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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 帕拉诺狂潮[parano_mania] 8.双人之歌 [honesty]

从前从前,在某个地方住著一名不畅销的卖唱歌手。

但是,歌手对此心存疑问,觉得所谓的「不畅销」到底代表了什么。

颇为自负的歌手认为,自己的歌不是商品。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个人面对任何事情都用能不能赚钱作为评价标准的话,他的心灵未免也太贫乏了。

歌唱是门艺术。所谓的艺术是追求、体现美的媒介。美本来就凌驾于利益得失和兴趣之上,是种打动人心的事物,不对,是那种感动就称作美。

有人正是因为被歌手的歌感动,在他的歌中感受到美,所以才会来找他,想与他搭档组成乐队,另外也有人因此想邀他举办演唱会。然后,当歌手因为这些事情被盛赞为金鸡蛋、这样一定会赚钱时,就会歪过头觉得「这样好奇怪喔,钱这种东西一点都不重要吧?」。歌手认为,只要唱出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的歌曲,和听众心灵相通,获得融为一体的感觉就心满意足了。这真的远远胜过和女孩上床,没体验过的人可能无法想像吧,但这种感觉真的是难以名状地赞。

歌手会创作、演唱歌曲,征服听众的心,在某一带拥有广大的歌迷。歌手身边也有乐队同伴,起初和他们的关系非常良好,但是之后摩擦就越来越多。之所以会这样,都是因为歌手把带来赚钱消息的那些人都赶走了。

无论歌手还是乐队,都是挥汗辛勤工作,利用闲暇之余练习,并且全心投入办好演唱会。歌手觉得,能做到这样不就好了,若是采取这种模式,唱歌就用不著顾忌赚不赚钱了。但是,乐队同伴看来对此是心有不满。

「我们的话一定会畅销的。」

他们这么主张。

「我们肯定会红,靠音乐就有饭吃了。」

因为这么一来就不必工作,可以把所有心力都投注在音乐上。

「我说你们啊……」歌手却出言告诫乐队同伴。

「若真变成那样,到时候我们的歌唱和演奏,都不会再是纯粹的歌唱和演奏了吧。若是靠音乐赚钱,那就和工作没什么两样了吧。」

即使如此,乐队的同伴们还是对他说「没那回事,而且我们这样边工作边搞音乐,差不多已经到了极限」。

「欸,我们就来试试看啦,不会有问题的。我们的话绝对可以,肯定是一次就大红。」

歌手最终还是被说动了。

「好吧,我们就来试试。不过相对地,我还是会维持一贯作风,会照我想做的方式去做喔,你们能接受吧?」

「就照你说的。」乐队同伴们异口同声答应了。因此,歌手就照自己想做的方式去做了。

在歌唱方面,歌手一丝不苟,每每全力以赴。在创作方面也一样,不只全心投入,根本是拚上性命。歌手只会真诚不讳地、一五一十地把自己内心真正的想法、感受到的事物、思考的事情写成歌词。这样的作法毫不留余地,偶尔甚至无情到残酷的地步。

若是真的真诚不讳,就不可能只会美美地描绘打从心底深爱的女子。有时看到上床后睡死打呼的女子,也会瞬间觉得她面目可憎。有时候也会想破口大骂「你煮饭怎么可以这么难吃」,有的夜晚也会想著其他女人手淫。啊啊,但是现在这个时候我在世上最爱的就是你|能这样不顾羞耻和体面大喊,就是真的真诚不讳。自己明天会怎么想,自己也不知道。或许有一天会有如敝屐般拋弃你,但此时此刻我是深爱著你。

即使面对的是乐队同伴,歌手也没有打迷糊仗。

「你们演奏得那么烂,我看得了吧。为什么不能专注做好现在的事情就好啊?想红去多投胎几次比较快啦。我很喜欢你们没错,但现在是恨不得马上宰了你们。因为你们心思都没放在正事上啊,被我说中了吧?」

