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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克果写过这样的东西:
记忆是最基本的条件。藉着叫做记忆的方法,人们才能经由回忆,将经验变成神圣的存在。经验里有努力与责任的伴随,无差别性的记忆则无所谓努力与责任。基本上,回忆是一种技术——
这三天里我自己的行动是什么,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我到底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我完全不知道,因为我的脑子完全被浓雾弥漫,根本无法传递记忆这种东西。我了解这是因为这个记忆可能危及我的生命,所以我才会一点也记不得。这是潜意识的自我防卫,我的脑子不让我想起这三天的事。
这好像就是那位瑞典教授告诉我的,所谓的“交扰模式”。这是可以统合不同的感觉领域,而得到感觉的能力。一出生就全盲的人,如果他成人后有机会因为角膜移植手术,而奇迹性地获得视力,那么,就算他在全盲时期能在语言与触觉上很清楚的认知三角锥与圆柱的差异,但在得到视力之后,首次面对三角锥与圆柱时,却很难光靠视觉,就说对何者是三角锥,何者是圆柱。
同样的,也很难分辨小狗与小猫。可以说盲人时代得到的认知,无法应用于从眼睛得到资讯的时候。不过,只要一闭起眼睛,抱起小动物,就立刻知道是猫还是狗。面对三角锥时也一样,只要闭上双眼,用手一摸,就马上知道这是三角锥。人类的感觉领域严重地影响个人认知,要完全改变感觉领域所造成的认知,要花相当长的时间。
我走在迪蒙西村的小路上时,可能是四周景物全被薄雪覆盖的关系吧?我对周围的环境既不觉得感动,也不觉得害怕,只觉得心情十分混乱。我已经四十二年没有踏上这块土地,却没有四十二年再度重逢的激动,仿佛昨天、前天我都在这里,甚至觉得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迷雾一直盘据在我的脑子里,我恍恍惚惚地在小路上来来回回地走着。
迪蒙西确实很像我所熟悉的坎诺,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所不同。若要说明它们到底有何不同,或许可以用“有人戴上和我很亲近的人的面具,出现在我面前”来形容。
我在冰冷的空气中,因为脑子里一片迷雾而整个人恍恍惚惚的,时而来回走动,时而停下脚步,并且闭上眼睛观想自己脑中的世界。我脑中的银幕有两部电影,一部是新电影,一部是老片子。这两部电影的场景虽然完全相同,但看起来却是两个世界。坎诺和迪蒙西就是这样的两个世界,所以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地方。每当天要亮的时候,我就重新有这样的感慨。
在恍惚中的我,被愤怒的情绪操纵着,并且在无形的手推动下,做了种种的事情。虽然我是在思考无法走出迷雾的情形下做出那些事情,可是那些非我自主意识所进行的行为,又是非常深刻的真实体验,让我感到强烈的疼痛。记忆那些事情让我痛苦,也让我无法逃离这里,于是那些事情终于出现在我的画作上。我想过,或许我不应该再画了,因为作画可能让我陷入危险之中。
我的记忆来自未来,应该就是让我的心情恍惚不知所措的原因。或许用“记忆”来形容并不正确。不,“未来”这个字眼或许也不正确。因为我是活在复数的场所里的,是活在复数的时间里的。成为我脑中记忆的,是未来的事情,也是现在的事情。对我来说,千年之后的未来,就是昨日。
出现在我脑海里的风景,来自和现在的我的意识不同的地方,那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意识场所。一般来说,那就是过去吧!回忆应该只来自收藏着经验的记忆盒子里。但是我不同,我的回忆不等同于记忆中的经验。这是耶和华的意思。耶和华进入我的身体,便把祂未来要做的事情,成为我的记忆。
再见到迪蒙西时,我一点激动的情绪也没有,只觉得有些无趣。这和风景从未来飞进我的脑子里,让我激动得想赶快把那个风景画在画布的心情比较起来,存在于现实世界的这个村子,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冷。
我只想着赶快结束这里的事情,待在这个村子里的时间,实在是太无聊了。我还想快点回到画布前,坐在被阳光晒得暖暖的凳子上,埋头作画。
我的脑子里早已失去齐克果所说的无差别性的琐碎记忆。存在我脑中的,只有像砂金一样发出神圣光芒的微小部分,它们以回忆的型态,存留在我的记忆里。但是,这些记忆并不是我自己选择的,而是像一阵旋风似的,从未来世界的某一点,一次又一次地吹进我的内心,为我筑起记忆之墙。
回忆需要技术与努力,可是我却没有这两样东西,我是无法回忆的。因此即使如昨天那么接近的日子,也不会存在我的记忆里。我的快乐之地,只在那片记忆之墙里面,墙的另一边是我绝对不会触及的地方。
我对这里的每个地方都没有感觉。我不知道我这么说是否得当,但是,我觉得我的脚现在所站立的冰冷村子,像一个所有重要东西都被抽光了的空壳。
坎诺城也给我相同的感觉。坎诺城像一块一再被用力拧转的海绵,现在不管再怎么用力拧,也无法从这块海绵上拧出一滴水来了。这是我站在巨大的坎诺城前面时,唯一的感觉。
一走进城内的石头堆中,进入我眼帘的,不管是中庭还是曾经当作断头台的圆石;抑或是位于拱门之外,只能小窥一角的墓园,全被雪覆盖着。石头很冷,这个城堡就像一座冰宫。走到外墙上的回廊,回廊的地面也全被雪覆盖了,完全没有人类的足迹。这么冷的冬天,当然没有人会在这个时候来这里吧!村子的上空有一层薄雾;本来应该是淡绿色的山丘,因为雪的关系,而呈现出白色的起伏,一直绵延到森林那边。
我也登上伦敦塔,沿着螺旋状的阶梯往上走,来到冷风直吹的塔顶。眼下的山丘脚下,是覆盖着浓浓雾气的尼斯湖,风景仿佛东方的山水画,是色彩清淡的世界,天空的雾气随着高度变淡,因此可以从高处看到湖对岸的森林。那里的森林也一样被着白雪,树梢上斑斑点点的白雪模样,像是撒了糖粉的甜点,看起来非常华丽。湖的相反边,是可以直接通到城堡的凯斯鲁路。这条路的另一头,就是商店街。站在塔顶上,也可以看到商店街的屋顶。
这座城堡让人觉得怪怪的。伦敦塔比想像中的小,塔顶上的空间大概可以容纳十个人站立,可以说相当窄小,这令我有点意外。我以为塔顶或回廊的宽度都应该更宽才是。我每次登上塔顶,就有这种感觉。
我呆呆的站在塔顶上,忍受着寒冷的空气。虽然冷,但是站在这里还比较好。我磨磨蹭蹭的,拖延着工作。我感觉到害怕,心跳速度变快了。脑子里响起一个声音,要我赶快去那里,所以我是非去不可了。
鞋子踩在雪上很滑,下阶梯时必须更小心。为了不滑倒,我很小心地走着塔的石阶。城的内部到处可见鸽子巢,不论走到哪里都可以看到鸽子,这个城堡已经变成鸽子的公寓了。没想到人类的封建权力,竟为二十一世纪的鸽子,提供了理想的居住环境。
来到中庭,进入可以走下地道的狭窄入口,打开从口袋里拿出的手电筒。融化的雪水渗入地下道,所以地下道的地上湿答答的,也可以听到从上面滴落到地面的水滴声。空气中充满水、泥土和苔藓的气味。
地下道的走廊很长,位于这里的这个入口,大概不容易被发现吧!眼前有石盖,它和墙壁之间有一道相当宽的缝隙,把石盖推开的话,就会出现一个可容一人出入的空间。我走进那个空间,然后再把石盖推回原位。
石隧道里有股味道,但是这个味道还不至于令人不舒服,而且隧道里还相当暖和。隧道里虽然暗,但只是静静待在这里的话,并没有什么不便。所以只要习惯了这样的环境,谁都会喜欢这里的。
这里还算宽,即使穿着大外套,也可以向前行动。不过却必须趴着前进,所以穿着礼服的话,就不适合进入这里了。尽管这里没有什么水气和泥沙,不会弄脏衣服,可是遇到必须趴着走的路段时,就必须顾虑膝盖是否会磨破了。
我一面用手电筒照着前方的路面,一面慢慢前进。这条隧道相当长,又因为必须四肢着地趴着走,所以速度快不了。爬行了一段距离后,终于看到左手边的一个横洞了。来到这里后,隧道变窄,必须脱掉外套才好前进。折腾了半天,好不容易脱下外套。我把外套摺好,放在一旁,才辛苦地爬进横洞里。
小的时候,这个横洞虽然狭窄,我也可以轻松出入。如今自己长大又变胖,两个肩膀根本就抵住隧道的最上面了,想掉头转个方向都不可能,所以只能继续趴在地面上,慢慢的向前爬行。
我小时候想像过:如果这里发生坍方,会有什么样的情形?每次想到这个问题,我就感到强烈的害怕,甚至好几次都梦见自己在隧道里面时,前面和后面都发生坍方了,而在无法呼吸、几乎窒息的痛苦下惊醒。其实,这里是石头堆砌而成的,根本不会发生我所想像的坍方情形。
艰苦的爬行一直持续着,如果不知道前面是怎么样的情形的话,实在很难坚持下去。终于爬行到抬头就可以看到有隙缝的金属盖子的地方了。这条隧道也就到此为止了。我爬到金属盖子的下方,举手把盖子往上推。这个金属盖子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已经完全生锈、破败了,但是形状和以前完全一样。
其实,这是当然的,因为除了我以外,根本没有人会来这里。自从我离开这里后,这间地下室就被封死了,位于上面厨房墙壁的某一扇门,被人用泥土、砖块填满了。所以,现在住在上面的家庭,并不知道他们的脚底下有这么一间地下室。
经过大约二十分钟的辛苦爬行,终于来到这个地下室,也终于可以站立起来了。但是,我的动作必须尽量轻盈,否则就会扬起让人无法呼吸的尘土。飞扬的尘土令人肺痛,引起激烈的咳嗽。
墙上有开关,但室内却没有电灯,也没有电。地上的光源无法到达这里,这里是完全漆黑的,如果关掉手电筒的光源,谁也无法在这里行动。我拿着手电筒,照视着四周的墙壁。泥土与尘埃造成的黑斑,黏着在墙壁的各个角落。相形之下,铺着石头的地板显得干净多了。因为我以前来过这里好几次。
我呆呆的站着,让混沌的脑袋稍微休息一下。这个气味!这里的湿气和尘埃的气味!还有时间与黑暗的气息!好久好久没有闻到这个已经被我遗忘许久的气味了。我的脑子里还是一片朦胧。现在是什么年?今年是西元几年?今天是几月几日?我现在在哪里?在做什么事情?这里是哪里?我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我会进入这样的地方?现在我正准备做什么?我到底是谁呢?
不知道答案是什么。我是谁?现在在这里做什么?为什么我的脑子里一片模糊?为什么我来过这里好几次?
狭小的室内墙边,有一张老旧的木头桌子,桌面上有一层厚厚的泥。
拉开抽屉看,里面有一本小小的,但是挺好看的笔记簿。笔记簿上的笔迹是我的。
啊!我想到了。
我经常是这样的。睡了一个晚上后,翌日会突然想要想起昨天所做的种种事情。例如会想:我在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情?我总是在第二天早上,对着自己昨天画了一整天的画,自问:这是什么画?是谁画的?看着昨天晚上烤的面包,想:谁把面包放在这里了?
今天确实是十二月二日——对,今天是十二月二日。马上就是修殿节了。我是犹太人,今天是十二月二日。只要知道这个,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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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二十九日
我一直四处寻找耶和华的踪迹。在寒冷的山毛榉森林中寻找、在黑暗的上方湖泊畔寻找,但是耶和华到底在哪里?祂在某个地方,让草地上的野草燃烧起来吗?让树枝喷出火焰了吗?我一边这样期待着,一边独自四处寻找它的踪迹。
我跪在掉满山毛榉落叶的草地上,数次弯下腰,额头触着地面;或爬到古城的塔顶,看着湖的方向,我不断地祈求着,希望能见到神一面。可惜我一直没有如愿。
回到应许之地以后,迦南的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耶和华。可是,就算世界被烈火燃烧,他们仍然见不到耶和华现身;就算世界发生了毁灭性的大地震,也不见耶和华出来拯救世人;就算世界被暴风雨侵袭,人们还是见不到耶和华。可是,耶和华却现身在微风吹拂、草木轻摇的黄昏微风中。
所以我也在平静的夕阳余晖中,在随着风飞舞的落叶中、在温柔的细雨中,侧身倾听,凝神注意寻找耶和华。但是,不管是哪里,都没有现身。
我相信耶和华,从来没有怀疑祂的存在。祂是这样的接近我,与我的心灵结合在一起。我相信祂是确实存在的。我不只在祈祷的时候希望能够见到祂,就算平常时,也渴望见到祂,希望它能听到我想复仇的心声。
就像曾经去尼罗河畔救人的摩西,我也被逼到绝境。如果我也能在燃烧的草地上,听到耶和华的声音,我绝对不像摩西那样犹豫。不论神命令我去哪里,我都会去。我从来不怀疑祂的力量与存在。
我想见到耶和华,总是全心向他祈祷。我的祈祷是那样的真诚,所以祂和我合体了。我变成耶和华。我全身充满力量,我要实现正义。
只有力量,才有正义。没有力量的话,就什么也没有。我想说的是:没有力量的话,就会被送进毒气室,谁也救不了我。这就是以色列人的命运。在十字军时代,就有好几万以色列人被杀害。那些被杀害的以色列人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只因为是以色列人,就毫无意义的被杀害了。
即使没有被杀害,也会被社会遗弃,被视为和动物一样的低等生物,关进笼子里。我知道他们把我关进蒙拓斯精神医院的原因。他们实际上是想杀死我的,可是现在这个时代不能随便杀死一个人,所以就把我放进有着高高围墙、厚厚墙壁的铁格子笼里。他们打算让我一辈子待在笼子里,不让我说话,也不让我知道我母亲的事,甚至销毁我们母子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当作我们母子从来没有来过这里。他们想让我从这个世界消失,因此,他们用电击对付我,让我变成废人。
所以我一定要复仇。不,应该说以色列人必须定期性地进行复仇才行,否则就会被瞧不起,别人一有机会,就会把你当成奴隶。以色列人已经被埃及人、巴比伦人、纳粹党人欺负得很惨了。以色列人的命运如果不是成为别人的奴隶,就得永远地流浪吗?
我带着这样的宿命出生,一点希望也没有,这样实在太悲惨了吧!我并不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呀!我从来也没有想过要来这个世界。我不说话的原因,并不是我的能力比周围的别人低,或不会说话,我只是不想说话。我只想一个人待在冥想的世界里,与耶和华对话。
所以我杀死波妮·贝尼。我把她杀死,然后将她的头,从她的身体上摘下来。因为我是耶和华,所以我可以办得到。我一旦和耶和华合为一体,身体力量就源源不绝,自然什么事都能办得到。
我不是很清楚当时到底是什么情况,总之,我先把波妮的头,从她那个贪爱男人的身上摘下来,然后杀死佩琪的狗,将狗头与狗身分开,再找一根棍子从狗脖子的空隙处插入,再把波妮的头插在棍子的另一头。就这样,我完成了拥有狗的身体的波妮。这是真正的“母狗”。她的毛色黑得发亮,仿佛天生就该是这样的动物。
这个女人下流又专爱打探人家的隐密;一旦打探到别人不愿为人知的隐私,就到处散播。这种行为不是很令人讨厌吗?可是,做这种低级的事,就是她的人生。她就是这样的人。人世间为什么会有这么讨人厌的人呢?整天偷偷摸摸地跟在人后,东嗅西嗅,看看哪里有可以让她发挥本事的地方,这不正是狗的行为吗?这不是人类的行为。不过,动物还比她可爱,因为动物很诚实,它们对自己的一生是忠实的。波妮是低级而一无是处的生物。
我看着完成后的奇怪母狗波妮,不,应该说是我看着波妮的真正面目,笑了好一会儿。她的真正面目是**的母狗。在此之前,她竟然以人类的姿态生活着,我觉得很好笑。
然后,我把狗身的波妮推到圣诞树的最高处,摆放在枝叶之间。这样的话,就可以从枝叶的缝隙看到波妮的脸了。看到她呆然若失的眼神,和极度惊恐的表情,我又笑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身体开始颤抖,整个人完全恍惚,眼前出现了迦纳地,耶和华站在迦纳地之上。我先是变得无法动弹,接着便整个人倒了下来;我极力忍住想突破喉咙的叫声。终于,我终于见到了,我见到我的神了。我也终于了解了。原来是要这样做吗?
我第一次见到神,才真正的理解信仰这个东西,也了解到为何古代的神祇们想要活物献祭的原因。我全身都在发抖,我明白是神附身在我身上之故。不管我在森林里走了多少路,在枯叶上跪了多久,都见不到神。必须像现在这样,有积极的作为才行。耶和华是有力量的神,所以我们也必须显示力量,才能向祂祈求。
神不是一点力量也没有的木偶。至少祂不同于我的以色列的神。祂有时会化身为魔神,允许我们向做了坏事的民族进行报复。这就是名为耶和华的神,这才是我要崇拜的神。我觉得全身充满幸福的感觉,并且明了到以苦行的方式来接近修道者的心情。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成长。以前我从来没有如此接近过神。我终于见到神了!
