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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白花凋零

“爱丽丝、爱丽丝!”

我推开面向木造露台开启的双开落地窗,朝庭院呐喊。喉咙深处涌起一口苦涩的凝结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我家的爱丽丝鲜少自己跑到庭院。然而寻遍家中各处,依然不见它的踪影。

我走下露台,来到庭院,到处查看树下、花圃内、仓库后方等地,还是没找到。我趴下,定睛细看泥土上是否有留下它的足迹,然而并没有。我紧咬嘴唇。刚才用吸尘器时,不小心弄倒了花瓶,猫正好就位于花瓶下方。

极度讨厌身体淋湿的爱丽丝,淋了一身花瓶的水,“喵!”地惊叫了一声,跳了起来,钻到沙发底下。我以为它一直待在那里没动,然而并非如此。在我清理掉到地板上摔个粉碎的花瓶时,爱丽丝便不知去向。

惊吓不已的爱丽丝,从打扫期间敞开的窗户跑到室外,就这么穿越庭院……

“爱丽丝!”

我走出铁门,来到屋外。骑着自行车迎面而来的男高中生急忙轻轻转向,是被我这个脸色大变的中年妇女给惊吓到了吧。爱丽丝应该还没有跑远。我小跑步探头窥视绿篱下方和看板后方,在住宅区中奔走。看见一只猫便跑过去,然而却是与爱丽丝的品种美国短毛猫截然不同的野猫。

离家很远后,才想起没锁门。不过,现在哪还管得了那么多。我加快脚步,甚至还跑到干线车道那边了。这时我的内心已充满绝望。猫到底跑到哪里去了?我面向四线车道,伫立不动。

突然响起尖锐的刹车声。似乎是一名骑着自行车的老人试图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过马路。卡车司机破口大骂。我颤抖着膝盖,以傀儡般的生硬动作离开现场。要是爱丽丝跑到这里来的话?很有可能冲到马路上被车子给辗过。骇人的想像令我指尖发冷。

我再次咒骂自己粗心大意,呓语般地呢喃着“爱丽丝”,返回来时路。搞不好会在爱丽丝喜欢的老地方坐垫上,发现它的踪迹。我怀抱着一丝这样的期待走进家中。然而,坐垫却呈现出凹陷成猫身形状、主人不在的冷清模样。

我再次仔细寻遍家中各个角落,最后瘫坐在沙发上。依然敞开的窗户流进秋暮的气息。我怔怔地眺望着掺杂些许金黄色的幽暗,沉淀于屋内的景象。不经意转头望向庭院后,便看见醉芙蓉树立在眼前,树上盛开着无数的深粉红花朵。

“没多久它就会自己跑回来了吧。”芳洋的视线落在晚报上这么说道。

“你说得倒轻松——”丈夫毫不紧张的态度,令我哑然无言。“猫很容易走失的。而且那孩子品种特别,也可能是被人抱走的!”

和芳洋说话时,我特别把猫给拟人化了。独生子聪一郎就读县外的一所国高中一贯的私立高中。一年只回家几次,回来也只顾着玩电脑和打电动,鲜少与母亲说话。我已经放弃了,心想男孩子就是这副德性吧。所以对我而言,爱丽丝就宛如我的小女儿一样。

“搞不好在哪里受了伤,动弹不得……”

我大声吼叫,随后又泪眼汪汪。芳洋叹了一口气后望向我。

“总之,先观察个两、三天看看如何?”

