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去世了。
她给我一个目标。
先前的我只想远离麻烦事,但现在不同了,今后必须著手收集「魔王」的情报。我当时随口答应,不过,约定必须履行。
因为我是守信用的男人。
她还在我身上留下新的技能。
独有技「异变者」、追加技「操焰术」。
我还顺便把焰之巨人吃掉。虽然他不是我的敌人,但这家伙很危险。
原来焰之巨人超越A级。
确实,黑蛇、黑狼打不赢他。他们的攻击伤不了焰之巨人,肯定打不过。要超越A级似乎有一定门槛,他的确有那个能耐。
看样子也得好好研究那些能力。
不过,研究的事先摆一边!
我得先确认某样东西。其他都不重要。
没错!就是拟人化!
我进到重新备妥、专门给我用的简易帐篷里。
全都不准进来!放完话后,我关上门屝。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哈!
首先我正确示范笑的三段活用,接著——
「变~身!」
变身音效是没出来,但我已经发动拟态「人类」。
我对拟态效果从没这么乐在其中。
然而——
……咦?怎么搞的!
每次都会出现的黑雾没喷。
发生什么事了!当我这么想就发现身上有古怪,视线变得比以前还高一点点。
还长出手脚。身体从蓝白色变人类肤色。
唔、唔唔唔?
虽然不清楚事情是怎么发生的,但过程跟我想像得不太一样。
可惜这里没镜子。
不过呢——
我有点不想承认,现在的身体状态似曾相识。
好久以前看过,没错,跟三十几年前一样。当时差不多在上小学吧,模样就跟现在类似。
先暂停一下。
我震惊过头以致于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这身体出现天大的错误。
不见了。
「他」应该要跟著重生啊,我的龟儿子……老二居然失踪!
怎、怎么会这样?
我惊慌失措。
六神无主地摸摸跨下。
接著我发现一件令人震惊的事实……
空、空空如也。光滑一片,什么都没有。
仔~细想想,拟态成魔物时,我都没关心过这个问题。因为我不需要排泄,当然没排泄器官。
也就是说,没生殖需求哪来的生殖器官?
答案就是——我现在的状态吗……
好空虚,好失落,一方面又有种「原来如此!」的恍然大悟感。
不会吧!我赶紧摸摸头。摸起来丝滑柔顺、量多丰厚。
这才让我松了一口气。外观上应该不是媲美外星人的诡异人型,太好了!
话说回来,黑狼也有长一大堆毛。没毛会变成什么怪物……光想就让人作呕。别想了。再想下去不太妙。
好啦,刚才似乎有违我的冷静美学,不小心慌了手脚?
姑且接受龟儿子失踪。要我面对这档事千百个不愿,但总比当史莱姆好……
没办法确认全身样貌满失策的……这念头刚闪过脑海,我就想「何不试试刚才吃掉焰之巨人后人手的『分身术』?」,一个好点子就此大驾光临。
我真聪明。虽然不确定未拟态成焰之巨人是否能发动分身术,总之先用再说。
我的身体涌出黑雾,在眼前集中,变成人型。看样子,分身术施展得很顺利。眨眼间分身完成。出现在那里的是——
——妤猛。
「好猛」有很多意思。
首先是外观。
带著淡蓝色的银发、水汪汪大眼,看起来很可爱的美少女?美少年?一枚。我没有性别,正确说来是中性吧……就外观来看,脸比较像少女。
因为来源是静吧,完全没有遗传到我。再者,这并不完全是静的复制人。发色不像她,眼睛还是金色的。维尔德拉的眼睛也是金色,或许高阶魔物的眼睛都是金色。
话说回来,兰加的眼睛好像也曾经从血色转金。虽然在兴奋状态下才会改变颜色就是了。眼睛会变成金色,也有可能是当我的族人使然。
外观不会受我前世影响,用关节想也知道。因为我就只有灵魂飘来这个世界。
也就是说,目前的外观要素多半来自静,可说她的遗传基因占大半。原来静以前是绝世美少女……
另一个要素来自史莱姆,跟老化无缘的Q弹美肌驾到。只挑优点继承,就是在说我现在的样子吧。太完美了。
一个可爱的孩子全裸站立。没关系,反正没什么好遮的………
问题不是那个,裸体有违善良风俗啊。虽然这里没警察。
是说这张脸真的好可爱。必须说声:「干得好,静小姐!」
我上辈子也算好男人,却不是美少年。发动回忆补正也没用。
要坦率感谢她。
穿上事先准备好、放在简易帐篷里的毛皮,顺便给分身毛皮穿。
下次要先准备衣服才行。
回归正题。
来说说真正「猛」的理由。全都出在这个能力上。
虽然是分身,却跟思考运算能力优异的我同享该特长。
也就是说,两个都是我。本体和分身没有差异。
不,焰之巨人的分身能力明显比本尊弱。我的分身却没有劣化迹象。呃,也不完全是那样,或多或少都有不如本尊的地方吧。
差异是有的。
就是魔素容量。容量应该只有制造分身时使用的魔素量吧。话虽如此,一开始制造时给更多魔素就行了。
我的魔素容量很高。若运用得当,或许会变成很强的战力。
只不过,焰之巨人可以分身十只,我的分身却因为性能太强,只能制造一只。
就算只有一只,在对手看来,这技能还是犯规到不行吧。毕竟该能力可以制造攻击力、防御力等肉体性能都跟本体同等的分身。
最后还有一个「超猛」的理由。
那就是拟态过程很自然。
变身时黑雾没有出现,我就发现一件事。
例如黑狼。
当我要拟态成黑狼时,黑雾会出现,构筑拟态。这种情况下会比史莱姆本体的能力还弱。
史莱姆的身体没有手脚,物理运动受限,一直是种不起眼的魔物,细胞机能却异常发达。每一个细胞都是肌肉、脑、神经。
懂吗?一般先是用眼睛看,神经再传达情报,最后来到大脑。
史莱姆不用经历这些过程。
就算没有「大贤者」的辅助——知觉千倍速,我的反应速度依然超越正常人。
变成黑雾作的身体后,要到达脑=本体,会出现些许的时间延迟。一般分身不若本尊优异,原因很可能出在这里。
那么,不透过黑雾的拟态——「拟人」又是如何?