而且,耶和华还教了我。波妮·贝尼和黑色的长毛狮子狗,就是B·P和B·P。原来如此,难怪可以搭配在一起,他们的命运原本就应该在一起。我懂了,原来就是这样。
这个世界错误丛生,变得愈来愈复杂,人们对信仰充满疑虑,终于让神不高兴了。
像波妮那样的人,是最糟糕的人种。她是世界上最差劲的狡猾**者,只要给她一点小钱,谁都可以和她上床,却故作清高,在客人面前说我的坏话,说我是性变态,经常骑着脚踏车,去偷看村子里的女孩洗澡。还谩骂、嘲笑我,说我是色情狂女人生的小孩,所以天生也是个色情狂。并且说我也偷看她洗澡。其实她是为了掩饰自己淫荡的罪行,为自己辩护,才拿我当挡箭牌。我对于在酒店**者的肉体一点兴趣也没有,我根本不想看她。
我把波妮赤裸的身体放在猪肉上。既然她那么想让人看到她的身体,这样一来就可以让人看个够了。我再把她的四肢分散开来,把她的两只脚插在教堂门口前的花丛中。因为先知耶稣要给她的惩罚,所以脚要放在教堂前面。接着再把她的两只手臂,放在天文望远镜之上。
十一月三十日
信仰是寂寞的事情。从信仰耶尔的古早时代起,开创有价值之路的存在者,总是孤独的。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一个宗教教祖,是在欢乐气氛之下诞生的。
真正的信仰是孤独的事情。因为走在已经开拓好的道路上的人,绝对不是一个追随者。不论是迦南之地,还是亚历山大、麦加、耶路撒冷,还是印度或中国,追求信仰的人所走的路,都应该是孤独的。求道者在沙漠里、在藤蔓纠结,有着无数蛇蝎的丛林里、在没有人烟的洞穴里,过着没有帮助的生活。他们必须忍受孤独,必须自己找到能与神见面的方法。他们必须自己想、自己找到做什么事,才会让神高兴。
记录他们艰苦的过程,最后终于得以见到神的书,就成了圣书。我现在的过程就是这样。或许我也该把我的这个发现写下来,遍留给后世。那些说“这是神已经死亡的时代”的人,都是不能像我这么认真寻找神迹的人。他们没有人像我这样,受到了彻底凌虐。
真正想追求神迹的人,一定是完全孤独的人;他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兄弟、亲戚,是绝对孤独的人。这个世界上已经见不到这样的人了。
今天我杀死了菲伊·艾马森。我把她的脚从大腿根部拧下,把手臂从肩膀拉下来,然后把连着头部的躯体,放在消防车的上面,脚插在老虎的背上,手摆在飞机里。菲伊·艾马森和消防车很相配。F·E对F·E,是神分类过的同质物品,所以命中注定要放在一起。
然后,我又在那一瞬间看到了神。我的两肩像被人用力摇撼一样地抖着,我全身发抖,像痉挛似的停不下来。当我跌坐下来时,我看见迦南之地,而伟大的耶和华,就站在那片土地上。我虽然觉得疼痛,但还是一直看着耶和华的姿态。神与迦南之地,应许之地。
此时我始知何谓法喜。那正是被神的手抚慰过的人,才会有的感受。我虽然觉得痛苦,却又感动到无法形容。我一面痉挛,一面任由泪水不断地流下来。然后,我的耳朵旁边响起神的声音。神很高兴地和我合体,直接表明祂的喜悦。
我欣喜若狂,觉得无上光荣,是神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快感。我也要感谢把我生下来的母亲。现在我已经和耶和华合为一,所以我就是耶和华,任何事情我都办得到!神也感到喜悦。藉着和我合为一体的方式,他表现出祂的喜悦了。
菲伊也是个可恶的人。她喜欢说话,最爱散播谣言。她散播的不是一般的八卦、而是别人的不名誉事件。她不会宣传好的事情,对于不够好的事,她却会地说成油添醋地说成见不得人的事件。她喜欢这么做的原因,是想把人当做动物一样来瞧不起。其实,她自己就是一只因为低级的欲望而蠢动的动物。
她和波妮一样,经常说我的坏话。那些坏话都是她们虚构的,所以受到今天这样的报应,是理所当然的事。
十二月一日
我能把村子里的女人的身体一一撕裂,这是耶和华的旨意,我是这个旨意的执行者。我就是这样向耶和华祈求的。我只要完成杀死女人的复仇行为,耶和华就一定会现身和我见面。
这本笔记簿上记录着这些事情,所以将来也会成为圣书。老实说我不喜欢血腥,可是只要活物献祭的血能让神感到喜悦,就能提高我的地位。多神教时代的迦南之地,就是用这种方法,来求取神的喜悦。中世纪的欧洲天主教会也引用这个做法,当时人们扑杀女巫,女巫的血能提高圣职者的地位,能保护世界的和平。
今天我杀死了柯妮·达文生。很久很久以前我就想这么做了。这个女人罪恶深重。如果她是个欢场的酒女,也就算了,偏偏她是一个老师,而且利用她做老师所拥有的特权,一点慈悲也没有的伤害天真儿童的精神。她所做的事,是神绝对不能容忍的事。
在回教斋戒月的日子里杀人,实在是罪孽深重的事。但我不是回教徒,所以应该无所谓吧!如今就算神已原谅了世人,我也要杀死这些言行污秽的女人的身体,再原谅她们的灵魂。遗憾的是,她们被杀死以后,就不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被撕裂的身体,当然也不可能还原成原状,让我无法再杀她们一次。
她们真的是很可恶的女人。因为我很老实,不会反击,就把我当成小猫那样地任意摆布。柯妮尤其可恶,她是一个老师,在小孩子人格形成最重要的时期里,她有责任好好照顾她所教导的孩子,但是她却多年来不停的在众人面前嘲弄我,说善良年幼的我像只愚蠢而动作缓慢的大型哺乳动物,让我被所有的小朋友嘲笑。我的无力抵抗,对她来说是个优点,因为她只能藉着取笑我的方式,来让其他小朋友发出笑声。她是个没有能力的女人,是我最最不能原谅的人。
所以我也拧下柯妮的头,把她的头放在学校玄关的钟塔,插在圆椎屋顶的顶端,让去上学的学生们和老师们,都可以清楚的看到。为了让大家了解这是耶和华的作为,我便把希伯来语的耶和华之名的“Y”字,画在她的额头上。钟塔与柯妮·达文生,是C·T与C·T,又是绝佳的搭配。她工作的地点,就是暴露她死状的最好场所。
我把她的两只脚插在水塔的闸门上,两只手臂放在烟囱里,身体放在运送木柴的货物列车上。这样的话,她的身体就会随着列车绕行整个村子,村子的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她的尸体。
村子里的人开始感觉到有个以杀害女人,并且毁坏尸体为目的的杀人魔出现了,并且就在村子的外围徘徊时,一定会紧张得议论纷纷,有人可能会认为这些女人一定是被某个冷血的杀手杀死了,或许也有人会认为她们死于经常在北边冰冷的湖畔徘徊不去的魔鬼手中。其实神性就是如此。正义与疯狂,道德与破坏,是比邻而居的。这就是信仰。基督教徒不是杀害、镇压、拷问过数十万无辜的生命吗?如果没有那样的事,如何赢得大众的臣服呢?
变成埃及人奴隶的以色列人,他们觉得他们信仰的神耶尔的力量不够大,所以才会寻求更有力量的神耶和华。于是耶和华成为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帮助他们离开埃及。可是,耶和华虽然是以色列人的守护神,却是埃及人的冷血灾难,最可怕的恶魔。祂血染尼罗河,将虱子与病毒送到埃及的各个角落,让大量的埃及人生病、饿死。最可怕的事,就是祂也杀了全埃及刚刚出世的男婴。比起希特勒,祂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都是我从书上阅读来的。
耶和华对血有抗体,面对尸体被撕裂的埃及人时,祂可以无动于衷;可是祂又很容易因为感动而全身颤抖,就像小孩子一样。祂善嫉又易怒,严格禁止它的子民崇拜自己以外的神,若有人违反这项禁忌,祂会毫不犹豫的加以杀害。这就是以色列人的神。
如今的神为何变得宽大了呢?因为神失去了神性与年轻。犹太的神就是那样,我不想崇拜那样的神。那样的神像个生病的老人。犹太的神必须是年轻而有活力的强者,祂必须比任何神都强悍,并且行事果决,这样才能拯救一直过着趴在地狱里生活的以色列人。地狱里的生活不是宽大的救济行为拯救得了的。死掉的埃及人并非完全没有错,他们无理地让以色列人做奴隶,只求以色列人为他们奉献,却一点也不感激以色列人的付出。
所以,我所做的事,是耶和华决定的。我听到了神的旨意,我只是执行神的命令。
十二月二日
这里是苏格兰的荒野之地,几乎没人想住的遥远北方,神以前真的来过这里吗?神真的会从遥远的迦南,无视距离遥远,现身在任何地方吗?祂真的会同时现身在全世界的数百万个信仰者面前吗?
无论如何,现在耶和华确实在这里。所以,我今天杀死了佩琪·卡达。我把她的手臂从肩膀扯下来,把她的脚从大腿根部拧下。我也把她的头,从她的身体上摘下来,然后放在打开挂钟的后盖,将头放在钟摆盒子里。这就是P·C和P·C。我这样做之后,神又现身了。我的身体因为信仰的感动,又开始痉挛了。
佩琪也很可恶。她也是一个真正可恶的女人。回想起来,她才是最可恶的女人,因为她和我们母子受到伤害的事情完全无关,却用那种态度来对待我们。妈妈和卡达先生一点关系也没有,还经常带我到卡达先生的店买东西。我们在卡达先生的店里花了很多钱,买了很多玩具。
所以,卡达先生一直很感谢我们。母亲能够那样赚钱,是因为有我这样安静的小孩,为了弥补对我的强烈亏欠感,她便经常带我去卡达先生的玩具店。
佩琪之所以会和村子里最有钱的卡达先生结婚,是因为卡达先生老了,很快就会死了;她是个很会算计的女人,这是大家公认的事情。可是,她的婚姻和**有什么两样?如今她可以成为有钱人,能在村子里最热闹的街道拥有三家店面。HouseoverTimeJewelers珠宝钟表店、夏洛兹餐厅和维多利亚高级女装店都是她的。而尹凡梅斯车站前,好像也有属于她的大店面。这些都是从她的丈夫那里继承来的,不,是偷来的。除了上面说的那些店以外,村子里的杂货店和玩具店,及堆放食品材料的建筑物,都是她的产业。她是老板,只负责叫人做事和收钱。我小时玩的玩具,都是在她的店里买的。
且不论这些。她最让人不能原谅之处,就是她不仅隐藏自己的卑鄙行为,每次在我经过她家门前时,她总是露出冷笑,以叭哒一声大力关上门的方式来讽刺我,而且在她们女人们聚会的时候,把我当成嘲弄的话柄。她一定不知道我很清楚她的行径吧!
就像我前面所说的那样,我们母子一点也没有危害到她,反而还对她家的生意有贡献。卡达先生曾经拜托我做事,我帮他完成了,他很感谢我,在路上遇到我的时候,总会举起手来,和我打招呼。
妈妈是卡达先生的重要客人。在我家还算有钱的时候,也曾经协助过卡达先生,让他的生意日渐茁壮。这些事她都不知道。总之,她是个恶劣无礼,不知廉耻的女人。我还知道她曾在瑞典当过妓女,为了不想让人知道她的过去,所以来到这里之后,就很快加入那些怨恨我妈妈的女人中,并且率先嘲笑我,好表示她对那些女人的忠诚。
我把佩琪的身体放在船上,让大象驮着她那被撕裂下来的双脚,把她的双手放在巴士里。佩琪从前是个漂亮的女人,所以能够欺骗有钱的老男人,村子里有很多男人曾经对她纤细的脚,和白皙的手指,怀抱着憧憬。
十二月五日
我已经厌烦破坏了。但是,还有一个该死的女人,我只好又动手了。这个女人是琳达·史汪森。我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把她杀了,然后把她的尸体放在林伯格广场的中央。这当然是因为林伯格广场的缩写也是L·S的关系。
这些女人本来都不会有事的,但我让她们成为我与神相遇的纪念品。如果我一直被关在精神医院里的话,当然的,就永远也没有人会给她们责罚了。
F
现在我什么都明白了。为什么我会画图?为什么我会有未来的记忆?浓雾的世界中,人们的视力等于零,我在让我自己完全浮躁的记忆中,迷迷糊糊地杀死了很多人。我只知道我杀人了,至于我是怎么杀人的,我已没有感觉了。我现在只觉得很痛快。
我寻找我的记忆,思绪像在浓雾中、在森林深处徘徊犹豫一样,我很清楚地知道我杀人了,但杀人的感觉却不很明确。不过,即使这样,我的心情还是豁然开朗了。我全部想起来了,我觉醒了。我是杀人者,我是奉耶和华之名杀人的杀人者。
这本笔记和我所画的画一样,都是来自未来。我终于明白了。以前因为不明白,所以觉得很多事情不合理。不过,现在那些都不重要了,因为我来自未来,我所做的事都放在未来,我只是抱着那些事情的记忆,来到过去的世界罢了。
这本笔记簿就是证据。毫无疑问的,这是我的笔迹。我记得写这本笔记簿的时候,也知道写下来的东西都是事实。杀死那些可恶至极,害死我妈妈的女人时,我所获得的快感,我也记得很清楚。所以这是未来我要写的,因为我现在才来这里。笔记簿追赶着来到过去的我,也来到了这里。
我暂时恍惚了一会儿,然后把笔记簿放回抽屉里,再进入沟中,让金属板恢复原来关闭起来的样子,爬进狭窄的隧道中。我不觉得欢喜,也不觉得绝望,我只觉得情绪激动。我让手电筒的光线照着前方,专心地在隧道里爬行。
来到隧道中比较宽的地段后,我穿上外套,再继续四肢着地地爬到出口。一到出口,我就移动石头,再爬出城堡的地下道,又移动石头,再把石头盖回去。
我把手电筒收进外套的口袋,走到通往地下道的中庭。已经是黄昏的时间了。天空没有下雪,但是空气却更加寒冷。有一边的雪被夕阳染成了黄色。
一走出城堡,就看见一大群的像乌鸦一样警察堵在我的前方。警察的后面也围了很多人。看来他们是在等我。大概是我进城堡时被人看到了。
“打扰了。”一名警察非常客气的说。警察后面还有数辆引擎尚未熄火的警车,白色的蒸气不断地从排气管冒出来。
“这里发生重大的案件,所以我们现在处于非常警戒的状态。你不是村子里的人吧?”
我说我不是。警察立刻说:“那么,能请你到葛利夏警局回答一些问题。”
“不能在这里问吗?”我问。
“这里很冷吧?而且,我们的问题或许会问很久。”
警察接着用下巴指指警车,说:“我带你上车。”
“我能拒绝吗?”我问。
“很遗憾,你不能拒绝。”警察说。
“你有权保持缄默,并且聘请律师。还有,今后你的所有发言,都将作为呈堂证供,所以请小心说话。”
然后,他把左手伸出来,瞄了一眼手表上的时间,对他的同伴说:“现在是十二月三日,下午四点四十分。请记录一下。”
1
十二月三日的黄昏,尹凡梅斯警察局的两名警察从警车下来,巡视坎诺城的周边。有雾,看不到位于山丘下的尼斯湖。
从昨天的这个时候到今天的现在,一整天都没有下雪了,不过,因为有风的关系,天气还是冷得让人发抖。感觉上好像随时会下雪。
巡视过一楼的回廊后,警察进入城堡的地下道察看,接着又登上已经有许多鸽子巢,地方人士口中的伦敦塔。站在塔上时,他们看不见迪蒙西的商店街,转个身之后,也看不到另外一边的尼斯湖。因为没有看到任何不正常的地方,两名警察就一起下塔,并且踩着雪地,走过中庭,来到后面的墓地。雪地上的脚印并不多,看起来应该是同一个男人的脚印。这两名警察没有把这一点放在心上。
不知道是不是别的地方到处都有植物的关系,相形之下墓地的雪好像积得特别厚。墓石之间有只乌鸦。在一片雪白的世界里,这只乌鸦显得特别突兀。因为积雪相当厚,所以走起路来特别辛苦,但那只乌鸦却把嘴巴伸入雪地里,好像在戳什么东西。乌鸦好像戳到什么了,正用力想把那个东西拉出来的样子。
警察踩着雪一走过去,乌鸦立刻张开黑色的翅膀,发出叭哒叭哒的声音飞走了,警察来到刚才乌鸦停留的地方,确定了刚才乌鸦确实是在拉扯某个东西。他们虽然没有想到那会不会是尸体的问题,却还是满在意的。
警察的脚边,有一条白色、细绳一般的东西。因为被雪覆盖住了,所以光用看的是看不出所以然的。警察去拉那条绳子,没想到那东西还挺重的。警察用力一拉,却扬起一大片雪,还因此吓了一跳。
那是个网子。直径一码左右的金属圈上,挂着白色的网状物。金属圈的下面,是长约一码的木制把手。警察拿起这个看起来很像捕虫网的东西,看了一下子之后,判定这东西没什么意义,便把它放了回去。
但是,在走回城堡时,警察觉得好像有些不对劲。首先觉得奇怪的是网子很新,不像是用坏、用旧了而被丢掉的样子。既然是新的,就没有被丢弃的道理。
其次,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如果它是网,那网眼也未免太粗了。这么粗的网眼,如果要捉像凤蝶那样的大型蝴蝶还可以,要捉小型蝴蝶的话,就会被跑掉。更何况现在是冬天,这种季节不应该出现捕虫网这种东西。还有,这支网子颇有分量,用这样的网子捕蝴蝶,肯定会把蝴蝶的翅膀弄坏,那就做不成标本了。
那么,这支网子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会被丢弃在这个地方呢?怎么样也想不明白。不过,当他走到有很多石头的中庭时,他突然想到了:这是捞鱼用的网子。用来捞湖那边的鱼用的。这么一想,他就豁然开朗,不再考虑这个问题了。
两位警察走出城堡后,就沿着城墙绕行,然后走到通往湖畔的坡道。那一带已完全被烟雾弥漫。上星期这里的地面上到处是色彩鲜艳的山毛榉落叶,现在落叶完全被雪覆盖,回归尘土了。
走下坡道,就是围绕着湖的小路。两位警察沿着湖边小路走着。空气中只有他们自己发出的脚步声,和湖面上传来的微弱水波声。这里原本就是人少车也少的安静小村子。他们觉得空气愈来愈冷,天空果然开始飘下细雪。上空好像传来风的声音,警察抬头看天空,但除了白茫茫的一片雾气外,什么也看不到。
他低下头来,继续在积雪小道上走着。雪愈下愈大,一位警察停下脚步,他想中止这个他认为没有意义的巡逻。走在他前面的警察也停下,回头看他背后的伙伴。他们虽然没有对话,但都了解对方的想法。
就在那时。空气里出现一个震动冷气的异样声音。两位警察立刻弯下腰,降低姿势。那声音的尾音拉得很长,很像动物的叫声。警察们伸直腰杆,紧张地看着湖水。他们觉得异样的声音是从湖水那边传来的。
那是从未听过的一种声音,和任何他们熟悉的动物声音不同。这声音撼动冰冷的世界,让两个男人的精神紧张到极点。这两个警察拚命的看着湖面,想要从那里发现声音的来源。
第一个钻进他们脑中的想法是:这是传说中尼斯湖的水怪——尼西所发出的声音。此时的他们,已完全接受尼斯湖有水怪的说法。因为除了这个,他们想不出这世上还有什么生物会发出这样的声音。他们一直盯着水面看,并且认为水怪正拨开浓雾,发出巨大的水声,准备登陆了。
他们等了一阵子后,水怪都没有登陆。那声音依旧很大声,两位警察要对话时,如果声音不够大,对方就听不到。可是再仔细听时,会发现那个拖着长长尾音的声音底部,有洽普、洽普的沉稳波浪声,这不是巨大的生物要踏出水面时,应有的激烈水声。
他们想水怪现在一定是静静地待在湖心了。于是他们一再集中眼力,看着湖心的方向。可是这一天的雾实在太浓了,天色又渐渐暗了,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湖心。
“回去吧!”一名警察说。他的眼里有惊慌的神色。他的心里虽然想着应该不会有什么可怕的事,却抵不过现实里这奇怪的吼声带来的恐怖感。他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也找不到继续待在湖边的理由。
回到警车里的话,就可以用无线电联络,通知别人这里的情况;也可以利用车上的电脑,得到新的讯息。总之,继续留在这里听这个奇怪的声音,不仅没有意义,说不一定还会发生什么糟糕的事。怪兽电影里不是常有那样的情节吗?他可不想发出惨叫地成为第一个牺牲者。
另一个警察对想折返的警察说:“我这边很快就看完了。”
于是两个人在奇怪的吼声中,沿着湖边的小路快步前进。其中一个警察记得前面有个小栈桥,小栈桥下有条可以通往大路的石阶。这是走到停车之处的捷径。
“这是什么声音呀?”警察指着湖心方向说,他的伙伴摇摇头,只低声说了一句:“不知道。”
可是,问话的警察没有听到同伴的回答,因为他已经用手掩住耳朵,而且那声音实在太大了。他也没有回头看他的同伴。已经看到右手边的停船处了。木头栈桥朝湖水的方向突出。栈桥上有雪,倚靠在这里的四艘小船上也有积雪。因为连一公分也不想靠近水怪,所以他们都不想站在栈桥上。
走在前面的警察踏上石阶,他一跨步就跳上两三阶。这时,在后面的警察突然发出声音,喊道:“等一下。”
走在前面的警察闻声停下脚步,站在石阶上回头看。只见他的同伴站在雪中,举着手,眼睛一直看着后方的栈桥。
“什么事?”已经走上石阶的警察露出好像很烦的表情。这个时候谁都想快点回到温暖又安全的车子里。
“看那边。”他指着小船。站在石阶的警察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到他手指的地方。乍看之下,他手指的地方有个很像刚才的乌鸦的东西。这是一片白色的雪世界。栈桥是白色的,小船也是白色的,这个白色的世界里,有个黑得发亮的东西,显得非常突兀。黑色的东西在小船里,还没有被雪覆盖。不过,如果没有被发现,还继续留在那里的话,迟早会被雪覆盖住。
站在石阶上的警察的职业精神苏醒了,脸上露出“那是什么呀”的表情。于是,他慢慢的走下石阶,在异样的吼声中发挥勇气,逐渐靠近那艘有问题的小船。另一个警察则跟在他的身后。
警察的脚虽然已经上了栈桥,但心里还是有点犹豫。不过,他还是战战兢兢地在栈桥的木板上前进,慢慢接近那艘有黑色东西、令人害怕的小船。如果是平常时,警察应该不至于害怕到这种地步,可是在魔神的吼声中,似乎什么事都让人心惊胆战;更何况水中还可能随时会冒出像山一样巨大的水怪。
担心打滑的脚下、雾中的湖心、船内,警察按照顺序注意着这三点,才慎重的踏出脚步,终于来到小船前面。
四艘小船的船缘和舱板上都覆着白雪,但其中一艘的样子与其他三艘不同,因为它的舱板中央,有个相当大的黑色物品。黑色物品上并没有雪,它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个大行李箱。不知是丝还是缎之类的黑色布,把某个东西包裹起来了。
警察觉得这是个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完全没有想到这是人类,只觉得它的样子像个胸部突起,向上仰躺的女体。但是再仔细看,那黑色的布像是女性的长袍,这时才有或许这是人体的想法。
不过,说它是人体的话,却不见它有头部;而且好像是长袍的下摆部分,被卷起来压在身体下了,所以看不到两只脚。它真的很像一个被平放着的、有点圆的方形行李箱。
还有,它也没有手,所以整体的感觉是方正的。黑色的布很新,看不到有血迹。袖子的部分被平整地贴在身后;也就是说袖子里是空的,如果没有头部,或大量的血液的话,很难让人感受到人类尸体的悲惨或可怕。但是,警察还是在雪堆中,看到颈部的断面了,因为这一部分有点被雪遮盖住了,所以不能立即发现。那果然是肉体损坏部位的痕迹。看到那个红黑色伤痕的瞬间,警察觉得血液逆流,紧张的情绪达到最高点。
警察反射性地低头看自己的脚下,同时伸出手指示同伴不要乱动。他认为应该会有脚印。他努力观察栈桥上的雪地,可是他绝望了,根本不可能发现凶手的脚印,因为雪地已被脚或手涂抹掉了,凌乱的雪地上看不到任何一个完整的脚印;本来或许还可冀望找到一点点的鞋底纹路,也被刚刚开始下的雪给盖住了。完全无法从这样的雪地上,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小船上也一样,舱板上的雪迹并不平整,显然已被破坏过,而且刚刚又下了新雪,所以真的无法看到可以成为证据的痕迹。
警察气得“啧”了一声,抬头看看天空后,又转头看看被浓雾深锁的湖心。那可怕的吼声还在持续中。
“我待在这里。”他鼓起勇气对他的同伴说。“你回去车里和中心联络,然后再带塑胶布过来。好吗?”
