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故事落幕,每个人的人生仍要继续,神的记事本当然也写了他们日后的景况。
少校成立了一所游戏研发公司,出了几款非常讲究的光线枪游戏,在市场中博得一小部分玩家的狂热推崇。他自己总是乐呵呵地忙得昏天暗地,但仍痛快地接受了我的采访。一到他公司,他就得意地亮出当「参考资料」搜藏的真枪(没犯法吗?)。
第四代也开了几间新公司,最成功的是网购服饰。成功的秘诀好像是利用各地价差,在不少杂志都能看到他的报导。不过他还是一样,会到「花丸拉面店」和阿哲学长他们把酒狂欢。
阿哲学长做起了「代客挨揍」的生意。第一次听到的大多会问「那是什么」吧?总之就是处理纷争的工作。客人遇到麻烦时只要拨通电话给他,他就会赶到现场「代客挨揍」。听说他的业务范围其实比这还要宽一点,下次有机会再问他好了。我想,客人应该大多是道上兄弟。
最让人跌破眼镜的是宏哥吧,他结婚了。婚礼是包下第四代经营的酒吧,把熟人都找来一起庆祝。当时穿婚纱的明老板,比我见过的任何新娘都美丽。
现在宏哥每天都穿上那件黑色短围裙,站在拉面店的厨房里。听说他把手机里所有女人的号码都删掉,再也不钻花丛了。而明老板对这件事的反应则是:「我又不在意,白痴什么啊?」后来这阵子「花丸拉面店」被说成「老板是一对美形夫妻,冰淇淋很好吃的神秘拉面店」而小有名气,女性客人狂增。现在他们的拉面也很好吃,希望大家能多给点那方面的赞许。
彩夏进了少校那所大学。「咦,等一下,那不是很难考的国立大学吗?」当我这么问她,她笑著回答其实也有好考的学科。但我想她只是谦虚,那其实是在我看不见的时候,埋头苦读的成果吧。不认识其他正常大学生的我,时常请她帮我混进他们的图书馆。
至于我,则是和大家预言的一样,提不起劲儿念书就不考大学了。毕业后连工也没打,待在家里帮忙家事了一段时间(也就是尼特族)。最近,我过去写好的小说有一篇攀上了某个新人奖,收入总算是有所著落。尽管销量不怎么样,但我仍脚踏实地地持续写作。为了让老姊能早点放心结婚,我自己搬进了「花丸拉面店」附近的小公寓,这是我第一次的独居生活。
窗帘紧闭的公寓里,我坐在电脑前,一件件地回想高中时代经历的案子,将它们写成原稿。突然,我觉得自己走到今天的每一步,其实都是注定好的结果。
毕竟侦探的助手,说什么都得是小说家嘛。
我不经意地停下打字的手,陷入回想。
因为她,我认识了形形色色的人。有活人,有死人。
打了这些人、被这些人打,为这些人哭、被这些人逼哭,也曾和这些人一同欢笑。我就是沿著这样的路标,来到我现在的位置。那记事本原本就是这么写的吗?还是照著我的足迹写下来的呢?假如时间是个头尾相连的环,这两者便没有分别,怎样都好。
总之我现在就在这里,将已经离去的她写成故事。
这同时也是我自己的故事,我所依靠的人们的故事,甚至是与我错身而过就随即消失在城市喧嚣中,千千百百个无名人士的故事。即使如此,从最初的邂逅写到了最后的别离,这篇故事依然像一片茫茫大海,找不到她的身影。
因此,我只能将自己的碎片写成故事,洒在这世界上,寄望遥远的从前或未来的我能够替我找到她。
「你这样不空虚吗?」明老板曾半开玩笑地这么问我。
「这个嘛……」我回答:「说不空虚是骗人的。」
「你当上小说家以后,说话越来越做作喽。」明老板笑著说。也许是吧,我就是不能像一般人一样伤心就哭,生气就骂,开心就笑,要什么就开口讨,才会开始写故事。
我就在这里。
事到如今,你也仍在我心里。
我只想告诉她这么多。
出版社的责任编辑打了电话来。「对,后记已经写完了。没问题,我马上寄过去。」挂了电话后,我正要将档案改存成纯文字档时,不禁停下手。
桌边,躺在窗口阳光下的智慧型手机震了起来。
紧接著,那小小的机器唱出了歌。在狗吠的呼唤下,吉他、贝斯与鼓组编成了一道迎接我的大拱门。
那是令人怀念的歌。在那之后一次也没听过,以为再也不会响起的,意义非凡的歌。
──〈Colorado Bulldog〉。
我心中锈蚀不堪的锁链开始彼此绞磨、扯动,封闭的记忆由内冲开了门,泉涌而出。各式各样的画面、颜色和声音、笑脸和哭脸,都鲜活地流入我脑海。
我拿起手机,不敢置信地确认萤幕上显示的名字后,将它贴上耳际。
「……喂?」
听见的,有杂音、鸟鸣、隐笑,以及──
『──你怎么还在用这个来电铃声啊?受不了耶。你从那之后都没换过手机吗?还是都设定成这样啊?』
她的声音一点也没变。
气哽在胸中,吐不出来。
「……啊……」
喉咙只泄出用橡皮擦擦黑板似的怪声。我好像能看见她在电话另一头皱起眉头。
『是怎样,你该不会忘了我的声音吧?』
我看看天花板,再低头看看膝盖,然后视线回到列在眼前笔电的故事上。我不在故事里,这是现实。
我深深吸口气,费了一番功夫才将哽在乾涩喉管的声音推了出来:
「……我怎么可能会忘啊。」
『那就好。』
她在电话另一端笑了笑。
「喂,你现在在哪──」
我问到一半,想起她第一句话。她怎么听得见我的来电铃声?