“也好。”我的心情总算平静下来,开始收拾碗盘。“之前不见的时候,也是别人家帮忙照顾的。”

我像是说服自己似地如此说道。芳洋没有回答,又继续看他的晚报。我一边将两人份的餐具放到洗碗机中,一边用眼睛追随从餐桌移动到客厅的丈夫。

爱丽丝是芳洋送给我的礼物,当作我们结婚十五周年的纪念。一点儿都不机灵的丈夫,不可能主动提起这种事,算是我吵着要他买给我的吧。我硬是把丈夫拉出家门,逛了好几家宠物店,终于找到我看上眼的美国短毛小猫。

芳洋对猫没什么兴趣的样子,爱丽丝来家里后,他的生活态度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感觉就是苦笑着旁观生活完全以猫咪为中心的我。身为国中理科教师的他,个性正经得一板一眼,在妻子的眼里看来,也认为他对许多事情都冥顽不灵。

他大概有自知之明吧,只要我提出的要求别太过分,他都不会反对。我们这样的关系维持了将近二十个年头,相处起来很自在。丈夫个性并不外向,由于有轻微的色盲,因此没有考驾照,当然也无法开车兜风。工作是他唯一的生存价值,或许连跟妻子吵架都嫌浪费精力。

不过,话虽如此——我心想。

上次爱丽丝不见时,他还努力用心地帮我找。不仅骑自行车在附近绕了一圈寻找,也是他提出要在免费报纸的“寻狗、寻猫”专栏上刊登协寻资讯的。是因为这次是第二次走失的关系吗?他的态度十分沉着。我对这样的丈夫心怀不满。无论是第几次,爱丝丽走失都是事实。但芳洋似乎觉得没什么好紧张的,认为爱丽丝会像之前那样平安无事地归来,但我就是担心得无以复加。事到如今,我已经无法想像失去猫的生活了。

过了五天,爱丽丝还是没有回来。芳洋的反应依旧平淡。我终于按捺不住,走访附近的住家寻问。其中一名邻居用电脑帮我制作寻猫启示。正确来说,是那位邻居的女儿擅长这方面的技术,她用爱丽丝的照片帮我制作精美的传单。

“我女儿家养的狗也是靠贴传单找到的。爱丽丝这只猫可爱又显眼,发现它的人一定会打电话过来的。”

邻居还帮忙我在附近张贴了三十张左右的传单。不过,芳洋看见传单后,却蹙起眉头。

“别随随便便公开我们家的电话号码啦——”

想当然耳,传单下方印着大大的“有田”这个姓氏和电话号码。丈夫低喃的这一句话,令我胸中燃起一把无名火。

“那找到爱丽丝的人是要怎么跟我联络?之前不也在免费报纸上刊登过电话号码吗?”

见我怒气冲冲的模样,芳洋略微弯下嘴角,沉默不语。看免费报纸的不特定多数人,通常只会草草看过,但是贴传单的话,会受到整个地区的注目。或许他有他的道理,认为曝光资讯很危险,但我现在无法顾及这些。

丈夫不再开口。我把视线从他身上移开后,再次陷入沉思。脑中掠过的尽是些不吉利的事。比如说,它是不是被车子辗过;是不是被野狗追逐,奄奄一息;是不是被缺德的宠物业者捕捉,转卖给别人家等状况。就算它偷偷在某处生活好了,毕竟是一直养在家里的家猫,不可能像野猫那样有办法在野外存活。爱丽丝即便长成成猫,也还是小型猫。这一点很可爱,但如今它贫弱的躯体却成为我担心的源头。

这座城市在平地的正中央耸立着一座颇高的城山。城市以古城为中心发展至今。建造我们的住家时,丈夫看上的是这里徒步就能到达城山。兴趣算是观察野鸟的他,经常登上城山。倘若爱丽丝是迷失在那片深邃的森林之中呢?

芳洋说他在城山中连一只野猫的影子都没看见……我叹了一口气。

传单的效果还不错。隔天就有人打电话联络。不过六通电话都是“在某处看见”或是“跟邻居家养的猫十分相似”这类不确定的消息。即使如此,我还是向对方道谢,并一一记下。我亲自去目睹的场所或饲养猫的地方查看,结果不是现在已不见踪影,就是饲养的是其他的猫。

每次接到这种消息时,我都怀抱着微薄的希望,然后一再地失望。我渐渐身心俱疲。看我紧守在电话旁等待猫的消息,芳洋便对我说“再买一只不就得了”,这让我不禁激动地反驳:

“我不要别的猫!我就要爱丽丝!”