大家猜对了!反应速度跟史莱姆身体同样优秀。传达上很自然。
再加上多出手脚,运动能力也跟著提升。虽然只到儿童程度。
就算体能只比得上小孩子,还是比史莱姆灵活。也因为这样,我变得更容易累,但这是必要的代价。
而最重要的一点莫过于不使用黑雾,不需要消耗魔素。
太方便了!
今后我打算都用这模样活动。
这时我突然有个想法,立刻对分身下令。就好像在动自己的身体一样,感觉很流畅。
黑雾出来了,分身开始成长!
苗条的体型出现。再来是飘逸的银发。还有美丽的中性容貌。
完美!
接著我让分身一下变女,一下变男。
长肌肉、变胖子,或是变成壮年人、老年人。
这下可以确定,分身能幻化成各式各样的状态。
原理跟用黑雾拟态成魔物一样,只要弥补不足的部分,甚至能拟态成大人。
或许能用来增强肌力。反应速度会递减,但身体愈大愈有力。
虽然说,我个人认为「速度是战斗中最关键的要素!」。
在那之后,我又做了各种实验,藉此确认新身体的能耐。
●
就这样,应该要过上平凡人生的三上悟投胎成史莱姆。
此外——他还继承一名女性的意念、身姿,并得到一个目标。
这是一只名叫利姆路的史莱姆。
绕著这只史莱姆打转,世界——即将进入动荡的时代。
这是哥布达还没进化前发生的事。
头上是一大片蓝天,清爽的风吹抚。
后头还有穷追不舍的人类。哥布达今天也在人类追逐下四处跑跳。
「站住!你个王八蛋,就知道逃!」
「马的混帐,又把田弄乱!今天一定要宰烂你!」
几名气到眼红、人高马大的壮汉朝哥布达逼近。
哥布达一直跑跑跑,用尽全力奔跑。
被抓一定会死得很难看。他没被抓过,这只是想像,但被人类抓走的同伴从没回来过,肯定是被人类凌虐致死。
若他没把田弄乱还好商量,可是,对哥布达他们这些哥布林来说,「田」这个概念不在理解范围内。他们认为,那里是长一大堆蔬菜水果的地方。
那里是人类的领土,一旦被发现将难逃遭人追杀的命运,种种经验教会哥布达这点,却无法战胜食欲。啃著手里的甜瓜,他手脚飞快地逃进兽道。
哥布林体型娇小,所以能够逃进那狭隘的通道。身躯庞大的人类无法进入,就只能在外面痛骂哥布达。
(要先确保逃生通路,这是基本常识!)
还好来之前有规划逃生路线,哥布达松了一口气。
今天上演的逃亡戏码以哥布达胜利告终。
回到村庄后一看,包括长老在内,村里有名望的人纷纷聚集,似乎在讨论什么。
狗头人族的商人也来了,正在跟他们谈话。
「这些我们没办法收购,太贵了……」
「你们不收,难得到手的魔法武具就会白白浪费掉。能不能通融一下?」
「假如这些再小一点,我们还能拿来用……」
「没错,说得对。东西这么大,老夫也用不了。」
哥布达正要经过,那些对话就窜进耳里。
听起来,大家想将魔法武具卖给狗头人族商人。
人类的武器——如果是小型剑或短剑就算了,其他对哥布林来说太过巨大。铠甲另当别论。他们能分解硬皮铠,取出能用的部分利用,金属铠就难处理了。哥布林村里没人具备金属加工技术。
再说,如果是魔法武具,乱玩乱碰可能会导致它们失去原有的价值。哥布林没办法拿来用,狗头人商人不肯收购,就只能暴殄天物。
「对了!如果你们愿意去矮人王国,就可以把这些东西卖给他们。报酬可以转换成商品,矮人还能帮忙配送他们制造的金工品等等。从这里去矮人王国有一段距离……但沿著河流走应该不会迷路。」
长老们不晓得该怎么办才好,这时狗头人商人灵光一闪地提议。
此话一出,长老们立刻就鼓噪起来。
「你说矮人王国!那里不是很远吗!我只听人说过,远在异国呢。」
「要去那种地方得花多少时间啊?」
「重点是,我们该派谁去?年轻人都是很珍贵的劳动力,大家抽不出空啊!」
大伙儿你一言我一语、争来吵去,无法达成共识。
(应该跟我没关系吧!)
对那阵骚动漠不关心,哥布达快快乐乐地行经现场。
不过——
「等等。」
长老叫住他。
「你看起来很闲。能不能帮个忙?」
哥布达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
「对对对就是你,看看这把刀,不觉得作工很棒吗?如果你愿意帮忙,我们就送你这个!」
长老刻意拿刀在哥布达眼前晃过,他立刻被那道光芒夺去心魂。
「有事尽管吩咐!我什么忙都帮!」
刚才的不祥预感完全被拋到脑后,哥布达一不小心就答应了。可是,那也没办法。因为这把刀散发魔性的银色光芒。看得哥布达瞬间失去理智,被长老骗去,答应他们的请求。
(啊!)
当他惊觉时,一切都太迟了。
「是吗!你愿意去矮人王国跑腿啊。」
「咦!我吗?」
「你愿意帮忙吧?」
长老们笑容满面地围住哥布达。看到那些皮笑肉不笑的脸,哥布达只能点头应允。
据说哥布林的寿命比人类还短,不到五分之一。
往前追溯回古老的时代,祖先似乎是妖精,但变成魔物后宣告劣化,两者的联系彻底断绝。寿命较长的顶多活二十年,一般都十年就死了。三岁就有生殖能力,视为成人,长到五岁等同独当一面的大人。
他们是脆弱的物种,所以繁殖力旺盛。不过,在大自然法则下,最后只有少数的哥布林存活。
生下来的小孩只有半数长大成人,能迎接五岁生日的更不到成人半数,这对魔物哥布林来说是常识。
哥布林生命短暂,没有学习语言的习惯。他们会说话,但充其量只能跟族人沟通。所以他们也没有继承前人智慧、累积财富的习性。
正因为哥布林的生活模式是这样,他们才会卖掉对自己来说派不上用场的魔法武具,换成日常生活用品或好用的防具。
基本上,他们是低智商魔物,完全没发现这趟旅程超危险外加成功率低。整趟旅程来回要花上好几个月,对哥布林而言,用「赌上性命的大冒险」来形容也不为过……
在场众人都不认为去矮人王国是什么重责大任。
就连那些号称长老的长者也不例外,「因为任务有点麻烦所以丢给小孩子办」——对他们而言仅只如此。他们并没有恶意,只是因为哥布林笨得可怜,连算数都不大会,事情才演变成这样。
就这样,毫无踌躇地,哥布达的矮人王国行就此定案。
*
大家太过分了!哥布达发牢骚中。
怪不得他会发牢骚。因为哥布达现在还是身材矮小的孩子,大人们却逼他抱堆积如山的货物出远门。听狗头人商人说,用一般速度走也要两个月,现在又抱这么多货物,根本连走都走不好。
但抱怨也没用。
所以哥布达就想出一个办法。那就是装在箱子里拉著走。
但想也知道,他拉不动箱子。
哥布达烦恼极了,这时他想到曾在人类居住区看过马拉箱子的画面。
(对喔,那个箱子有加圆圆的东西……)
哥布达想到的东西是马车,圆圆的东西就是车轮。
他不知道那是轮子,决定依样画葫芦,寻找能代替车轮的东西。
找著找著,他发现圆形盾牌。
(这个好像不错用!)
