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de:悠纪
呼~眼见罗修尔的近卫队终于撤离了迷宫,我不禁比出胜利姿势。
太好了,那个啰嗦的单边直筒卷女人也不在,终于可以重整我的战力了。
没错,艾尔修那个崇尚正面迎战的姊姊赛拉莉亚带著军队离开了。
赛拉莉亚说的道理我也懂,不过实在不符合我的作风。
谁要当那种等待勇者进攻的魔王啊。
不过,根据赛拉莉亚所说的话听起来,这个世界的前任迷宫主宰们和魔王之类的人都是笨蛋吗?
正面迎战践踏迷宫的对手,根本想自杀吧?
然而那只是赛拉莉亚的说法,实际上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我也必须好好搜集情报才行。
不过,现在还不能外出,也还不晓得那个分身的有效范围。
艾尔修的分身外出中,先观察她的情况再说吧。
如果一切顺利,我才能展开惊奇异世界的冒险啊。
「咕噗?」
「哔叽?」
部下哥布林和史莱姆在一旁见我陷入沉思,似乎感到有些奇怪,于是出声(?)关切我。
它们似乎听得懂人话,但无法开口就是了。
虽然相处时间不长,但好歹也一路共患难,我光看动作就大致可以猜测出它们想说什么。
眼见部下为我担心,我可不会冷血地不理不踩。
「嗯,之前也说过吧,只要有足够的DP就可以外出。在这次事件中累积了不少DP,我也终于能使用分身了,说不定很快地就可以跟你们一起外出了。」
「咕噗、咕噗!!」
「哔叽!!」
2只部下似乎很高兴地发出了声音。
听到它们向我表达纯粹的喜悦,也让我感到很高兴。
「因此,我也想要藉这个机会进行战斗训练。毕竟如果连剑也不知道怎么挥,实在没有勇气前往野生魔物出没的地方啊。外头的世界,总是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会遭遇到什么危险,你们也不是随时都会在我的身边啊。」
没错,虽然是让分身影武者外出,但无法战斗的话,就一点意义也没有。
此外,我的等级并无法反映在分身身上。
因此非得强化分身不可。
乾脆做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外出用替身好了?
以一般迷宫主宰或魔王的立场而言,应该会召唤注入大量DP的龙或礓尸吧。不过我必须低调行事,根本不可能带那种引人侧目的护卫出门啊。
虽然我也能召唤龙,但在迷宫里实在难以运用。
毕竟上头还有天花板,对于在空中飞翔的龙来说,实在相当不便。
哎,我不是说龙派不上用场喔,但总不能把它关进鸟笼里吧。
目前来说,落穴陷阱就很够用了。既经济实惠,成效也很棒。
「不只是我,你们也要提升等级才行喔。」
「咕噗?」
「哔?」
它们两只都露出「要怎么提升啊」的疑惑表情。
尽管外头的魔物只有半兽人,不过直到罗修尔军来袭之前,我仍频频狩猎,藉以提升部下等级及进行实践研究。
目前来说,迷宫周遭的魔物对我的部下来说已经无法达到训练的效果了。毕竟敌人的种类相当有限,不管哪一种它们都能轻松解决了。
今后如果没有找到便利的饵场,根本无法提升等级与实力。
身旁那2只大概也瞭解现况,因此才露出狐疑的表情。
「我已经想好提升等级的方法了,所以你们要先学会使用这个。」
我说著,把某样物品递给它们。
它们不晓得那是什么,从各个角度观察起那样东西。
哎,它们应该没看过吧。
「看好啰,要这样操作。」
我拿起武器,扣下扳机。
砰!