芳洋耸了耸肩离开。我觉得自己有点偏执了。但是也认为丈夫摆出这种态度,难怪自己会情绪不稳定。为什么丈夫能那么轻易地说出再买一只猫这种话?之前爱丽丝走丢时,明明有感受到他非找到爱丽丝不可的干劲。我还以为他跟我一样,对爱丽丝有着深厚的感情。这种落差也是击垮我的原因之一。

只有短短四、五天内有人打电话提供猫咪的消息,之后便无声无息。当我心想传单的效果也到此为止、快要放弃的时候,接到了一通电话。

“喂?请问是有田家吗?我看见寻猫启示的传单——”

是男人的嗓音,说话十分干脆俐落。

“是的,谢谢您来电。请问您是在哪里看见我家爱丽丝的——”

“不,您误会了。”

男人自称是专门寻找宠物的业者。

“专门寻找宠物的——?”

我不知道还有这种行业。“或许能帮上您的忙,因此想询问您的意愿。”男人客气地提出请求。我考虑了一下,最后报上自宅的住址。丈夫或许又要叨念我思虑欠周了,但是在他不协助的现状下,我也只能抓住这根救命稻草了。

上门拜访的男业者,在玄关递出名片。上头印着“代客协寻走失宠物”这句话,下方标明着『米奇宠物服务』。

“敝姓高桥,专门寻找走失的宠物。”

男人指着衣服胸前的名字刺绣,如此说道。宛如制服般的服装,看起来只像是挂在专卖店里的工作服。我带领高桥来到客厅。我对他还半信半疑,打算问个仔细,若是觉得可疑就当场拒绝。我一坐上沙发,便开口询问:

“所以,贵公司是采用什么方式来找?”

根据高桥的说明,他会先询问市内的垃圾焚烧场和宠物丧葬业者,看有没有人把符合的猫狗尸体带来。虽然这么说很触霉头,不过他说走失的宠物有很高的比率会死于意外或疾病。我明白为了省去不必要的劳力,这是较有效率的方式。我想像爱丽丝可能也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便浑身发抖。接下来就是从爱护动物之家领养动物的NPO非营利组织下手,或是大范围打听消息。

“你有靠这种方式实际找到宠物过吗?”

“当然有。我们公司成果还挺丰硕的。从事这种工作,手上自然会握有自愿照顾走失猫的志工或是个人照护者的名单。下落不明的猫意外地还满常在那种地方找到的。”

这间公司应该没有大到足以称之为“我们公司”吧。搞不好是这个人单独创立的公司。我想是这么想,但还是挺心动的。若是爱护动物之家倒也就罢了,我可不敢一个人前往实施安乐死的市内设施或垃圾焚烧场。当高桥开始说明费用时,我已经决定要委托他了。

“那么,方便借我几张爱丽丝的照片吗?”

在我了解费用,表示明白后,高桥这么说道。我将事先早已准备好的照片交给他。

“它背后的这个部分看起来很像漩涡对吧?那是这孩子的特征。”

我还说出它怕水的个性,表明这是导致它这次下落不明的原因。高桥认真地记下这些事。

“这次是它第一次不见吗?”对于这个提问,我回答:“今年五月也走失过一次。”高桥希望我详细说明当时的事,表示有可能成为这次搜寻的线索。

“当时我也很担心,因为它两个月都没有回来。后来得知它迷路,跑到城山另一头的育幼院,暂时被那里的人饲养。”

我希望这次也是同样的情形,但经过确认后,对方表示爱丽丝并没有跑去他们那里。我回溯记忆。当时看到免费报纸的人提供了不少消息,但是获得正确消息的,却是我丈夫芳洋。

他在时常光顾的小药局,不经意地提起爱丽丝走失的事。结果店长告诉他自己可能知道猫的下落。据说店长的太太在城山另一头的育幼院“若鲇园”服务,有只迷路跑到那里的猫,似乎就是美国短毛猫。我立刻打电话到若鲇园,确认过的确是爱丽丝没错,便飞奔过去接它。