接下来就快了。他拿刀削笔直的棍棒,替棍棒整形。再对装满货物的箱子开洞,将棒子插进去。
棍棒变成车轴,两侧加装圆形盾牌,用藤蔓绑起来固定。然后在箱子上加装手把,拖车就完成了。
之后拿破布塞缝隙,固定搬运品,防止它们掉落。哥布达还从村里拿些多余的被毯,想说晚上可以当棉被盖。
长老替他准备水跟食物,这让哥布达很开心,顺便将它们一起塞进拖车里。
准备工作完成。哥布达离开村庄,就此启程。
*
(肚子好饿……)
离开村子一个星期后,哥布达疲惫不堪,在路上蹒跚地走著。
还以为那些食物一辈子都吃下完,没想到第五天就空了。水还剩一些,但量已经不多了。
再加上拖车还会卡到树根,害哥布达多费精力。他消耗的体力比徒步前进更多,旅途一点也不顺利。条件很恶劣,再加上哥布达整整两天都没吃东西,一直在走路。怪不得筋疲力竭。
他摇摇晃晃地拉著拖车,努力向前进,但……
(我不行了——)
哥布达朝路边的大树一靠,无力地瘫坐下去。不过,似乎是狗屎运上身,瘫坐的哥布达碰巧看到蘑菇。仔细观察应该会发现它的颜色看起来有毒,但哥布达饿昏头了,看东西模模糊糊。
(这不是蘑菇吗!吃了可以再战三年!)
他饥渴地咬住蘑菇。吃之前并未多想,直接把颜色鲜艳的蘑菇生吃了。这一刻,哥布达的幸运指数可说是破表了。
事实上,这种蘑菇一煮就有毒,是危险的食材。经过烹煮或烧烤等加热手续,菇肉里的汁液会变成毒素。哥布达不清楚这些,用了唯一安全的方式生吃蘑菇。
他吃得饱饱饱,士气跟著高涨。还用皮水袋装树洞里积的水,情绪更加高昂。
(其实也没那么惨嘛。随随便便就找到食物啦!)
那天他不打算继续赶路,决定先休息一下。
拖车差不多要坏了,正好拿生长在附近的藤蔓重绑,有破洞或缝隙的地方就用黏稠树汁修补。还拿树皮来贴,把缝隙塞住。
拖车补好后,他在那里睡一晚,去除身体疲劳。
隔天一早。
哥布达一觉醒来意外地神清气爽,开始神采飞扬地探索周边区域。
接著,他采到能拿来吃的野莓跟树果等等。
当然还发现昨天吃的蘑菇,不过……
「颜色这么鲜艳的蘑菇还是第一次见到!连我都不敢吃……」
哥布达小声说著,完全没发现那是昨天吃的蘑菇,直接无视它们。
他发现一根颜色朴素的蘑菇,开心地将它收入怀里。放眼望去,剩下的都是那些鲜艳分子,所以昨天吃的肯定是这些朴素蘑菇,哥布达自顾自地总结。
(在这么多毒蘑菇中,我居然选到能吃的蘑菇,昨天真是太幸运了!)
他完全没发现自己搞错,还在那自得其乐。
之后哥布达采到自己满意为止,正午前再次踏上旅途。
拚命赶路只会把粮食吃光,哥布达发现这件事,后来就稍微减低速度,一面找能吃的东西,一面前进。
离开哥布林村后,大约经过一个月,他终于抵达充当地标的大河。
流在河里的水清澈美丽。有时在阳光反射下会出现亮亮的东西,应该是河里的鱼吧。
水流乍看之下不快,大概是河很宽、宽到看不清对岸的关系。事实上,这条河宽到要游过去都有疑虑。
看到这么多的河水,哥布达瞪大双眼,脸上尽是惊讶神色。他看过小河,也很喜欢玩水,但这条河跟小河根本不能相提并论,实在太大了。
生平第一次见到这种巨河。那景象远远超乎哥布达的想像,所以他感动到不行。
「呀——!太棒了!」
他感动地大叫。哥布达百看不厌地望著大河,那天他在河边从早坐到晚。
看一整天大河的哥布达心满意足,隔天一大早就起床,朝目的地出发。
可是……当他要拉拖车前进时,立刻发现一个天大问题。
「咦?他们跟我说来到大河附近,要朝左手边走……可是一转身,指的方向就相反啦?」
虽然不会有任何人回答他,但他还是不由得喃喃自语。为了提醒自己,他已经在左手做记号了。所以他知道左手是哪只。可是有个问题,向后转的话,左手就会指向相反方向……
左手边是面朝哪的左手边?好难解啊。
结果他决定在河边捡根木棒,看木棒倒哪边就走哪里。
木棒倒的方向正好是确切方位,只能说哥布达运气太好了。哥布达狗屎运地朝正确方向前进,之后并没有碰上任何问题,旅途非常顺利。
哥布达开始对单调的旅程感到厌烦,顺著路走啊走,眼前出现一个河水汇聚的浅塘。
这里应该是森林动物们过来喝水的地方,却不见动物争吵。似乎是它们遵循本能,自然而然地避免纷争。在弱肉强食的自然界很少看到这种景象,肉食动物跟草食动物和乐融融地喝水。
可是,那定律只适用于动物。人类和魔物根本不把自然定律放在眼里。当然,哥布达也不例外……
会猎捕动物的魔物多半是夜行性,一到早上就没那么机灵。
(好机会!好久没吃肉了,今天应该有肉吃!)