他的同伴很佩服地看了他一眼,然后说:“知道了。”
另一个警察快步走往车子的方向。
我和御手洗教授一起在位于村公所的总部。窗外开始下雪,暖炉内的柴火持续燃烧着。此时巴格利和汤姆都不在这里,他们有事到葛利夏警局了,所以我今天到现在都还没有见到他们。
现在在这里的,除了我和教授外,就是葛利夏警察局的约翰·霍金斯警察和尹凡梅斯警察局的警察们。御手洗教授又说了一些关于这几个案子的共同点。他说到目前为止的所有受害女性,都是六十岁左右的女性,而且全是在这个村里出生的人,她们都没有在村子以外的地方居住过。他说得没错,受害者中没有男性,也没有年轻的女人。
此时,约翰的手机响了。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对着手机说。“什么?发现尸体了?在哪里?”
约翰的声音很大,在暖炉旁边的御手洗教授回头看他,房间里的气氛立即紧张了起来,“又开始了!”的念头从我的心底跃出。真受不了!这种情形到底会持续到什么时候呢?到底要死几个人才肯罢休?到底是为了什么?
“坎诺城栈桥的小船中吗?那……是谁?”约翰好像在大叫一样地说着。我了解他的心情,但是他问那些话根本没有意义。
“还不知道是谁,但是知道是女人,穿着黑色长袍的女人。嗯。”约翰看着御手洗教授的脸,重复述说通话对方所说的内容。说完这些就安静下来,听对方说话。
“唔,是的,不知道是哪里的谁死了。还不知道死者是谁……没有手脚和头?是吗?知道了。我会马上和局长联络,然后立刻赶去。什么?你说什么?吼声?一直有不知道是什么在叫的吼声?很大声吗?那是什么声音?是尼西吗?”
在场的警察们听到这段话,有些人偷偷笑了。但是,曾经在西奈学校的山上听到奇怪声音的约翰和我,怎样也笑不出来。
“知道了,会马上赶过去的。”约翰关上手机,站了起来。
“尸体呢?”御手洗教授问。
“在坎诺城小船停泊处的小船中。没有手脚和头,只有身体。那个身体被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包裹起来了。还不知道那是谁。”
“黑色绸缎质地的长袍?”教授说,约翰此时又打开手机,按着机上的数字键,好像是想向巴格利报告的样子。
“我是约翰。坎诺城的栈桥那里发现女性的尸体了。没有头和手脚……”巴格利闻言怒吼,大叫“怎么会这样!”的表情,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我也会从这里立刻出发。是,是,我知道了。”约翰才关上手机,手机的铃声马上再度响起。
“我是约翰·霍金斯。”约翰好像咬着牙说的,声音从齿缝里出来。
“噢,是。琳达。”约翰说着,他的声音和表情明显地柔和了,大家也都松了一口气。
“什么?你说佩琪不见了?”听他这么一说,大家又都紧张了起来。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吧!什么?为了谨慎起见?嗯,你和亚文去她家,发现她不在家,所以打电话给我。知道。我会告诉局长。”约翰说着,准备挂断手机。就在这个时候,御手洗教授出声了。
“等一下。”他的手伸向约翰的手机,说:“我可以问几句话吗?”于是约翰就把手机交给教授。“嗨,琳达,我是乌普萨拉大学的御手洗洁。我想请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会去佩琪的家?”
接着,他静静地听对方说话。“琳达,这个我知道。但是,没有被你看到的人,应该不只是佩琪·卡达一个,为什么你会特别在意她呢?”他问完这句话后,又默默地听对方的解说。这次琳达说的话好像比较长,他沉默的时间也就比较久了。
“琳达,我希望你说得更详细一点。这件事很重要,或许这就是解决这个的关键。至少,这将是一个重大的线索。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她们四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是和她们四个人都有关系的吧?”
在场听着教授和琳达说话的人,心里都很紧张。这四个女人的年龄相仿,而且都是这个村子里的人。可以说她们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朋友,生活中共同的经验,是很正常的事。
“是的,不管什么细微的琐事,只要是你知道的,请你都告诉我。就算是你可能记错,或者是你个人的看法,都请你说出来。至于要如何判断这事情,交给我处理就好了。”
大概是琳达开始述说了,教授只是拿着手机,默默地听着。过了大半晌,教授才开口:“OK,希望以后你再说详细一点。我们再联络。”
接着教授就关掉手机,把手机还给约翰。
“约翰,请你和丹弗斯局长一起先去坎诺城的栈桥,然后立刻把尸体带回来好吗?我要马上去葛利夏的医院,准备检查尸体的事情。只要有尸体,就能推出死亡的时间。知道了这一点后,或许可以解决更多的疑点。”
“教授,那是佩琪吗?”我问。
“还不知道吧!”他说。
“为了谨慎起见,HouseoverTimeJewelers那边也……”但是,这句话他只说了一半就住口了。“算了,事情一件一件的解决吧。约翰,请你快点去。”
于是约翰打开窗户,直接走进外面的雪地里。教授焦躁地绕着房间走来走去,还不停地用左手去敲打露出来的前齿。
“早点注意到就好了。这果然是连续杀人案,是有原因的连续杀人案,不是什么无目标性连续杀人事件。”教授说。
“不是无目标的吗?”我不假思索地问。
“啊,也或许不是我想的那样。总之现在还没有办法确定,大概要请琳达来决定了。”
“那么,佩琪已经死了吗?”我说。但是教授转开脸,大力挥着手,说:“巴尼,因为尸体的身体穿着黑色丝绸的夜间长袍,所以很不幸的,很有可能就是她。”
“这次的受害者是佩琪……”
“所以现在再赶到她家或她的店里,也救不了她了。”
一位警察好家突然想到似的说了。“佩琪也六十岁了呀!”
2
然后我就跟教授一起来到葛利夏医院,等在坎诺城栈桥发现的尸体被送到这里来。当尸体被送进解剖室以后,我就坐在走廊的睡椅上,一边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威士忌,一边等待解剖的结果。外面的太阳已经倾斜,现在是下午六点了。
因为今天一整天什么食物也没有吃,只喝了一点威士忌,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在这里,让我觉得很痛苦。既然周围没有人了,我更干脆躺在睡椅上想事情。巴格利这家伙到底怎么了?难道他食物中毒了吗?为何到现在还没有看到他?虽然我并不想看到满脸横肉的脸,和一肚子肥油的身体,可是他不是说要亲手逮捕凶手,让我看到他把手铐铐在凶手的场面吗?发现凶手可能是怪物之后,知道自己逮捕不了凶手,就躲起来了吗?
看到我坐在睡椅上喝威士忌,他或许会像许多人一样,问我为什么要喝威士忌,难道就不能喝葡萄酒?会说这种话的,都是不懂酒的人。如果是在亚文的酒吧或我自己的住处,我就会喝很多葡萄酒,别说一打,就算十打我也有本事喝完。可是,在现在这种地方,我手中只有一个小小的不锈钢酒瓶,如果里面装的是葡萄酒的话,大概只能装两口,所以只能在嘴里打个转,然后和唾液混合之后才下喉咙,适合小口小口喝的威士忌。这么简单的事情,竟然有那么多人不明白,实在让我很讶异。
我已经不想再因酒而吐血了。被扔进开得飞快的救护车,把我像垃圾桶旁的破行李箱一样送进医院所带来的痛苦,我死也不会忘记。我只是喝醉了,并不是头就要断掉的伤患,救护车就算开慢一点,我也不会死,干嘛像赛车一样的横冲直撞呢?
那样快的车速下,每次转弯时,我的头就会在车内撞来撞去,让我吐血。可是,我一吐血,血就会喷到躺在我下面床铺的人的脸上,他也是个醉汉。为了不想喷得人家满脸血,我只好把要吐出来的血硬吞回去。那种把血吞回去的痛苦,我一辈子也忘不了。为了避免再度发生那种痛苦,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当然了,叫我不再喝酒是办不到的,除此之外,一个星期不吃饭、一个月不看女人,我都可以勉为其难地接受。没有酒的话,我就死了,那不是本末倒置吗?
“喝!到底是哪里来的哪个家伙呀?竟把这里当成公园的长椅子,在这里睡起觉来了。我还在想这个醉汉该不会是巴尼·曼克法朗吧?没想到还真的是你巴尼。”才觉得这个嘶哑的声音怎么这么熟悉时,就看到一头海驴出现在医院的走廊上。汤姆·格兰西斯刑警带着数名警察来了;琳达和亚文也在那一群人之中。这条原本十分安静的医院走廊,一下子成了北海沿岸,海驴聚集的场所。
“你手上拿的东西是什么?这个亮晶晶的的扁平瓶子该不会是酒瓶吧?巴尼。”巴格利又开始拐弯抹角地说话了。
“胃已经坏掉了,还坐在这里喝威士忌。只有傻瓜才会做这种事。喂,你是白痴吗?”
我边站起来,边把瓶子塞进外套的口袋里。“巴格利,你怎么现在才出现?你跑到哪里去?做了什么事情了?”我说。
“你是在质问我吗?我可以告诉你的事情只有一个。那就是:酒是有毒的。知道了吗?你好像已经喝得烂醉如泥了,还听得清楚我说的话吗?威士忌尤其毒。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我很老实地回答他。
“你现在在喝什么?”
“现在?现在我又没喝,”我说。
“要我亲自动手把它拿出来吗?刚才我明明看到你把那个小瓶子塞进口袋了。”
“什么嘛!你要说的就是这个吗?”我说。
“其他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巴格利叫道。
“不要这么大声,这里是医院。”我规劝地说。
“那是水啦。”听到我这么说明,巴格利露出佩服的表情,说:
“光喝水就可以喝到满脸通红,还会醺醺然地躺在这里。真厉害呀!”
我迷迷糊糊地点头称是。“真是个省事的家伙。”
我正想回他几句的时候,门开了。御手洗教授脚步匆匆地出来了。
“嗨,各位。琳达、亚文,你们也来了。”
“教授,那是不是……”琳达声音颤抖地发问。
“还不知道是谁。”教授说。“尸体上虽然有某个特征,不过还是无法确认是谁。目前只能推算出死亡的时间。”
巴格利立刻从口袋里掏出记事簿,准备做记录。他说:“请说吧。”
“死亡时间应该是十二月三日的早上,也就是今天早上。凌晨一点左右。”
巴格利闻言,便抬起头来,说:“你的意思是今天凌晨一点左右……”
“是的。”教授说。
“正好是换日的时间点。”我说。
“没有错吗?”巴格利说:“不可能更早吗?”
“更早?你是说什么时候?”教授问。
“例如说是昨天……也就是十二月二日黄昏时。”
教授很清楚地摇摇,然后肯定地说:“就算有什么奇迹似的状况发生,也绝对不可能是昨天晚上八点以前被杀死的。”
“绝对吗?”巴格利不死心地追问。
“绝对。”教授说。
“也就是说,是太阳下山后的事啰?”巴格利再问。
“是的。”教授很有信心的说,巴格利只好无言地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
琳达满脸紧张地走过来,我稍微退到一旁,好让她和教授说话。
“刚才教授说尸体上有某种特征。是吧?”
琳达问。教授点点头承认。
“是什么样的特征呢?”
“你是她亲近的好朋友吗?”教授问。琳达没有马上回答。我发现她的神色非常憔悴。
“我想我是她的好朋友吧!因为在这个村子里,称得上是她的好朋友的人,应该只有我吧。”
于是教授点点头,说:“或许她对你也隐瞒了这件事。我很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说。”
“那个特征关系到她的名誉吗?”琳达问。
“唔,可以说有吧!”教授说,“我会保守秘密的……”
琳达稍做思考后,又说:“如果那真的是佩琪,那么我就失去所有我在村子里的好朋友了。”
“那么你一定不想知道那是不是佩琪吧?”教授说。
但是琳达却摇摇头,说:“不,我一定要知道。如果那是佩琪的话,那我就得更加注意自己的安全了。或许我必须逃离别的地方……”
听到琳达这么说,巴格利讶异得抬起头来。
“或者我必须随时和各位在一起,一刻也不要离开你们。”
“这样比较好吧!”巴格利说。“你逃走的话,对方或许更容易找到下手的机会。”
依我看,巴格利其实比琳达更害怕,他更不敢一个人独处。
说到害怕,亚文和我及警察们,应该也都一样。因为这个杀人事件太莫名其妙了。不知道凶手是谁,也不知道凶手在哪里,更不知道凶手行凶的手法。当然也不知道凶手这么可怕的杀人行为,是不是会继续下去。凶手的所有事情,我们一概不知。即使是开膛手杰克的案件,至少还看得到动机在哪里。
“那么,我就说吧!不过,我现在要说的事情,希望在场的各位能保守秘密,不要说出去。”
于是大家都紧张地看着教授,等待他说下去。
“隆乳。”
“什么?”大家一脸讶异的表情,不明白教授的意思。
“尸体的**内有矽胶袋。也就是说,佩琪做过丰胸手术。琳达,你知道这件事吗?”
教授说。琳达想了一会儿,才摇着头,说:“不知道。没听她说过。但是……”
“但是?”
“听佩琪说过,她在瑞典时当过演员,所以……”
琳达一副绝望的模样,再也说不下去了。虽然还没确定,但是由此看来,那是佩琪的尸体的可能性相当高。
“那时她有名吗?”巴格利问。
“嗯。”琳达轻点一下头,她的声音非常小。“听说是的。她年轻时住在瑞典,来到这里后,偶尔还会因为工作而回去瑞典。”
“你还知道些什么吗?”教授问琳达。琳达歪着头想。
“知道她的血型吗?”
“不知道。”
“年龄呢?”
“年龄的话……她应该是六十七岁了。”
“哇,有这么老吗?”我想也没想地说。“看不出她有那个年纪。”
“她有去拉皮。”
“拉皮?那是什么?”
“消除皱纹的手术。”
“噢……”
拉皮、隆乳,还有雕塑身材,这些都是女性在失去美貌或青春时的补救之道吧?
“教授,她的死因是什么?”巴格利问。
“不是中毒而死的。”教授说。
“不是中毒而死的。”巴格利重复教授说的话。
“是的。”
“还有呢?”教授摇摇头,说:“总之,她的心脏停止跳动了。”
巴格利不断的点头。
“佩琪是瑞典人吗?”问这句话的人是亚文。琳达又是摇头。
“以人种来说是苏格兰人。不过,她说她的血液里也有瑞典人的血统。”
“苏格兰人种吗?这倒是第一次听说。”
“接着需要调查的地方是佩琪的住处。各位准备好了吗?琳达、亚文,你们要一起去吗?”教授说。
然后巴格利背对着我,说:“醉汉可以回去了。”
这男人真的是打从骨子里让人讨厌的家伙。
3
佩琪·卡达的住家,一看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房子;整栋房子被刺叶桂花树所形成墙围绕着,围墙上还有一道涂上深绿色漆的金属门。雪已经停了,黑暗的天空里,看不到星星,只见到屋顶上的白色积雪。
巴格利、我、御手洗教授、琳达、亚文和警察们一下警车,就又听到从天空里传来的异样吼声。吼声震动了寒冷的空气,一时之间大家都呆立在原处。好像整个迪蒙西都可以听到这个声音了。
精神濒临崩溃边缘的琳达,一副就要哭出来的样子。她的朋友一个个的死了,对她而言,这吼声无异是死刑的宣告。此时她的心情和平日大不相同。
我们男人比较迟钝。虽然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恐惧感,但也就是觉得恐惧而已,不像她还会产生令人害怕的联想。更何况我们对这个声音似乎也渐渐习惯,只为搞不懂这是什么声音而心烦,不再有那么害怕的感觉。
巴格利按了歌德式砖砌门柱上对讲机的门铃,但是许久都不见里面的回答。
“她一个人住在这么大的房子里吗?”御手洗教授问。
“好像是的。”琳达回答。巴格利继续按铃,仍然没有人回答,于是他就用力摇动金属门。这个金属门的另外一面贴着铁板,所以我们无法从铁骨的缝隙,窥视门内的情形。
“门后只有门闩,谁翻过这扇铁门,进去里面把门打开。”巴格利说。
于是一个年轻的警察便攀越铁门,跳进门的内侧。在这个时间里,天空里的魔神吼声好像要阻止我们做这些事一样,一直吼个不停。
铁门被打开了,大家一一踏入门内。这扇铁门果然真的只有一道门闩而已。巴格利伸出右手,拦住正要往前走的众人。“大家要小心。如果发现了什么脚印,千万别让它消失,并且尽快告诉我。”
巴格利手中方手电筒水平地来回照亮前方,几乎每个角落,都被他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了。院子很大,房子是木造的,和英国的有钱人比起来,这栋房子算不上是什么豪宅,不过,在这贫穷的村子里,这栋房子称得上是这里最豪华的了。在瑞典不起眼的女演员,隆乳之后嫁给有钱人,转身变为贵妇。人生也可以这样过。不过,这不是我熟悉的环境,我熟悉的环境是监牢。
院子的中央是被雪覆盖的花丛,中间还有一座雕塑,花丛的周围做成圆环,路上停着一辆车顶积着雪的四轮驱动车。佩琪的房子就在车子前面。环顾四周雪地上,没有像人类脚印的痕迹。
“那里有猫还是狗的脚印。”我说。
“我说的是人类的脚印!”巴格利显得很不耐烦。“好了,走吧!”
既然得到巴格利的许可了,我们便踏上洁净无痕的雪地。
眼前的房子没有一点灯光,一片黑暗。快接近玄关时,以巴格利为首的警察们,都从口袋里掏出白色手套戴上。我也很想戴,但是我没有准备那种东西。
到达玄关了。玄关的门上也有门铃。巴格利当然也去按铃了,当然也没有任何回应。这回我们有听到门内传出的微弱门铃声。戴着手套的巴格利把手放在门把上,摇晃了好几下。门从里面锁上了。
“琳达,你知道进入里面的方法吗?”巴格利问,琳达立刻摇头,说:“不知道。”
“要有钥匙才能进去吧!”我说。
“这点我当然知道。钥匙在哪里呀?”巴格利说着,又走回雪地里,依次碰触每个窗户。好像每个窗户都上锁了。
“这里的屋内灯光全都熄了,车子也在屋前。坎诺城那边则发现了一具曾经隆乳的尸体。史考特,你把这扇玻璃打破。这扇门内侧的门锁应该是喇叭锁吧!”
巴格利对门锁做了推测,然后指着看起来相当昂贵的黄色玻璃。我心想:如果里面不是喇叭锁,那怎么办呢?