然而,就在被若鲇园饲养了两个月的期间,爱丽丝变得很黏园里一名智能发展有些迟缓的小男孩。我跟丈夫一起去迎接它时,小男孩就带着爱丽丝逃进城山,这让我心生嫉妒。

没错。当时我并未特别拜托芳洋,他却主动和我一起去若鲇园。好不容易要回爱丽丝后,他若无其事地检查爱丽丝的身体,似乎很关心它有没有变瘦、受伤。跟这次完全截然不同。

“当时它也被泼到水了吗?”

听见高桥的提问,我“咦?”了一声,将头抬起。

“您说这次爱丽丝是因为全身淋到水,吓得逃出家门对吧。当时也是同样的状况吗?”

“不,这个嘛……”

我回答我不清楚当时的状况。因为爱丽丝不见时,我并不在家。当时我和大学时期的朋友去三天两夜的温泉旅行。回到家后,芳洋便一脸铁青地告诉我爱丽丝不见了。

丈夫大概觉得是他的责任吧,所以上次才会那么拼命地到处寻找。听高桥这么提起,我开始挖掘记忆的深处,当时我回到家时,芳洋看起来十分憔悴。肯定是因为独自烦恼而感到焦急吧。我想起自己尽管受到打击,还是叮嘱自己不可过于责怪丈夫。

当我告知芳洋我雇用专门业者来寻猫时,他毫无反应;但是当我追根究柢地询问上次爱丽丝不见时的状况后,他倒是明显怫然不悦。

“当时爱丽丝也被泼到水了吗?”我如此询问后,他突然勃然大怒:“那跟这次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啊!”然后猛然回过神,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脸。因为我被吓得目瞪口呆,因此两人沉默了片刻,只是注视着彼此的脸。

“我并不是在责备你。”我摇了摇头,声音微弱地回话后,芳洋也向我道歉:“抱歉。”

“只是啊,听说会有助于这次的搜索。”

“没有泼到水。只是等我发现的时候,爱丽丝就已经不见了。”

芳洋说了这句话后,借口他尚有工作未完成,便走进了书房。七年前,我们稍微逞强地盖了这栋隔间较宽敞的房子,庭院面积也很宽阔。为了享受四季美景,芳洋亲自选择花草果树来种植。室内也配合丈夫的喜好来装潢。壁纸和家具也是他一一提出意见,然后我们两人一起去寻找或拜托业者处理的。

当时真是快乐啊。那个时候聪一郎还年幼天真,同时也是聪一郎要开始准备考试的时期。不久后,儿子离家求学,我便突然整个人松懈了下来。过了一阵子,芳洋那边也起了变化。两年半前他调职到新的国中,与那里的教务主任水火不容。教务主任以先前也教过理科为由,强烈否定芳洋的教育方针,让他的教师评鉴降到最低等级。

教务主任的个性独善其身又激动易怒,听说也有教师与他发生冲突而辞职。不过,本性认真又温顺的芳洋,就没胆子那么做。说得现实一点,在还有几十年房贷要缴的状态下,他不能失去工作。因此他累积了不少压力,脾气变得暴躁也是事实。曾经埋首于工作的丈夫,对教学突然失去了热情。

为了排遣压力,芳洋频繁地去爬城山,热衷于观察野鸟。我想这也是一种转换心情的方式,便没有过问。如今好不容易消停下来的样子,但闷闷不乐的丈夫对身为妻子的我也十分见外。是爱丽丝填补了我当时的寂寞与不安——

手机在餐桌上响起。听来电铃声,便明白是我大学时代的朋友多香子打来的。

“喂?”

“幸代?找到猫了吗?”