哥布达一双眼变得亮晶晶,开始物色猎物。
草食动物喝水兼休憩。
肉食动物润喉后马上就走、并未多加逗留。
野鸟跟兔子对那些庞然大物敬而远之,在浅滩边缘啜饮水源。
哥布达视线游移,在物色适合当饭吃的猎物。
看著看著,他看上一只野兔。它圆滚滚的,看起来很迟钝。大型猎物对哥布达来说太棘手了,猎这野兔正好。
他在一定距离外停住,小心谨慎地观察兔子。
(很好。它还没发现。)
暗自窃笑之余,哥布达慢慢靠过去。
接著收集掉在脚边的小石头,悄悄来到有把握丢中猎物的范围内。要从田里偷蔬菜时,他练得一身销声匿迹的功夫,正好派上用场。
「看我的!」
带著十足十的把握,哥布达朝野兔丢掷小石头。丢出去的石头正中红心。
野兔倒卧在喝水处。野兔被击后,其他动物们见状不约而同逃离。然而,哥布达没放在心上,一脸愉悦地回收野兔。
事情就在那时发生。
「吼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一只魔兽发出凶猛的咆哮,从树林间现身。
它从容不迫地立于微微高起的断崖上,视线慢慢射向哥布达。
这是被称作密林王者的魔兽——孤刃虎。是B级魔兽,不是F级哥布林有办法应付的对手。
看样子它想得跟哥布达一样,打算吃聚集在水边的动物们。可是哥布达先动了,孤刃虎的猎物全都逃之夭夭。
换句话说,剩下的猎物就只有哥布达。
还有哥布达抓到的兔子,但区区一只兔子根本无法让孤刃虎吃饱。
「咦!它该不会想吃我吧!」
孤刃虎不把崖高当回事,从断崖上一跃而下。轻巧地落在哥布达面前。
哥布达脸色发青,本能告诉他逃也没用。
这样下去,哥布达肯定会进到孤刃虎的肚子里。该怎么办才好?哥布达绞尽脑汁。
接著——
(既然这样,我就挣扎到底吧!)
下定决心后,哥布达朝孤刃虎摆出战斗姿态。可是,他能做的反抗少之又少。左手握著小石子,但丢那个也伤不了孤刃虎。
(对了,那个或许能派上用场……)
他这才想起一样东西,就是出发时拿到的刀。
那把刀或许能刺伤孤刃虎。运气好的话,或许可以趁机逃脱。他打定主意,情况已经迫在眉睫、容不得自己犹豫。反正也没其他戏法好变,只好相信那一丝丝可能性,顽抗到最后。
哥布达丢出小石子。杀敌重点是刀,但敌人避开刀刺的话,哥布达就死定了。所以他先拿小石头转移注意力。
用膝盖想也知道,孤刃虎轻轻一跳就避开石头。算准它著地的瞬间,哥布达从怀里取出刀子,打算丢它——
(咦,这不是蘑菇吗!)
他这才发现,要丢孤刃虎的东西不是刀。可是,哥布达已经做了丢掷动作,蘑菇就在来不及踩剎车的情况下丢出。
那是想要留著等之后再吃、预先收到怀里的蘑菇。在一大片毒菇中只发现一根,颜色朴素。哥布达想留著之后当点心吃,结果就忘记有这样东西。
不过,当下却发生让哥布达意想不到的事。
其实这个蘑菇含有剧毒孢子,是很稀有的毒蘑菇。
哥布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带著它走,最后没吃,还拿来丢魔兽……
孤刃虎不屑地朝迎面飞来的蘑菇一瞥,张开大嘴。接著,打算用震声炮震碎它。没想到适得其反。遭吼声震碎的蘑菇喷出剧毒孢子,孤刃虎站在下风处,全身沾满孢子。
毒孢子附著后,灼热的刺痛感在身体上游走开来,痛得孤刃虎在地上挣扎,最可怕的是,眼睛、鼻子、嘴巴遭孢子入侵,搅乱孤刃虎的感官。
生平第一次尝到这么痛苦的滋味,害孤刃虎乱了方寸。
哥布达没错过这个好机会。
(咦,虽然不晓得发生什么事了,但现在逃正是时候!)
哥布达不打算杀那只魔兽,干这种有勇无谋的事,只想快点逃走。不过,他还记得去捡野兔。
哥布达慌慌张张地回到拖车那儿,把野兔放进去,马力全开地逃离现场。
他一鼓作气狂奔,想办法逃到安全的地方。平安无事逃脱后,他松了一口气,总算放心了。
就这样,哥布达从天大的危机中脱身。
因为松懈下来的关系,他意识到自己肚子正饿,这才想起带回的野兔。
然而,哥布达再怎么没神经,还是知道要保持警戒。为了确保安全,他来到能将周遭动静尽收眼底的河畔。接著在河边随便用石头堆出土窑,在上头铺枯木跟树枝,用来升火。
刚才那些危机宛若浮云,哥布达的脑袋全被食欲占据。
他开开心心地将野兔放血、内脏拔除。再剥掉毛皮,把肉分成适当大小。处理完毕的肉用树枝串起,放到石窑上。接下来就只剩注意火候,旋转树枝议表面烧得金黄酥脆,内部的肉熟透。
就这样,简单的烤肉上挤点树果汁液,料理就完成了,
「好好吃!这个超好吃的!」
哥布达毫不在意肉汁滴下,开始大口吃烤肉。
经历生命危机后吃的东西最美味了。
再加上这些日子以来,哥布达只吃树果、野莓这类路边采来的东西,久违的肉类滋味差点让他飞上天,吃起来有种幸福的感觉。
前不久遇到孤刃虎的恐怖记忆对哥布达来说已经变成过去式。之前还发生过那种事啊——现在哥布达只把它看成这点程度的回忆。
吃了睽违已久的一顿饱餐,哥布达心满意足。
「好!明天一定会是美好的一天!」
今天遇到的事早就被拋到九霄云外。哥布达已经放眼明日了。
*
经历孤刃虎事件后,一路上没什么大麻烦,时间又过去一个月。
从前还能看到远方的山影,如今不抬头看就看不见山顶。山壁上的硬岩经雨水拍打、磨耗,谱出美丽的岩面。对哥布达来说,一切都很新奇,引人人胜。
可是,哥布达却没闲功夫悠哉眺望这些景色。
食物快见底了。
