给你看。」
美雪吓呆了,耸耸肩,可是马上她的脸上又浮现出另一种表情。
「……原来他那么怕死啊!」
「嗯,他一定很怕留下美雪你一个人,然后自己先死。」
对于这番话,美雪并没有回应,又继续往前走。
* * *
只有三个人的社团活动,我们也维持了四年时间。
「是槌子(译注:长相像蛇的一种幻想动物。)吗?在冈山地区陆续出现神奇生物。」
在报纸上看到了这则新闻,当天晚上就跟学长借车,载着数位相机和睡袋,奔驰在东名高速公路上,朝目的地前进。
当我们在有UFO麦加圣地之称的山梨县小村,滞留一周的时间里,白天去割稻打工赚钱,晚上则身上贴着暖暖包保暖,蹲在手提油灯下面,拿着望远镜观望四周直到天亮。
当活动资金见底时,听说七公分长的大甲虫可以卖到日币数十万元,我们就到福岛山中寻找人甲虫。
一定要亲眼目睹这世上所有的谜题景像——这是我们三个人的口号。可是我们也不能不顾及立即就出现在我们眼前的现实问题。
大家都说我们三个人是「美梦成真」(译注:日本乐团,由两男一女组成。),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像玩扑克牌般的危险友情,我们的关系确实跟「美梦成真」很像,没多久就开始失去平衡了。雄二爱上了美雪。允许朋友把女朋友看得比友情重要,这是大多数男人心里都已经认定的一种不成文规定,可是我不准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为我和雄二一样,都爱上了美雪。
不知从何时开始,我爱上了美雪。该不会是在可以看见UFO的高原时,美雪因仰望夜空而将脸抬高,当我紧紧盯着她侧脸的那一刻,就爱上她了吧?还是抓到5.8公分长的大甲虫时,美雪像男孩子般不停地大声吼叫且拼命地跳,她那种过度兴奋的态度迷倒了我吧?抑或是推开被改建为文化部馆置物间,原本属于我们社团教室的门,她走进来的那一瞬间对她倾情的吧?
美雪一向对于男女的事感觉迟钝,可是我和雄二早就知道彼此在想什么。因此,到底该由谁先向美雪告白呢?谁能拥有这个优先权,必须先做个了结。这件事我并没有告诉美雪,相信雄二应该也没有向她提过这件事。如果让美雪知道了,她的脸一定会气到红得像猴子屁股般。因为我们竟然是用拱猪游戏来决定她的未来。
我们真的透过扑克牌决定告白的优先权。而且是一次定生死。当我们两人做好决定,当天晚上我为了这场战争买了一副新的扑克牌,将牌放在口袋里,又拿了一瓶便宜的威士忌到雄二住的地方。
我们两人就学电影里的赌神,各自喝了一杯没有加冰块的便宜威士忌,然后将全新的扑克牌包装撕下。
「只玩一局,所以不需要鬼牌。」
游戏规矩跟以前一样。但是,这次是一局决胜负。当然不可能再申诉。这次的心情跟平常以十元为筹码赌输赢的感觉截然不同,完全轻松不起来。
首先,我非常谨慎地慢慢洗牌。他也跟平常一样,花同样的时间再洗一次牌。毕竟大家都希望自己能赢得这场比赛,所以更加聚精会神。
首先我拿到的是两张相同的牌。后来的三张都是红心。可以同花清一色,也可以是同花顺。平常我都是以同花顺来击倒对方。但是那天一定要很谨慎才行。就算牌局再坏,至少也有两张同样的牌。如果可以的话,有三张同样的牌或FULL HOUSE(译注:有三张相同的牌另加一对)。不需要急着赢得胜利。
雄二首先丢了两张牌。看他的表情我就知道,他不是玩拱猪的高手。他自己可能不知道,雄二只要一紧张,耳朵就会变得很红。我只丢了一张牌。
接着要叫牌了。
结果,我手上的牌只有两张是同花色。雄二他先掀牌,我看了一眼不禁在心里大叫。
雄二是同花顺。
虽然我打算以同花清一色击败他,但因为胆小而错失了赢的机会。原来我也被那小子的扑克牌脸给骗了。想不到雄二的演技这么好。曾听人家说过,女人会让男人变坚强,那一刻我真的可以确认这句话一点也没错。比起我这个没耐心、容易半途而废的人,那小子的气势确实都永远凌驾在我之上。
那时候我一定是表现出很悔恨的样子吧!因为后来维二是那么说的:
