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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与『臭小鬼』之间的回忆 之4

臭小鬼万圣节之夜

1

「太好了,总算卸下了肩上的重担。」

母亲神情凝重地说。

「就算这样,你也不要一直疯玩到毕业哦。」

「知道啦。」

「话说回来,没想到你竟然要去东京……」

这时,清脆的门铃声响起。我朝门口看去,还是平常的那几个臭小鬼。虽然她们的装扮很不平常。

「哎呀~好可爱。」

母亲发出欢声。

接着,在未夜号召「要开始啰。」之后,三人齐声说:

「「「不给糖就捣蛋!」」」

今天是十月三十一日。

万圣节。

这个节日据说起源于古代凯尔特人的庆祝和祭祀,是为了庆祝秋天的收获,以及赶走恶灵而举行。在古代凯尔特文化中,十月三十一日是一年的最后一天,这一天死者的灵魂、恶灵还有坏魔女会在街上四处徘徊,所以要扮装并且升起驱魔的篝火来保护自己,与之对抗。

现今社会的万圣节已经没有那么严肃的宗教意涵,完全变成了享受扮装的活动。在日本,近年来其存在感也愈来愈强,甚至逐渐被视为秋天的一道风景。

我们社区也从今年开始将万圣节列入秋天的节日活动。

扮装的孩子们拜访社区内的家家户户,然后得到点心。〈月夜露台〉今天也做了万圣节的装饰。露台座位上放着杰克南瓜灯,店内也摆放着各种以南瓜和蝙蝠为概念的装饰品。

另外,也有限量贩售万圣节限定的南瓜派和南瓜奶昔等点心。

「勇哥,怎么样?」

未夜转了一圈给我看。

只见她头戴大大的尖顶帽子,搭配轻飘飘的服装,垂坠的袖口相当宽松。南瓜形状的圆形迷你裙很可爱,脚下还穿着橙黑色相间的条纹袜子。

「哦──是魔女?」

「对唷。」

她把手上的小扫帚转向这边。眼周画着黑色眼线,仔细一看,指甲也涂成了黑色。

「怎么样?可爱吗?」

「……还不错。」

「嘿嘿。」

「我是猫,喵。」

真昼模仿猫挠爪子的动作。

她头上戴着猫耳发箍,脖子上系着带铃铛的短项炼。从她穿着黑色女仆装的模样来看,主题应该是猫耳女仆吧。双手还戴着模仿猫掌的手套,裙子后面长出了尾巴。

「吃我一记猫拳。」

也许是因为戴手套的缘故,完全没有被击中的感觉。

「完全没有效果。」

「呜!」

真昼难得穿这种女孩子风格的衣服。

「那么,朝华你呢?」

「呵呵呵,我会咬你哦。」

朝华也戴着发箍,上面装饰着一对小小的蝙蝠翅膀,再搭配白色衬衫与黑斗篷。微微露出的犬齿颇为尖利,衬衫的胸口处还沾着红色的点点痕迹,是在表现吸血的痕迹吗?

「我是吸血鬼。」

「好像啊。那个牙齿是戴上去的吗?」

「是的。」

说完,朝华便拉着我的手假装要咬下去。那对尖牙看起来真的会咬得很痛。

三个人都拿着白色的布袋。是要用这个袋子收集点心吧。

「来吧,勇哥,不想被捉弄的话,就把糖果点心交出来!」

未夜高声道。

「好奇怪啊,我平常就一直被你们捉弄了……拿去。」

我帮她们把小包装的点心放进布袋里。

「话说你们的服装做得真不错。都是未来阿姨做的?」

「对。」

听说未来阿姨在本地某个剧团负责服装方面的工作,她的兴趣是自己制作各种衣服和戏装。

「勇哥也有。」未夜说。

「啊?」

然后我被臭小鬼们带到隔壁的春山家。

为什么会这样?