随著声响,远处当作标靶的木头人偶的头就破裂了。
「「!?」」
不晓得是被声音吓到,还是震慑于威力,它们都受到了惊吓。
嗯,若不好好教会它们使用方法,根本是自我毁灭吧。
枪比剑容易自爆多了。
毕竟不需要挥舞,只要扣下扳机嘛。
「看懂了吗?虽然我不晓得你们为什么感到惊讶,不过这个武器的威力,就像你们看到的,能穿透、粉碎木头人偶的头。要是一个不小心,可不是受点伤这么简单而已喔。现在我要教你们怎么使用,你们去帮我召集其他人过来。」
「咕噗!!」
「哔——!!」
于是我们开始了枪枝训练。
当然,这件事没有让艾尔修或奥莉尔知道。我没必要向她们呈报我们的战力。
哎——我也没想到能这么快取得枪枝呢。
尽管弹药和枪枝必须分别支付DP,不过DP仍是非常充裕。实际上,这都是拜罗修尔近卫队所赐,让我一口气就赚了超过70万DP。我花了10万DP换取枪械与装备,50万准备用于迷宫整备,另外10万……则是我的私房钱。
拜此所赐,我能一口气提升哥布林与史莱姆的性能。
重新整顿迷宫时,来设置一条直线距离长的通道,作为长距离射击场好了?
这样便容易制作活动标靶,可以安全地累积实战经验。
话说回来,哥布林是人型的魔物也就罢了,但史莱姆能使用枪真的是很不可思议呢。
那么柔软的身体,竟然能有力气,而且能灵活地扣下扳机呀。
魔物实在是太厉害了!!应该说,史莱姆太厉害了!!
虽然我不清楚史莱姆的身体构造,不过如果能自由变化身体,别说是双枪了,就算一次拿三、四把枪也都没问题吧。
甚至可以同时拿榴弹枪或火箭筒之类的,真是太方便了。
遭到一般枪击时,只要不命中核心就没有大碍,愈想愈觉得史莱姆真的太厉害了。
尽管如此,我对哥布林的评价也不低喔。因为跟人很相近,所以它们能学会一般的用枪方法,而且比我更能够跟史莱姆沟通,所以还会协助我教导史莱姆呢。
最后大约花了两三天,我支配的魔物便全员学会了用枪。
不过仅限于瞄准、射击、以及填弹,还无法拆解和保养。这两个部分日后再慢慢教吧。
话说回来,我也没有拆解跟保养枪枝的经验,自己得先学会才行。
我在能以DP购入的技能中搜寻了一下,果然找到了。
记得以前没有这一项才对,应该是能读取我的欲望并显示的吧。
「不过,果然还是有些半吊子……哎,毕竟枪有很多种,这也没办法。」
在技能表上显示的,是这次教魔物们使用的S&W M29手枪相关知识、使用方法及保养技能。
如果用枪技能可以运用在任何一种枪上就更方便了,不过这么一来,岂不就制造出超级士兵了嘛。
这次花费的DP,S&W M29手枪一把大约是700DP。
比血腥弥诺陶洛斯稍微便宜一点点。
我不清楚这个世界的金钱概念,不过以一小时回收1DP计算,就是700小时份。嗯,10天有240小时……所以大约是30天份。以一个月实际劳动时间为150~200小时计算的话,则是三个月份。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月薪水是20万日圆的话,一把枪就要60万日圆。
唔,这枪也太贵了吧。
要是在外国,1万日圆就可以买到不错的枪了呀。
日本自卫队正式用枪也大概只需要10万日圆。
话说回来,要在中世纪欧洲风的异世界里拥有近代兵器,价格高昂是理所当然的吧?
在为数众多的枪械中,我选择S&W M29手枪最大的原因是坚固耐用又构造单纯;比起自动手枪,易于保养,很值得信赖。
此外,它还可以击发麦格农子弹。
顺道一提,似乎有许多人搞错了,事实上,并没有叫作麦格农的手枪。
麦格农是子弹的名称.
