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孙行笔流畅,用羽毛笔在羊皮纸上书写。这种适于速记的草书签字,不知道已经签过几次了。他不时会与最早的签字比较看看,确认字形有无改变。
在京城里只需要盖印就好,所以从不会像现在这样手酸。他趁著空档甩甩手腕,检查书信内容。
「陆孙大人,这些请大人过目。」
文官带了新的文书过来。这名官员已经来第五趟了,从口音较少可以判断是华央州出身。耳垂很大,呈现很有福气的形状。不知是否平常大多用右手搬东西,身体呈现右侧下垂的姿势。
「谢谢。那么请将这些拿去。」
「遵命。」
交给陆孙的文书都可以说是杂务。至少这儿的藩王当这些是杂务。
戌西州的人口,几乎全集中在东西方商路上的城镇。
这里所说的杂务,就是远离那条商路的土地居民的陈诉。与其说是城镇,或许该称之为村庄或聚落。
居民几乎全是农民,从事的大多是放牧,或者是种植葡萄等耐旱作物。陈诉内容包括希望能修建灌溉渠道,或是夜盗频仍导致家畜遭窃,诸如此类。
最近则多次送来了陈情书,说是小麦明显歉收,希望官府能派人视察。
「哈哈哈。」
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引来正要退出的文官一顿诧异的目光。
陆孙从王都被唤至西都差不多已过了半年。陆孙前来是因为对方假称想求得一名了解京城政事的人才,给他的公务却尽是杂务。从当初到现在有所改变的,不过就是熟悉了差事使得处理的量增多了。
「似乎是不怎么信任我呢。」
陆孙在分配给他的书房独自嘟哝。他一面甩动快要罹患腱鞘炎的右手,一面检查文书。
陆孙每天看这么多的文书,也渐渐看出了倾向。他宁可相信自己除了记住人脸之外,多少还有些其他长才。
「我可是都有呈报的。」
公务是玉莺分配的。注意到的问题摆著不呈报,万一发生什么状况就可能要背黑锅了。
陆孙不禁怀疑叫他过来,会不会就是为了这个目的。
玉莺……现在由他暂为西都之主。只要前往中央的玉袁不回来,就会是他这长子继承地位。玉袁另外还有几个孩子,但似乎没有一个有玉莺这样的气概。
「失礼了。」
又有一名文官送文书过来。这次不是追加的文书,而是把陆孙呈上的公文退了回来。对方是玉莺直属的文官,过去见过个两次面。第一次是在去年西行之时,第二次是去向玉莺致意时擦身而过。
「退还与您。」
文书上什么也没写。没签字也没盖印。
「这表示不可对吧。」
「是。大人表示这事或许是有必要,但更重要的事务多得是,希望您懂得事情的轻重缓急。」
讲得还真明白。
陆孙扬起嘴角,把退回来的文书放进抽屉。
「另外还有一事。」
「还有何吩咐?」
「玉莺大人请您走一趟。不是现在,说是上午公务结束后一块儿喝个茶,大人意下如何?」
虽然是问句,但这种时候无从拒绝。
「谨依尊命。下午敲钟之前前往中庭凉亭就行了吗?」
「是。」
文官一脸若无其事地离去了。
玉莺总是在那儿与人喝茶。那儿临近水源(绿洲),比其他地方凉快。在举行茶会之前会从一早就焚烧著驱虫的香料,所以一看就知。
玉莺这个男人并非无能,又是权贵之子,接受了严谨的教育。可能是受了原为商贾的玉袁影响,就连陆孙都感觉得到他想让西都繁荣发展的气概。
他的眼中有著近乎野心的上进心,自少壮以来未曾改变。
或许也因为如此,有时甚至让人感到有失稳妥。
「……这也是归我管吗?」
窝在书房里的时辰变久了,让他现在少有机会与人交谈。养出了自言自语的习惯也怪不得他。
「我是希望能有更多机会跟人说话啦。」
记住人脸是他的特长也是兴趣。对人的长相过目不忘,也就表示成天看著同样几个人会看腻。
他拿出了一份关于丝绸与宝石等饰品的报销单。毕竟是贸易之地,价格自然远比在京城里买便宜,但一样是天价。很容易就能猜出它的用途。
陆孙刚来到西域时,曾与一名女子擦身而过。年约十五、六岁,给人的感觉与玉叶后很相近。
听为他带路的官员说,那是玉莺的女儿。
官员低语了一句「长得不像就是」,没再多说或许算是聪明。
「真是力图上进。」
如今那姑娘已经不在了。约莫是在数日前启程去了京城。
陆孙微微扬起嘴角,又开始流畅地写起字来。
这位蓄著深黑胡子的人物除了晒黑的肌肤之外,相貌体格都不像是西都人。尽管五官多少较深邃,但终究还是荔国的典型相貌。一头直发,脸孔偏圆,比西都人的平均体魄更瘦,但肌肉结实。
说的不是别人,正是陆孙眼前的玉莺这个男人。
若是说父亲玉袁看起来像个和和气气的商人,他的儿子就像是武将。
年纪已过四十,但在容易喝酒喝胖的西都人之中看起来少说年轻十岁。快活地露出白齿的笑容,容易给人好印象。
看著那伸长的虎牙,陆孙悄悄别开目光。
「谢大人邀请。」
陆孙缓缓低头致谢。
「不,不用这么客气。坐吧。」
男仆拉开藤椅。陆孙坐下后,果子露就放到了桌上。
「或是你比较喜欢喝茶?」
「不会。做文书公务会让人想喝点甜的。」
也许是用地下水冰过,玻璃杯上结了水珠。
「别这么客气。还是你以为不是单纯喝茶?」
「哈哈哈,臣就是容易紧张。」
陆孙一面笑,一面喝口果子露。
「看到王都派来像臣这样才疏学浅之人,臣担心大人大失所望,心里著实不安。」
「哈哈哈,父亲看中的人一定不会错。更何况你曾在那罗汉阁下底下效力,不可能是无能之辈。」
罗汉阁下,是吧?