我已经向多香子提过爱丽丝不见的事。她打电话来关心。

“还没有。”

“这样啊。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呢。”

住在远处的她,经常与我煲电话粥。是能彼此倾诉烦恼、大发牢骚、互相欢笑的珍贵存在。我再次把爱丽丝走失后的事、丈夫不管不顾的反应,以及委托专门业者搜寻等事告诉她。多香子很有耐心地倾听我诉说,这下子我心情应该会好一点吧。

“对了,你还记得上次爱丽丝不见时的事情吗?我们五月不是和小薰三个人一起去D温泉吗?是泡完温泉回来后发生的事。”

“没错没错,你当时也有打电话给我,声音听起来就像是世界末日来临的样子。”

多香子约我和另一个好朋友小薰去享受温泉旅行。返家后得知爱丽丝不见的消息时,我也拨了电话给多香子,像现在这样将详细情况告诉她。她是我们三人当中最冷静、最值得依靠的人,记忆力又强。

“当时我跟你说的事情,你还有印象吗?”

业者说那些资讯很重要。我如此补充说明。

“我想想喔……”多香子陷入沉思。“我记得你说你先生尽心尽力地在帮忙找。”

“是吗?”我连这种事都说了吗?看来爱丽丝不见,让我心乱如麻吧。我不记得在电话里和多香子说了些什么。

“旅行回来是晚上吧?你说你把行李扔在客厅,哭了起来,是你先生拿着手电筒在庭院里到处寻找。”

我将电话抵着耳朵,走近客厅的落地窗。轻轻拉起蕾丝窗帘,从缝隙眺望漆黑的庭院。客厅的灯光勉强能照射到的地方,可看见醉芙蓉树。上头的花呈现鲜明的红色。这花在白天明明绽放的是白色花朵,一过午后便渐渐转成粉红色。然后到了夜晚,红色就变得更深。据说正是因为这副情景就像是喝了酒一样,才取名为“醉芙蓉”。隔天清晨,花朵就会凋萎,花期仅只一日。

我灵光一闪。脑海里宛如影片倒转一般,浮现通过醉芙蓉树旁,照向自己的手电筒灯光。

“那棵树是怎么回事?”

如此问道的人是我。爱丽丝五月走失时,我在旅行归来后发现家中庭院种了这棵树,那时树上尚未开花。当时芳洋解释花的特性,说是在我外出时种植的。我肯定没有认真听他说明,因为我满脑子想的全是爱丽丝。不过,这棵树确实是当时种下的。

“啊啊,对了。”多香子的声音再次把我的注意力拉回电话中。“过了几天,你是不是说有刑警来找你先生啊?”

我完全没有印象。

“就是那件事啊。听说他在以前的学校教过的女学生突然失踪了。所以警察到处去找相关人士问话。你先生不是回答他完全没有头绪吗?”

我再次定睛凝视着在黑夜浮现的醉芙蓉花。此时一朵鲜红的花朵落地,仿佛象征着凶兆,我因此移开视线。

『米奇宠物服务』的高桥联系我说爱丽丝尚未找到。

“没有一处有收到疑似爱丽丝的尸体。”

高桥急忙挂断了电话。他打这通电话是要我放心,起码没收到爱丽丝的死讯吗?之后,我和芳洋只随便闲聊了几句。我没有勇气提起五月发生的那起女高中生失踪事件。感觉有根小小的刺,从内侧刺痛我的心。

刑警找上家门时,丈夫对心怀疑虑的我是这么说的。可能是因为春假来家里玩的学生中也包含了那名女学生吧。芳洋教过的几名国中毕业生,以前的确曾上门拜访。我回想起自己对其中一名女孩子抱持着奇妙的印象。

她以炽热湿润、尖锐凶狠的视线凝视着我。不过当我直视她,她又飞快地挪开视线。我感受到一股难以言喻、非比寻常的痴狂情绪。

过了一阵子后,警察决定公开搜查,新闻和报纸都登出了失踪高中生的大头照。果然是那个女孩。

“她的家庭环境很复杂,精神方面极为不稳定。之所以会失踪,恐怕也是基于这些原因吧。”芳洋的弦外之音是意指她离家出走。

少女始终没找到,刑警又上门问了两次话。我心想,要是没叫她来家里,就不会卷进这种麻烦事了。我担心若是芳洋目前任职的学校得知了警察的动向,之前提到的那个阴险的教务主任可能会盯上他。不过,由于毫无头绪的关系,警察应该也很困扰吧。