再说这一带可以算是矮人国王的势力范围,是位在朱拉大森林外的草原地带。哥布达在森林里竭尽所能地收集粮食,集完才朝山去,但之后一直没机会补给,食物存量愈来愈让人担忧。
多亏没见过的景色让哥布达看得入迷,他才忘记肚子饿的事,不过,是时候面对现实了。
然而,问题不只适些。
前往矮人王国的不只哥布达。矮人国是中立的自由贸易都市,到访的种族五花八门。不只是魔物和魔人,就连人类都会去……
大家都会尽量结伴而行,造访矮人国的人们对此心照不宣。
在矮人王国内会确保访客安全无虞,但警备人员无法管到国境边缘地带。因此,自己的命得靠自己保。那对商人来说是常识,哥布达却没概念,也没多花心思注意。
简单来说,在他心系粮食所剩无几时,新的麻烦又找上门……
「快看,那里有一只哥布林,还带著值钱的东西耶!」
差不多该去找食物了,不然会饿死,哥布达正在盘算补充粮食的事时,这句话突然传进他耳里。
不过,哥布达听不懂。哥布林之间的交谈方式类似「思念网」,只能理解人类的部分言语。
话虽如此,他们还是能敏感察觉对方是否有恶意。哥布达抬头望向偷偷摸摸接近自己的人类,一股危险的预感浮现心头。
(糟了……我有不祥的预感。)
握住拖车的手一紧,哥布达打算拿出吃奶力气狂奔。
不过——
「哎呀,别想逃!」
身穿金属铠甲的人类战士出现在哥布达前方。
后方的轻装男跑去确认拖车内容物,还吹起口哨。
「喂喂,我不期待里头东西多值钱啦,但这不是魔法道具吗?今天真走运。只要杀掉这只垃圾,我们就能弄到买装备的钱!」
「哦?原本是想赚点零用钱花花,没想到走运了。那些家伙嫌麻烦不想跟来,我已经想像到他们哭丧脸的模样了。」
两名男子一来一往的交谈声在哥布达耳边流窜,他开始思考对策。
矮人王国近在眼前,却遭遇意想不到的危机,这让他不知所措。但现在不是迷惘的时候。
哥布达沉淀焦躁的心,摸索突围对策。
(该怎么办!照这样下去,他们会把东西全部抢走。再说,我好像也小命不保……)
仔细想想,对方不只抢东西,搞不好会顺便谋财害命。直到这个时候,哥布达总算发现自己命在旦夕。
然后,哥布达的担心全都成真了。
男人们堵得哥布达无路可退,结伙对他施暴。
哥布达的身材跟孩童差不多,根本不是那两个男人的对手。基本上,全副武装的男人相当于冒险者D级。哥布达不可能战胜他们。
假如他豁出去打,逃离孤刃虎魔爪的幸运威能没开,肯定死路一条。
可是,幸运女神却对哥布达微笑。
「你们几个,在那里做什么!」
男人们未拔武器、赤手空拳凌虐哥布达,这时一道威严的女声朝他们怒吼。
邪两个家伙连忙转头,只见前方站了一只雌性人鬼。茶红色的头发相当特别,是哥布莉娜战士。后方还有狗头人族的商队靠近。看样子那只女哥布林战士是商队护卫。
男人们冷静地判断状况。我方只有两个大男人,对方却是商队,还连滚刀哥布林战士都带了。低等的小喽啰哥布林无法跟高阶哥布林男战士、女战士相提并论,他们是通人话的高阶魔物。
这两个男人的实力不过新手等级,对付高阶哥布林太勉强了。其实快点把行李抢一抢逃走就没事了,但现在要抢已经是天方夜谭。
「啧。这次就放你一马!」
「算你捡回一条小命,杂碎!」
丢下这两句话,男人立刻离开现场。
再一次,哥布达幸运地捡回一条命。
*
被救后整个人松懈下去,哥布达就此昏死。
马车起起伏伏地摇晃著,不让舒服的梦乡延续。被揍的伤受震动刺激,痛得哥布达惊醒过来。
「哎呀?你醒啦?」
抬头一看,生著茶红色发丝的哥布莉娜正在照料他。
跟长相酷似猴子的哥布林不同,高阶哥布林的样貌和人类相去不远。
哥布达只看一眼就被那美貌掳获。
(是仙女,仙女出现了!)
连伤口的痛都忘得一乾二净,哥布达瞬间坠入爱河。
「请你帮我生孩子!」
哥布达跳起来,开始进行爱的告白。这要求太跳跃了,但哥布达是认真的。
只不过,马车里的家伙全都当他在讲笑话。
「噗、噗哈哈哈哈哈!太好笑了,小鬼!」
「欸欸,大姊。你就替这小鬼生孩子吧!」
「都给我闭嘴!少在那要嘴皮子,乖乖注意四周的风吹草动吧!」
大伙儿出声调侃,红发哥布林战士则开口斥责。
从他们的话听来,红发哥布莉娜似乎叫「大姊」,哥布达就此得知她的称谓。
大家的冷言冷语并未对哥布达造成影响,他频频对大姊拋注热情的视线。
可是,现实是残酷的。
「我说,本姑娘对你这种胆小鬼没兴趣。连那些没用的人类都把你看扁,根本不配当我的男人!至少要强到能救我才配。」
大姊将他的爱一刀两断,哥布达的初恋才阳起步,却在同一时间宣告结束。
「怎、怎么这样……好失望……」
哥布达的动力瞬间燃烧殆尽,这才想起全身上下都疼痛不已。
就这样,哥布达失意的同时再度昏厥。幸好他昏倒,狗头人商队才会一路照料他,最后平安无事抵达矮人王国,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虽然哥布达的初恋变成失恋,但总体来说,他已经达成最初的目的了。
透过狗头人商人介绍,拖车上的货品悉数卖至矮人店铺。
看哥布达交出魔法武具,矮人们有些吃惊,但他们什么都没说,不以为意地办妥相关手续。
他们似乎很习惯跟魔物交易,所以能做某种程度的沟通。
其中一名只矮人指指哥布达的腰。
「喂,那个不卖吗?」
听到这句话,哥布达转头一看,发现对方在说他的刀。
(啊!原来我没有收在怀里,而是插在腰上啊!)