陆孙放下玻璃杯。桌子中央摆放著各色水果。
「对了。」
玉莺站起来往背后看。在他的视线前方可以看到一群商人。
「那里头可有你见过的人物?」
「……有三人。两人负责统整每年来到京城的商队,另一人则是以海路为中心的生意人。」
男仆前来将笔墨放在陆孙面前。陆孙写下姓名交给对方。
「臣只记得其中两人的名字。其余则是初次见到。」
「好,我会去核对看看。」
不知是想确认有无可疑人物,抑或只是想试试陆孙的特长。
过了半晌,文官回来对玉莺耳语几句。
「嗯。」
大概是对答案感到满意吧,玉莺摸摸胡须。
「了不起,答对了。」
「……不过是正巧有印象罢了。」
陆孙缓缓低头,谦虚地说。
「真不可思议。一个人每日能见到几十、几百张脸,你却能记住?难道说,你与京城人称身怀异能的罗字一族是血亲?所以才会为罗汉阁下效命吧?」
「绝、绝无此事。」
这是陆孙今天第一次出自内心发笑。搞不好这是他来到西都以来听过最有趣的话。
真没想到玉莺居然以为他与罗字一族有血缘关系,比随便一个江湖艺人的笑话有趣多了。
「那个家族尽是些异乎寻常之人啦。至于臣呢,这个嘛,或许可说是习惯成自然吧?」
「习惯?」
「是。家母曾告诫过臣,不可忘记别人的长相。」
「对了,你说过你是商家出身。」
「是,家母说忘记客人的长相不利于营商,要臣把这当作是攸关生死的事。」
陆孙可能是用笑消除了紧张,讲话变得健谈起来。
「看来是位严母了。」
「正是。」
陆孙喝口果子露,稍作停顿。正想到以前军师大人也爱饮果子露时,玉莺道出了惊人的一句话:
「不知罗汉阁下是否会喜爱此味?」
「您知道罗汉大人不会饮酒?」
「人尽皆知啊。」
说这事远近皆知,陆孙倒也能理解。那人所经过之处无不像是飓风过境,满目疮痍。暴风吹出一堆烂摊子,再由陆孙来收拾。
「阁下到访西都之际,我就准备包括这在内的几种果子露吧。」
「您说到访西都之际?」
陆孙忍不住重复了一遍。身上冒出微温的汗水。
「哦,你又开始紧张了。这样吧,看你像是初次耳闻,我就告诉你一件好消息吧。」
讲得反倒好像这才是主旨一样。
「罗汉阁下即将莅临西都。意外的是连皇弟阁下也一道前来。」
讲话口气简直像把皇族当成附带的。
陆孙扬起嘴角陪笑,心中深深叹了口气。
问:三十万人一年需要多少粮食?