那女孩至今仍未寻获。没多久,她下落不明的新闻便从版面上消失了。加上爱丽丝平安归来,我便把这件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不过,像这样一点一点回顾记忆后,我发现五月旅行返家时的变化,不光只有醉芙蓉。就连铺在客厅中央的圆形地毯也换了。

“我去百货公司闲逛时,看到花样漂亮的地毯,就一时冲动买了下来。”

芳洋这么解释。我为什么会接受这么不自然的说辞呢?之前的地毯是短短几个月前才购入的。他还因为终于找到米色与褐色统一得很雅致、色调与客厅十分搭配的地毯而欣喜若狂呢。

那条素雅的变形虫花纹短毛地毯,不易沾染猫毛,也满足了我的期望。新地毯虽然以米色为基调,但是花纹设计得很杂乱,令人看了眼睛都花了。

“之前那条地毯呢?”我如此询问后,芳洋很干脆地回答:“扔了。”我也只能回他一句:

“真浪费。”这种事情根本无关紧要。与当时爱丽丝不见一事相比,我认为这只是件芝麻绿豆大的小事。

走失的猫、拼命寻猫的憔悴丈夫、被换掉的地毯,以及醉芙蓉树。自己未免也太不敏锐了吧。某种想法开始逐渐成形。散落的拼图碎片正打算各自归位,我却硬是不敢正视那朦胧的思路。

而且从自己口中吐出的叹息过于寒冷,令我浑身打颤。

高桥又联络我了。这次是好消息。在他不断打听爱丽丝的消息下,得知先前在若鲇园十分疼爱丽丝的小男孩,似乎在城山中饲养着什么动物。

“搞不好是爱丽丝。”

高桥声音雀跃地如此说道。我不禁欣喜万分,认为这可能性非常之高。我从那名少年手中将爱丽丝抱过来时,他以凌厉的眼神望向我。然后对着我怀里的爱丽丝,在它耳旁呢喃细语。

虽然我不认为爱丽丝听得懂他的话,但它十分有可能再次潜入短暂栖身过的若鲇园。那个小男孩也许是为了不让爱丽丝再被人抢走,就偷偷把它养在城山的森林中。

“上次我有跟那个去山上玩耍的小男孩说话——”高桥说他实在是不得要领。这也难怪,因为他并不知道小男孩有智能障碍,无法随心所欲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我问他要去哪里,小男孩结结巴巴地说『要去见朋友』。”

不会有错。爱丽丝肯定在城山里。

高桥在四天后上门拜访。都不知道我等得望眼欲穿,我兴奋地把高桥请进家中,心想他是否已经把爱丽丝带了回来,然而我的愿望却立刻破灭。高桥的模样明显有异。从他充血的双眼和忐忑的举止,看得出他十分害怕。

这是为什么?到底发生什么事了?

“太太。”高桥声音沙哑地说道。“很遗憾地,我并没有找到爱丽丝。”

“怎么会——”我哑然无言。“你有把城山的森林仔细地搜个清楚吗?”

没想到我说完这句话后,高桥竟然全身僵硬,身子微微颤抖。

“不在。它不在那里。”

“那么,那个小男孩呢?他在山里养了什么?”

“我不知道。”高桥立刻一口咬定。“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

“那玩意儿?”我完全无法掌握高桥想表达的意思。那么,少年是在那片森林里饲养其他生物吗?究竟是什么生物呢——?

“总之——”高桥打断我的思绪,连忙接着说:“我无法继续接受搜寻爱丽丝的委托。非常抱歉。”

高桥迅速低头道歉后,就朝玄关走去。

“请、请等一下!”