那个叫做史考特的年轻警察,从腰间拔出用皮革包覆的警棍,然后用警棍轻敲玻璃的下方。巴格利拿着手电筒为他照明。在这个时间里,魔神的吼声仍在空中盘旋不去。
玻璃上出现了足以让拳头伸入的破洞了。这些人非常熟悉这种作业,将来如果不做警察,改行当小偷的话,大概会很成功吧!
“把手伸进去,试试看能不能打开门。”史考特在巴格利的命令下,把手伸进玻璃破洞中,努力地摸索着,连手肘都伸进去了。很幸运的,门内的锁正如巴格利所预料,不过,门锁似乎不只一个。
不久后,门开了。一踏入门,就看到空旷的玄关大厅里,铺着厚厚的地毯。玄关的正前方有楼梯,里面并排着许多观叶植物,左右还有一对大理石雕塑,分别是背上有翅膀的女性,和裸体的男性。此外,这里也有长型的玻璃柜,里面陈列着许多小石头和小物品。还有一座有钟摆的落地大型柱钟。玄关内的样子和她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内的摆设很像。
“哈罗,卡达夫人。”巴格利向室内呼唤,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回应。如果这里会有回应的话,大概只有钟摆的声音吧!
巴格利和御手洗教授进门后,就立刻摸索着墙壁,寻找电灯的开关。巴格利发现开关后,马上按了开关。
灯亮以后,首先跃入眼帘的,是鲜艳的蓝色。那是地毯。那不是接近透明的天空蓝,也不是深沉的暗蓝色,而是界于两者中间,相当鲜艳的蓝色。
“这蓝色很漂亮呢!”教授感叹地说。
“佩琪说过的,一进入她家的门,就可以看到瑞典国旗的颜色……”琳达声音颤抖地说。她一直很紧张。或许即将见到好朋友的尸体这件事,让她感到强烈的害怕。
“原来如此。”从瑞典来的教授说。
“巴尼,你不要在墙壁那边摸来摸去。乖乖的像棍子一样站着看就好了。”
“像棍子一样?我又不是雕塑。”我一这么说,巴格利立刻接着说:
“要不,你就出去外面的雪地站。行吗?”巴格利又开始挑剔我了。楼梯下的门开着,里面是洗手间。同行的警察们也都进入屋内,跑到楼上察看。御手洗教授站在走廊上一面指挥警察,一面检查一楼的各个房间。
我和琳达、亚文这三个老百姓,呆呆地站在玄关大厅,什么事也不能做。这里只有我们三个人没戴手套,所以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琳达一直低着头,忍受不安与悲伤的煎熬:亚文则一句话也不说,看样子是在想事情。
如巴格利所要求的,我静静地站着看了五分钟,就觉得没什么可以看的了。我心想:凶手会不戴手套吗?像巴格利这种人,都知道要戴手套了,凶手难道会不知道?这年头会疏忽到把指纹留在现场的歹徒,大概可以送到博物馆展览了吧。一百年前指纹的知识还不普遍,所以指纹是破案的重要线索。脚印也一样。如今哪有歹徒会留下脚印,让警察好办案的呢?如果有的话,这个歹徒可就是天生的活宝了。
过了一阵子,巴格利下楼了,御手洗教授也从一楼的走廊那边,回到玄关。
“任何地方都找不到卡达夫人。连地下室也找过了。”教授说。
“二楼也没有人。这房子像个空壳。”巴格利瞪大眼睛说。警察们也纷纷回到玄关集合。琳达站在墙壁与警察之间,被重重包围、保护着。
“不管怎么说,这个时间不在家里确实很奇怪。”教授说。“不是吗?琳达。”
“是的。如果她要外出去旅行的话,一定会告诉我的。”
琳达同意地说。
“夜已深了,车子又停在外面,所以她应该没有外出,更何况现在是命案的非常时期,她不可能在这时去旅行。之前大家认为这是一起无目标性的连续杀人事件,但我不这么认为。我认为:不论是这个事件的每个小关节,还是几位死者之间,都被一条看不见的线串连在一起。琳达,知道这条线的人,或许只有你了。”对教授的这番话,琳达无言以对。她的样子是肯定,也像是同意教授的说法。但是,一会儿之后,她却说:
“只有我?……教授,这是什么意思?”
“唔,你说这是什么意思呢?”教授双手抱胸,一动也不动地站着,又说:“大概就是你想的意思吧!”
然后教授又在厅内绕着圈子走,站在一旁的警察的眼睛,也随着他的脚步绕着圈子。过了一会儿,教授停下脚步,他说:“这个大厅内物品的摆设位置很奇怪。这里好像仓库一样,所有的物品都被胡乱地摆设着,例如雕塑和玻璃柜没有排成一列,而玻璃柜则是离墙壁太近,让人不能好好的观赏柜子里的东西。”
“你所说柜子里的东西,是指这些石头碎片吗?”我说:“谁要看这些没用的东西呢?”
“不想让人看的话,就不会放进这样的柜子里了。”亚文笑着说。
“这种东西最好不要让阿富汗人和瑞士人看到。”教授说。
“瑞士人怎么了?”
“还有就是那些观叶植物盆栽。那些盆栽摆放的方式很奇怪。没有排成一直线,好像是刚刚才搬过,正在考虑如何摆放似的。”
“教授,您刚才说阿富汗人和瑞士人,那是什么意思?”
琳达问。于是教授便看着琳达,反问:“佩琪对东方的艺术品有兴趣吗?”
“她曾经和我说过一些。她说她喜欢。”琳达回答。
“唔,她喜欢吗?……”教授说:“竟然有这么高水准的收藏。”
“那些石头碎片难道有什么价值吗?”我问。
“对喜欢的人而言,确实是有价值的。这些一定是从阿富汗来的。从前阿富汗境内有希腊人所建的城市,只是后来都灭亡了。这石头是石膏制的圆形浮雕,希腊人拿它铸造硬币。”
“很贵吗?”
教授稍微思索了一下,才回答我:
“也不算很贵啦,大概只能买两栋这样的房子。”
“两栋这样的房子?”我大声喊,警察们也议论纷纷。
“卧室的镶嵌架子上,有佛礼拜图的浮雕,那是三世纪时贵霜王朝的遗物。也有贝格拉姆(begram)的象牙珍雕。佛礼拜图浮雕和象牙珍雕,都是印度的佛教美术。贵霜王朝的遗物曾经拍成照片,在世界各地展览,艺术家们都很了解这些物品,所以最好不要让人看到这些东西比较好。”
“这些东西很贵吗?”
“对伊斯兰教徒而言,这些东西比石头更没价值。虔诚的伊斯兰教徒看到这些东西时,会立刻把它们打碎,丢到垃圾桶。因为神命令他们不可崇拜偶像。”
“那么,这里为什么会有这种东西?”
“因为这个世上有很多不肖的伊斯兰教徒。”
“这些东西真的那么贵吗?”我问。
“价值是人类赋予的。这些东西如果能卖得掉,大概可以买三个迪蒙西村吧!”
真是让我说不出话来的价格。如果教授没有骗人,那么佩琪就是全英国屈指可数的有钱人了。
“教授,你是在说笑吧?”巴格利说,于是教授笑了。
“开玩笑的。我只是稍微作弄一下你们。”
“一般老百姓的家里,不会有那种东西。”巴格利说。“这些都是国宝,应该都是不能运出国境的。”
“可不是吗?好了。不提国宝的事,我们言归正传吧!这个东西很奇怪,不应该放在这个位置上。”
教授靠近长型的玻璃柜前,轻轻摇晃了一下玻璃柜。又说:“谁来帮个忙好吗?”
立刻有两个警察走过来,用力帮他把玻璃柜向前移动。
“好,摆在那里就可以了。”教授突然在玻璃柜的后面蹲了下来,我们也都靠过去看。巴格利手中的手电筒光线,重叠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啊!”巴格利叫出声,于是所有警察的视线,都投射到他身上。蹲下来看时,发现靠近墙壁的地板上,有个相当清楚的褐色手印。
“藏在这个柜子下面吗?”
“未经分析是无法断定的。不过,既然这里已经发现了血手印,还是请摄影组的人来吧!丹弗斯局长。对了,也要请监识组的人来,因为应该还会有新的发现。好了,现在请大家退后。”接着,教授整个人趴在地毯上,用眼睛扫射手电筒的光线照射到的地方。
“果然。那里有人的形状,之前一定有人曾经躺在那里。这里的地毯几乎是全新的,靠近墙壁的地方更是没有人踩踏过,可是那里的毛有被压过的痕迹,还压出一个形状。没错,一定有人卧倒在那里。”
巴格利立刻有样学样,也趴在地毯上,利用手中的手电筒查看。靠近墙角的地毯上有个人形。我也学他们的样子趴在地毯上看,但我什么都没看到。
“啊,这是什么?”已经站起来,往地毯上的人形走去的教授,突然大叫出声。巴格利听到声音立刻走过去,我也靠过去。
“巴尼,你不可以再靠近了。”巴格利一边拿着手电筒四处照,一边伸出右手拦住我。不用说,他不想让我参与这个重大事件。
“我现在没有喝酒呀。”我抗议道。大家都以为我一天到晚喝酒,以某种程度来说,确实也可以那么说,可是,再怎么样我也不可能二十四小时都在喝酒呀。
“这个吗?”巴格利边蹲下边说。蓝色的地毯上,有个黄色线条的小图形,很像是个星星的记号。
“是大卫之星。”我说。那个图形很小,又离我相当远,很不容易看到,但是,我可以肯定那个图形是大卫之星。两个重叠的三角形,一个尖端在上,一个尖端在下。
“什么是大卫之星?”巴格利转头问我。“这个记号叫做大卫之星?”
我点头说:“是的。是犹太人的记号,以色列国旗下也有这个图形。不过,这里的这个图形画得有点斜,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是大卫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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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10:16
“大概是在痛苦中画的,所以才会画成这样。”教授说。“这个图形就在人头附近。”
“也就是说这是?……”巴格利问。教授慢慢地点头。
“死前留言。”我替教授说了出来。我想有学术地位的专家们,通常会不好意思说出这么小说味的词吧?所以我就替教授说了。
“我以为小说中才会有这种事,没想到事实上真的有。”巴格利好像深受打击,竟然一时说不出话。这大概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的死前留言吧!
“佩琪是侦探小说迷吗?”教授说。
“死前留言的目的是要告诉别人凶手是谁吗?”我说。
“是的。”教授同意我的看法。
“佩琪……不,卧倒在这里的人,想告诉大家凶手是犹太教徒吗?”
“应该是吧。”教授说。
“这村子里有犹太教徒吗?”巴格利问我。我因为一直在想事情,所以没有回答他。
“我不敢肯定,不过,应该是没有吧。”
结果亚文代替我回答了,并且问琳达:“琳达,你知道有谁是犹太教徒吗?”
琳达摇摇头。亚文又说:“佩琪当然不是……”
“她是苏格兰人。”
“苏格兰人不会信犹太教。”
“我知道一个。”我说。
“谁?”
“耶和华。”巴格利一听到我的话,立刻露出厌烦的表情。
“什么耶和华?他是谁?”亚文问。
“是犹太人的神。刚才的吼声也是祂发出来的。对了,那声音好像停了……”
“不要再说这个。如果一定要讨论什么魔神的事,那就等我不在的时候再讨论!”巴格利说。
“不过,临死前还能画出这样的图案,可真不容易呐!”我说。“这个图案相当复杂。”
“这应该是闭着眼睛画的吧!”亚文说。
“画的时候心里一定充满了怨恨。”教授也说。
“或者是在极度惊恐之下画出来的……”我说。“总之,死者无论如何都想让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拚命地留下一些讯息。”
“你说极度惊恐?”亚文说。
“嗯。她看到非常不可思议的东西了。”
“她看到怪物了吗?”
我稍微犹豫了一下,才点了头。我愈来愈相信一定是这样的。刚才还响着的魔神声音还在耳边。事到如今,除了这样的解释外,还能怎样解释呢?
“没有别的解释了吧?她一定是看到什么令她无法置信的事情,让她变得非常害怕。”
在场的人都安静下来,并且各自在脑海里想像那是什么样的情形。我的脑子也转个不停,想像面目可怕的怪物打开门进入这里的情形。柯妮!我的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如果佩琪当时手里也拿着手机的话,她一定会和柯妮一样,对着手机留下和柯妮相同话语。
“如果这黄色线条的图案是佩琪画的,那么她是用什么画的呢?”琳达小小声地说。
“不会是这个吧?”教授把一个长方形的盒子递到琳达的眼前。
“啊!”琳达轻呼出声。教授已经打开盒子的盖子,盒盖内有COLORASSORTRAINBOW这样的字样,盒内由左到右,并列着蓝、紫、橄榄绿、白、红、橘、黄、黑、灰、褐等等,好像可以拿来画图的颜料。
“这是佩琪的东西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是的,我记得我看过这个东西。”
“已经做过指纹监定了,但是盒子上面没有任何指纹。”教授说。
“被擦掉了吗?”亚文问,教授点点头。
“这东西是做什么用的?画图吗?”我问琳达。
“是化妆用的东西。”听琳达这么说,我还真的吓了一跳。
“化妆要用到这么多颜色吗?也会用到白色、黄色和绿色?”
琳达摇摇头,说:“我们一般人用不到那么多颜色,但是女明星演戏的时候,一定会用到吧。教授,你是在哪里发现这东西的?”
“刚才我没有告诉大家。警方从死者身上的长袍口袋里,发现了这个东西。”教授说。
“呜……”琳达发出绝望的声音,眼里立刻浮现泪光。凭着这个盒子,可以知道死者是谁了。我也在这一瞬间,想起去HouseoverTimeJewelers时,站在来调查店门被破坏的警察旁边,对着我微笑的佩琪。我也感到悲伤了。
“相对之下,盒子内的黄色颜料比较少。看样子是没有用笔,直接用手指沾颜料画在地毯上的吧?”教授说。
大家都同意地点头了,但是我心里还是有疑问。
“为什么用黄色呢?”我说。“白色比较明显吧?”没人回答我的问题。大家都没有意见吧!
“或者是黑色的也好。总之,黄色很不明显。”
“手伸出去的时候,正好碰到黄色的颜料吧!”教授这么说时,巴格利点头表示同意。
好吧,就算是这样吧,我可以同意这个说法。但是,就在我正想鸣金收兵,不再对这个问题提出意见时,脑子里突然涌现更大的疑问。我对凶手的行为感到奇怪。若凶手是人类,被害人是佩琪,并且是在这里被杀害的。佩琪没有中毒,现场也没有血迹,所以应该是被勒毙的吧?总之,她曾经卧倒在此——
慢着慢着。教授刚才说她心脏停止跳动了,可是死因不明。既然如此,会不会是看到什么可怕的东西,以至于吓死了?和柯妮一样。对了,柯妮的死因又是什么呢?
算了算了,这些以后再想吧,先想佩琪的问题。从画在地毯上的图形看来,佩琪并没有立刻断气,并且在她断气之前,凶手还曾经短暂地离开她的身边,否则她就无法在地毯上画下图形了。
我对上面的这些情节没有什么疑问。我的问题在后面。佩琪是死后被分尸的吧?凶手把画下“大卫之星”图形,完全断气的佩琪尸体抬离开这里之后,才到某个地方进行分尸行动的吧?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当时应该有看到这个图形。
画完这个图形后,佩琪是亲自把化妆盒放进口袋里的吧?这样的话,凶手极可能不知道化妆盒的事。但是,当时的佩琪有能力在画完图形后,还把化妆盒放进自己的长袍口袋里吗?画完图形后,这个盒子滚落在地毯上的可能性,或仍然被佩琪握在手中的可能性,应该更高吧?
不,我忘了教授刚刚说的话,他说盒子上的指纹被擦拭掉了。擦拭盒上指纹的人,除了凶手外,没有别人了吧!若是这样,就变成凶手特意捡起盒子,放进佩琪身上的长袍口袋里了。这不是很奇怪吗?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把盒子丢掉呢?
凶手看到地毯上的图形了,但是根据他的判断,知道无法从地毯上消除这个图形,只好置之不理;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凶手若还特意把化妆品的盒子放进口袋里,那就令人不解了。那不就等于亲手把证物交给警察吗?因为有了这个盒子,就能断定这个图形是佩琪画的。如果都不是以上的情形的话,那么就是当初铺设地毯的工人在施工时,所做的恶作剧。
“如果是佩琪的话,她的身体的其他部位在哪里?”巴格利嘶哑的声音让我的思考停顿下来。算了,反正我所疑虑的这些问题或许是存在的。凶手不是神,再完整的思考,也会有漏洞,也会有想错的时候。
教授听到巴格利的话后,双手抱胸地想了想,才抬起头说:“要找出其他的身体部位并非没有办法。身体在小船上……这个不对。”
“不对?什么不对?”巴格利问。
“到目前为止,我们发现尸体的地方,常常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是一致的。”
“啊!”大家异口同声地轻呼出声。
“一个例外也没有。头部,如果是有头部的尸体,那么发现这个尸体的地方,必定与死者的名字缩写有关。波妮·贝尼与黑色的长毛狮子狗,菲伊·艾马森与消防车,柯妮·达文生与钟塔,那么佩琪呢?……”
教授停住,思考了一下才又说:“佩琪·卡达是P·C,所以我说‘小船’是不对的。”
“P·C,P·C吗?……”大家都说相同的话。
“铅笔盒就是P·C,但是尸体无法放进铅笔盒里。”亚文说。
“PetCemetery(宠物坟场)!”我脱口而出想到一个P·C。
“哪里有那种地方?这个村子里没有。”巴格利立刻否定我所说的。
“P、P、P……PictureCard。”某一位警察说。
“那种东西无法放尸体。Pressconference(记者会)。”但是,这个答案也没有人同意。
“P,Pitcher、Personal、PoliceCar,这个不对。那么Popular、Public、Punch、Purple……”不少人加入这个讨论,大家议论纷纷,好像在玩文字游戏。
“Pipe、Paper、Party、Peg、Parasol、Pegasus(飞马座)呢?”一个警察指着背后有翅膀的女神塑像说。
“不对,那是Nike⑨。是N,不是P。”教授说。
编注⑨:希腊神话中的胜利女神。
“Peanuts、Peach、Pandora、Package……”
“来说说C如何?Cabinet、Computer、Candle、Cage、Camera、Cargo、Castle(城堡)?Castle怎么样?”
有个警察说,但是另一个警察说:“Castle里没有P呀!”
“Cabinet(橱柜)!对了,是PersonalCabinet(私人橱柜)!”教授说。“她的卧室里有那样的东西。”
接着教授便快步走到一楼的走廊边,大家都紧跟着他。教授带头来到走廊尽头的房间,迅速地打开房门。
从走廊入侵的光线照射下,众人的眼前出现一间华丽的女性卧室。电灯的开关浮现在贴着花纹壁纸的墙壁上,御手洗教授按下开关,室内立刻大亮,可以清楚地看到床铺旁边有一座桃花心木的橱柜。放在卧室里的橱柜,当然是个人专用的柜子了。我想:PersonalCabinet就是正确答案了吧!
这个柜子不大,高度大概只到我们的腰部。柜门的设计是左右对开式的,只要把左右的门都打开,里面有些什么东西就一目了然了。除了左右对开的柜门外,柜子下方还有个抽屉。左右两边的柜门上,各有一条细长的窗户,但是无法从窗户看到柜子里面。
教授和巴格利蹲在柜子的前面,分别把手放在左右两边的柜门上,我们则紧张地站在他们的背后。琳达双手掩着嘴,也和我们站在一起。教授先打开柜门,巴格利随后打开他那边的柜门。柜子里以金属铅条隔了好几层,每层都排放着东方风格的石像人头——全是人头,没有身体。
“不是这里。”教授说着,仍然谨慎地拉开柜门下方的抽屉查看。这个抽屉的深度不够,根本不可能藏有佩琪的人头。
“请各位查看其他的架子、柜子吧。局长,你认为如何?”
“我也去看看。”巴格利回答。
“这个也打开来看。”教授说。他往背后的方向走去,打开墙壁上的一扇大门。这门是摺叠式的,可以一面摺叠,一面往左右两边开放。这个大摺叠门占据了半片墙壁,另外半片还有另一个大摺叠门。这里大概是佩琪的衣物收纳室。这个卧室里,光是收纳物品的空间,就是我的五倍,衣服的数量,则是我的百倍以上。
一打开摺叠式的门,门内的灯光就会自动亮起,照亮里面的东西。里面有很多佛像般的东方人物塑像和浮雕。这个壁橱里除了这些,还有些别的艺术品,就是没有尸体之类的东西。
教授慢慢地关上摺叠式的门。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个声音说:“Pendulumclock(摆钟)!”