「好吧!就让你弹我的额头一下吧!」
所以,我就用尽毕生的力量——我想那小子一定痛了很久吧——弹了他额头一下。除了要他「加油!」,也告诉他要忍耐。时间过得真快,那天的比赛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
* * *
爬到石阶的最高阶,在本堂前方右转,就看到在倾斜地面上,排列成梯状的墓地。虽然这间佛寺已经很老旧,但似乎有着强烈的经营意愿,斜坡上方还在动工,准备改建为墓园。摆着木桶场地的旁边鼠尾草花儿盛开,总觉得把鼠尾草花当成墓园的花,似乎过于鲜艳。
「真不够意思!」
美雪开口了,好像要跟墓碑说话。
「说什么唯一的优点就是身体很健康。当时还自豪地对我说:自从出生以后,连拉一次肚子都没有,念小学时还得全勤奖。哼,全都是骗人的!」
这次可以确定她真的是在对墓碑讲话。她那有点闹脾气的口吻刺痛着我的胸口。
美雪准备了一个棕刷,很认真地刷洗着墓碑,直到指关节都变红了,选用旧牙刷将刻字沟纹里的霉垢都刷得干干净净。然后小心翼翼地打了水、插了花。她好像不满意花的位置,调整了好几次。
等所有作业都结束后,美雪做出好像在帮男生整理西装领的动作,先望着墓碑,然后歪着脖子,又将头摆正。最后她轻轻地点头。
「好了!」
我知道,下个月忌日那天她已经打算不来这里了。也说不定以后都不会回来了。虽然她说岳父母的想法会改变,但也有可能是她改变主意,真的要永远搬离我们的家。
或许再也见不到。想到这里的时候,香的烟熏湿了我的眼睛。刚好美雪也被熏得闭上了眼睛,让我可以一直盯着她的侧脸看。
「……那个」
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但最后还是没有说话。终于美雪张开眼睛,而且很难得地竟然转身回头。
「什么事?」
「……嗯,那个。」
终于要说了吧?你也不想她回广岛吧?
「十月—」
最后还是没有说出来。你真是个懦夫!太阳就要下山了。已经没时间了。
「十月怎样呢?」
「……不,没事。」
美雪又回过头问他。十月的第三个周日是属于我们三个人的纪念日。那是神秘社团多年来唯一的成果,也就是发现UFO的那一天。毕业以后,成为社会人士,还有我和美雪结婚以后,一整年里就只有这天三个人会再聚在一起,然后深夜驱车到UFO目击现场——山梨县,这是我们三人一年一度例行的公事。
在夜空中划下不规则轨迹的那道光芒,至今依旧明显地烙印在我的双眸。虽然美雪老是笑着说,那是流星啦,可是,到底是UFO或流星,已经不重要了。信或不信都无所谓,但是当我们发现到那道光芒时,内心的那份悸动是很真实的,那可是让我们现在已经分隔两地的三个人,能够每年聚首一次的最佳借口。
因为一直没说话,害得美雪是一脸困惑。
「喂,到底是什么事吗?」
「啊,没事,什么事都没有。」
「雄二,你到底怎么啦?你好奇怪哦!」
美雪缓缓地朝我的这个方向转过身。可是,她的双眸是看着雄二,并不是在看我。真是遗憾,在美雪眼里依旧找不到我的踪影。虽然这半年来我已经习惯,不会再有人看到我,但那份哀伤仍然刺痛着我的心。
「在那小子的墓前讲这些话,我会觉得过意不去……」
雄二的耳朵全红了。没关系的,雄二。你就说出来吧!该觉得过意不去的人是我。是我不服输,抢先对美雪告白,做错事的人是我。
五年前,有一天美雪一脸忧郁地跑来问我,那是在我跟雄二以扑克牌决胜负后,过了一个月所发生的事。
「喂,阿岳,你觉不觉得最近雄二很奇怪?跟他说话,他却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虽然雄二念高中时,以快速后卫手之名,入选为全县十五位最佳橄榄球选手,但是讲到女人,他的感觉倒是很迟钝,完全没有男人所谓的矜持。因为他太在意美雪了,反而让他无所适从,只好以强硬的态度面对美雪。他以为这样,就可以让美雪对他死心。可能他玩牌赢了我,也让他承受了极大的压力吧!