歌手再三暴怒。

「赚钱才不是重点。你们这些混帐给我搞清楚,我搞音乐才不是为了赚钱。退一百步,不,退一万步来讲,能顺便赚钱当然好,但是我们的目标才不是赚钱。如果搞音乐的目的变成是想要赚钱、为了赚钱,那一切就毁了,这样子创作出来的东西根本不配叫做歌曲,毫无去唱去听的价值。完全没那种价值啦。我们明明合作那么久了,为什么不懂这个道理?你们什么时候变成这种肤浅的人渣了啊?相较之下,你们还远远不如一滩呕吐物。比起你们这群废物,我现在宁愿喜欢在大便上飞来飞去的苍蝇。我根本没办法喜欢现在的你们。你们马上去死一死算了,真的。」

乐队同伴无法忍受这样的他,因此接二连三离开,最后整支乐队只剩下歌手一人。

只剩下歌手的乐队,已经称不上是乐队了。尽管如此,歌手对外依旧使用乐队名称,真诚不讳地拚命创作歌曲,并且投入所有情感歌唱。歌手无所畏惧,勇敢唱出一首首有关爱与憎恨、正义与不正义、什么「反正一切都是假道理」以及世上矛盾,还有真实、谎言与自由相关的歌曲。

「各位,听说你们都很喜欢我……」

歌手询问了听众。

「你们到底为什么喜欢我?我有什么优点?因为我唱歌很好听吗?因为我会写出触动人心的歌词?因为觉得我像你们的代言者?还是觉得,喜欢我这种家伙的自己是种特别的存在?可是啊,我唱歌不是为了谋求这些,我只是为自己而唱,再说这些歌描写的是我的心情,不是你们的心情,我和你们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个体,几乎没有重叠的部分吧?但是你们却用一副很了解我的样子,谈论著我的事情,这还满怪的吧?至少我完全不了解你们。要了解一个人,并没有这么简单吧?你们这些人真的那么喜欢我吗?我除了不会欺骗你们之外,没办法保证任何事,那么你们又能跟我保证什么?」

有人评论歌手是商业主义的牺牲者、艺术的殉道者。

有人则断言歌手就像小朋友那样极度以自我为中心,只是重度的自我感觉良好,只是个自诩革命家的小鬼头、自以为是的小丑。

更有人冷笑预言,歌手可能自以为是个遭遇悲惨的天才,但简单来说,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就代表他没有才华,虽然他也不是没有创作出听起来还不错的歌曲,不过应该很快就会直接沉寂无闻,遭大众遗忘。

「我没差,你们爱讲什么都随你们讲。」

歌手撇下这句话后,便将针对这些评论的反驳写成了歌曲。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毕竟,没有觉悟会遭反击痛殴的人,就不该挥出拳头。这些人或许只是想从远处扔扔石子,但歌手终究不是默默伫立的稻草人,若是受到这般攻击,也是能回丢石头的。

被打就要打回去|这是歌手信奉的准则,绝不是心里想想就算了,一定会说出口,并且加以琢磨阐述。歌手的话语变成锐利的刀刃,伤害到其他人。但是,人类有时候就是会被不经意的一句话深深刺伤内心。要人不受伤,也不伤人的话,根本没人可以活下去。

当身心都伤痕累累,这些地方还不断淌出血来,纵使就快因出血过多而死了,依旧拖著沉重的步伐,不停、不停地往前迈进|这不就是人类最美丽的身影吗?

一个人如果不想受到伤害,其实可以上吊自杀就好,这么一来,便再也不会受伤了。反正,只要是人总有一天都会死,现在死跟明天死都一样。虽然可能会有人生气地说「你怎么可以说走就走」,或哀伤地说「你为什么会死」,但死者本身什么都不会知道。如果很痛、痛到受不了、痛到无法忍受,转身逃避就好,就算有谁想要制止,也一定制止不了真的想了结自己性命的人。自杀这个紧急出口,其实无时无刻都在我们身边,是个非常实在的选择。虽然有人主张自杀是种极大的罪孽,但在亡者墓碑上放上罪孽这颗大石头,也只不过是生者痛快,已死之人根本不痛不痒。毕竟,人一离世,就是灰飞烟灭不复存在。