发出这个叫声的人是亚文。于是大家立即冲到走廊,小跑步到玄关,站在落地式的豪华大摆钟前面。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摆钟上的长短针所指示的位置确实有点奇怪。现在还不到晚上八点半,但是摆钟上的针却停在十一点多的地方。
摆钟的钟面下是个玻璃柜,应该可以看到钟摆摆动的样子,但是现在却因为植物盆栽的阻挡而看不到了。巴格利和一个警察很快地把植物盆栽挪到一旁。
巴格利和警察还没搬完盆栽,就听到琳达的惨叫声,她很快地跑到墙边,并蹲下来哭泣。
狭窄的玻璃柜里,佩琪半张着眼睑,一脸虚无的表情。她没有在看我们任何人,只是空洞地看着半空。她的头阻挡了钟摆的活动。
4
不久之后摄影组和监识组的人都来了,卡达家变得热闹起来,警察们也开始从地下室到天花板,进行彻底的检查。习惯室内搜查的警察们,终于逮到在屋子里进行搜查的工作,每个人都显得很兴奋。有一个事情很奇怪。这次的佩琪的尸体,与其他受害人的尸体,有显著不一样的地方,那就是尸体的切面伤口变整齐了。之前发现的尸体,切面的伤口都很粗糙,明显的是撕扯的痕迹;但是佩琪的切面伤口却像是被斧头砍出来的。这个不同之处,代表着什么意思呢?我不明白,教授也陷入沉思之中。
教授刚才说这里的东方艺术品可以买下三座迪蒙西村的事,是笑话。不过,如果这不是笑话,而警察们又把大举搜查的结果说出去的话,必定会造成国际问题吧!为了避免造成国际纠纷,不是不要让警察们这样搜索比较好吗?但是教授并没有阻止现在的搜索行动,可见他刚才说的,确实只是随口说说的笑话。警察们打开卧室的摺叠门,看到里面的佛像浮雕,一点兴趣也没有的样子。
我和琳达、亚文,被安排坐在玄关旁的客房沙发上,等待调查行动结束。教授没有参加搜查,他一直和我们在一起,并且和琳达说话。
“琳达,你的朋友一个个被杀死了。波妮·贝尼、菲伊·艾马森、柯妮·达文生、佩琪·卡达,还有你。你们是一群要好的朋友。你们的年纪相仿,境遇相似,虽然佩琪不是迪蒙西的本地人,但你们身上都有都会感,这点让你们和本地的妇女不太一样,所以你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不过,我觉得你们会成为好朋友的原因,并非如此而已。
“如今你们这一群好朋友里,只剩下你还活着。我这样说或许会让你产生不必要的不安,可是,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可以说你确实有性命的危险。为了保护你自己,你还是坦白的说来吧!你们这几个人之间一定有什么事吧?现在是说出来的时候了。”
“失落的环节吗?”亚文说。
“是的。”教授回答。
“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说吗?”琳达说。
“到了万一的时候,不知道能拯救你的人是谁,所以你最好让大家心里有所准备,到时候才容易分辨敌我。”尽管教授这么说了,琳达还是迟迟不肯点头。看来那一定是相当难说出口的事情。不过,犹豫了好一阵子之后,琳达终于慢慢开始述说。她说了将近一个小时,可是她所说的内容或语句却一再重复,所以我将她说的内容,简单整理如下:
从前有一对姓拉西姆的母子来到这个村子。他们是来自以色列的犹太教徒,母亲名叫娜欧蜜,儿子名叫洛多尼。他们是一对问题母子,在他们还没来到这个村子以前,村子非常平静,连东西被偷这种事情也没听说过。
他们在城堡附近买了一间房子,住了下来。那间房子是这个世上最无耻的妓女户,村里的年轻男子经常在那里流连忘返,他们在那里饮酒作乐、浪费金钱、纵欲,消耗自己的将来。当时一位和我已有婚约的男子,就是因为被那个母亲引诱,而心性全变,丧失了大好未来,如今不知流落到何处去了。这个叫做娜欧蜜的母亲还在凯斯鲁路的商店街附近,开了一家伤风败俗的酒店。她穿着暴露身体或大腿的衣服,在酒店里挑逗男人。我们这几个人的口头禅就是“她的大腿有什么了不起”。
娜欧蜜很会向男人撒娇,好像用鼻子讲话一样,声音总是甜甜腻腻,像小孩在讲英语。她想要有自己的男人,便不断地勾引单身汉,可是,没有女人的男人不理她,被她吸引的总是有女朋友或妻子的男人。她任性又傲慢,好像喜欢让女人们悲伤,以让其他女人焦虑为乐事。波妮、菲伊、柯妮和我,我们的情人都被她勾引,迷恋上她而背弃我们。除了菲伊后来找到了新的男人,我们几个都落得孤独一生。
佩琪并没有直接受到娜欧蜜的伤害,可是她看不惯娜欧蜜。我们有些事会采取集体行动,并且征询佩琪的意见。当时我们有的刚满二十岁,有的还不到二十,娜欧蜜比我们年长,我们怎么也斗不过她,不论我们说什么,她都不理会。因为她不理我们的抱怨,把我们当作无知的小女孩,所以我们就推年纪最大的佩琪来对抗她,却一点效果也没有。她是个恶魔般的女人。
洛多尼是她的独生子,是个怪孩子,没人知道他脑子里在想什么,村里不论大人或小孩,都和他处不来。他总是一个人玩,每到星期六,就穿黑色的衣服,谁和他说话,他都一副没听到的样子。
他也几乎不和人说话,是个让人不舒服的小孩。他会在村子里其他人的房子附近徘徊,从窗户看人家家里的情形,偷看人家的浴室。读小学高年级时,他学会骑脚踏车,更远征到更远的房子去偷看别人。母亲是个性欲与众不同的色情狂,儿子也是个变态。
此外,他身上还经常带着过多的零用钱,去购买店里最昂贵的玩具。孩子们对他的羡慕,让母亲们非常为难,而且变得不知如何教育孩子才好。母亲们曾经为了这个问题,请娜欧蜜节制洛多尼的零用钱。可是娜欧蜜置之不理,这让村子里的母亲们非常生气。然而娜欧蜜好像以他人的愤怒为乐事。
上面那些事也就算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洛多尼以杀死学校饲养的兔子为乐的事。洛多尼的乐事不只杀死兔子,还把兔子分尸,然后将分尸后的头、脚,胡乱丢弃在校园内的各个地方,让大家害怕。他杀死了好多只兔子,学校养的兔子都被他杀光了,他便开始杀老鼠或鸽子,和各种昆虫。他把它们的尸体丢弃在上学的路途上,把头插在铁栅栏的尖端,或放在溜滑梯的上面;还把兔子的脚,放在玩具熊的头上。
据说迪蒙西这个地方从前有一个名叫凯宾克的变态贵族,他把村人传唤到府邸内,杀害了村人,把村人分尸后,用木棒刺穿村人的肢体各部位,并排竖立在院子里。因此凯宾克的家里,曾经长时间曝晒着好几具被杀死的村人的木乃伊。凯宾克的家里有个大玻璃酒瓶,里面浸泡着战争时被他击败的对手首级。对他而言,那个酒瓶是他的骄傲,他会非常慎重地拿出来炫耀,拿给来访的客人看。凯宾克的妻子的头,也被那样处理了;他所喜爱的仆人,也一样被他那样保存在身边。人们认为这些人都不是自然死亡的,很明显的,凯宾克患有杀人成瘾症,如果不定期地杀人,就无法维持精神上的安定。村里的人再也受不了他,于是联合起来,向城堡里的国王请愿。国王终于同意,让他们攻击凯宾克的房子。村人想逮捕凯宾克,但是凯宾克放火绕了自己的房子,并且用刀自刎而死。
村里的人传说洛多尼是凯宾克转世的,很多人认为凯宾克变成小孩子,回到村里来进行报复。很明显的,洛多尼有以杀生为乐的倾向,个性和人不一样,所以,当他的母亲娜欧蜜在地下室上吊自杀后,他便因乏人照顾,而被送到蒙拓斯的儿童精神医疗中心。他们母子两人无亲无戚,娜欧蜜死后,洛多尼虽然暂时被校长收容,但最终校长也照顾不了他,只好同意让他去蒙拓斯。
不过,上面说的那些,都是四十年前的旧事了。洛多尼被送走后,就不曾再出现在迪蒙西村,所以我们大家都放了心。可是,听说十九年前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允许他出院,他去了伦敦,我们也因此而暗自担心。
看来,我们的担心并非多余。如今做这些事的人,除了洛多尼之外,应该没有别人了吧?他认为自己的母亲被杀害了,因此要回来报复。这次发生的事,就像他小时候对待兔子或鸽子、老鼠,只是对象换成人类——
琳达说的内容,大抵就是上述那样。亚文与我,都对这异常的内容感到非常惊讶。我是第一次听到这件事,亚文好像也是如此。
“琳达,这是真的吗?”亚文问。
“是真的。”琳达说。
“当时洛多尼母子住的房子呢?”教授问。
“还在。他们的房子在城堡附近。”琳达回答。
“能带我去看看吗?”
“当然可以。只是,现在房子的样子.和他们当时住的时候不太一样了。”
“怎么个不一样?”
“那里曾经是**的地方,又有人在那里上吊自杀,所以房屋仲介业者对房子内部做了相当大的改装工程。屋内的隔间不一样了,原有的墙壁被移动,玄关不见了。还有,娜欧蜜上吊自杀的地下室的门,则被完全封死。唯一没变的只有外墙。因为是石头砌的,所以无法改变。
“现在住在那房子里的,是一对从曼彻斯特搬来,在羊毛公司任职的莫里逊夫妇。我想他们大概不知道那栋房子的故事,而我们也没有人会多事到特地去告诉他们。”
教授听说了之后,思索了好一会儿,才说:“你认为这次的事件,是死去的以色列女人之子干的吗?”
琳达慢慢地点了头说:“如果不是犹太教的怪物魔神,我认为就是他了。从受害人名单看来,我想不出还有谁会做这种事情。不过,洛多尼的记忆可真好,毕竟那已经是四十二年前的事了呀!更何况当年他还是个孩子。而我,若不是发生这些事,我早就全部忘光了。”
这时,走廊那边传来脚步声。教授一听到声音,就探头去看看究竟,却没有什么发现,只好又坐回我们身边。可是,他还是很在意客房外的情形,很快地又站起来,走到走廊上,问旁边的警察问题。
他和警察说了相当久的话,才慢慢回到坐在沙发上的我们面前,说:“听说找到脚了,那确实是佩琪的脚没错。”
琳达闻言只是轻轻的摇头,露出难以言喻的不愉快表情,什么话也没说。
“在哪儿发现的?”亚文问。
“这栋房子的最深处,面对后院的墙壁前。那里因为有屋檐,地上没有被雪盖住。”
“有什么特征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说,然后又反问我:“你知道怎么样了吗?”
我摇摇头。现在不管听到什么事情,似乎都不会让我惊讶了。
“她的脚在大象上面。”
“什么?你的意思是她的脚在大象的背上?”亚文问。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
“是大象。记得佩琪的店HouseoverTimeJewelers里,有只木雕的大象摆饰被偷走的事吗?”
“啊!”大家轻呼出声,都想起那件事了。
“两只脚的膝盖靠在一起,被放置在那只木雕象的背上。”
听到这句话后,大家一时都沉默了。隔了一会儿,我才开口问:“这代表什么意思?是咒语吗?还是别的什么?”我说。
“谁知道!”亚文说。
“琳达,你说呢?”
我看着琳达,以为她一定会摇头不说话,没想到她竟然说话了。“是洛多尼,一定是他。他小的时候就经常把鸽子或兔子尸体的部分,放在小熊布偶的身上。”琳达这么说。
“还有一件事。听说也找到两只手了。”
“两只手也找到了?在哪里找到的?”
“听说是在巴士里找到的。”
“巴士?”
“是的。葛利夏巴士休息站内,有辆巴士的一扇玻璃窗被打破了;那两只手就是被人从那里丢进去的。”
我们齐声叹气,再也受不了这种令人恶心的事了。我们都希望这个诡异的“茶会”能够快点结束。
“两只手中的右手食指上,有黄色的颜料。巴士的窗户上贴着胶带,是用石头打破的。”
“是那样的吗?”我说完后,亚文立刻发问:“对了,两手的切面情形如何?”
“好像很整齐。”
教授说。于是亚文双手抱胸,百思不解地说:“佩琪的情况和别人不同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呢?”
“不知道。”教授回答,然后说:“或许拥有神力的耶和华,发现用斧头比较轻松吧!”
教授心有不甘似的,又说:“简直是把我们当傻瓜在耍。”
G
巴格利·丹弗斯局长一面看着从我的右手采下的指纹,一面对我说:佩琪·卡达死亡的现场,有着和你相同的指纹。这意谓着我——洛多尼·拉西姆是凶手。
可是,丹弗斯局长又说:根据尸体胃内的食物来判断,在尼斯湖的小船中被发现的尸身,应该就是佩琪·卡达,她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也就是说,佩琪·卡达死亡的时间是十二月二日的深夜。还有,这个尸身与后来发现的佩琪的头部,两者的伤口切面吻合;此外,两者的皮肤组织与血型,也是一致。
另外,昨天晚上找到的手和脚也一样。不仅手脚的伤口切面与头部、身躯的伤口切面一致,血型或皮肤组织也一样。局长还说教授现在正在调查凶手的指纹和凶手杀人的手法。
综合以上的说法,佩琪·卡达是十二月三日凌晨一点左右被杀死的,死因很可能是颈部被勒致死。根据指纹的对照,我——洛多尼,于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在佩琪·卡达的家里,杀死了佩琪·卡达。可是,我从二日黄昏五点左右起,就一直被扣留在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一步也没有离开葛利夏警察局。拘留所的铁窗外,警察分秒监视着我的行动,他们可以证明这一点。
所以说,我不可能在十二月三日的凌晨一点左右,去佩琪·卡达家杀死佩琪·卡达。因为那个时间我在拘留所的铁窗里。从这一点来看,洛多尼·拉西姆不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巴格利·丹弗斯局长因此非常头痛。
可是,我一点也不头痛。那笔记本是来自未来的东西,不会有错。警察虽然不敢确定我是杀死佩琪·卡达的凶手,但是我可以肯定佩琪·卡达是我杀死的。因为那本笔记本上写着佩琪是我杀死的,所以一定是那样没错。我一点也不怀疑自己曾经杀死佩琪·卡达这件事。只不过我不是在这个世界里杀死她的,我是在不同时间的同一个村子里杀的。
我在未来的坎诺城里,杀死了佩琪·卡达。我不只杀死佩琪,还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和琳达。在白茫茫的、被浓雾深锁的未来记忆里,我把她们一个一个杀死了。因为她们都是该死的女人。她们爱说谎,是品行邪恶的低等动物,我强烈渴望可以杀死她们,这应该也是我母亲的愿望吧!这当然也是神的希望。我的人生目标,就是实现神的希望。
不用怀疑,也不必怀疑,她们确实是我杀的。我执行的是正义的行为,因为神的行为绝对是正当的。有时,我会被这样的想像画面捕捉住:我在地下的坎诺城,杀死了那些邪恶的女人。那时的我,手脚与耶和华相通,因此拥有无比巨大的力量。当我来到地面的迪蒙西村时,我也一样拥有那样强大的力量,所以能撕裂那些女人的身体。巨神耶和华以神力轻松地抓住那些女人,然后用像机器般的巨大力量,像踩死蟑螂一样地,冷酷地撕裂女人们的身体。我与耶和华合体,我们是共同存在的。
耶和华是伟大的,所以,我也是伟大的。我在耶和华的体内,和祂一起维持地面上的秩序。当我在耶和华体内举起右手时,耶和华也会举起祂那拥有万倍于人类力量的右手;当我要抓起女人的身体时,耶和华便用祂那万倍于常人的力量,轻松地扯开女人的肢体。我们确实能这样,因为我们是伟大的。以色列的神是伟大的。
丹弗斯局长拿起身边的纸,用奇异笔在上面画图。画完后,他把纸竖起来给我看。他画的是“大卫之星”。这是以色列的象征。
“你知道这个图案吗?”他问。我点头了。这是很明白的事情,是隐瞒不了的事情。他是明知故问,所以我很快就点头了。
“这是犹太教徒的大卫之星吗?”
我又点头,并说“是的”。我们这个民族在“大卫之星”这个图案下,长期过着忍受着痛苦的生活。
局长放下那张纸,继续问:“你是犹太教徒吗?”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仍然是肯定的。虽然在“我是犹太教徒”这个意识下生活是很辛苦的事,但是要隐瞒这个事实,则是更辛苦的事。
局长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5
十二月四日早上九点半,御手洗教授和汤姆·格兰西斯两人,在葛利夏医院里。他们在与解剖室相连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钳子夹着纱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头上的血痕时,响起了敲门声。
手上正忙而不便发出声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汤姆,于是汤姆便出声说:“请进。”一位名叫鲁克的警察走进来,他手里有个小小的粉红色信封。教授和汤姆都认识鲁克。
“刚才在医院的玄关,有个女孩子拿了这东西,说要交给教授。她放下这东西后就走了。”
鲁克说着,便要把信封递给教授。教授把沾着一点点血迹的纱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后,才转头面对鲁克,并收下那个信封。
“你说是个女孩子?”教授说。他翻转手里的信封,里里外外看着。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岁左右。她说她在前面的马路那边,遇到一个陌生人,那人付钱要她把这封信交给你。”
“信封上只写着御手洗教授,没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没有问那个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样的人?”
“问过了。她说是个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
教授边想边点头,然后说:“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吗?……这个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后要小孩把这封信交给在葛利夏医院里,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吗?”
“是的。就是这样。”鲁克说。
“为什么指名给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说。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说着,把信塞进白色工作服的口袋里。
“教授,您从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这里吗?”鲁克问。
“嗯,我一直和他在这里。”教授用手指着汤姆说。“几乎整个晚上都没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会儿。”
“在那个化妆品的笔上找到指纹了吗?”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纹。”
“那个犹太教徒的图案,确实是佩琪画的没错吧?”
“嗯,保证是她画的。”教授说着,拿起玻璃器皿,对着鲁克与汤姆无言地点头示意之后,离开分析室。
床头的电话响了,拿起听筒,听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哑的嗓音。“巴尼,你还活着呀!真是可喜可贺。”
真是个无礼的家伙!我说:“你是谁呀?”
我想知道现在几点了,便把手伸到枕头下找时钟,却摸不到。时钟这种东西总是要用时,就偏偏找不到。不过,从我头痛的情况来推断,现在一定还相当早。一大早就打电话来骚扰,况且言语无状,这人到底是谁呀?我应该没有这种朋友。
“我觉得还是叫一下你比较好。”
“巴格利吗?”我问。如果我认识的人里,有这种无礼的家伙,那就是这位警官了。
“是我没错。嘿,你没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迹!”真是个没常识的男人!他以为我得了梦游症,会边睡觉边喝酒吗?还有,就算我现在喝得醉茫茫,还是认得出这家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头海驴。
“我刚起床才想要喝酒而已。没想到局长会亲自打电话给我这种醉鬼、废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着这么谦卑啦,你也有你的优点。”巴格利竟然也会说这种安慰人的话,真是难得。
“总之,你没死就好,我还有点担心你。”巴格利说话的口气和平常有点不太一样。
“你想知道我有没有被分尸吗?”我说。
“你以为我会说:有一条上面有你的头发的脚,被挂在树枝上。饶了我吧!”巴格利说。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现在几点了?”因为找不到时钟,我只好问巴格利,没想到他却说:
“呵!你竟然会问我时间!如果你还有时间观念,就应该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废话了。到底有什么事,赶快说。我还想再睡一会儿。”
“我还以为你对今天是几月几号,现在是几点几分这种事情没兴趣。好吧,现在是十二月四日,时间是早上十点十五分。嘿,你还想再睡吗?别想了,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
“又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的心情恶劣起来,直觉又有悲剧发生了。
“你好像已经清醒了。”
“是清醒了。”听到巴格利这种令人不快的声音,任谁都会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现在立刻来我这里。”
“什么不好的消息?又有人被杀了吗?”我怀着不安的心情问。
“琳达被杀了。在迪蒙西小旅馆后面的林白广场。”
“什么?”这个刺激太大了。琳达被杀了?不久前说话还很有精神的琳达被杀了?