答:视种类而定。
得到这种不正经的答案,陆孙已经不是生气而是傻眼了。
临时被找来之后,他得到机会在茶会上跟几人交谈。对方尽是对财货流通知之甚详的人,本来还以为能够得到更聪明的回答。
「这无法清楚断定。西都周遭地带的草木与华央州不同,稻米比中央更昂贵。」
这理由他懂。懂归懂,但已经听太多次了。
稻米不行就小麦,小麦不行就荞麦,他是希望对方能把可做替代的粮食组合起来,算出各自能确保多少分量。
陆孙已经算过很多遍了。但他并非专业,凭他的考量算不出正确答案。
但坦白讲,西都的官吏没有人会愿意帮陆孙做那么多。不是把他当外人不予理会就是被长官制止,要不就是太忙没空。
「月君八成每回都碰上这种状况吧。」
陆孙一面叹气,一面不禁埋怨。
那个多次受到罗汉妨碍的贵人,年纪尚轻却十分努力。但是,光靠努力是得不到赞赏的。身为皇族就是必须得到优于任何人的评价,否则就不算数。
陆孙垂头丧气地回到书房时,一名信使正在房门前等他。
「华央州有信给您。」
陆孙收下盒子。老实讲,这很难称为一封信。盒子用绳子捆著,绑成装饰般的绳结。他在京城时常收到这种文书,绳索有固定绑法,让人一拆开就很难绑回原样。
解法是有诀窍的,但陆孙此刻实在没剩多少气力。他用小刀割断绳索,打开了盒子。
成堆文书的顶端写著「目糸隹」。这不过是「罗」字拆解当好玩的小暗号罢了,罗半主要在传递信息时,很喜欢这样做。
罗半是罗汉的侄子,基于此种关系常与陆孙一同行动。陆孙比较偏向将他当作朋友而非同僚,但想想到头来讲的尽是些公事,让陆孙反省了一下。
「果然厉害。」
擅长数字的罗半,明确地给出了陆孙想要的数据。
以稻米来说,一亩可收获约二石五斗(一百五十公斤),一般认为这就是一人消耗的稻米量。当然,加入其他粮食也会改变稻米的比例。替换成小麦、豆类或薯芋时,大约会变成多少分量都写得清清楚楚。不只如此,甚至连是否易于保存、流通的难易度与目前的时价都写进去了。
「还以为他会大力推荐薯芋,结果没有。」
罗半的亲爹正在种植薯芋,但薯芋不如米麦容易保存,不耐摆。似乎正在研究保存与加工的方法。
纸上写著一串串的文字,看得陆孙险些两眼发昏。罗半大概自认为已经整理得有条有理了,但只有少数人能看著数字掌握事物。陆孙是迫于需求才学会看数字,但对一般人而言,数字只要会到能在店里买东西就够了。
他用模糊的视线翻阅名为书信的资料。
整叠纸几乎全是资料,只写了一句「再过不久将会发生有趣的事」。
「我可能知道是什么事。」
大概是说罗汉要来了吧。
罗半可能是想让陆孙大吃一惊,才故意写得吊人胃口。但很遗憾地,玉莺才刚把这消息告知了他。
陆孙面露笑容,把书信恢复原样收进盒子里。然后,他捻起方才割断的绳子。
「嗯——」
分明是自己弄的,这回却又后悔不该割断。陆孙在抽屉里翻找新的绳子,拿出麻绳捆在盒子上。
只要记得原本是何种绳结,就算有人打开再绑回去也立刻看得出来。
陆孙把盒子收进柜子底下的箱笼里,接著伸个大懒腰。
「去散个步好了。」
自言自语果然变多了。听说有的官员由于长期处理文书公务而崩溃辞官,陆孙搞不好也会步上后尘。
刚刚才跟人喝过茶,现在又要散步。看起来像是偷懒不做事,但他平时做事认真,就请别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
「过一阵子就去请求出外差好了。」
商人不会卖任何东西给不了解商场的人。这是母亲说过的话,是很久以前听到的,但他还记得。
就拿陈情书当藉口,请求去视察农村好了。
陆孙一面思考如何解释视察的理由才能成行,一面信步在中庭里走一圈。
这时,只听见某种吵闹的声音。
他改变方向,往声音传出的地方走去,看到一群壮汉在大声吼叫。
本以为是起了争执,因为男子们围绕著两名扭打的男子。但错了,那是在比摔跤(相扑)。
男子们开怀地笑著。陆孙记得他们全是武官,每人都缠著蓝色的头巾。从衣带的颜色看来,各人官阶并不相同。
陆孙本来想露脸,但又缩了回去。扭打到最后胜出之人,是他十分熟悉的面孔。正是玉莺。
方才还在饮茶的人,此时已经在跟人摔跤了。
那副跟部下谈笑、流汗的模样实在看不出是西都之长。对于身边的其他人而言,玉莺想必是位平易近人又爱护下属的藩王吧。
陆孙咕嘟一声吞下口水。
他不认为玉莺是为了博取人望才跟部属摔跤,更何况本人想必也乐在其中。
要是被玉莺看到就糟了。假如他要陆孙一起来摔跤,那可不是闹著玩的。再加上陆孙正在散步透透气,出于这份内疚恐怕很难推辞。
陆孙转过身去,决定回书房。看样子与其散步转换心情,不如专心办公比较好。陆孙来到西都,是为了辅佐玉莺政务上的不足之处。
陆孙的负担很大,但玉莺也不是闲著不做事。此时的这场嬉戏笑闹,似乎也在掌握人心上发挥了功效。
他想起了昔日看过的戏曲。戏台上,武将与众部下彻夜饮酒,在随时可能马革裹尸的沙场上及时行乐。
玉莺很像当时扮演主角的武将。
世上有主角与配角两种人。陆孙明白自己属于配角那一方。
属于在战乱之世死时无尺寸之功,在太平之世只能庸碌一生的小卒。
玉莺就不同了。这名男子属于故事的主要角色。
与陆孙不同。
陆孙再次大叹一口气。
「西都恐怕需要像他那样的人吧。」
像他那样的男子,在太平之世一样能成为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