怪不得当时从怀里拿出的东西是蘑菇。这件事先摆一边——
「这把刀是我的,它是非卖品。」
哥布达如此回应。
矮人听完就点点头,接著开口对哥布达说:
「这个东西不错,但魔力快用完了。顶多只能再用一、两次。知道怎么用吗?」
「不,我不知道耶,这是魔法武器?」
「没错。它叫『火焰短剑』。材质是白银,里头封有魔力。做来给人类贵族护身用的。你可能会用到,我教你咒文吧,但要记得,用了就会耗损。」
「真的吗!」
「是真的。它是矮人王国制造的短剑。你要爱惜使用。」
这矮人似乎很亲切,他还教哥布达咒文。而且,他好像很中意拿矮人国刀剑的哥布达,对他照顾有加,给了不少方便。
就这样,哥布达顺利完成交易。他换到的东西是物品,不是钱,但不用自己搬回去。费用直接算在报酬里,请对方帮忙运回去。
哥布达跟他们交换相当于拖车容量的菜刀、大锅等日常用品。矮人还额外准备像哥布林这种体型也能轻易使用的刀、胸甲等装备。那些东西全都搬到转运站,登记成待运物品。
接著,哥布达拿到一个魔法筒。在任意的地方设置魔法筒并发动,就能将行李传送到指定位置,是很棒的装置。
当然,这个魔法筒只能用一次,是拋弃式的魔法道具。
也能付较便宜的费用,选择走空运路线,但空运只接邻近区域的运输任务。无论如何,因为哥布达无法将地点说明个所以然,所以他就只能花高额运费,选用传送魔法。要送回去的货物太多了,用拖车拉回去会很吃力,所以哥布达二话不说地委托转运商。
事实上,回家途中很有可能遇上不肖人士觊觎货物,行头简便会比较安全。哥布达想得未必有错。
他离开转运站,为了向帮忙牵线的矮人道谢,又回到交易处。
「多谢!货物顺利传送了。感谢帮忙!」
「是你啊。有帮上忙太好了。对了,违个没办法当商品卖,还给你吧。」
说完,那名矮人就将某样东西交到哥布达手里,是一件厚大衣,用哥布达之前拿来当棉被的毛皮作成。哥布达捕到的野兔毛皮也缝在上面,看起来御寒效果很好。
嘴巴上说要还给哥布达,其实是为了他才特地加工制作的吧。
「咦,可以吗?」
「当然。你一定把所有的东西都交出来,没留睡觉时用的毛毯吧?出外旅行可不能漏掉过夜行头。」
矮人开始对哥布达说教,顺便拿出一个旧包包。
「这个也给你。当作找零,我塞了些乾货。大概有一个星期的份。要好好保重。」
「真的吗!谢谢你!」
矮人一番好意,哥布达相当感激。
「别客气。其实那把刀是我做的。怎么能亏待刀的主人。祝你平安返乡。」
矮人说完这句话就走了,去接待别的客人。
(说得也是……空手出发的话,连森林都到不了。矮人先生好亲切,太感谢他了!)
哥布达再度行礼。虽然矮人看不到,他还是想尽可能地传达感激之情。
接著,哥布达穿上矮人馈赠的大衣、背上背包,迈步离开商店。
哥布达达成任务,但没有直接踏上归途。
「难得来这么远的地方,就好好观光一下!」
自言自语外加擅自决定,哥布达开始在矮人王国内参观起来。
矮人王国盖在天然的大洞窟里,避开太阳直射。可是,他们利用精妙的技术获取自然光,议洞窟内不失光亮,得以方便行事。
入夜后,生在墙上的萤光苔藓会发出光芒,维持媲美满月之夜的亮度。
问题在于火的使用。
这里不是密闭空间,不过,洞窟容易淤积烟雾,换气相对重要。因此,无论室内室外,火的使用都受到限制。工房或厨房这类用火重地被课以义务,必须有消防员常驻。
因此,人们用餐的地方有限,只能在建筑物里吃。
平常觉得黏腻至少还能拿水冲洗,但哥布达才刚旅行一大段路程。也就是说,现在的他很臭。他又没有洗澡的习惯,会臭也是其来有自。
人口附近的交易所一带聚集不少冒险者,所以他的臭不怎么引人注目。然而,进到建筑物里就不一样了。虽然有换气系统,哥布达的恶臭还是足以让人们反感。
再加上这里还有商业区,陆续有人摆出臭脸。
有些商人来自其他国家,纷纷朝哥布达投去不悦的视线。被人用眼神攻击,哥布达这个呆头鹅也开始待得浑身不自在。
(待在这儿好不舒服……还是快点出去吧。)
敏感地察觉事情不对劲,哥布达决定回哥布林村。
这个判断正确。因为哥布达身上没钱。继续参观也没用,他没钱吃饭。
哥布达就是少了金钱概念,才会选择以物易物。出现这种纰漏也不能怪他。
他放弃观光,决定离开这里,不过——
就在那时,哥布达看到一样东西。
那是一家装潢华丽的店,堪比美丽女神的美女们正谈笑风生。
哥布莉娜大姊也美得像仙女,不过,这些女人又更美了。
美骚的金发流泻而下,长长的耳朵从中伸出。她们有明显的妖精特徵,是长耳族。
一般来说,美丑的判断因各种族特徵而异,哥布林的审美观却跟人类类似。理由很简单。他们的祖先是妖精。虽然劣化了,本质却不离妖精。所以,没什么理智的哥布林才会袭击人类,有些甚至在本能驱使下强暴人类。
(好漂亮!总有一天,我也要跟精灵小姐们交朋友!)