“她被分尸了吗?”
“琳达很完整。她卧倒在广场的中央,现在正在等车子来把她载走。你快点来吧!不过,路上要小心,外面雾很浓。”为什么不快点说这件事呢?刚才浪费时间说了那么多废话。我跳下床,随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冲出门。一走到门外,吓了一跳。雾浓得惊人,天地间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码外的事物。
雾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没有别的人踩踏过的痕迹。虽说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体饱经酒精与岁月的侵蚀,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实在快不起来。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浓雾之中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雾中也会变得非常陌生,好像是个完全不熟悉的场所。这种感觉很奇怪,很没有真实感。从我的住处到广场这段路并不远,在没有雾的日子里,大约只是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却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才走到。
林白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四个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这里。当初建造这个广场的人,或许想把这里打造成公园吧!因为从上往下看(其实这附近并没有可以从上往下看的高层建筑),广场的形状有点像飞机,所以才以此命名⑩。广场的周围是花圃,本来好像是要种花的,可是在我的记忆里,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见过这里有花。广场的地面铺着红砖,红砖上有几张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盖下,已看不出红砖地面了。
编注⑩:林白是第一位驾驶单人飞机飞越大西洋的飞行英雄。
我卖力地走着,心想应该就是这一带了。于是我向前跑,终于看到雾中有人群的影子。广场周围有一群人,那群人的后面好像还有一辆医院的车子。我在那群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亚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伙伴,亚文的背影显得特别孤单。但是,最感到悲伤的人,或许是我吧!对我而言,琳达是这个村子里与我最亲近的人。在琳达死了之后,她们的五人小团体,就完全从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来了。”巴格利和亚文站在一起,他们面前有两个白衣男子正在移动担架,准备将琳达送入车内。我和他们站在一起,也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过,雾很浓,我们的视界并不是那么清楚。
这悲剧已经不是言语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着,觉得自己好像在作梦。我的眼睛直视着白茫茫的浓雾世界。如果没有“寒冷”这真实的感觉刺激着我,我会认为这里不是现实世界。昨晚还好端端在佩琪家里说话的琳达,今天却已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是真的吗?我真的很难相信。
“琳达没被分尸。这点起码让人觉得安慰点。”亚文说。
“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说。我也有同感。在那么严密的警戒下,照理说琳达不可能被杀的;然而琳达明知外面有危险,为何她还会离开房间,到危险的户外呢?乖乖待在屋子里不是比较安全吗?
“是什么事情奇怪?”我问。
“你过来这边看。”巴格利举起右手,走到人群后面,然后站在红砖堆砌的花圃矮墙上之后,才叫我过去。在警方的维持下,人群和警方人员间有一定的距离,那些看热闹的人群,是不可能靠近琳达的。
我站在巴格利身旁。从我们站的地方放眼看去,整个林白广场都在迷雾之中,看起来朦朦胧胧。载着琳达的担架,刚离开广场中央,慢慢地爬上只有数层的石阶。
“你看,没有脚印。抬担架那两个男人的来回脚印,是刚刚才印上去的;而这道脚印,是早上我偶然发现琳达时,所留下来的痕迹。巴尼,你再看那边!那边的脚印是琳达来这里时的痕迹。注意哦,只有她来时的脚印。我发现她的时候,就只有那一道脚印,没有别的脚印了。”
“不是来回走的脚印,只有来时的脚印。”
“是的。只有来时的脚印。她独自来广场,走到广场中央,就倒了下来。现场除了她的脚印外,没有其他人的脚印,也没有来回走的脚印痕迹。还有,雪地上除了她来时的脚印外,也没有类似挣扎或其他行为的紊乱痕迹。这片雪地可以说是无瑕的、自然的处女雪地。”巴格利说到这里时,仿佛是魔神叹息的声音又出现了。那声音由微弱逐渐转强,慢慢地变成令人害怕的吼声。这是魔神的咆哮。晨雾之中,围观的人群因为害怕而骚动,纷纷转头看着四周,或抬头看天空。
琳达经常戏称她们五人小组是老太婆版的滚石合唱团。真正的滚石合唱团五位成员也是老男人,年纪也和琳达她们差不多。总之,琳达等五人都是恶魔的目标,所以才会发生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连续命案。这个命案始于出现极光的那个晚上,现在在魔神的奇怪咆哮声中结束了。
杀人的事情虽然结束,但这个事情却留下满满的谜题。这个像狂人的午茶派对般的事件,每死一个人,就多出许多令人不解的谜题。任何正常人都想像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当然也就找不到谜题的答案。
我静静地站在魔神的咆哮声中。一旦静下来,竟觉得眼前这个冰冷的世界,其实是场恶梦。这个感觉愈来愈有真实感。人类的力量太薄弱了,只是站在浓雾的世界里,就等于失去视力,什么也看不清楚,所以哪有能力去了解恶魔的作为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只能在胡乱猜测之余,等待或许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觉得我的脑袋愈来愈混乱了。这一定是恶魔的意志,祂想征服地上的世界,所以要让人类变得疯狂或精神衰弱。不行这样,一定要打起精神,不能输给恶魔!我暗自鼓励自己。我要说点什么话才行,否则我就要疯了。
“琳达是被刺杀的吗?”
“不是,是颈部被勒,窒息而死的。”巴格利毫不犹豫的说。
“什么?”我吓了一跳,再次看着巴格利的脸。魔神的声音愈来愈大,我大声地说:
“你说是被勒死的?”这么说来,她是当场死亡,而不是带着受伤的身体走到这里,或爬行到这里。
“是的。她的脖子上还有绳索,也有勒痕,并且喉骨骨折。从这些迹象看来,她是立即死亡,不可能还有走路的能力。”我觉得全身虚脱。这又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呀?我完全无法理解。
“是异样的怪力……”巴格利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他想说:这不是人做的。连他那样的现实主义者,面对这种情形时,也免不了地要变成神秘主义者了。
“也就是说,这里找不到凶手的脚印?”
巴格利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我茫然了。眼前的情形很清楚:现实上这样的命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抬头看天空,又环顾四周。这是个空旷的场所,四周唯一有高度的建筑就是迪蒙西小旅馆。不过,旅馆离这个广场相当远,而广场周围又连棵高一点的树也没有,因此不可能在这里设下什么机关勒死琳达。
琳达·史汪森。我突然想到:琳达·史汪森对林白广场,正好是L·S对L·S。琳达的尸体已被搬运上车,车子就要开走了。车子大概会开到御手洗教授那边吧。
“或许调查过琳达的身体后,教授会有什么发现。”我说,但是巴格利却用力地摇着头,说:“琳达不会被载去葛利夏医院,而是去尹凡梅斯皇家医院。”
“尹凡梅斯皇家医院?为什么?”
“琳达身上有奇怪的地方……”巴格利说这句话时,载着琳达的车子从雾里消失了。
“什么奇怪的地方?”我问。琳达的死已经够奇怪了,还会有什么更奇怪的吗?
“琳达的脸上有许多红色的湿疹粒或小水泡,很可能是恶质的传染病。有必要进行隔离与进行专门处理,所以必须送到大医院。”
“水泡?”我说。
“是的。”
“琳达吗?”
“没错。”
真是让人愈来愈不懂了。昨天晚上还什么事也没有,为何几个小时不到,就长出什么水泡之类的东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太奇怪了,我举白旗投降。还有这个声音,我也输给它了。”巴格利无可奈何地指着天空说。
“这到底是什么?是什么东西的在叫?我没有遇过这么奇怪的事!我们冒犯了神,以至于神明大发雷霆吗?是吗?巴尼,你觉得呢?旧约圣经中有类似的故事吗?”
“唔……”我低头沉思。天空里的咆哮持续着,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种旁若无人的吼声,好像在向软弱的人类示威: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么样?
“巴格利,接下来要怎么办?”我问。巴格利一面叹气,一面看着逐渐散去的人群,然后说:“我肚子饿了,想去迪蒙西小旅馆吃个早餐。你呢?”
我很快的摇摇头,说:“琳达不在了,我不想去没有琳达的迪蒙西小旅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进迪蒙西小旅馆吃饭,也不会再去亚文酒馆,因为我现在就想喝酒喝到死。
琳达开朗的态度让我觉得很舒服,所以我会常去亚文酒馆坐在吧台前的位置上,一面看着琳达一面喝酒。我从来没有想过琳达会比身体有毛病的我更早离开人世。所以刚才我有着今晚要一面喝酒,一面追忆琳达声影,然后一起到那个世界的想法。
但是现在我想:在没有看到这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我还不想死,也不会离开这里。如果这个案子能破案——如果有这么一天的话,我就会离开这个没什么朋友的乡下,去某个地方,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事物了。可是,我要去哪里呢?我想过或许可以重返伦敦。既然我已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伦敦至少还有几个熟人。琳达之死带给我的打击太大了,这是我以前从没想过的事。
“和瑞典来的教授联络上了,他说他会马上来这里。或许他会想到什么事情。”巴格利说。
或许他会想到什么吧!但是,我觉得他应该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个无法解释的事件吧!不只他,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解开的谜。
这个事件结束了,因为这是奇怪的神所创造的奇迹,所以是无法被人类解释清楚的,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被人们淡忘。或许这件事就像红海在摩西面前一分为二,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然后淹死了许许多多在后追赶的埃及士兵一样,是谁也解释不了的奇迹。
6
御手洗教授到达林白广场时,人群已完全散去,广场上只剩下警察和我及亚文。可是,天空里魔神的咆哮声还未停止。教授站在林白广场中央,那里曾是琳达倒卧之处。他定定地站着,陷入沉思之中。
我也站着,但我的心情好像跌入冰库之中,我觉得我的身体好像完全冻僵了,鞋子里的脚也失去了知觉。我的脑子一片空白,除了“哪里有暖和的房间”这个念头外,没有任何念头与想法。不是有人曾经说过吗?人类的身体有时会处于“死亡”的状态,我现在就处于那样的状态之中,好像随时都会死掉似的。这种时候是不能喝酒的(我还能分辨这种状态,可见我还会再活一阵子)。
雪已经停了,广场中央清清楚楚地留着琳达卧倒时的痕迹。教授低头看了雪地上的身形一会儿,才挪动脚步,绕着这个身形走了一圈。我和巴格利站在一起,看着教授的举动。旁边的汤姆·格兰西斯、约翰·霍金斯及其他的几个警察也和我们一样。我们和教授之间的距离只有几码,但是,浓雾之中,教授的身影看起来还是有点模糊。
不久,教授偏离圆形的轨道,朝我们走来,并问巴格利:“琳达的衣服上,有弹痕之类的痕迹吗?”
巴格利摇着头说:“没注意到。”
教授双手抱胸,表情相当郁结地站着。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孤独。
“怎么了吗?”巴格和问。
“啊,我只是在想琳达怎么死的事。”教授回答。
“教授,刚才我们正在说以后的情形。”
教授低着头,脸朝着旁边。我又说:“这么奇怪的事情,解决不了……”
“你说什么?”教授闻言,转头看着我说。“你的意思是这个连续杀人事件无法破案吗?”
没有想到教授会这么说,我不禁笑了。
“教授,你能告诉我现在天空里的声音是什么吗?是谁能撕裂这么多人的身体?谁能够不留痕迹地在这里杀死琳达?这个村子很小,如果有外人进入村子,大家都会注意到。可是,有那样可疑的外人进入村里了吗?你能告诉我,什么人有本事这样杀人呢?”
我说,但站在我旁边的巴格利却一句话也没说。
“我当然希望这个案子能被解决。”巴格利仍然沉默,不知道他到底在想什么。我又说:“我也非常想知道凶手是谁。只要能告诉我答案,要我把灵魂出卖给魔鬼我都愿意。”
“酒呢?”巴格利突然冒出这一句。
“什么?”我一时不解他的意思而反问。
“如果要你从此戒酒,才告诉你答案呢?”
我一下语塞,旁边的人也变沉默了。
“巴尼,你能暂时保留这种哈姆雷特式的提问吗?”教授说。可是我仍然继续我的问题:“教授,你的意思是你能解决这个问题吗?你真能解释这一连串奇怪的谜题?”
“我能。”教授立即说,让我吓了一大跳。
“怎么解决?这种事情只有神才办得到吧?”
“解决所有谜题的关键,就在城堡附近的莫里逊先生家里。”教授说。
“莫里逊先生?他是谁?”
我一说完这话,就立刻想起来了。显然我的身体和思考能力都暂时被冻僵了。
“啊,是昨天晚上琳达说过的,曾经被当成**场所的那房子吗?”
教授点头,并说:“是的。我想只要去了那里,一定能发现解决这个连续杀人命案的线索。”
于是我说:“可是教授,那个房子的样子已经改变,和四十年前不一样了。现在已经有别人住在那里了。”
“那里有个被封死的地下室,是没有人住,也没被改变的地方。”教授说。
“还是先把肚子填饱了再说吧?”
巴格利插嘴说道,他的话很离题。教授看着他,说:
“你自便吧,我不吃。你知道莫里逊的家在哪里吗?”
“问一下就会知道了。”
“那就麻烦你去问。一个小时后,我们在城墙前面碰头。还有,请告诉莫里逊夫妇,警方要打掉他家里一片墙壁——只是小小的一片墙,等命案解决以后,警方会立刻帮他们修好的。另外,请准备长绳索和五、六个灯泡,绳索最好有钩子,才可以挂在突起的地方。还需要一具有橡胶软管的真空吸尘器,最好是营业用,力道强的比较好。”
“要这些东西干什么?”
“因为要进入被封死的莫里逊家地下室呀!如果不先清除掉那里的陈年尘土,我们的呼吸器官恐怕会生病吧?如果还有安全帽和防尘面罩,就更好了。好了,我们一个小时后再见吧!”
“教授现在要做什么呢?”我问。
“我想一个人静一静,好好想想包括琳达在内的所有事情。”
听到教授这么说后,我便说:“教授,你可以告诉我一件事吗?”
“什么事?”
“佩琪家玄关的墙壁上,有个血手印,那是佩琪的血吗?”
“是佩琪的没错。”教授肯定地说。
“噢,这样呀!”我点头,谢谢教授的回答。
我和教授一样,也想独自好好地思考一下这件事。我和贪吃的巴格利不一样,此刻我完全没有进食的欲望。和大家分手后,我在林白广场上走了一会儿,然后踏着雪,一个人漫步到湖畔的路上。发生了连续杀人事件后,我还让自己这样落单,或许是很危险的事,但我现在根本不想考虑自己的安危。这条路的前面就是城堡。我想看湖,但是浓雾之下,根本看不到湖面。魔神的咆哮声已经停止好一会儿了。
在西奈学校的山丘上第一次听到这奇怪的声音时,觉得这个声音真的很可怕。但是,现在似乎已开始习惯这个声音,甚至有种把这声音当作这块土地特征的感觉。最重要的是,我们已经知道这只是单纯的声音,并不会攻击人。之前我们不知道这点,所以会有强烈的恐惧感。
教授说这疯狂的命案是可以解决的。可是,我不相信有人可以解决这个案子。不过,不信归不信,我仍然期待去莫里逊家时,可以在那里找到让命案有所进展的蛛丝马迹。另一方面我也相信:凡事既然有开始,一定也会有结局。这个疯狂的午茶派对总有结束的时候吧!只是,它会以什么方式结束呢?这是我无法想像的事情。当结束时刻来到时,天空中那令人不舒服的咆哮声,也会远离这个村子吧?总之一句话,我还是无法相信这个命案是用人的力量所能完成的。
我在水边走来走去,想着和这事件有关的种种事情。有件事我一直不愿去想,但又无法不想。那就是刚才我向教授确认过的,佩琪家玄关墙壁上的血手印。我觉得那个血手印很不合理,实在想不通怎么会有一个手印出现在那儿。如果佩琪是被刺杀惨死的,在被刺出血的情况下,墙壁上出现那样的手印,老实说没什么好奇怪的。可是佩琪是被勒死的,玄关的地面上一滴血也没有。
如果说凶手的手上会沾染到佩琪的血,那必定是在分尸的过程中沾上的。那么,分尸地点在哪里呢?是那栋房子里的浴室?还是房子外面?不知到底是哪里。总之肢解尸体的地方,就是会留下血手印之处,但不会是那房子的玄关。凶手是在移动尸体,把尸体抱离这里之后,才将尸体肢解。他干嘛在肢解尸体之后,还带着肢解尸体时所沾到的血迹,回到玄关,留下那样的血手印呢?既然尸体已经不在玄关,就没有理由回到玄关,还让手印留在墙壁上。当他扛着尸体,要把尸体带出房子时,他的手确实有可能碰到墙壁,可是那时他手上应该还没沾上血。
这么说来,这个血手印,就是凶手故意弄上去的了。可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为了告诉警方调查人员说这里有死人吗?我怎么想都想不透。
还有一件我没对人说起过的想法。我曾经想过要如何寻找凶手,认为应该调查村里的每一个人。做法是:先推算出遇害者的死亡时刻,然后清算出村子里谁在那段时间没有不在场证明。
感觉上这好像是个好办法,可是仔细考虑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方法行不通。除了最后死亡的琳达还没有推算出死亡时刻外,其余几位受害者的遇害时间都是深夜,午夜零时到天亮前的那段时间,村里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睡觉,谁也无法证明谁在哪里。或许夫妇之间可以互相证明伴侣就睡在自己身边,可是这种证言是不会被采用的。所以我说这个方法行不通。
我的脑筋不适合做犯罪推理的思考。明明想再努力地想想看有什么可疑之处或线索,思绪却老是跑到对死者的回忆上,波妮这女人的嘴巴很不好,说话尖酸刻薄,有时让人很生气,然而她的心地并不像她嘴巴那么坏,她不是坏心眼的人。菲伊的外表很安静,看起来是个文静的女人,但是她说话的时候,会让人很受不了,因为她很会说教。她是个不会独自上酒吧,相当家庭主妇型的女人。我不太会和菲伊交际,和波妮也说不上两句话。
还是和琳达那种个性的人相处比较舒服。我爱喝酒,对自己剩余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根本上已经放弃追求幸福。大多数的女人们总是生活得很用心,也很谨慎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琳达不会太坚持那些事情,所以我喜欢琳达。
女人多是那样,她们会张大眼睛比较周围的男子,看到好的男子,就心存纳为恋爱对象的想法;看到不好的,就暗自嘲笑,瞧不起人。但是琳达不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我的人生,那么我的人生就是那些女人嘲笑的对象。我喝酒的原因,是为了忘记被瞧不起时的不愉快,结果却因此更加被瞧不起。我所遇到的女性,只有琳达不会瞧不起我,不论我再怎么吊儿郎当或游手好闲,她都把我当成朋友,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我。她对待我的态度,是我人生里的最大安慰。因为有她这样的朋友,我才会在这什么也没有的乡下待了四年之久。可是,琳达死了,我在这里的时代也要结束了。
琳达有时候也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对我唠唠叨叨,叫我去邮局找个工作。或许我确实应该找一份工作,可是,既然住的是这样的村子,我就不想工作。想工作的话,就应该去大都市,这样安静的乡下,是静养的地方。我对生活的要求不高,靠着养老金也可以过日子,在死期来临之前,应该还不至于饿死。这是这个国家的好处。只要有硬面包可以啃,有罐头汤,有酒可以喝的日子,我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我对自己剩余的人生,真的没什么要求了。
我思考着这次的事件,推敲这次的事件是否给了我什么人生的启示。可是,人生的启示或教训,应该在年轻的时候、人生刚要开始的时候来到,才有意义,否则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再怎么有用的启示或教训,如果是死前一星期才来到,那有什么用呢?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去实践了。像我这样无用的老头,就算神也懒得给我教训或启示了吧!不过,做牧师的人或许还是会叫我要好好的向神祈祷。
老实说,这次事件给我的感觉相当负面。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负面的感觉,只能大略地说我对信仰产生疑问,并且认为祈祷是件没有意义的事吧!还有,看到琳达那样死了,我更加觉得人生随便过过就好了。我这些懒散、不负责任的想法,其实是我在为我自己的人生态度辩护,不值得对别人提起。可是这次的事件,更加让我觉得我这种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没有改变的必要。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不,应该说我“曾经”是新教徒。事实上,我老早就舍弃宗教了。我从不上地方教堂的原因,并非因为我是新教徒,而是我早就舍弃信仰这种东西。美国某一州有个可笑的判决,一位老师被判刑的理由是他在学校里教达尔文的进化论。如果经常思考伽利略曾经被打压,或中世纪教会的猎巫运动等愚蠢行为,就会觉得信仰是很可笑的事。
我并不否定神的存在,也认为宗教的开创者很伟大的。但是后来传递宗教的人,却把教会弄成世界性的组织,并以此劝募金钱,他们不仅把宗教世俗化,还制造出权力斗争,并与肮脏的政治挂钩,完全扭曲宗教创始者的精神。
我不是在为自己辩护,虽然我经常喝得酪酊大醉,却从来不做伤人的事。这样的我当然是不会杀人的,而且不管怎么被瞧不起、被打,或钱被偷了,也从来没有想过报仇这种事。人家打我,我不会打回去;人家偷我钱,我也不会去偷回来。酒精中毒的我,既没有那种自尊心,也没有那种体力。
可是,我从来没有失去对他人应该诚实的心。我也和别人一样,保有想对社会有所奉献的想法;也不会因为别人的社会地位不如我,而瞧不起别人。琳达在这方面和我一样,所以我和她可以成为好友。我觉得如果每个人都做自己,这样就足够了。
7
离城堡最近的房子,就是莫里逊家。现在那个房子的玄关前面,停了好几辆车,所以一眼就能知道那是莫里逊家。其中有几辆是警车,不是警车的车子里则放着电缆、电灯、凿子、铁杆、斧头之类的工具,还有梯凳、许多安全帽和吸尘器般的机器。别以为这辆车是水电承包商的车,它仍然是葛利夏警局的车子。
巴格利忙进忙出地在那个房子内外指挥穿着制服的警察。他的早餐一定吃得太多了,所以身材显得比平常更加臃肿。这样的体型怎么能与歹徒对抗呢?他是个大目标,一定很快就会被歹徒的子弹打中的。巴格利看到我来了,便傲慢地抬抬下巴,示意我进屋。
一看到白色墙壁前的暖炉,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是有暖和的地方的念头,立刻浮上我的心头,我的皮肤、肌肉迅速地暖和起来,僵硬的脖子也渐渐柔软了。我松开外套的扣子。
没有看到像是莫里逊先生的人,他大慨是上班去了。屋里有个中年妇人,她一脸无奈地坐在暖炉前的沙发上。她看到我进屋子,大概以为我也是警方的人吧,便朝我笑了一笑。我也回她一笑,表示礼貌。迪蒙西村的人如今都是这样的命运,有时会出现在电视里,有时会出现在报纸上,有时房子会被打坏,有时还会被分尸。
亚文也来了,他看到我,便举手打了个招呼,我也一样。御手洗教授毫不客气地敲打屋里的墙壁,站在他身后的,是拿着斧头做准备的汤姆·格兰西斯。我走到汤姆的后面。
“教授,知道要敲哪里比较好了吗?”我边走过去边问。
“很简单。”教授回答说。“那堵墙壁的另一边是外面。”他手指着说:“这堵墙壁的另一边是隔壁房间。”
教授站在交界处的门附近,探头去看隔壁房。然后说:“我要找的是一边有被使用,另一边没被使用的空间的墙。这片墙看起来好像如此,其实不然,因为这片墙的另外一边是衣帽间。同样的,另外一边的空间是厕所的话也不行。万一一打破墙壁,看到的是马桶,那就糟糕了。用这样的消去法来寻找那片墙的话,那片墙应该在厨房那边才对。”
教授说着,走到厨房,一边到处敲厨房内的墙壁,一边说:“这边不行。后面没有空间。这个的话……”
教授边敲墙壁边说,终于在墙壁的某一处前面停下来。他把手放在墙壁上,转头对着我们说:“就是这里了。敲出来的声响不一样。很明显的,这堵墙壁后面有个空间。不论从哪个方向来看,这堵墙的后面,应该就是个没有被使用的空间。这间房子里只有这里的后面,是没有被使用的空间。”
“要打破这里吗?”说这句话的人不是站在教授后面的汤姆,而是汤姆后面的巴格利。他的头上早已戴着安全帽,手里拿着整捆电缆。站在巴格利后面的,是手里抱着铁丝网上挂了好几个电灯泡的警察。
教授又思考了一下,判定别的地方都没有可能性了,才说:“OK,就是这里了。汤姆,动斧头吧!”