我连忙追上去。他表示不会收取任何先前在搜索上所花的费用,急忙穿上鞋。

我只能茫然地凝视“啪当”一声关上的房门。

一年的岁月过去,庭院的醉芙蓉花又开始绽放。

我好想念爱丽丝。想抚弄它那身天鹅绒般的毛发;想感受它在我腿上的体温;想用手指描绘它背上的漩涡花纹;想听听它撒娇的叫声。这一年来,我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事。

失去之后我才恍然大悟,那只聪明的猫将一切都看在眼里。它第一次走失时,我就该顿悟了。然而我却太过迟钝,所以爱丽丝才会又隐匿踪迹——即使我再怎么渴望见到它,也永远见不到它了吧。爱丽丝离去后,我的心开了一个空虚的大洞。如今洞里溢出了黏稠的不明液体。

其实我一年前就知道了,只是我内心始终拒绝承认。去年冬天到春天,丈夫之所以再次热衷于观察野鸟,并非是因为烦恼与教务主任之间的人际关系。那不过是个契机。

事实是因为芳洋与一名女学生过从甚密。正是那名失踪的女高中生——名字叫——没错,相原杏子。怪不得她上门作客时一直凝视着我。我万万没想到,正经无趣,除了观察野鸟外没有其他值得一提的兴趣、只顾着工作的芳洋,竟然会沉溺于这种危险的桃色关系。明明我看穿这点的机会比比皆是——

丈夫以观察野鸟为借口,频繁地去爬城山时,模样很诡异。看起来战战兢兢却又莫名激昂的样子。我还一心以为他是在为职场之事烦恼,也曾怀疑他是否快要得躁郁症了,毕竟因为心病而停职的教师在现代社会并不足为奇。我当时还为了这种八竿子打不着边的事情操心过。

刑警三番两次上门问话,询问是否曾在城山见过杏子。公开搜查时,新闻报导提到相原杏子也经常去爬城山,因此警方在山中展开了大规模搜索。刑警们离开后,丈夫六神无主地躲进书房中。

我的脑海浮现出一个画面。我曾在丈夫更衣时,看见他背后有奇妙的内出血痕迹,看起来像是齿痕。当我浮现这个想法的瞬间,又马上否定,心想怎么可能。

那或许是他外遇的对象留给我的讯息。若我猜测得不错,对象非她莫属。在城山偶然相遇的两人,是否跨越了不该跨越的那条线?对芳洋而言,恐怕也有逃避现实的意义存在吧。若是新的教学现场过得充实,势必不会鬼迷心窍吧。那肯定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尝到刺激又兴奋的经验。不习惯游戏人间的芳洋,完全无法自拔。

我啃咬指甲。

芳洋手段没那么高明,不可能驾驭得了不知天高地厚的女高中生。尤其是那女孩——有种特别的气息。芳洋越来越虚脱,宛如身体被掏空一样。毕竟是跟学生搞外遇,不可能断得一干二净。一定会纠缠不清,迟迟分不了手。

于是——

那天来临了。我外出不在家的那一天。

无非是芳洋叫杏子来家里,打算把话说清楚,或是女方闯进家门。可以确定的是,应该是一时冲动犯下的事件。我的丈夫杀了杏子。大概是使用锐利的刀具杀的,飞溅的血液弄脏了地毯。不幸的是,爱丽丝就在女孩的脚边。被温热的血液溅满全身的爱丽丝,惊吓得冲出家门。

芳洋目睹了被血濡湿的猫逃跑的画面,所以才拼命地寻找爱丽丝。因为猫毛上沾染的是杏子的血液,那正是芳洋犯罪的证据。找到爱丽丝,前往若鲇园带回时,芳洋之所以会仔细地检查猫的身体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园里的幼保人员见状,像是突然想起似地如此说道:

“这孩子跑到我们园里时,身上有好几处褐色的斑点。我们帮它用热水擦拭干净了。”