「勇,很适合你呢。」

未来阿姨语带笑意地说。

「呃,我都已经是高中生了。」

南瓜形状的头套上面挖出三角形的眼睛和鼻子,以及锯齿状的嘴巴,再套上一件麻色的破烂斗篷,手提古董灯笼。

「是南瓜妖怪,喵。」真昼说。

我被迫穿上的是杰克南瓜灯的cosplay服装。斗篷是包裹全身的南美斗篷款式。这么穿当然很不方便行动,更重要的是连视野都很狭窄。毕竟要从切成三角形的洞往外面看。

「勇哥,很适合你。」

脸都被遮住了,感觉谁来穿都一样。

「那就麻烦你照顾她们了。」

「好。」

于是,我们就被送到了万圣节的街道上。

傍晚时分的街道上满是扮装的孩子们。其中不只有万圣节经典的欧美怪物类型,还有和风妖怪、动画角色等等,种类五花八门。

有参加活动的人家会在屋檐下挂着特别订制的杰克南瓜灯娃娃,孩子们就可以以此为标志前去拜访。

「不给糖就捣蛋。」

孩子们挨家挨户探访,然后威胁并抢夺点心。

「啊!是未夜她们。」

偶尔会遇到同一所小学的朋友,再互相展示自己的扮装。眼前的情景令人不觉莞尔。

「唉,这个南瓜妖怪是谁?」

「这个?这是勇哥。」

「咦?未夜有哥哥吗?」

「他是我的眷属。」朝华补充说。

「?」

「一直以来承蒙您关照她们了。」

我点头行礼。

「妈妈,有南瓜。」

「哎呀,真有干劲。」

很多家长都会陪同守护小孩子来参与活动,可是好像很少有家长一起扮装。因为脸被遮住了,所以还好,但总觉得有点害羞。我小时候没有这种活动,可以切身感受到时代不同了。

「点心快装满了。」

未夜往布袋里面看。糖果点心渐渐地撑开了袋子。

「接下来去那里喵。」

真昼伸手指向另一头。

「呃!」

在那前方有一栋与事务所结合的豪宅,上面挂着大大的下村组招牌。

「那、那我就在这里等你们。」

「勇哥你也要去。」

未夜用扫帚打我的屁股。

「也给光姊看看吧。你不去的话,我会咬人的。」

「……好吧。」

我被真昼和朝华牵住双手,由未夜带头。

「「「不给糖就捣蛋。」」」

「啊──是你们。」

光前来迎接。下村家好像是在经营建设公司,尽管没有源道寺家那么豪阔,但也是十分气派的豪宅。光没有扮装,只穿着便服。

「好可爱,咦?真昼你该不会是猫耳女仆!?」

「对呀,喵。」

「好口爱~」

「喵喵!」

光抱起真昼,贴着她的脸蛋磨蹭着。真昼身后的尾巴随之摇动,铃铛的声音叮铃铃作响。

「不想被捉弄的话,请给我们糖果点心。」

「朝华是吸血鬼,未夜是小魔女。你们两个都好可爱。嗯嗯,那边的杰克又是哪位?虽然我大致可以猜想到。」

「……是我。」

我摘下头套。没想到竟然会在同学面前暴露出这副模样。

「哇……有月同学你真有干劲。」

光有点被吓到地说。

「才不是。绝对不是我自己想穿。」

「可是,因为是万圣节就扮成杰克南瓜,应该说没创意呢,还是该说有点偷懒?」

「不是啦,这是人家帮我准备的──」

我拼命解释。假如她误以为我是高高兴兴地参加专为小孩子举办的社区活动,那就麻烦了。

「啊──算了,就当是这么回事吧。啊,对了对了,要给糖果点心。」

说完,光就把小包装递给她们三人。

「闻起来好香。」

「里面是饼干,小心别弄碎啰。」

「「「好~」」」

臭小鬼们从光手中收下点心后,我们便离开下村家。

「啊!有月同学。等一下。」

「啊?」

光踩着啪哒啪哒的脚步声跑过来。

「来,这个给你。」她递给我装着饼干的包装。

「不,我就不用了。我只是来看孩子的。」

「别客气别客气,算是祝贺的小礼物。」

语毕,光眨了眨眼。

「祝贺……!啊,谢了。」

「那就学校再见吧。」

「好。」

2

「大丰收,大丰收。」

臭小鬼们各自抱着圆鼓鼓的布袋踏上归途。据说之后要在我的房间举行突发的点心派对。

「收到了很多呢……啊!喵。」

「好、好重。」

「勇哥帮我拿~」

「真拿你没办法。」

我蹲下来,从未夜手里接过布袋,就在那一瞬间──

「「嘿。」」

「啊!」

视野一下子转暗了。看、看不见前方。

「哈哈哈哈!」只能听见臭小鬼们的笑声。她们在搞什么?

