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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卷 Spring Log 3 狼与春天的失物

台版 转自 轻之国度

图源:linpop(LKID:linp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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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雪消融,草木抽芽,世界又鲜艳起来。

冷若冻石的冬季空气,也逐渐转换为柔和的泥土香。

冬天、春天、初夏的移转是年复一年,但总是给人新鲜的喜悦。

然而人类活动也因此热络起来,有数不完的工作等著处理,可谓是有乐也有苦。

这当中最麻烦的工作,今年也落在了罗伦斯头上。

「唔……呃……哈啾!」

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罗伦斯,因鼻子吸进异物而打个喷嚏醒了过来。还以为是睡觉时有蜘蛛在脸上结网,结果不是那么回事。

罗伦斯唏哩呼噜地抹抹脸,马上就发现那是什么。掀起被子一看,见到的是一片惨状。

「喂,快起来。」

同一条被子底下,有个年若豆蔻,睡得很沉的少女。亚麻色长发光泽美丽得有如贵族,可是身材却瘦得像个修女。

当然,那不是罗伦斯瞒天过海带上床的情妇,是他的妻子赫萝。

所以他并没有任何愧疚之处,只不过赫萝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而那并不是她被掀了被子也依然傻呼呼地缩成一团,继续睡大头觉这件事。

问题在于她头顶上那对三角形的兽耳,以及腰间毛茸茸的大尾巴。这是因为,赫萝从前是受人奉为神明的狼之化身。

「又到了这个时期啊……」

她不晓得作了什么梦,嘴在傻笑。低头看著赫萝如此痴呆样的睡脸时,这位自称贤狼的少女慢慢晃动尾巴,让罗伦斯又打了一次喷嚏。

被子底下满满都是褐色的毛。想当然耳,睡死的赫萝尾巴也是同样颜色。

换毛的时期,今年也照例到来了。

以温泉乡闻名天下的纽希拉,夏天和冬天一样热闹。在村边河流的码头所卸下的货,今天也堆成了一座小山。

码头旁的酒馆中,罗伦斯从钱包取出几枚银币,整齐排好。

「都在这里。」

「嗯,德堡银币啊……七枚,好沉手啊。好久没见到边缘完全没削过的美丽银币了。」

数那些银币的,是个鼻子很大的男子。看起来特别大,说不定是被酒醺红了的关系。

男子外观像个扮成商人的樵夫,而他实际上也的确是以此维生,是个经验老到的木匠。

「今年也受您关照啦。话说,嫂夫人的头发还真长啊。」

桌上除了啤酒和猪肉香肠外,还摆放著约三十个齿列整齐的梳子。木匠不是专程作他生意,也会卖梳子发饰给往来纽希拉的舞娘,不过罗伦斯也知道,自己的用量恐怕是她们的好几倍。

「她一有空就爱梳头发。每年都要买这么多梳子,伤脑筋啊。」

刻有太阳图样的德堡银币,是银价很高的优质货币。

而且一次七枚。

城镇里作正当生意,需要养家活口的熟练工匠,工作一天顶多赚一枚半银币,生意好时能到两枚,可见买这些梳子有多奢侈。

「有钱赚我是很高兴啦,但您真的不考虑买金属梳子吗?镀金的高档货可是永不生锈,且不伤头发。买一个就能用好久好久。」

木匠提了个不顾收入减少的建议。也许是一次要做一大堆梳子,让他也做烦了。有这样的好手艺却没加入任何城镇的公会,在各地之间游走,应该是因为他原本就不喜欢重复相同的工作。