哥布达在心里下定决心。他还有个想法,就是要变强。
就跟哥布莉娜大姊说得一样,哥布达变强的话,漂亮女孩也会喜欢他。
怀著新发掘的目标,哥布林在矮人王国度过一晚。
晚上出发太危险了,所以他跑到大门附近的公园露宿。
说是说露宿,矮人王国在洞窟里不用担心下雨。多亏亲切的矮人制作大衣给他,他才不觉得冷。
这一夜过得比预料中还舒适,哥布达一觉醒来精神饱满。
公园里的喷水池似乎沿用自然涌泉,能拿来当饮用水。哥布林从背包里拿出水袋,将水袋装满。
装完水后,他离开矮人王国,终于要踏上归途。
*
刚出大门,有人就开口叫他。
「哎呀,这不是那天那个小伙子吗。事情办完了?」
抬头一看,是狗头人商人。后方跟著两名滚刀哥布林战士,及顶著茶红色秀发的哥布莉娜大姊。
「啊!商人先生!」
哥布达跟他打招呼。看样子商人们也要从矮人王国回去。
有钱的商人往往都会住上几天,但小型商队就没办法住那么久。大部分都会早早结束交易,回自己的国家歇息。
打完招呼后,狗头人商人邀哥布达搭马车。
「你回去走跟我们一样的路吧?反正马车没装什么东西,就让你搭一段路吧。可是,有盗贼或魔兽出现的话,你要充当护卫喔!」
说完,商人就调皮地笑了。他不可能把哥布达看成战力,会说这话明显在替哥布达搭马车的事找台阶下。
哥布达也天真地笑了。他还以为对方拜托自己当护卫,有点沾沾自喜。
一行人沿著大河前进。接著,大伙儿平安无事地穿过草原,开始进入森林。
停下脚步歇息时顺便捕些野鸟、采些树果。哥布达跟著大家卖力收集食物,展现亮眼成绩。
「你对这些事很擅长嘛!居然找到一大堆食物……」
「不傀是朱拉大森林里的部族。进森林就意外有用。」
「真的耶。没想到你有这方面的才华。」
大伙儿纷纷夸奖哥布达。
手拿丢小石捕到的野鸟,哥布达的喜悦全写在脸上。很少有人夸他,所以他喜孜孜的。
这时他发现色彩鲜艳的蘑菇。没错,就是哥布达空腹时不小心吃掉的家伙。
(这应该不能吃吧。可是,好像有哪里怪怪的?等等……那边那个颜色普通的蘑菇印象中也很危险.难道说,我吃的是这个?)
哥布达满心困惑,但那斑斓又鲜艳的红色怎么看都不像食物。
哥布达目前处于得意忘形的状态,但那蘑菇的颜色鲜艳到连这样的他都犹豫不决。
「欸,那个不能吃喔。它的名字是火瘴茸,有很强的毒性。碰到毒性特别强的,拿火加热还会爆炸,向外喷洒剧毒。你想试的话,我不会挡你啦,但保证在第一时间成佛。」
被大姊这么一说,哥布达频频点头。那蘑菇如此危险,他怎么会没事跑去吃。
一行人将火瘴茸拋在脑后,顺顺利利地收集树果。
除了前去张罗食材的哥布达等人,其他成员在河边捞水,或替食材加工。
大伙儿忙完各自的工作,正要开始准备弄餐点时——
「吼喔喔喔喔喔喔喔喔——!」
突如其来地,让这一带为之震撼的凶猛咆哮响彻四周。
而后,一只身怀怒气的魔兽现身。
它就是B级魔兽——哥布达用毒蘑菇击退的孤刃虎。
尽管当初在毒蘑菇的孢子作祟下挂彩,但因为在水边的关系,有幸疗愈伤势。可是,魔兽的怒火并未就此消弭。低等魔物哥布林竟敢让自己吃了苦头,这怒火在孤刃虎心中留下难以抹灭的污点。
就这样,它赌上孤高强者的骄傲,发誓要对小看自己的家伙还以颜色。
孤刃虎发出愤怒的咆哮后,立刻用震声炮炸飞其中一名护卫战士。这一击让大家了解双方实力悬殊,兢达拥有强韧肉体的高阶哥布林也无法幸免,瞬间遭受让他足以濒临死亡的重伤。若没有穿整身铠甲保护,早就当场丧命。
「大哥!」
另一名滚刀哥布林战士错愕地惊叫,却无法采取任何行动。就只能拿著斧头,对孤刃虎保持警戒。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滚刀哥布林是C级,难敌B级的孤刃虎。
「别刺激它,这家伙很危险。就算我们十个人一起上,也不一定能打赢它。老板,别管货物了,慢慢从这离开。」
大姊小声说道。刺激孤刃虎只会让事态更加危急,她清楚知道这点。至少要让雇主平安逃离,哥布莉娜朝老板们发出警告。
运气好的话,趁孤刃虎吃拉马车的马时,我方或许有机会逃离……
可是,她的希望却泡汤了。孤刃虎的目的是报仇,并不是填饱肚子。
护卫们随时准备迎敌。孤刃虎只朝他们瞥了一眼,接著就开始寻找目标猎物哥布达。
看向放慢动作,蹑手蹑脚逃离的狗头人商人,孤刃虎出声威吓。知道魔兽不打算放过自己,商人们纷纷感到绝望,当场颓坐在地。
「逃不了的。那家伙不打算放我们逃走。」
「大姊,该怎么办?我们打不过它吧?」
「没办法,只好豁出去了。各位老板,我们一冲过去,你们就逃跑!不要朝同一个方向跑。若你们还想活命的话。」
护卫们决定背水一战。他们要赌上自己的性命,跟孤刃虎决一死战。拿自己当饵,想办法让商人们逃离。
现场气氛一片绝望,有个男人却很不识相。
没错,这个人就是哥布达。孤刃虎的咆哮一传进他耳里,他就认为这是个好机会。
(这不是那天的老虎吗!就是被蘑菇赶跑的渣渣嘛。那种货色我也赢得了!)
这误会可大了,不过话又说回来,现场一大群人里就只有哥布达没陷入恐慌。
「你的对手是我!」
哥布达一跃而出。看到他出马,孤刃虎开始发出凶恶的低吼。
「笨蛋!你跳出来又能干嘛!」
听大姊这么一喊,哥布达笑著回答:「这里就交给我吧!」
说完,他立刻朝树林跑去。
孤刃虎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开始疯狂追赶哥布达。
大家全都傻眼了,但动作停顿仅只一瞬。
「喂,那个笨蛋……也太乱来了吧……」
护卫们备感吃惊,却没错过哥布达制造的逃生契机。
「你们几个,快趁现在逃走!我们留在这拖住魔兽。」
「可、可是……」
「别在意,这是我们的工作。若能平安无事从那怪物爪下生还,到时再用发焰筒连络你们。」
「说得对。我们也还不想死。一定要活著回去,跟你们相见——」
战士们留下这些话,将商人们赶到马车那儿。虽然光靠哥布达一个无法拖延多少时间,但他们也留下来的话,雇主们就有机会逃跑。确认商人们的马车开始行驶后,战士们立刻朝哥布达跟孤刃虎离开的方向冲去。
这时哥布达——
(好可怕——!超可怕的!)