「干、干嘛?」

我忍不住脱下了头套。

「中计了喵。」

「成功了。」

定睛一看,她们把东西塞进了头罩眼睛挖空的部分。

大概是未夜引开我的注意,真昼和朝华再从背后偷偷靠近,然后塞进去的吧。戴着头罩死角太多了,我完全没注意到。

「吓到你了吗~?」

未夜用天真无邪的语气问。

「『吓到了吗?』个头啦。」

我揪住未夜的脸蛋往两边拉。

「很危险好不好。」

「对不挤对不挤。」

「真受不了。」

「好啦好啦,我把点心分给你。」真昼说。

「勇哥,我们快点回去吧。」

「真拿你们几个没办法。」

三个人在夜晚的街道上奔跑。看着她们的背影,我也急忙追上。

话说这几个臭小鬼,明明给了她们点心还对我恶作剧,这不是违反规则吗?很好,那我也安排一个恶作剧吧。

直到搬家当天之前,就把明年春天要去东京工作的事保密好了。

我很期待她们惊讶的表情。

臭小鬼火箭发射

1

「我回来了。」

「欢迎回家。」

母亲从吧台后方对我招呼了一句。回到家里,就看到臭小鬼三人组和往常一样占据了一个桌位,好像正在一边吃零食一边玩游戏。

「勇哥。」

最早发现我的朝华立刻扑了过来。迟了一拍后,未夜和真昼也过来了。现在都已经是十一月,三个人却还穿着短袖和短裙,真令人佩服。我还要在衬衫外面套一件毛衣的说。

「我们今天带了很厉害的东西。」

未夜露出淘气的笑容说。

「什么厉害的东西?」

「呵呵呵,你觉得是什么?」

朝华挽着我的右手臂,仰头看着我反问。

「你看了一定会大吃一惊。」真昼挺起胸膛说。

「真有自信啊。」

「要是你吓得腿软了,我们可不管。」

说完,未夜便得意一笑。唉,今天又要陪她们干什么了?

「我先去放个东西,你们等一下。」

上了二楼之后,我把上学用的包包放在房间里,再脱下制服换上黑色的连帽上衣和牛仔裤。这时传来了噔噔的脚步声,她们大概是等不及了吧。真是的,到底带了多少东西?

真昼第一个走进房间。她手上有个被油性笔涂成红色的宝特瓶。真昼高举起瓶子宣布:

「勇哥你看!」

「那是什么?」

「是火箭。」

「火箭?」

未夜和朝华也各自抱着宝特瓶。

那是随处可见的500毫升宝特瓶。里面是空的,朝华的瓶子是浅蓝色,未夜的则是涂成了黑色。

「今天在图画手工课做的。」

「火箭啊。」

朝华的火箭上面画着心形和星星图案。形状是挺像的,不过她打算怎么让这个东西飞上天去?不会是用手扔吧。

未夜可能是察觉到了我的疑问,于是向我展示某个东西。

「这样就可以飞了。」

那是个用木板组合而成的发射台。将三块细长的木板组合成『ㄈ』字形,底部还黏着一块方形木板,另一边的尖端则系着橡皮筋。

原来如此,就是把宝特瓶卡在那个橡皮筋上,再利用拉到底部所得到的张力发射升空吗?

「这是火箭发射装置。」

未夜弹了一下橡皮筋弹给我看。

「喔喔,感觉满简单的。」

所谓的火箭,是喷射自己的一部分质量,并且利用其反冲力而往相反方向推进的工具,所以严格来说这不算是火箭,而是弹射器,不过对臭小鬼们说明这些原理也没有意义。只要本人玩得开心就好。