「因为她说什么都不想用金属梳子。」

「这样啊。其实其他地方偶尔也会有这种女孩,说什么会伤发质之类的。不过,至少比非金梳子不用好多了。」

木匠笑著灌几口啤酒,最后吐口大气。

「说老实话,你的生意我恐怕只能再接几年,以后会怎样很难说呢。」

木匠仔细瞧过银币正反面之后收进钱包,并这么说。

「我最近视力开始变差,数起梳齿很不容易。」

「这样啊……我还希望都让您替我做呢。」

「别担心,到时候我再替你找认识的师傅。镇上工坊里的人,对数字可是在行得很。」

相对地,这得额外支出工会介绍费和运费。如果价格不变,就要牺牲品质了。

在罗伦斯苦恼该怎么说服赫萝时,木匠乾掉啤酒,捏起剩下的香肠塞进嘴里,起身离座。

「好啦,我在其他旅馆还有事情要忙。」

「啊,不好意思,劳驾了。」

木匠似乎是个急性子,没等他说完就迈开步伐,挥手致意。

罗伦斯无奈叹口气,喝完自己的啤酒,抱起一整个提袋的梳子返回旅馆。

旅馆已有住客,所以到了换毛的季节,赫萝大多都躲在卧房里。这是因为到处掉毛,扫起来也不方便,且好认的狼毛被客人看见了,会以为晚上有狼从森林里跑进来,造成无谓恐慌。

罗伦斯将新梳子送进卧房,见到赫萝正以缺了齿的梳子仔细地刷毛。

「来,新的梳子。」

罗伦斯将整袋梳子倒在书桌上,拿起一把拋给赫萝。总是在床上理毛的她,此时坐在窗边的椅子上。

窗框上摆了葡萄酒之类的东西,看起来颇雅致。

「嗯,这梳子还是一样香味扑鼻吶。」

赫萝拿起新梳子,贴在鼻头闻两口。

罗伦斯也跟著闻闻看,的确有新木材的清香。

「咱的尾巴呀,就是要配这种森林的香气。」

赫萝狼心大悦地这么说,不过一部分也是为了预防罗伦斯怕太浪费而换成金属梳,才说这种话牵制他。

「怎样都好啦,毛可别乱撒喔。」

「大笨驴。」

赫萝念归念,但这时候的房间真的怎么扫也扫不完。罗伦斯进房就顺手拿起立在墙边的扫把扫地,已经是反射动作。

这时,赫萝在椅子上生起闷气。

「汝一年比一年讨厌了。」

「嗯?可能是一年比一年老成了吧。」

罗伦斯伸个懒腰,搓著下巴胡须这么说。

「不过今年少了一条尾巴,状况好很多了吧。」

旅馆原本还有另一个有兽耳兽尾的人,那就是他们的独生女缪里。然而在旅馆工作的青年寇尔下山远游时,缪里也跟著溜走了。直到今天,罗伦斯还是一想到这件事就烦心,但那也不是全无好处。尤其是缪里和赫萝不同,对保养尾巴一点兴趣也没有,总是任凭它掉毛,专帮倒忙。

当罗伦斯将扫把摆回墙边时,忽然发现一件事。

「喔不,尾巴并没有少。」

「嗯?」

「我忘了瑟莉姆。」

瑟莉姆是由于一段因缘际会,前不久来到旅馆工作的新帮手,和赫萝一样是狼的化身。

「反正有些梳子是订给缪里用的,给她就好了吧。」

让员工工作起来更舒适,也是老板的职责所在。

罗伦斯这么想而开始挑选梳子时,赫萝的手从旁伸来,全部抱走。

「咱全都要。」

见到赫萝这么贪心,让罗伦斯愣了一下才回神。

「怎么说这种话,瑟莉姆也和你一样头痛吧。」

「她耳朵尾巴都能藏,没那种必要。」

赫萝立刻回答。

罗伦斯先是觉得有道理,但随即发现不是这样。

「缪里也会藏,可是在这时候还是一样啊。」

他们的独生女缪里和赫萝不同,耳朵尾巴收放自如;但似乎只是看不见,不是真的消失,还是有整理的必要。

「干么说那么粗糙的谎啊?」

罗伦斯也不是劝,更接近是不敢恭维地反问。只见赫萝一点也不害臊地转向一边说:

「给她钱不就好了吗,大鼻子木匠还在村里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赫萝再怎么会用梳子,也用不到这么多才对。