于是我站了起来,将窗户与窗帘一并拉开,探出身四处查看。草味弥漫的热风扑鼻而来,中午的大太阳刺得我两眼发疼。
最后,我在公寓后方那片满是沙砾和枯草的空地,发现身穿白色洋装的她站在那里。她放下耳边的电话,在草帽的小小遮荫底下对我微笑。
「好久不见。」
「爱丽丝……」
我只能叫出她的名字。
心脏彷佛直到前一刻才想起该泵出新血,注入全身各处的活力使指尖阵阵发麻。说不出一句话的我急得缩回窗里,跑到玄关穿上拖鞋冲出走廊,踉跄奔下锈斑斑的楼梯,钻过小巷绕进公寓后头。爱丽丝还在那里等我。我再加把劲赶到她面前,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近距离仔细看过她的脸后,我才终于放心。因为她害羞地噘著唇别开眼睛,真的是本人。
「是……是怎样,干嘛只是盯著我看啊?说句话来听听嘛。」
她没变,真的什么也没变。从那天后──过了几年啦?她不管怎么看,都看不出哪里不一样,细数过了多少天简直是浪费时间。
「……你怎么都没变?」
不小心就老实说出来了。爱丽丝突然脸红脖子粗地大骂:
「怎么一开口就说这种话啊!」
她摘下草帽凑了过来,近得鼻尖几乎相触:
「给我看清楚,快看!我长高六公分了耶!」
「啊……啊啊,嗯。」
这么说来,当年的她好像只到我的胸前。
「我也是会天天进化,没有当年那么弱不禁风了。我现在能拿著十七吋的笔电到处跑了喔!」
这有什么好骄傲?笔电本来就是设计给人拿著到处跑的啊。
「我也会骑脚踏车了。」
「是喔……这个就……嗯,这个就真的很厉害。」
爱丽丝怀疑地前倾上身,从下方窥视我的脸说:
「你是怎样,从刚才就怪怪的,该不会是一个人关在房里写稿的生活过了太久,忘记怎么说话吧?」
「呃,哪有那么夸张啊。」
她知道我成为小说家啦,真令人高兴。
「……我只是……有太多话想对你说……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而已。」
直白地说出心声后,爱丽丝瞪大了眼,然后害羞地撇开视线:
「这样啊……哼,可以体谅。」
接著小声补充:
「因为我也是这样。」
我眯起眼,重新从头到脚地打量爱丽丝。好担心只要稍一眨眼,她就会跟著热气消失无踪,但她人哪里也没去。
「我有好多事想问你,也有好多话想告诉你,说不定一千零一夜都说不完喔。」
「嗯,我也是。不过总而言之──」
我忍著高涨的感情,吐口气宣泄情绪。现在不是哭的时候。
「我好高兴,你终于回来了。」
爱丽丝转向一边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朵去,并以几乎听不见的细小声音回了点话。没关系,我懂,我也有一样的心情。
「不管啦,现在我有件十万火急的事要先处理!」
突然大吼的爱丽丝吓得我连忙后退。
「我看过你写的小说了。先不管其他细枝末节,你对我和布偶的描述也太草率了吧!」
你看过啦?谢谢你赏脸啊。不对不对,先不谈爱丽丝的部分,布偶才是细枝末节吧?
「你不是刚写完最后一集吗?寄给出版社之前,先把我挑出来的部分改好!」
「……咦?你怎么知道──啊,你骇进我的电脑?」
「那是我应得的权利啊。我可是侦探耶,只靠你一个人的脑袋,怎么可能想得起那种案子的每个细节啊!快带我去你房间!」
爱丽丝说完就抓起我的手,半拖半拉地走向公寓楼梯口。甘甜与苦涩混成一团,填满我心中每个角落。
她还是侦探。
什么也没变,她回来了。
「对了,你房间应该有准备好冷到会头痛的冷气,和冰箱里上打的Dr. Pepper来等我吧!」
我笑著加快脚步与她并行,握起她的手。
我们就这么肩并著肩,踏出第一段路。
在前方等著的,是不曾印下任何足迹的未知沙漠。纵然是能够搜寻全世界的侦探,也无法检视未来,只能靠自己的手脚和血汗将它写下去。那是一条不会通往远方,随热气浮荡的地平线的路。一片没有任何航道,净是一片湛蓝的无垠汪洋。一个尚未沾染真实或谎言,绝望、幸福与现实的雏形──
是我与爱丽丝的故事。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