44麦格农是一种足以射杀中型及大型动物的高威力子弹。在某部电影中,使用了麦格农子弹的枪威力十分强大,从此许多人误以为有「麦格农手枪」。
当然,除了.44麦格农之外,还有多种麦格农子弹。
而要是用.44麦格农朝人射击,威力足以把人震飞出去,遭受枪击的部位也会化为碎肉。即使没有命中要害,枪击的威力也很可能造成死亡。因此在*某部电玩游戏中,便是用.44麦格农对付非人怪物,并当作最强武器。(编注:指游戏《恶灵古堡》系列。)
解释到这里,相信应该很清楚了吧,在这个人外出没的异世界里,这可谓得以随身携带的最佳武器。
它还能贯穿铁制铠甲,因此用来对付身著铠甲的人也没有问题。
话题扯远了。刚刚提到我试著透过技能获取S&W M29手枪的使用方法,不过感觉却非常诡异。
因为脑袋里突然增加了许多S&W M29手枪的相关知识。保养、射击、枪的特性等等,全部一口气装进脑袋里。
有趣的是,脑子里完全没有使用过手枪的记忆,只单纯知道使用方法罢了。
有点像是平常大家说的两脚书橱的感觉。
所以要实际运用技能,还是必须经过训练吧。
如果换成战车或是直升机的话……我恐怕连碰都不敢碰吧。直升机要是操作错误,可是会掉下来呀。别说还有气流不稳或有空中魔物等危险性了,就算拥有这项技能,在善加训练之前,我绝对不愿意驾驶直升机。
不管怎么样,枪枝拆解和保养都不可或缺,之后再好好教会那些魔物吧。
现在的首要目标是提升等级与实战经验。
如果不加强实力,空有强大的武器也是枉然。
「这也算是实验,你们试著打倒这头龙看看。」
我拍了拍龙的鳞片,它便有所反应。
召唤龙使用了1万DP。
不过只要支付一次1万DP,之后就可以永久、无限次召唤龙,是相当便利的魔物。可惜一座迷宫只能召唤一头龙。此外,还有当迷宫有入侵者时,不得召唤龙的限制……
如果想要追加,似乎还能以3000DP代价召唤其他的龙。
另外,追加召唤的龙虽然DP较低,但还需支付每天10DP的维持费。光从花费的DP来看,将近血腥弥诺陶洛斯的四倍,但等级却只有150。此外,要是依照DP的比例,状态数据也有血腥弥诺陶洛斯的四倍也就罢了,但事实上却只有三倍左右。
要是让血腥弥诺陶洛斯两头连动的话,光看状态表应该打得过龙吧。
尽管如此,真不愧号称这个世界魔物的顶点,看到龙出现在面前,我的部下们全都僵直了身体。
「不用担心,要是以现在的等级交战,你们很可能会全灭,所以我不会这么做的。」
虽然有了枪之后,确实有微小的机会能够战胜龙,不过没道理为了这微小的机会冒险,毕竟可能失去已培养深厚感情的部下。
「我已经命令这头龙不准动了,当然也不会对你们反击,所以你们试试看能否打倒它。可以使用手枪,想只凭刀剑或弓箭也无妨。」
虽然对于召唤出来的龙很抱歉,但为了我们的生存,只好牺牲它了。
死了之后,我们也会好好享用美味的肉……说起来,迷宫里的魔物死了之后,都会变成道具啊……
嗯,为了节省维持费,请在召唤的当天就死掉吧。
对不起,化为我们的经验值吧。
就这样,哥布林及史莱姆的「新兵训练营」开始了。
我的目标是把它们训练到能普通地打倒龙为止。
那两只部下最后是把麦格农子弹射进龙的眼睛,破坏脑部后,才成功打倒了龙。
真不愧是龙,不瞄准眼睛的话,可以靠鳞片的角度轻易弹开子弹。
像这样一口气提升等级之后,我便再度召唤比部下们等级更高的魔物与之对战。重复几次之后,终于训练出能单独打倒龙的哥布林和史莱姆了。
「咕噗——!!」
「哔叽——!!」
而且它们并没有使用手枪,而是以独特的方式完成了打倒龙的伟业。
我自己也加入提升等级的训练,不过我是专心致志地利用落穴陷阱,连续撂倒敌人的喔?
尽管如此,我面对稍微强一点的对手,大致上也可以应付了。
话说,继续叫它们哥布林和史莱姆,实在没有鉴别度啊。
对了,这就是所谓的非路人角色吧?
当有了专属名字后,角色就会变得更强?
我想起RPG的惯用设定,看著在一旁高兴地大叫的史莱姆,脑子里浮现出一个名字。
正是那个传说中的史莱姆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