「会飞得超级高。」

「快点走吧。」

「我们走吧。」

「好好。等我一下。」

于是,最近有点感冒的我戴上口罩就出门去了。

2

来到公园一隅,我们尽量挑了个人少的地方作为火箭发射场地。

「好~勇哥你看好了。」

未夜动作迅速地把宝特瓶火箭安装在发射装置上。将宝特瓶底部卡到橡皮筋上以后,直接往下拉。

「去吧,黑夜号。嘿!」

「砰」的一声轻快响起,宝特瓶被发射出去。黑色的火箭笔直往天空窜升。飞得比想像的还要高,目测大约飞了五公尺。

「哦──飞得挺高的。」

「很厉害吧。」

未夜回收掉下来的火箭,一边这么说。

「好厉害,超出我的想像。」

「勇哥,也请看看我的。」

这次轮到朝华发射宝特瓶。

「怎么样?看到了吗?」

「看到了,好厉害啊。」

「嘿嘿。」

「我的也会飞很高。」

真昼岔开腿蹲下,接着用双手按住发射台使之稳定。

「喝呀。」

红色火箭气势汹汹地窜向天空。飞了大约有六公尺吧?都到比旁边的树还高的地方了。

「噢噢,飞、飞得超级高。」

「哼哼,所以我不是说了吗?」

真昼用鼻子发出哼声,自豪地挺起胸膛。这的确很值得这些家伙拿来炫耀。

「勇哥,接下来看我的。」

「好。」

她们就这样砰砰地把火箭往天空发射。多么和平的游戏。

「喂──你们可别打到邻居家里去。」

这里是公园的边缘。并排的树对面有一道矮小的栅栏把公园用地围起来,另一边就是住宅区。

「知道啦。」

才这样叮嘱过她──结果在未夜发射火箭的同时,刮来一阵强风。虽说是火箭,那终究还是宝特瓶。眨眼就被风吹得大大偏离了轨道。

「啊!黑夜号……」

只见黑夜号画出一条扭曲的曲线,坠落在树木枝叶中。看它没有掉下来,应该是被树枝卡住了。

「呜哇……」

未夜靠近树的正下方,仰头朝上面看。

「在哪里?」

「未夜,那里。」

朝华伸手指了一个方向。

未夜的火箭在高约四公尺左右的位置被树枝夹住了。

「啊啊!」

四公尺。对孩子来说是不可企及的高度。

「我的火箭……」

未夜说话开始有了鼻音,眼睛微微湿润。

「没、没关系,我爬上去帮你拿。」

虽然真昼飞扑到树干上,可是以小一女生的身高还是构不到树枝,爬不到上面去。

「呜呜,黑夜。」

「用石头打的话,可能会掉下来。」

「啊──那样太危险了,朝华,别这样。」

「但是……」

「真是的,你们让开。」

「「「勇哥?」」」

「未夜,不要哭。」

我粗鲁地摸了摸未夜的脑袋。

「我、我才没有哭。」

未夜将手掌贴在眼睛上面说。

「你们在这里等一下。」

「能爬上去吗?」真昼问。

别看我这样,其实我很擅长爬树。我可是在幼稚园的时候爬完了园内每一棵树,甚至被老师下令禁止玩爬树游戏的有月勇。

「唷。」

我纵身跳到树干上,把手搭在树枝的根部轻轻摇晃。确认可以支撑我的体重之后,就一口气用手臂拉起身体往上攀爬。

「噢噢,勇哥好强。」

真昼发出赞叹声。

「未夜,打起精神来。勇哥会帮你拿下来的。」

「嗯。」

叶子扎得有点刺痛,所以我戴上上衣的兜帽。

离火箭还差一点。

「唷。」

黑夜号卡在细树枝的分岔处。我抓住盖子的部分拉了一下,树枝随即轻轻地摇动,树叶飘落下来。

「呼,拿到了。」

「哇,勇哥谢谢你──」

未夜高举起双手,跳了起来。

「勇哥好厉害。」

「好厉害啊。」

很好很好,再来就只要爬下去了。就在这时候──

「拍到了吗?」

从旁边传来一道冰冷的嗓音。

「咦?」

我朝那个方向看去,那里是旁边住家的窗户,窗户对面有一位半裸的美女带着害怕的表情盯着这边。她好像正在换衣服,身上只有萤光色内衣和一件衬衫。

无言的视线在我们之间交换。

「不,那个……」

一阵寒意窜过我的背脊。

「你在做什么?你说拿到了是拿到什么?」

「啊?」

我回想起自己的服装。

戴着黑色连帽上衣的兜帽,脸上挂着预防感冒的口罩,手上还拿着黑色宝持瓶。假如这个黑色物体在对方看来像照相机的话……

糟糕,我可能会被误认为是偷拍狂。

「不,不是的,我只是……」

「你这个变态!」

女人一脸愤怒地拉上窗帘。

「喂──勇哥,怎么了?」

「快点下来。」

「很危险唷。」

「不、不是的,这只是一个宝特瓶,我只是想把卡在树上的宝特瓶拿下来──」

我对着拉上窗帘的窗户拼命辩解。

「我没有什么奇怪的企图。」

是、是误会。我不是啊啊啊啊啊啊啊。

之后,很快就有警察赶过来了。幸好臭小鬼们目击了整个过程,还有另一位带着孩子的太太帮我作证,总算解开了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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