歌手从未央求过,别再批评我、别再打我、别再踹我、别再丢我石头了。

「随你们便,想讲什么就讲出来。要痛打我、要狠咬我都没差喔。想用大石块敲碎我的脑袋,也非常欢迎。但是,我也会照我的方式去做,不会默默挨打的。我们就一起互相伤害到浑身是血吧,这样可以吧,很公平吧?」

人们就这样和一人乐队、这个歌手渐行渐远。

有个人跟他这么说过。

「我已经受够你了,跟你在一起根本是活受罪。」

结果,也有人大骂歌手「你就是任性而已」。

「啊,对啊,我就是任性啦。然后呢?」

「恼羞了唷。看来你永远都只会是个长不大的小孩,永远都不会有长进了。你好歹也替别人想想,可不可以成熟点啊。不过我看你是不可能了,毕竟你就只是个愚蠢的小屁孩,你还觉得自己这样很帅气吧。你大错特错啦。」

这个人胀红脸大吼一阵子后就到其他地方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也有人背对著歌手告诉他「你已经没救了」。

「说白了,大家都是这么想的。还搞不懂状况的,就只有你本人吧。」

歌手感到费解,因为他一如往昔真诚地创作歌曲,拚命唱歌。歌手没有任何改变。明明如此,乐队同伴却自顾自开始作起贪得无厌的梦,觉得「可以的,我们可以的,一定会红」,再加上人们不断吹捧,大家都纷纷变得自恃甚高,然后过没多就开始抱怨、破口大骂说「对你太失望了」、「事情不该是这样才对」、「人的忍耐也是会有限度的」之类的话,然后与歌手渐行渐远。

歌手也曾爱过几名女孩,但她们也是一个样。

一开始明明都说什么「我们这样肯定是命中注定」、「不管发生什么事,我们永不分离」、「直到死的那一天我都想跟你在一起」、「反正你就是不准拋弃我」,但不知不觉间抱怨开始变多,就会说出「我不懂你的温柔」、「你做人也太失败」、「你这个废物」、「你这个瑕疵品」、「你这个神经病大变态」,甚至是「把我花在你身上的时间还来」、「你这个没出息的家伙」、「跟吃软饭的没两样」等一堆不堪入耳的话语。自己实在是太过火大就踹了她们,最后就会有人指控「啊我受伤了」、「我流鼻血了」、「我骨头错位了」等等,当中更有人会跑来死缠烂打说「还不快拿钱来赔」。

然而只有一个人。

就只有一个女孩和其他人截然不同。

她对歌手说「认识你那天,我其实不喜欢你的歌」。

「你唱歌时就是从头吼到尾,细腻度不够,又很自我陶醉,与其说是即兴,更像是临场发挥,甚至能讲是当场敷衍,真的是有够奇特。你主张你的歌是种艺术,这未免也太自以为是了。简单来说,我觉得你就是台自慰机器,要你在人前表演自慰,你还会大肆炫耀『像这样面不改色在大家面前自慰的我,大家觉得如何啊,很猛吧』。」

歌手当然是怒不可遏。但是歌手确实很重视每个瞬间的独特性,比起专注于歌唱技巧,他更讲究要如何表现最真实的自我,因此如果想自慰,就算在人们面前也一样会自慰,而且还会自卖自夸说「这就是真实的我、这就是实力派的行事风格,厉害吧?」。她说的那番话是切中核心,自己若是生气,便会显得太过无理取闹了。

「你说的或许很对,只是让我很火大。」

歌手这么告诉她。

「你那样的态度很文青,比你的歌还讨我喜欢。」

「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耶,反正我现在想上你,可以吗?」

「这个主意不错。然后我想像饥渴很久一样,激烈地连续做个好几次后,再慢慢地观察你这个人。其实,这就是我的作风。」

「那么现在就来吧。」

两人的关系就这样拉开序幕。交往期间他们虽然常有口角,但歌手从没冲动地对她动过粗。因为她早就跟歌手约法三章在前,如果对她使用暴力,那个瞬间起自己就会由爱转恨,无条件分手。歌手当下也明白,既然她已明讲,肯定会说到做到。