于是汤姆毫不犹豫地举起斧头,向墙壁砍去。当斧头碰到墙壁,响起破坏性的声音时,我下意识地回头看看起居室里的莫里逊太太。她坐在沙发上不动,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悲伤。
斧头破坏墙壁的时候,扬起一阵阵的尘土,我们都退后了几步。但是,这个墙壁的结构和教授的想法好像有点出入,壁土的后面竟然还有木板。那木板已经相当腐旧,斧头一砍下去,木屑乱飞。木板的后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糟了,墙壁破坏成这样……”我情不自禁地说。教授听到了,便说:“你不要那么说,因为我们正要送莫里逊夫人一个房间。”
数不清是第几斧了,汤姆手中的斧头终于完全砍穿了墙壁。当汤姆用力拔起斧头时,拔起处的附近出现了一道龟裂的痕迹,咻咻的风声从缝隙后传出。“哗”的叹息声则从我背后传来。回头看,是站在我身后的警察们发出的。
一个戴着头盔的警察走过来,他站在汤姆旁边,也开始挥动斧头。两个人轮流挥动斧头的情况下,作业的速度加快,那道龟裂很快就变成一个大黑洞。
汤姆拿着斧头,要继续破坏黑洞周围的木板时,教授阻止他,表示洞口已经足够让人钻进去,不必再砍了。
包括巴格利在内的警察大队手中的手电筒光线,一齐投向黑洞中。洞穴内有条通往地下室的石阶,阶梯上堆积的厚厚尘土已变为褐色。
“真空吸尘器。”巴格利回头对着后面吼叫。于是两个戴着头盔、脸上戴着防尘罩的男人走过来,他们手里拿着吸尘器的吸嘴,举脚跨入黑暗的洞穴中。吸尘器的开关打开,马达转动的隆隆声从我们后面传来,吸尘作业开始了。我们稍微退后几步,等待吸尘作业结束。
那两个男人走下石阶,不见了身影。可是,没多久他们又出现了。一看到他们回来,负责开关的人便关掉吸尘器的电源,四周立刻安静下来。负责吸尘的男人因为脸上戴着防尘罩,所以说话的声音含糊不清:“下面还有墙壁。大概是被封死的门变成的墙壁。”
于是又轮到汤姆出动了。他戴上头盔和防尘罩,跨过残破的墙壁与门,往黑暗洞穴内的石阶下走去。抱着电缆与电灯的照明部队紧跟在他身后。不久,下面变亮,并且传出斧头砍在墙壁上的声音。
照明部队很快就回来了,我们继续在楼梯上等待。教授取来头盔与防尘罩,把头盔和防尘罩发给我和巴格利、亚文。我们立刻小心地穿戴起来。
地下室的声音停止,汤姆上来,轮到吸尘队下去。吸尘器马达的声音再度响起,这次马达的声音响了相当久,好像要把地下室的尘土都吸干净才罢休的样子。教授可能是担心重要的证物也被吸掉,所以戴着头盔与防尘罩率先走下阶梯。电缆与电灯部队随他身后下去。
没多久,教授在地下室发出声音说:“OK,大家都下来吧!”
于是我们都跨过残破的门墙,纷纷走下阶梯。四周弥漫着馊味,以及浑浊的空气孕育出的霉味与潮湿尘土的味道。这是英国人的地下室特有的气味,这味道虽不好闻,但也不令人特别讨厌。
石阶的最下面是一扇已被破坏的门。我们跨过门下的木片,进入一个房间。照明部队已经在这个空间四周的地板上,以及天花板的梁上放置了电灯,所以这个房间一片通明。
房间不大,大概只有一般浴室那么大。石子地板上的尘土已经被吸干净了,不过,四周的墙壁上还紧紧附着着褐色的尘土,但也有刚才吸尘器吸嘴所扫出来的条纹图案。
房间的某个角落,有张小桌子,那是这个房间里唯一可以称得上家具的东西。整个房间看起来冷冷清清,墙上没贴任何东西,当然也没有什么风景画。此时这个房间里站着我、亚文、巴格利、汤姆、约翰、教授和一个负责吸尘的人,一个负责灯光的警察。我们八个人都戴着头盔,脸部有一半被防尘罩遮住。
“这里是洛多尼·拉西姆曾经生活过的空间,而这根梁柱就是他母亲上吊的地方。”教授站立着,他一手放在桌上,样子好像站在讲堂上,正在对学生讲解的老师。大概是房间小的关系吧,室内充满了教授说话的回音。
汤姆把一直拿在手上的斧头,横放在脚边的石子地面上。我环顾四周,心想:如教授所言,这里果然有间地下室。他还说如果能进入这里,就一定能掌握到解开事件之谜的钥匙。他所说的钥匙是什么呢?这地下室什么也没有呀!除了发现这里有地下室时,曾经产生的惊讶情绪外,我不觉得这里还有什么可以让人感到惊讶的事物。
“说这里是他生活的地方,或许有点言过其实。不过,当母亲有客人时,他就被赶到这个地下室,这却是事实。而且,在母亲的工作结束前,他被要求一直待在这里,如今被封死的厨房门还会被锁上,让他无法任意出去。因为上面做的是ML易的工作,需要的时间应该相当长,所以他确实形同在这里生活。”大家都安静地听着教授的解说,谁也没有插嘴。
“发生这次的一连串事件时,洛多尼·拉西姆就躲在这里,进行他的杀人作业。这里可以说是他的秘密基地。”
这回大家哗然了。大概每个人心里都在想:这里是被封死的密室呀!怎么能利用这里进行杀人作业呢?
教授的话让我觉得毛骨悚然。因为教授的言下之意,好像洛多尼·拉西姆的灵魂一直躲藏住这里。除此之外还可以作何解释呢?这里是墙壁完全被封死的暗室呀!
“各位或许会想‘这里怎能进行杀人作业呢’?很简单,就是利用这个地方。”
教授说着,朝我所站之处走来,让我吓了一跳。他在我面前蹲下,拿起我脚边的某个东西。一看,那是一块有开缝、生锈了的金属板。“这东西的下面是沟道,可说是一条非常狭窄的隧道。这条隧道很古老,是建造坎诺城时就做好的逃生通道。对这房子而言,这条隧道只是一条水沟,但是对城堡而言,是下水道,也是逃生通道。从这个隧道进去后,可以通往城堡底下。”
教授说完,放回金属板,恢复成地板水沟盖的样子。但我们都围在那块金属板四周,并且拿起金属板,藉着手电筒的光线,低头看地下水通道内的情形。
“也就是说,洛多尼虽然被母亲关在这里,却仍能藉由这条地下水道,从城堡那边出去。这条通道现在仍然存在,并没有被堵起来,所以悄悄回到这里来的洛多尼,便从城堡那边的地下,频繁地回到这个四十年前的老巢。城堡下的这条秘密隧道相当温暖,即使在寒冬时,也可以把这里当作基地,进行一些计划。”
“什么计划?”
“他回到村子里了吗?”我和亚文分别发问。
“他的计划,应该就是这几日来此地所发生的一连串可怕事件。而他进行这个计划的原因,应该就是昨天琳达说的那些事。”
“复仇的计划。”汤姆·格兰西斯说。
“洛多尼的母亲死在这里,她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虽然答案一直未曾证实,但母亲的死确实严重打击了洛多尼的心灵。后来他又在全村人的强迫下——至少他个人是这么想的,没有反抗余力地被送进蒙拓斯的精神医院,并且在精神医院里,过了二十三年不能和正常社会接触,形同被幽禁的日子。母亲的死,和被幽禁在精神医院,让他对村里的人产生强烈的恨意,也萌发了报复心理。
“迪蒙西村从来没有在他心里消失过,村里的景物转化成他画笔下的精细图画。他也因为画这个村子,而在伦敦成名。这里城墙的样子、每一块石头的模样,和强烈的复仇心理,都清清楚楚地烙印在他的脑子里。”
教授看着我们,又说:“他终于等到复仇的时机了。一方面,他长大并且成名了;另一方面,当年逼迫他母亲,害死他母亲的人都已经六十岁,可以说都老了。他已获得自由,既有经济能力,又有行动能力,复仇的心意便愈来愈强烈……在种种时机成熟后,他终于来了。”
“你说洛多尼·拉西姆来这里了?”亚文说。
“那他一定会被逮捕。”我说。可是教授很快地举起右手,并且说:
“他已经逃掉了。”
“可是,教授,你有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吗?”我问。
“当然有。”教授马上回答,又说:“可以证明他做过那些事情的证据,一定在这房间的某个地方。”
教授离开桌旁,在房间内慢慢走动。亚文走向桌子,伸手拉开抽屉。桌子是这房间里第一个奇怪的地方,其次便是下水道了。
“啊!”亚文发出惊叹声。桌子的抽屉里好像有东西,亚文拿出那个东西。那是本旧笔记本。亚文先是啪啦啪啦地翻阅着,然后激动地喊道:
“这是一本杀人日记!详细地记录着杀死了谁、怎么杀、什么时候杀人的日记本。”
“念出来给大家听听。”教授平静地说。于是亚文便开始念:
“日期刚进入十一月二十九日那天深夜,我勒死了刚离开亚文酒馆,正要回家的波妮·贝尼。我一路跟踪她,然后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慢慢靠近她,并且很快地用绳索套住她的脖子,一下就把她勒死了。这么简单就解决了一个。杀死波妮后,我就背着波妮,骑着迪蒙西小旅馆的脚踏车,把波妮载到城堡,抬到伦敦塔上,先用斧头在脖子及两手手臂的肩关节处砍出裂痕……”
“什么?”
教授叫道。教授的脸色全变了。他的眼睛瞪得老大,脸色因为激动而变红,并浮现出愤怒的神情。总是很开朗,充满自信,不论遇到什么事都不慌不忙的教授,第一次让人看到他激动的一面。
“给我,让我看。”教授说着,伸手要抓亚文手里的东西。
他的动作让亚文吓了一跳。亚文急忙把手中的笔记本递出去,教授用抢的一样,从亚文手中夺走那本笔记,然后将纸对着光线,逐一看着上面的文字。过了一会儿,他终于抬起头。
“混蛋!”他大声叫。“这是怎么搞的?混蛋!”他再次狂叫,而且两手抓着笔记本,想把笔记本撕破,幸好两旁的警察适时阻止了他。笔记本因为教授与警察们的争执,而被抛至半空中,然后落入我手里。我正想看上面到底写了些什么时,教授一脸凶恶地把手伸到我面前。但是警察们又上前阻挡歇斯底里的教授。
“请你继续念吧!”一位警察对我说,于是我便惶恐地继续念下去。
“我在波妮的脖子和两手的手腕上,分别用绳索拴上石头,再用绳索绑住两脚的脚踝,接着把脚上绳索的另一端紧紧绑在塔的石壁上,然后把波妮的尸体从塔上往下扔。当脚踝上的绳索伸展开的瞬间,双手和头便因为石头的重量,而脱离了身体。
“接着,我把只剩下身体和脚的尸体拉上来后,再用斧头在大腿根部砍出裂痕,并把石头绑在身体上,接着再把尸体往塔下扔,于是躯体也和脚分开了。
“我拿着两只剩下的脚,把斧头藏在隧道里,就走去城墙下,把分散的波妮尸体收集起来,装入袋子,再骑着脚踏车,到精肉工厂,然后把脱掉衣服的波妮尸体放在猪肉上。接着,我去教会,把两只脚插进教堂旁的花圃泥土里。这个村子的人口本来就少,我又在深夜里进行此事,所以一点也不害怕被人发现。更何况现在是寒冷的冬天,谁会在晚上离开温暖的家呢?
“回到迪蒙西小旅馆的房间后,我把两只手臂放入运动旅行袋中,再把袋子拿到露台,最后才把头和事先准备好的佩琪的长毛狮子狗的身体缝在一起。到了二十九日晚上,我在自己房间的露台,把梯子伸到刺叶桂花树的树枝上,藉着梯子把波妮的头放在树枝的深处……”
这个记述实在太诡异了,我不禁张大眼睛,抬起头来看着众人,不知道该不该念下去。教授的双手双脚都被警察按住,脸上充满愤怒的表情。
“继续念!”巴格利命令我。
“十一月三十日,仍然是刚进入三十日的凌晨时分,我趁着菲伊在自家门前看极光的时候,从背后攻击,勒死了她。杀死菲伊和杀死波妮同样的简单。
“扛起菲伊的尸体,我一样骑着迪蒙西旅馆的脚踏车,把菲伊的尸体载到坎诺城。用斧头在两手手臂盾关节处砍出裂痕,并以绳索绑住两脚脚踝,再把石头绑在手上,把菲伊的尸体从伦敦塔上往下丢,她的双手就被扯离她的身体。接着,我把尸体拉上来,再于大腿根部砍出裂痕,然后加重躯体的重量,再度把尸体往下丢。这样的手法或许有些粗糙,会在尸体上留下绳索的痕迹,但是,反正检验尸体的人是我自己,到时随便怎么说都可以。
“我把斧头放回地下室后,再把尸体装进袋子,然后像圣诞老公公一样地扛起袋子,趁着深夜时分,把尸体的手脚放置到预定的场所。我把菲伊的身体放在消防队的院子里,两脚插在老虎看板的洞里,两只手臂则远征到葛利夏的机场,从机窗扔进飞机内的座位上。
“三十日天一亮,放在机场的菲伊手臂首先被发现了。接着被发现的是放在消防队院子里的身躯,然后是精肉工厂冷冻库内波妮的身体,最后是插在教会旁边花圃里波妮的两只脚。”
我又抬起头看着众人,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这样的纪录为什么会被放在这里?我放眼看着周围的人时,看到巴格利催促的眼神。他想知道日记上还写了些什么,要我继续念下去吗?
“十二月一日。事情的进行大致上和我计划的差不多。不过,也有意外的情况。例如原本暂时放在露台上波妮的两脚,被早上打扫烟囱的人发现了。这样的意外让我有点棘手,幸好找个藉口支吾过去了……”
“够了!乱写一通,胡念一番,够了够了!”教授愤怒地打断我。又说:“放在这里的应该是洛多尼的告白手记才对。是他坦诚杀人的告白,从杀死波妮开始,到杀死菲伊、柯妮、佩琪的纪录。”
“你说的是这个吗?”
负责吸尘的男子从怀里拿出一本破旧的笔记本,并高高举起。那男子手中的笔记本,外观上看起来和我手中的笔记本很像。教授的眼睛像要燃烧起来一样,看着高举着旧笔记本的男子的脸。
“我知道有人正在进行一项阴谋,但没有想到这个人竟是……”负责吸尘的男子拿掉脸上的防尘罩,也脱掉头盔,说:“乔治,好久不见了。”
被称之为乔治的教授一动也不动,他的眼睛一直看着那男人,过了好一会儿,才像全身虚脱般地说:“本尊现身了吗?”
接着,教授看看站在四周的我们,好像在询问:大家是否早就知道这是一场戏?但是,至少我是不知道的。
“你们都认识他吗?”教授说:“你们之中有谁早就认识他了?”
“乔治,只有警察知道我,其他人都不知道。为了让你说出刚才的那些话,所以不能让其他人知道我的存在。”男人说。“我已经知道你的计划了。”
“教授,他是谁?”我问。教授瞄了那个男人一眼,然后对着男人说:“你要自我介绍?还是我帮你介绍?”
那男人耸耸肩,摊开右手手掌,好像在说:你说吧!
“他是御手洗教授,从乌普萨拉大学来……不对,是从日本来的。”
我们吓呆了,不禁全把视线投注在那男人的脸上。仔细看,那男人果然有着东方人的面孔;而且,对西方人来说,御手洗也是怪名字,应该是东方人的姓氏。
“那你是谁?”亚文问。
“我只是个想模仿他的小丑。我也喜欢推理,偶尔也想化身当当名侦探。本来以为这次一切都很顺利,没想到本尊现身,我当然就没戏可唱了。”
假教授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叫什么名字?”
他摇摇头,说:“无名小卒。”
“既然你不是洛多尼,为什么……”我忍不住发问。一个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进行这么残忍的计划吧?是什么力量让他做出这么残酷的事呢?
“你是洛多尼的亲人吗?”