孤刃虎紧追而来,那股魄力把哥布达吓得屁滚尿流。
魔兽的脚程飞快,不辱B级之名,瞬间逼近哥布达。
(早、早知道会变成这样,刚才就不耍帅了——)
如今后悔已经太迟了。哥布达为了跟孤刃虎拉开距离,拿出吃奶力气狂奔。
可是,被恐惧逼得走投无路似乎产生正面效果,哥布达脑中闪过一个神计。
(对喔,用这个搞不好就能……)
哥布达停下脚步,从怀里取出某样东西。接著他脸上掠过一抹贼笑,拿在手里的东西朝孤刃虎丢去。
孤刃虎似乎对哥布达停下脚步的事感到狐疑,它也跟著停下。一停下,哥布达丢出的东西就飞到它面前。
原本孤刃虎只要拿出最强大的武器——震声炮,将飞来的东西粉碎即可。然而,上一次惨遭滑铁卢的记忆犹新,孤刃虎因此踌躇。它是高智商魔物,不会重蹈覆辙。而这次,那堪称优点的习性反倒把它害惨。
它不放震声炮,打算将飞来的东西咬住。孤刃虎行动灵巧,对它来说,咬住目标物又不至于产生震动只是小事一桩。
不过——
当孤刃虎轻轻咬住飞来的东西时,哥布达立刻大叫:「魔法筒开封!」
孤刃虎还来不及厘清这句话的意恩,效果就显现了。
哥布达的计策奏效,转送商给的魔法筒如实发挥效果。也就是说,孤刃虎咬住那玩意儿,便当时换来的大堆日常用品、装备、拖车等物一并在口中出现。
后续发展连想都不用想,孤刃虎的下巴自然在那瞬间炸飞。
哥布达的技策奏效。
「好耶!」
欣喜之情溢于书表。可是,哥布达的计策还没完。
他还有「火焰短剑」这把自用武器。
按孤刃虎的战斗力来看,下颚没了并不会阻止它的暴行。因此,哥布达为了确实杀死孤刃虎,决定发动拿来当大绝招的武器魔法。
(可是在这里烧会烧到货物吧。最好把它引到更里面再烧。)
哥布达发现孤刃虎的脚边散了一堆货物,为了把孤刃虎引开,他开始往森林内部逃亡。
孤刃虎从没尝过这么痛苦的滋味,它陷入混乱,丧失正常判断力。所以,哥布达逃跑的事让它怒火中烧。它丧失思考能力,不顾哥布达的目的及意图,在本能驱策下展开追捕。
孤刃虎疼痛难当,再加上最强大的武器(震声炮)遭人夺走,让它羞愤交加。无论如何都要宰了哥布达,现在的它满脑子都是这个念头。
哥布达稍微拉开距离,接著利用娇小的身躯钻进浓密草丛中,在里面屏息以待。就这样,他粉碎自己跟孤刃虎的能力差距,还成功拉开距离。
哥布达转头,视线看向孤刃虎。
如他所料,敌人直奔而来。
(好!这样就不会打偏!)
被草丛绊住的孤刃虎失去行动力。直直丢出就能准确命中目标,哥布达是这么想的。这是用来当作王牌的武器。还能发动魔法。有这把武器,那只魔兽再凶恶也不可能全身而退。
失去震声炮,孤刃虎已经逃不掉了。哥布达自下定论,胸有成竹地丢出火焰短剑。
「火焰发动!」
哥布达喊出矮人教的咒文。因为那个咒文,火焰短剑的魔法发动了。
刀子披上一层火焰,朝孤刃虎飞去。
这点程度的魔法武具,就算发动魔法也伤不了B级魔兽。可是,孤刃虎却绷紧神经。他警戒过头了。这动作为哥布达呼唤幸运,带来胜利。
孤刃虎自在操弄上颚的齿牙,将发火的火焰短剑弹开。哥布达看到这一幕,立刻换上绝望的表情。不过,这一弹正好为哥布达打开幸运之门。
火焰短剑弹开,刺进孤刃虎脚边。那里长了具有某种特性的蘑菇。一加热就会释出毒素。此外,那些蘑菇差不多熟成了……
被火烧到的火瘴茸爆发开来,四处散落。火花飞往四周,在这一带连续引爆。孤刃虎正好处在爆炸中心点,它无处可逃,遭受爆火波及,全身沾满带有剧毒的孢子。
孤刃虎架开不会造成重大伤亡的攻击,反倒被伤得更惨。
接著——
「你真有一套!接下来交给我们吧!」
「噢,小鬼头……我要对你另眼相看,你是个厉害的战士!」
哥布达累到连一步都走不动,雄壮威武的声音接连称赞他。
孤刃虎落得满身创痍,这下护卫战士们肯定有机会打赢它。
如此这般,大伙儿打倒孤刃虎,哥布达战胜它了。
*
分道扬镳的时刻来临。
哥布达要进入森林深处,商人们则得沿著河川前进,往魔王的领地去。
「难得到手的宝贝小刀坏了……还要用拖车拉东西回去……」
哥布达在那碎碎念。但他的表情还是很乐观。对哥布达来说,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都是你救了我们。容我再次致谢。」
商人们道出感谢的话语。哥布达听了换上害羞的笑容。
「欸,如果是你,我愿意——」
「大姊,我会变得更强!下次就算你不救我,我也会打倒那种等级的魔物!」
「咦?知、知道了。没错,就是那样。你要更加精进!」
大姊好像想说什么,但听到哥布达会错意的宣言,就决定讲到这儿打住。不仅如此,她还用话激励哥布达。这么做都是为了让哥布达放眼未来。
事情进展到这里,哥布达的恋曲无疾而终,两人各走各的路。
哥布达拉著拖车前往森林深处。
护卫和战士们目送他离去。
「替那家伙生孩子似乎挺不错的。」
大姊边挥手边目送哥布达走远,这时突然自言自语道。
「现在去还来得及哟,大姊?」
「不,算了吧。那家伙跟我们不同,肯定有什么特质。不然也不会活这么久。」
「说得也是……这话有道理。」
在交谈声中,他们一直看著远去的哥布达,迟迟没有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