我若无其事地佯装没听见这句话,但这句话对丈夫而言意义重大。把爱丽丝带回家后,我立刻使用平时不需以热水冲洗的泡沬清洁慕丝,将它的身体清理干净。当时也一样。说起来,爱丽丝的短毛根部附着着褐色的颗粒状物体。我万万没想到那是血液,因此仔细地帮它清除干净了。

我再次啃咬起指甲。

我也可以把一切都当作是自己的妄想,抛诸脑后。不过——

我从椅子上站起来,来到走廊。打开楼梯下储藏室的门,拉开小型橱柜的抽屉。里头放着好几条爱丽丝的项圈。每当它成长,我就会帮它买一条新的,感觉就像是爱丽丝从小到大的成长历史,因此我一条也没丢,好好地收藏起来。

我抽出其中一条。当爱丽丝回来后,我就立刻换掉那条不吉利的项圈。连那条我也还留在身边,想必芳洋并不知道这件事吧。我来到明亮的走廊,把黄色项圈翻过来,呈现起毛状的背面有褐色的污渍,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那片污渍。

倘若这被断定为杏子的血液的话——?

只要做DNA鉴定,知道是谁的血液也是轻而易举吧。明明很清楚现在家里就只有我一个人,我还是猛然抬起头,环顾四周,然后连忙将项圈归回原处。关上抽屉的手还不停地颤抖。

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缓缓巡视整个房间。小花图案的窗帘、义大利制的沙发组、挂在墙上的雅致静物裱框画。为了家人所准备的舒适场所。我该存在的地方只有这里,我该守护的事物显而易见。

所以,别去追问丈夫了。错就错在那女孩不该诱惑我纯真的丈夫,献出她青春的肉体。

我将视线移向庭院里的醉芙蓉。现在是上午,白色的花瓣开始染上淡淡的粉红色。去年五月,在我外出旅行的那三天中,芳洋一时冲动杀害了杏子,当时肯定是手足无措吧。面对尸体该有多么头痛,没有驾照的芳洋,只能把尸体埋在庭院。在夜晚的客厅灯光勉强能照到手边的场所挖洞掩埋,然后为了遮掩庭院被翻掘过的痕迹,才买了醉芙蓉树回来种。

我想杏子的尸体,如今也依然埋在醉芙蓉之下,被变形虫花纹的地毯给捆着。醉芙蓉花之所以会变红,是不是因为吸取了杏子的血液呢?丈夫每天是以什么样的心情,看着醉芙蓉花转红呢?

不过,我也是共犯。必须忍耐着每年秋季醉芙蓉盛开时,对我们的罪行所展开的告发,在这里继续居住下去。

我迅速地抬起视线仰望城山。

——我不知道那玩意儿是什么东西。

高桥的声音残留在耳朵深处。

唯一目睹恐怖事件的爱丽丝,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吧。全身承载着自己饲主达到犯下杀业的能量,以及遭杀害女子的恨怨,在无边无际的森林中化成了不同的生物。

帮助爱丽丝变异的,是那名有智能障碍的小男孩吗?

前阵子,市内发生了火灾,一名小学男童命丧火场。就是那个在若鲇园十分宠爱爱丽丝的孩子。据说企图拯救他的幼保老师也身受重伤,而且这个老师正是药局老板的太太。我看着新闻,不住地颤抖。恐怖的事件接踵而来,命运在威吓我们片刻都不能忘怀我们夫妻俩所背负的罪过。

失去年幼的保护者,变得孤零零的爱丽丝将会如何呢?

可是我已无法再踏足那里了。而芳洋依旧持续爬上城山观察野鸟。

“你最好别再去了。”我委婉地规劝,但他也听不进去,好似着了魔般往返那片森林。然后,眼神恍惚地对担心的我说道:

“那里肯定有稀世珍鸟。我想见识见识。目前我只听过它的叫声,是这样叫的。”

然后,他开始模仿鸟鸣声。

“吱吱吱吱!”

我打从心底发毛。

小鸟才不会发出这种声音——大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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