「我是不是做了什么事惹雄二生气了?」
「不,我想应该不是那样。」
刚开始我还帮你讲话,想帮你留后路,让你有机会向美雪告白。一开始我确实是这么想的。可是每次当我这么做时:心里就更痛苦,因为我不希望美雪被别人抢走,当时不想让美雪被人抢走的念头一直震撼着我,震得我全身发抖。
「……雄二他,该不会有女朋友了吧?在大家面前我跟他走得太亲近,也许会给他带来困扰呢……」
我永远忘不了那时候美雪的表情。她的声调比平常还低沉沙哑,拼命地找出各种理由,想解释一切。就在那一刻我完全明白了。如果雄二向美雪告白的话,我绝对连第二候补者的机会也没有。
「也许是吧!」
我回答的很暧昧。真是个胆小鬼。虽然事后不断回想那时候的事情,但是我相信我还是会那么做。当时,同社团有个女孩子曾经向雄二告白过,这件事我和美雪都知道,但是雄二却觉得很迷惑,一直没有给这位女同学答案,而这件事只有我知道。
要不要去喝杯酒?美雪很难得地主动约我去喝酒,她之所以会这样,理由我也很清楚。
来到居酒屋,我们不再提起任何与雄二有关的事情。避而不谈也许才是正确的做法。其实那次是第一次只有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喝酒,我很高兴,应该不停地说些关于自己的事。不过我已经不是记得很清楚了。那时候我和美雪酒力都不好,却点了好多酒拼命喝,所以中途到底发生什么事,记忆已经不鲜明了。连续摊的店是哪里也不知道。还有为什么我会在她住的地方过夜,理由也想不起来了。
我并没有打算用酒来蒙蔽事实。只是美雪因伤心变得脆弱的心被我叼走了。我就像是扑向迷途小鹿的大野狼。
雄二看到我和美雪开始交往后,他也没有生气,而且什么话也没说。一切都要怪自己拖拖拉拉,一开始就没有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我想当时雄二一定是那样想的。看雄二的态度还是跟以前一样,于是我就自己给他找了这样的借口。后来雄二也有跟同社团的那个女孩子交往,不过没多久就分手了。
大学毕业后的第二年,我和美雪结婚了。在婚礼举行之前,有件事我一定要做。那就是向雄二道歉赔罪。可是,我办不到。就如美雪所说,我是个虚张声势的胆小鬼。结果,我只是在婿宴邀请卡上面多写了几行字,就将邀请卡寄出去了。
可是,对我和美雪来说,一生中最重要的好朋友雄二竟然寄了「不会出席」的回函回来。那是雄二对于我的背叛唯一的回答。一直以来我都背负着一股重担。现在也是该将重担卸下的时候了。反正,我都已经死了。
* * *
我可以很确定。人死了以后,还是能够继续活着。我就是最佳证据。不过只是生命残像般的意识会继续存在而已,所以活着的人无法看见死者的身影。到现在为止,能够看到我的人,只有猫咪大五郎而已。
死了以后,才真正了解了很多事情。第一件事就是,死后移动比活着时简单多了。可以浮在半空中走路,如果只是去近的地方,只要凭意念马上就能到达目的地。而且不用再怕鞋子会磨伤脚。
雄二,我也到过你家好几次。如果是你的话,也许你会注意到我的存在吧!所以,不管你在想什么我都知道,因为我是一个找不到任何破绽的跟踪者。你像高中生在暗恋女生一样,把美雪的照片藏在书桌的抽屉里。常常会拉开抽屉,望着照片叹气。
由西方照射过来的阳光变弱了。蝉也不再鸣叫,取而代之的是草丛里的虫儿,可以清楚听到虫鸣的声音。跟盛夏时节相比,山丘上的晚风确实很冷,会让人起鸡皮疙瘩,可是现在雄二的额头上却冒出汗珠。当时到山里找大甲虫时,明明很热,雄二也没有流一滴汗,现在却汗流浃背,实在难得。
「……嗯……那个」
「什么事?」
别再犹豫了!真的让人急死了。我就站在雄二的前面。我试着踩了他的脚,但他好像完全没有发觉。他的视线越过我的身体,注视着在我背后的鼠尾草。
这也是死后才知道的事。无法让活人看到我,也无法再与现实世界有任何牵连。有好几个晚上,我都想向雄二证明人死后还是有意识的,想告诉他死后世界是存在的,但是却办不到。
我也曾试过好几次。想伸手碰触美雪的脸颊,也想像我还活着的时候一样,动动书桌上面的笔或相框。可是,我能够办到的事情只是让窗帘不停晃动而已。可能因为我的意念能量不足的关系吧?听说只有对于人世间留有极大的怨恨或悔恨的人,才会让活人看到他,因为这样,才会有人说他见过鬼吧?刚刚在樱花树下,就有一位半边脸烂掉的老婆婆直盯着我们三个人看。但为什么我就是办不到呢?就连死了也是个没用的鬼。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再试试看。我将大拇指和食指弯成圆形。这次一定要成功。因为这次可能是最后一次机会了。