“我和洛多尼一点关系也没有。”假教授冷漠地回答。
“那么你是因为同情他,所以做了这些事吗?”
假教授再度摇头说:“不是,”然后转头看着真正的御手洗教授,问:“你怎么知道是我?并且知道我在这里呢?”
“当然是因为我见到他了。”真正的御手洗教授伸出左手,拍拍站在他身旁男人的肩膀说。假教授盯着那男人看,于是那人也脱下防尘罩。看清楚那人的面目后,假教授说:“原来如此,洛多尼,果然是你。如果不是你的话,这件事就说不通了。”
“汤姆,最好先把乔治的手从背后铐起来。他是柔道高手,比我厉害得多。”真正的御手洗教授说。这时我突然想到一件事,便出声喊:“等一下。”大家听到我的叫声,都转头看我。我说:“巴格利,你不是说要把凶手铐起来给我看吗?”
于是巴格利走到乔治身边,在旁边两位警察的帮忙下,好不容易才从凶手背后,将他的手铐住。虽然他实现了承诺,但显然他对这个动作很生疏。巴格利完成铐人的工作后,就走回原来的位置。
“这样就行了。还有,我想这把斧头就放在这里吧!当我想再和洛多尼见面时,却发现这位‘记忆画家’从伦敦失踪了,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我找了又找,终于在南多卡班克岛上找到他,当时他身边还有发电机和大量食物。”
“南多卡班克岛?那是哪里?”亚文问。
“那是一个拥有训练用机场的无人岛,是专门训练客机驾驶员的地方。那里有很好的管制塔,和可以让喷射机起降的大型跑道。不过,除了这些设备,其他的建筑物都是假的。现在那个岛已经停止使用了。
“让洛多尼独自待在那里,是绝对安全的事。为什么说把洛多尼放在那里是安全的呢?因为让人看到洛多尼,就会有危险。南多卡班克岛可以说是与世隔绝的海上孤岛,只有拥有飞机驾驶执照,并拥有私人飞机的人,才到得了那里。除此以外,就是渔夫可能在偶然的机会下、或是有什么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才会到那里。不过,后者的情况应该是不会发生的。
“所以说,把洛多尼放在那里,就等于洛多尼从英国消失,不,不止英国,而是从整个人类社会消失。这件事本来无从推测起,也没有人知道这是为什么,可是我为什么会知道呢?乔治,你一定很想知道为什么吧?我是从你的名字和计划推测出来的。
“你计划让洛多尼·拉西姆成为这一连串杀人事件的凶手,可是又不能让他在杀人现场的迪蒙西村出现,所以你伤透了脑筋。于是你想到让他与世隔绝,让任何人都无法接触到他。洛多尼本人并不排斥这样的隔离,因为他只要能作画就好了,或许他更喜欢被隔离的生活。”
“你马上就想到在暗中进行杀人计划的人是我?”
“是的。”
“为什么是我?”
“和他接近的学者或研究人员当中,只有你和我拥有小飞机的驾照,而想用飞机把洛多尼藏起来的话,唯一适合的地点就是南多卡班克岛。你的设想太理想化了,才会让这个计划演变成你向众人大声地宣示;会驾驶飞机的业余飞行员乔治·汉兹,就是这个事件的凶手。”
乔治沉默了半晌,才又问:“洁,你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前天。二号下午,我和洛多尼一起到达这里。当天我就和他一起进来过这里了。如果我们早几天到这里,或许就可以减少被害者人数了。”
“你早就看穿我的计划了吗?那你为什么不救佩琪呢?既然你二号下午就到了,应该有机会救她的。”乔治说。
“如果救得了她的话,我当然很想救她。可惜我一来到这里,就被请进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里。”
“为什么?”
“发生了那样的杀人事件,迪蒙西村里当然到处都有警察。警察像寻找猎物的鹰,张着大眼注意着外来人口,看看是否有可疑人物。我们是外来的人,自然就是他们眼中的可疑人物,所以即使只有一点点与众不同的行为,就被理所当然地被请进拘留室了。我在拘留室里住了一晚。”
和我一样也住过葛利夏警局的拘留室吗?我心里这么想着。
“我花了整整一晚的时间,才说服局长,让他相信我不是什么可疑人物。不过,我也因此能从局长所说的话里,猜测到你的想法。”
巴格利这家伙捉不到真凶,却胡乱逮捕了能找到真凶的人。
“你从局长的嘴里知道有人假冒你的名字,住在迪蒙西小旅馆,并且知道这个人杀了人之后,还乱丢尸体吗?”
御手洗教授摇摇头,说:“局长可没有那么亲切地告诉我这么详细的情节。”
“那么,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迪蒙西小旅馆?”
“我是从佩琪尸体的伤口切面得知的。佩琪的伤口切面很平整,显然是用斧头干净俐落砍成的。不过,那样的伤口应该不是你的本意,你的本意还是要制造出撕裂般的伤口。对吧?”
乔治一语不发,只轻轻点了一下头。
“处理柯妮尸体的时候,你还有办法制造出撕裂般的伤口,但是,处理佩琪的时候就不行了。原因是‘雪’。因为下雪的关系,让你没有办法把尸体搬到城堡。一来因为雪地上会留下脚踏车的痕迹,二来因为雪地不好骑车,不仅容易滑倒,还很难走。我是因为这一点,推测出脚踏车是你搬运尸体的工具。而迪蒙西村能让外来的人自由借用脚踏车的地方,只有迪蒙西小旅馆。”
“不错,御手洗君,你的思路果然很清晰。”
“等一下,等一下,御手洗教授。啊,不是你,我说的是这一位御手洗教授。我知道凶手可能是这个人,但是,刚才的事我还是不明白。”
我插嘴说。因为要先在脑子里把问题稍做整理,所以我没能马上接口提出我的问题,而沉默了一下。
“巴尼,你有什么地方想不明白?”
巴格利很不耐烦地说。还好意思说我!我敢打赌,巴格利没有疑问的原因,是因为他根本什么也不明白。
“首先是……南多卡班克岛。不是说这位拉西姆先生之前被隔离到那个地方了吗?那么人们为什么会认为拉西姆先生是凶手呢?”
“因为这本笔记本。”
“对!这也是我不明白的地方。还有,这边的这位凶手教授刚才为什么那么震惊呢?除了我手上的这本笔记本外,另外那本笔记本里到底写了什么东西?”
于是御手洗教授便把手里的笔记本交给我,并且说:“现在你可以看这本笔记本了。后半部尤其重要。”
我翻开笔记本,翻到后半部,并详细地阅读。后半部的内容是洛多尼·拉西姆杀死波妮、菲伊、柯妮和佩琪的详细纪录。
“拉西姆先生真的杀死了柯妮她们吗?……”
我一这么说,御手洗教授立刻接口道:“这个连续命案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命案的纪录并不是杀人之后才写下来的,而是先做了杀人的宣告之后,才按照宣告上的杀人纪录去杀人。要执行纪录上的杀人方式并不容易,我想乔治一定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吧!纪录里的杀人情节实在太怪异了,所以才会让这个命案看起来像是恶魔之子的恶作剧。
“将人类的尸体撕裂成一块块,又把人头与狗身缝在一起、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猪肉上……要按照笔记本上的纪录依序杀人,还要如纪录所写的那样,把分尸之后的肢体,放置在纪录中指定的地方。因为万一杀人的顺序不同,或放置肢体的地方有一点点不同,凶手就可能被认定为另一个人。在不允许任何一点差错的情况下,凶手一定得跑的地方可就多了,这真是一件让人疲于奔命的杀人工作。对这个命案来说,未来是既定的事实,所以不可有所变更。乔治既要当凶手,也要当侦探,还得当送货员,可以说忙得连晚上睡觉的时间也没有吧!
“刚才你打断了我的话,我现在要继续说下去。这个连续杀人、分尸案件最累人的一段,就是扛着梯子,背着装入柯妮手脚的袋子,骑脚踏车爬坡上西奈学校。如果这一次他没有被捕的话,以后去参加铁人三项竞赛,一定会有很好的成绩。我真是佩服极了。如果能把这种劳力用在自己的研究上,那就更好了……”
“会有同样的回报吗?”乔治的眼光像要燃烧起来似地看着御手洗教授。他说:“把劳力放在学术研究上根本没有意义。学术界的世界是肮脏的政治,而我现在做的这件事,却是一人就可独力完成的工作,而且只须短短的五天时间。五天就行了,只要辛苦、忍耐五天就行了。”
“可是,如果没有成功而被关进监牢里,那日子就很长了呀!乔治。”
“如果不是你,我就不会被关进监牢了。”乔治说。
“是吗……”御手洗教授说,然后想了一下,又说:“如果你不插手伦敦‘记忆画家’的案子,就不会遇到我了。你应该知道我会对这个案子有兴趣的,因为这是我的研究领域。你为什么还要插手这个案子呢?还有很多别的案子呀!”
“洁,我是精神科医生,洛多尼的案子当然也会勾起我的兴趣,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更何况我之前完全不知道你也在研究洛多尼的案子,我和洛多尼见面后,也看不出你在研究他的情况。”
“因为我曾经小心地不让你知道我对洛多尼的情况有兴趣。太多的关心是派不上用场的。”
“那么,你为什么不阻止我的计划?”
乔治大声说着,但是教授只是安静地回答:“乔治,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吗?你以为我是为了把脸遮起来,来这里打扫这个地下室的吗?我忙得很,我正是为了阻止你而来的。可惜来不及。”
“等一下,等一下。”我说。“你们的意思是如果这位拉西姆先生被隔离在那个什么岛的话,凶手就变成是他了?……”
我还是搞不清楚。御手洗教授说:“没错,因为只要把杀人的事推到洛多尼身上,这个案子就等于结束了。可是实际上的他却待在南多卡班克岛,画迪蒙西的风景。”
“是,我知道是这样。”我说:“可是,让他自杀不就好了吗?他因为杀死了五个女人而自责自杀。”
“如果让他自杀的话……啊,说得也是,假装是自杀,其实是杀了他,事情就更简单了。”
我终于了解了。其实杀死五个人和杀死六个人是一样的。
“可是,我还有问题。”我又说。我的脑子里有满满的问题。
“既然他没有杀人,为何还要写这样的手记?”站在旁边的亚文点着头,表示同意我的问题。
“医生!”洛多尼第一次开口说话。
“可是我确实有很清楚的记忆。我杀死了波妮、菲伊、柯妮、佩琪和琳达她们。我对她们有强烈的恨意,因此一个个地把她们杀死了。我的脑子里确实存在这个记忆,想忘也忘不了。而且,我的感觉里也存在着杀人之后的感触及愉悦。我相信我写的那些东西,不是单纯想像出来的。”
洛多尼诉说这段话时,口气非常平淡。
“乔治,你认为洛多尼为何会这样呢?我想听听精神科医生的看法。”御手洗教授对乔治说。
“因为被灌输了强迫性记忆的关系吧!”
御手洗教授笑了笑,才说:“你的说法是可以被接受的。问题是,他是什么时候被灌输那种强迫性记忆的?目的又是什么?”
“这一点应该很容易理解吧!时间是一九九五年,他刚从昏睡状态中清醒时。当时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在那时植入那样的记忆,以后他猛然触动记忆能力时,即使是被植入的记忆,也会成为他的原始记忆,而不是想像的空幻记忆。所以他会认为记忆里的东西是确有其事。”
“嗯,那么,让他的脑子发生强迫性记忆作用的东西是……”
“olanzapine。”乔治说。御手洗教授先是沉默了一会儿,才轻轻地点了几次头。
“你的假设真让人赞叹。我想除了想法乖僻、偏执的人外,大多数的学者一定会为你这样优秀的推论鼓掌叫好。”
“而你这位想法乖僻、偏执的人,一定不同意我的说法吧?”
“乔治,你说话的口气像政治人物,而且是所谓主流派的政治人物。”
“我是主流派吗?”假教授自嘲地说。
“主流派中的人,才需要政治;孤独的人无须政治。”
“哼!”
“如果要以一人之力和主流派较量,就不能考虑到一对一的局面。”
“哼,这就是你常说的一匹狼理论吗?然而在学术的世界里,这理论是不会被普遍采用的。”
“这就是你的局限了,乔治。”御手洗教授说。“我认为不管是学术或艺术的世界,都不能用政治的方式来看待。”
“我现在想听听你的一匹狼理论,是否真的有一大群政治凡夫也战胜不了的厉害假设。你刚才说的话,就是这个意思吧!希望你能证明给我看。”
“我说的是发现,不是假设。”
“你总是这么有信心,而你通常也可以用这种态度来应付世事。老实说,我曾经很憧憬你这种态度。但是,你认为你现在也能用相同的态度,来解决这个事件吗?表现给我看看吧!”
“你的意思是你想知道我的发现吗?”御手洗教授说。
“发现要用语言表达。不过,不论何种场合,能够让人折服的发现,才是值得说出的发现。”
“你说得没错。乔治。”
“你承认你确实有所发现了?”乔治的语气变得急躁了。
“是的。”
“那么,把你的发现说出来,我要看看到底有什么价值。”
“你真的想听我的发现?”
“不错,我要知道你到底有什么发现。”
“可是我不想说。”
“怎么?你想逃了吗?这可不行。”乔治面有怒意地说。
“我的嘴巴不想说,但是,我手上的斧头从现在开始会对你说一些话。”
屏气凝神听他们说话的众人,听到这句话后都吓了一大跳。乔治也紧张地说:
“洁,莫非你想用这把斧头砍下我的头?”
“不行吗?”御手洗教授冷冷地反问。
“你不是不了解法律的人,应该知道我有接受审判的权利。任何人都不能抗拒司法。”
“村里那些死去的女人,也和你一样,她们也都拥有那样的权利。”御手洗教授说。
“情况不一样!现在才审判四十年前的事,有什么用?”
“既然如此,那你就闪开一点!”御手洗教授话一说完,就挥动手中的斧头,往墙壁劈去。地下室内又爆出破坏性的声音,墙上的泥土、木片纷纷飞落,大家连忙往两旁闪开。
“汤姆,你能帮忙吗?请帮我打破这堵墙。”御手洗教授叫道,然后戴上防尘罩,才再度挥起手中的斧头。
汤姆很快走到阶梯那边,拿来一把斧头,并也戴上防尘罩遮住口鼻后,在教授指示的地方挥下斧头。
他们两个人并肩挥动斧头,不久后就出现和刚才在阶梯上相同的情形。墙壁上的泥土持续脱落,被砍碎的细长木片飞了出来。
两个人的斧头同时穿过墙壁,在墙上凿出一个空洞。这堵墙的另一边,好像是比我们现在站的这个房间更大一点的空间。
御手洗教授瞄准墙上两个裂缝的中间,集中在这个点上落下斧头。在差不多的时候,他停下挥动斧头的动作,然后和汤姆一起用手去拉墙壁,于是轰隆一声,有一大片墙壁应声倒塌。接着,他们眼前出现一个可以容纳一人出入的洞口。这地方从前好像也是一扇门。
“灯光!”御手洗教授隔着防尘罩喊道。警察们立刻拿着手电筒,集中到那个出入口,把光线投射到洞内。
“啊!”我轻呼出声。
洞内的地面上有许多立体模型。火车模型的轨道遍及整个地面,轨道内外,有无数模型房屋、树木。这些模型上还覆着一层厚厚的雪,整个模型好像处在白色的世界里。但是,我们很快就明白了,那不是雪,而是尘埃。墙上有几面以图钉钉上去的三角旗,还有好几个以画框框住,好像宗教画的作品。
御手洗教授跨过木片的碎屑,走进洞内,大块头的巴格利也随后穿过那个刚被敲打出来的洞口。拿着手电筒的汤姆和其他警察,也纷纷从那个洞口进入那房间。被御手洗教授称为乔治的假教授,也被带进那个洞内。洛多尼、我、亚文,也都跟进去了。
警察们高举着手电筒,排成一列靠墙站立。在他们的手电筒照射下,覆着尘埃的小小世界,安静地躺在我们脚下。
“洛多尼,这就是你的坎诺村。”御手洗教授对洛多尼说。
“你的母亲为了补偿你而买给你的。这些都是当时最昂贵的玩具,你用这些玩具,建造了一个模型村。这个模型村就是可以让你自由自在的‘应许之地’。”
洛多尼·拉西姆无言地注视着他四十年前生活中的精神世界。有一支手电筒的光线落在一棵树上。一看,那是御手洗教授手中的手电筒。
“这一棵是刺叶桂花树,树旁的房子当然就是迪蒙西小旅馆。这棵树的树枝深处,和狗的身体连接在一起的,就是波妮·贝尼的头。”
教授蹲下来,我们也蹲下来。一张小小的女人的脸,浮现在教授的手电筒光线下。
“只有头。”教授站起来,我们也站起来。“把人偶的头插在玩具狗的身上……还有这个,这里是西奈学校,这是钟塔。”教授一面说,一面以手中的手电筒照射出指示之物。“看那屋顶的圆锥部分!虽然有灰尘覆盖,但还是看得到上面放着柯妮的头。”教授的手电筒光线下,是个已经变成白色,小小人偶的脸。我们都感到震撼,心想:原来是这样呀!
“这是消防车。车上是失去手脚的菲伊·艾马森。”光线落在原本是红色的消防车模型上。因为尘埃的关系,消防车变成白色,完全看不到原本的色泽。消防车上躺着同样被尘埃覆盖,也变成白色的人偶。
“柯妮在这里。”教授手中的手电筒光线游走在这模型世界里,然后停在墙角的一个地方。那墙角有个时钟。那是有钟摆的柱钟,这个柱钟的时针当然已经停止不动了。接着,光线移到钟面数字盘下的玻璃柜。那是一个可以看见钟摆摆动的透明柜子。
“看,这里面可以看到佩琪的脸。被摘下来的佩琪的头,就在这个让钟摆摆动的柜子里。”哇!大家一片哗然。玻璃柜里的人偶头部看起来很模糊,这是因为玻璃柜上也布满尘埃的关系。
“杰作在这里。”教授的手电筒照着地面上的某一点。那里有辆像是德国老虎战车般的车辆。战车的炮口盖子是打开的,但是有两只人偶的脚就插在那炮口上。
“是坦克车的Tank,不是水槽的Tank。柯妮的两只脚应该插在坦克车的炮口,而不是水槽。”巴格利频频点头,肥满的双下巴因而抖动着。
“还有这个。”接着,教授把手电筒的光线移到一只老虎摆饰上面。老虎的背上有两只被扯下来的脚。
“天文望远镜在这里,”三角架上有具天文望远镜,微微向上的镜头上面,是两只人偶的手。
“大象在这里。”摆设品的大象上,有两只脚。
“这是猪型扑满,这是飞机,这是巴士,还有这个,这是载货列车。”
教授的手电筒依序照在小男孩的玩具上。猪的上面,是赤裸的人偶身体;飞机的机翼上,是两只小小的手臂;红色屋顶的巴士车顶上,也是两只小小的手臂;绕行这些模型的轨道上,有一辆载运木材的列车,列车上有一具没有手脚的身体。
“这里只有载货列车,载客的列车则一辆也没有……洛多尼!”御手洗教授呼叫洛多尼,然后说:“你只是把小时候恶作剧的行为记录下来而已。而乔治在你住在苏活区时,看到了你写的这本笔记,便利用笔记本上写的东西,想出了这个计划。你在笔记本上完全没有说你杀害的对象是人偶。你的文笔太好了,完全看不出是小孩写的东西。可是,如果杀害的对象从人偶换成真人的话,执行起来就太累了,对吧?乔治。要撕裂人体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乔治默默听着,没有回答。
“那么这本新的笔记本是……”我问。
“当然是我写的。”御手洗教授回答。“被关在拘留室时,因为觉得无聊而写的。”
“各位,这里是林白广场……”巴格利一边说,一边把手中手电筒的光线投射在迪蒙西小旅馆的后面。那里有具仰躺着,有头,也有手、脚的人偶。那是琳达。
“洁,这个我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了。琳达的事与我无关。”乔治喊道。
“是的。琳达死亡的时间比笔记本上早一天。”教授说着,很快地把视线投向刚才打破的墙壁上的洞口,然后又说:
“琳达,你也可以进来了。里面都是灰尘,要小心。”
于是,琳达出现在洞口了。
“琳达!”我情不自禁地叫出声,眼泪不禁夺眶而出。琳达走过来,伸手抱住我,我也紧紧地抱着她。这村子里我最爱的朋友的性命,因为真正的御手洗教授出现,而得到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