想归想,经验告诉罗伦斯再跟闹别扭的赫萝争下去,容易让她更赌气。况且梳子放著不会馊掉,给钱让她自己买也是一样结果。

最后,还是顺了赫萝的意。

「知道了啦。」

听见罗伦斯这么说,赫萝又有话想说似的看著罗伦斯,然后把手上的梳子和袋子放回桌上。

「话说回来,汝啊。」

赫萝坐正姿势,表情严肃地这么说,还清了清喉咙。

她每年都这样,就是不肯主动说出来。

「好好好,你要什么我都知道。」

罗伦斯不由得一笑,拿起仍带有森林芬芳的梳子。

洋葱皮剥著剥著,总会有担心不小心多剥一层皮的错觉。

赫萝每年保养尾巴时也都有这种感觉。

购入新梳子后的第一梳,都是由罗伦斯动手,再来是赫萝要求才替她梳。

而今年赫萝要求的次数,打从一开始就很频繁。像今天,工作告一段落,吃过午餐回到卧室,赫萝又路半昏倒似的趴在罗伦斯腿上。

摇晃著刚梳好的尾巴,悠哉地打瞌睡。

这位贤狼大人对尾巴的保养方式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刚开始与罗伦斯一起旅行那一阵子,尾巴连碰都不给他碰。每次想到这件事,罗伦斯就觉得赫萝是真的对他以身相许而喜不自胜。女儿缪里不在而卸下母亲矜持后的慵懒模样,也总是让人觉得拿她没辙,不禁莞尔。