虽说人死后意识依旧存在,但是不可能永远存在。当我在观赏自己的葬礼时,那时候头脑很清醒,可是随着时间的经过,意识好像越来越模糊。最近总觉得意识变得片片断断,有时候好像还会打盹般,意识不清。现在如果没有用尽力气,恐怕连眼睛也张不开。第二次死亡,也就是意识消散的日子是越来越接近了。不过因为我已经死过一次,并没有像第一次死亡时那么害怕,这也算是万幸的事。
我将所有的意识集中于指尖。将食指弯圆,以大拇指为弓,使尽全身力气。然后用手指为箭头朝雄二的额头弹一下。
终于有感觉。雄二张大眼睛。我成功了。第一次如此成功。
雄二抬起头,看着上面,又环顾四周一圈。他可能以为是风将树果吹过来撞到他额头吧?他还是跟以前一样,感觉超迟钝。我一定要让他想起五年前那个晚上被我弹额头的感觉。
再一次,这次是用中指和无名指按着雄二的额头,然后使尽全身力气弹下去。
雄二用手按着头,叫了一声。
「怎么了?头痛吗?」
因为雄二突然脸都歪了,美雪很担心地询问他。雄二搓搓额头,眼睛瞪的好大,对美雪说。
「……那个」
「怎么啪?」
「阳刚那小子来过了。」
「那小子?」
美雪歪着脖子看他。雄二将脖子转动一百八十度,看了一下四周说。
「嗯,是那小子没错。阿岳来过了……。」
「你在胡说些什么?雄二怎么连你也在开玩笑?你们两个果然是麻吉,都那么爱开玩笑。」
雄二的视线停留在半空中。他好像在找我。我以为他会露出害怕的神情,但是并没有,他的眼神就像是正在寻找主人的小狗眼神。雄二,你真是个好人。你的心肠一直都比我好。
雄二环顾了四周好几圈,最后他好像放弃了。他可能想对看不到的我做暗号,转身对着墓碑,缓缓地做出相扑受奖人会做的手势。以前玩拱猪,当雄二付不出赌金时,他就会做出那样的「道歉」手势。喂、喂,我不是在那里。我人在你的后面。
雄二再转向美雪。虽然他的耳朵仍然很红,不过语气很清楚。
「今年十月的第三个星期天,虽然只剩下我们两个,但还是可以跟以前一样,去那个值得纪念的地方吗?」
美雪露出笑容,她好像要跟雄二说别闹了,可是雄二没有给她说话的机会,他马上又继续说:
「不是只有今年而已,以后每年都要跟你一起去。」
美雪脸上的表情显得很复杂,警戒与迷惑交杂在一起。不过,毕竟我也算是跟她一起生活了两年,我知道她真正的想法。如果她不喜欢的话,她是不会直视对方。
「所以,请你回到广岛后,一定要再回来。我希望你待在我身边,否则我会很寂寞。你不愿意吗?那小子不在了,要你单独跟我见面,是不是会让你很为难?」
雄二一股脑将心里的话都说出来了,过了好久,美雪才开口说话。
「不是啦,一点也不会为难。」
这半年来,美雪为了扮演好未亡人的角色,脸上的表情一直都很僵硬,可是现在她的声调却是非常温柔。
「因为我们是好朋友啊!」
嘴里说你们是好朋友,但现在你们两个四目交接的时间也未免太长了吧?我在他俩的耳边叹了一口气,但是他们却听不到。我叹气一半是因为感到放心,另一半则是终于可以将积压在心口这么久的沉痛又沉重的空气给吐出来了。
在这个世界上,会有男人愿意当丘比特,帮自己的老婆和别的男人牵红线,我想可能找不到几个吧?我也可以说是被老婆甩的失恋男人吧?其实说真的,就算我现在已经死了,如果可以的话,我非常不愿意放开美雪的手。就算我叹了好几口气,胸口还是觉得沉重,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不将旧牌洗掉,是不可能创造出新牌局的。雄二啊,别再对美雪说,只要当一辈子的好朋友就够了。美雪就交给你了。
两人走下石阶。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雄二已帮美雪提她的行李箱了。他好像比我更适合美雪。美雪个子很高,为了顾虑我,她总是穿低跟鞋,现在她虽然很难得地穿上了一双中高程度的高跟鞋,但是雄二的脸还是在很上面,她一定要抬起头才能看到雄二。
夕阳映照着他俩的背影。由西方投射过来的阳光照在夏天树木的叶子上,让每片叶子都闪烁着如霓虹般美丽的光芒,在美雪的长发上形成金色的边框。就连已经腐朽老旧的扶梯手把也变成了金黄色。
死,并不是净是坏事。活着的时候,根本没有闲暇好好地欣赏如此美丽的夕阳。死后才知道夕阳真是无限好。春天的时候,泥土会散发出一股迷人的香气。当樱花掉落时,如果侧耳倾听的话,会听到轻微的落地响声。五月的云朵就像是刚洗好的床单般皎白。靠近海边的城镇,夏天吹来的风会带点咸辣味。虽然美雪变瘦了点,但还是跟五年前从睡袋里只露出脖子时的睡容一样,睡觉时眉毛都会变成「へ」字形。现在才让他们两人在一起,也许算迟了一点。
我拼命地将快要闭上的眼皮往上撑开,目送着沿着下坡离去的两人背影。一直到树荫遮住,看不到他们两人为止。
你知道吗?鬼也会流眼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