女孩这个人十分真诚。歌手和她在一起后发觉,自己并不真诚,只是全心全意想要表现得真诚。

歌手为了证明自己很真诚,所以才会忍不住指责众人|你们这些家伙都是骗子,过著充斥虚假的人生,在这一点上我跟你们不同,彻彻底底地不同,我既真诚又纯洁又高尚,和你们这些家伙完全不一样。

然而她并非如此。她就只是真诚地在别人眼前做自己。

歌手打著写有真诚二字的招牌,穿著多层带有真诚色调的衣服,激昂地说著「我很真诚」,一直以来都自认是天下最真诚的人。

女孩则是不管别人怎么看待她,都不会放在心上。令人感觉她的心地无比清透,让人无法捉摸,但又没撒过半个谎。

歌手一直相信,真诚处世是正道。正因为是正道,所以就应该要真诚,必须保持真诚才行|这就是歌手的想法。

然而以女孩来说,正道与否一点都不重要,她就是真诚以对。即使穿著衣服走在路上,对她而言,这和裸体时并没有两样。歌手觉得她很漂亮,然而一这么告诉她,她惊讶得傻在原地。

她偶尔会开口唱歌。由于唱得实在太好听,因此问了她是不是有受过什么训练,结果听说她的母亲年轻时是歌手,而她是听著母亲唱的摇篮曲长大的。她没有创作歌曲,唱的都是她母亲以前唱过的歌,和时下的流行歌。但是她出声一唱,无论是哪首歌都会变得像是她的原创曲,深深打动人心。

歌手感到沮丧。

「听你唱歌,我的心好像都要碎了。才华果然很残酷。我肯定是觉得自己的歌里好像少了些什么,得想办法补足才行,所以才会想写谁也写不出来的歌词,因为我一直想成为特别的存在。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标。我如果有唱歌的才华,无论唱什么歌,只要唱出口应该就能唱成自己的歌。但是,这件事我办不到。」

结果,女孩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对歌手说。

「你如果沮丧成那样子的话,封嗓别唱不就好了。」

但若是封嗓不唱,就会失去歌手这个职业,如今就已不多的收入更是会降到零,别人问自己是什么人时,也不能用「现在正从事这样的这种职业」来自我介绍了。一名歌手如果失去歌手的身分,那该何去何从啊。

歌手坦率吐露,好害怕自己不再是名歌手。

「你如果失去这个身分,可能会难过一阵子,但之后会觉得其实没什么大不了的。」

她若无其事地这么说。

「我也很害怕会失去你。」

「为什么你会失去我?」

「因为我觉得我不再是歌手后,你不会想跟我继续在一起。」

「你是不是歌手根本一点都不重要。再说,我又不喜欢你的歌,我刚认识你时没跟你讲过吗?」

歌手觉得有趣地笑了,但笑著笑著开始感伤了起来。最后他决定放弃唱歌,然后告诉女孩:

「要不要去旅行啊?去个远一点的地方吧?」

「好啊。」

女孩立刻答覆,但罕见地提出附带条件。

「如果你再也不回来这里的话,我们现在马上就出发去旅行吧。」

两人打包好行李,手牵著手迈出了步伐。他们没有设定目的地,觉得随当下心情而定,走往想要走的方向就好,若不想继续走,停下来休息也行。没有人命令两人去做什么,就算有人指使他们,两人应该也不会理会吧。

他们决定,就只有遇到想看的事物时,才会睁大眼睛,碰见不想看的事物时就闭起双眼,默默走过去就好。

在朝露沾湿的草丛中,或湖面倒映月影的夜晚,当女孩想唱歌时,便会开口吟唱。至于已经不是歌手的旅人,则是听著她的歌声听到入迷。

在一个许多星星坠下的日子,女孩这么说。

「这趟旅程总有一天会结束吧。」

「就算旅程结束,我也还是会待在你身边喔。」

「但是,无论是我还是你,之后总会死的。」

「我们还不会死啦。」

「可是,总有一天会死的。你想比我先死,还是晚死?」

「我绝不想看到你死掉。」

「那么,你就先死。我目送走你后,我再孤独死去。」

「我也不想你这样。」

「我也讨厌这样就是了。」

「即使如此,我们终究都还是会死」,女孩像是放弃般这么说。旅人本就深爱她到无法自拔的地步,现在更是变得犹如发狂似地珍视女孩,认为她是世上无可取代的存在。然后,旅人也了解到,旅途中她所看见的风景与自己所看见的,其实似是而非。因为旅人感觉这趟旅程就像没有尽头,因而雀跃不已。但是女孩依旧相信任何旅程终都会有结束的一天,眼睛始终盯著这个理所当然的事实。两人剩余的共处时光,就如沙漏中的沙粒,一颗一颗落下,不停流逝。他们无法减缓沙子流逝的速度,也无法得知沙子什么时候会全数落尽。

在星辰坠落的天空底下,旅人紧紧抱住女孩,向神明祈愿。神啊,请让我永远和她在一起,纵使命中注定死亡会分隔我俩,但不管发生任何事情都请不要拆散我们。旅人心想,啊啊,我还不想感到幸福。如果感觉到自己比任何人任何事都还要幸福,就只能让时间凝结在那个瞬间、只能结束自己的人生了。我会杀了她后再自杀|虽然自己也不想这么做,但到那时候也只剩这个方法了。

「欸,我想去看海。」

「好啊,我们去看海吧。」

即使旅程总有一天会结束,但两人还是会继续活下去。旅人已经做好打算,只要女孩想去哪,自己天涯海角都会同行。

在前往海边的途中,女孩主动谈起了自己。

「我曾有过一位姊姊,她大我六岁,长得非常漂亮。在我九岁那年,姊姊生病过世了,一切都瞬间变了。明明年纪轻轻就被断绝生路的人不是我,而是姊姊。但打从姊姊过世那时候起,我的人生就完全变了样。」

「那我问你,那时候你曾想过想让你姊姊也看看这片海吗?」

「我完全没有那么想过。摧残姊姊的那种病非常凶猛,姊姊当时非常痛苦。有一天她应该是忍不下去了吧,所以才跟我说了那些话。她说『真羡慕你,你应该没什么病痛,也能继续活著,一直活著,活得好久、好久,可以去做好多事情,我实在羡慕死这样的你了』,然后姊姊哭了。不过可悲的是,我那时候居然埋怨姊姊,毕竟姊姊会生病又不是我害的。当下很想跟她说,能不能不要乱迁怒,但最后还是忍住没说。因为姊姊不久于人世,非常可怜。」

「你姊姊有跟你道歉吧。」

「有,我跟她说别放在心上,毕竟我还不会死,所以不会在意那些话,姊姊要说些更过分的话也没关系。但是,那次之后姊姊就没再诉苦过,就这么走了。」

两人在海边度过了好几日。后来回想才觉得,那时候不应该待在那里,应该要立刻离开才对。但是,在一个地方待上数日,如果喜欢甚至还会待更久,根本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毕竟两人一如往常,只是在决定好下一个目的地前,在那里小歇一会儿而已。

那是个浓雾弥漫的早晨。两人也是第一次遇到连自己脚边都看不太清楚的浓雾。

当下是好奇心更胜危机意识。他们来到海岸。雾大到将手往前伸出,指尖都会变得迷蒙不清。两人行走时几乎只能仰赖声音、海浪拍打岸边时发出的声响,当然也互相紧紧牵著手。

然而旅人相当不安,总觉得明明牵著手,却不知为何有种会走散的感觉。就是越小心不要走散,就越想要离开女孩身边。不过,自己终究是没有离开,所以也只能维持这种状态。不过旅人在烦躁到快要发疯的同时,却很满意自己还没有满足、还没有感到幸福。

女孩没有开口说话,旅人也只是默默继续前进。

话说回来,这雾也太浓了吧。明明已经是太阳出来也不足为奇的时间,却还看不到像是太阳的存在。直到刚刚,打上岸边的波浪偶尔还会碰湿鞋子,但现在好像不太对劲,明明是走向大海,浪潮的声音却越来越小。

女孩依旧不发一语,旅人这时突然很想听她歌唱。

正当想开口拜托「你能不能唱个几句」时,女孩出声嘀咕。

「我问你,这里是哪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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