罗伦斯就这么一边笑,一边除去缠在梳子上的毛,装进已经鼓成一大包的脱毛袋。

虽想用这些毛做坐垫,可是赫萝坚持说:「只有咱能拿汝垫屁股,不准反过来。」抵死不从。

先不说垫不垫屁股,对商人骨子的罗伦斯而言,有狼毛不能用实在觉得很浪费。假如赫萝是羊,他一定不肯把剃下来的毛直接丢掉。

「……呼嘎!」

想著想著,赫萝忽然怪叫一声,身体抽动一下。

简直就像天暖时睡在家门口的狗。不过罗伦斯很清楚说出来会有什么下场,只敢在心里想。

「好了,要睡就盖被子睡,不然会感冒。」

罗伦斯是好心才这么说,结果赫萝却嫌喽唆似的摇尾巴扑向他的脸。

「喂,不要……不要啦!」

想拨开尾巴,赫萝却趁隙伸手抓住罗伦斯的衣领。知道不妙时,人已经被她拉倒按住,活像狼爪下的猎物。

「……我还要回去工作耶。」

即使这么说,赫萝还是巴在他身上猛摇尾巴。

「受不了……缪里走了以后你就自甘堕落成这样。」

赫萝连反驳都懒了。

此外,罗伦斯中餐喝的小小杯葡萄酒似乎是意外地烈,一股难以抗拒的午睡诱惑侵袭了他。

该做的工作还有一大堆,但现在甚至能听到恶魔在耳畔呓语,说偷一天懒没什么大不了。

随著赫萝尾巴愈摇愈慢,罗伦斯的眼皮也愈来愈重。

但就在意识就要断线那一刻,他使劲力气甩开睡意站了起来。

「不行不行,汉娜和瑟莉姆都还在干活呢。」

依然赖在床上的赫萝对罗伦斯投来怨恨的眼光。

「我知道出不了房间的人容易变成一滩烂泥,可是只要度过这个难关,接下来就是愉快的夏天了。」

山上有大把蕈菇、树果任人摘采,蜜蜂也到处筑巢,蜜可成河。夏季的河鱼比冬季可口,等到路况好转,交通热络了,还会有人带大批家畜上山,能吃到没有腌过的鲜肉。

为了享受美食,现在非得好好工作,做好准备不可。

「再说,要是你真的闲到发慌,不如就想想怎么利用这个吧。」

罗伦斯指著塞满脱毛的袋子说,惹来赫萝一脸不愿。

「每年都掉这么多,还让人扫得这么累,丢著不觉得浪费吗。还记得吧,以前有个贵族千金来这里玩的时候,不是带了用她爱犬的毛做的娃娃吗?」

娃娃做得很精巧,吸引了舞娘们的关注。当时罗伦斯觉得这大有赚头,但听说很费工夫而作罢。

「既然是你尾巴的毛,驱熊效果应该非常好吧。」

罗伦斯是故意不说驱狼,但总之身上若有赫萝的气味,森林的霸主们就会主动走避吧。

「大笨驴。」

结果赫萝短短这么说,翻身过来。

「咱可是贤狼赫萝,随便用咱身体的一部分,可是会引起灾难的。」

「太夸张了吧。」

罗伦斯一笑置之,被赫萝瞪了一眼。

要是继续刺激她,好像真的会生气。

「总之乖乖待著啊。」

补上这么一句后,赫萝大叹一声,耳朵尾巴都无力下垂,显得很没生气。

「待在房间里是无所谓……可是咱好想泡澡喔……」

「就这件事万万不可。」

由于纽希拉地处山林,对于狼踪的传闻特别敏感。要是有大把狼毛在浴池里到处漂,不仅是他们的旅馆,整个村子都会大地震。

「我买点好东西来给你吃,忍著点。」

到头来还是只能用食物来安抚她,赫萝的耳朵竖了起来。

「嗯……那咱要烤全猪。」

「拜托你不要乱说好不好,一整头猪可没有那么好弄上山耶。」

弄活猪上山的麻烦之处,罗伦斯不知已经对赫萝解释过多少次。

首先要向往来纽希拉的商人下订,商人再向河下游城镇的肉店下订。肉店接到订单便到市场去,以肉店工会的合作农家联络管道告知所需猪只的大小和体态,等农家答覆。运气好有符合的猪只,且没有其他肉店下同样订单才终于能够带上山。想送上纽希拉,不仅得反溯上述的管道,活猪会叫会大小便,最麻烦的是还会想跑,需要多找人随行照顾猪只。而且全猪所费不赀,运送及买卖的商人之间要打契约才能保险,有时甚至得请人公证。

总而言之,这当中牵扯到太多层步骤,费用会一层层往上跳。

即使罗伦斯每次都再三解释他不买全猪不是因为小气或故意唱反调,赫萝还是很怀疑。

原以为赫萝今天又发作了,结果她抖了抖耳朵这么说:

「咱才没有乱说。」

「拜托喔……」

就在罗伦斯叹口气要老调重弹时,赫萝站起来往窗外看。

「汝自己看呗,有卖猪的旅行商人。」

「啊?怎么可能有那么好──」

话没说完,罗伦斯自己也见到有人牵著猪在路上走。赫萝的耳朵是听见噗咿噗咿的猪叫声了吧。

「汝啊,今天就把那整只烤来吃呗。喏,汝啊。」

赫萝先前的疲软表情一扫而空,变得精神奕奕,像个孩子抓著罗伦斯衣角央求。

可是罗伦斯愣在窗边,不是因为有猪上山。

而是他认识牵猪的人。

「鲁华先生!」

那居然是身经百战,恐怕不太适合牵猪的强悍佣兵。

罗伦斯急忙跑出旅馆外迎接。只带几个部下的鲁华一身轻装,悠哉地停下来。

「嗨,罗伦斯先生。」

「……」

没有看错,真的是鲁华。

每次见到都变得更深的笑容依然不改,罗伦斯还以为自己作了白日梦呢。

「呃……啊,别站著说话,到里头坐著说吧,赫萝会很高兴的。」

鲁华点点头,转头打个手势要部下一起进屋。

手上绳子另一头系的猪,真的是又肥又大。

「原本是应该先捎个信过来的,可是事出突然。」

进旅馆时,鲁华这么说。

鲁华的佣兵团规模并不大,但仍是北方地区无人不晓的勇猛佣兵团。其威望之高,甚至有领主愿意重金礼聘他们到其领地底下做事。

而率领如此佣兵团的人,突然牵著猪跑到温泉旅馆来了。

实在令人费解。

「这时节应该很忙吧……」

罗伦斯自己也不晓得忙不忙,总之先应个声。

「就是说啊,今年还接到了一个利润很好的怪工作呢。这件事,我们就进去慢慢说吧,今天我也是为了这件事来的。」

鲁华如是说。

的确,只带了五个部下,相当于左右手的军师又不在,是不太寻常。

「当然,伴手礼我可没少喔。」

看来那头猪真的是送来给赫萝吃的。鲁华仍是那么豪迈,让罗伦斯有点措手不及地陪笑。

「不只是赫萝大人,我们佣兵团的小公主也会很高兴吧?」

然后,鲁华说出了这种话。

鲁华所率领的佣兵团名叫缪里佣兵团。缪里是赫萝多年前失散的故友,曾经托人类替她传话,而那个人类后来就成了这佣兵团的始祖。

赫萝女儿之名也是由此而来。

「公主长大很多了吧?有没有变得更臭屁呀。」

鲁华期待地这么说。顽皮的缪里非常喜欢生活即是冒险故事的鲁华,也认为他是最强的玩伴,再怎么荒唐的恶作剧也不怕。

而鲁华也很疼爱这样的缪里,不过现在罗伦斯想到女儿就心酸。

「这个嘛……」

于是他对鲁华老实说出了女儿缪里和在旅馆工作的青年寇尔下山旅行的经过。

听了这件事,鲁华连自己手里的牵猪绳掉了都没发现。

「什么……他们两个竟然……」

「老、老大!」

两个部下急忙扶住腿软的鲁华。

要部下退开后,鲁华闭眼扶额,仰天兴叹。

好一会儿才低头转向罗伦斯,露出连部队濒临覆灭也不会有的表情。

「唉,在你这个父亲面前说这种话可能不太好……」

他中箭似的按著胸口说:

「好像嫁了女儿一样……」

「不是私奔啦。」

罗伦斯答得非常快,让鲁华都愣住了。

「真的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

见到罗伦斯语气这么坚持,鲁华也心里有数了。

他皱眉而笑,拍拍顽固旅馆老板的肩,甚至给他一个拥抱。

「好了,我们去喝一杯吧。」

罗伦斯总算是找到一个在女儿的事情上和他有所共鸣的对象。

往骨头上那一大块滴著肥油的肉咬下一口,不顾沾得满下巴的肉汁用力一扯,软绵绵的肉就和骨头分了家。嚼下去,肉块便在嘴里化开,愈嚼愈香。

最后舔乾净骨头上残余的肉屑和油脂,配一口在冰窖里冰镇得透心凉的啤酒。

「呜啊……太过瘾啦……!」

赫萝痛快至极地这么说,尾巴上的毛全竖了起来。

「很高兴您这么喜欢。」

旅馆餐厅有其他客人,所以这场酒席是开在卧室的暖炉上。

房里的猪油味会残留好一阵子,这让罗伦斯有点担心这反而会让赫萝每天肚子特别饿。

「真希望也让令千金尝尝。」

鲁华一边说,一边将切成四方形的五花肉插上铁串。

据说这样热度更能透入其中,味道更香。

「这么好的肉给那头大笨驴吃太浪费了,写信告诉她很好吃就够啦。」

对于食物方面,赫萝还真的会和女儿缪里斤斤计较。

这时,罗伦斯忽然想起一件事。

「对喔,写信啊……说有香喷喷的肉吃,她说不定就会回家了呢。」

鲁华听见这句话不禁苦笑。

「身为同样冠上缪里之名的人,我也觉得寇尔还不错啦。」

「再帮咱跟这个不知好歹的大笨驴多说几句。」

赫萝边啃香脆的烤猪耳边说。

「可是赫萝大人,我们男人就是没那么聪明啊。」

赫萝无奈叹口气,往炖猪杂伸手。

「对了,汝是来谈什么事。带一整头猪当伴手礼,连咱都收得手软了吶。」

话虽如此,她还是一副要自个儿吃完八、九成的气势。幸好有预留瑟莉姆和汉娜的份。

当罗伦斯这么想时,原本勇猛果敢的鲁华说话却含糊起来。

「好,关于这件事嘛……」

鲁华从腰间佩剑处取出一个小囊说:

「这是令千金送我的护身符。」

那是个缝得很粗糙的束口袋,讲客套话也称不上好看。

赫萝吞下啤酒,鼻子抽两下,眉头马上就皱了。

「那头大笨驴给汝这种东西做啥?」

这句话让罗伦斯明白束口袋是缪里做的东西。

「以前来这里玩,陪她打猎的时候,我提到被狼群袭击的事,她就要我带在身上。」

「……」

赫萝都傻眼了。

「里面装什么?」

鲁华表情非常头痛地回答罗伦斯的问题:

「里面是令千金尾巴的毛。」

「尾巴的毛?」

「嗯……虽然我再三拒绝,可是她自己偷偷塞进了我们的行李里,我也不能乱丢,到最后就带在身上了。」

缪里佣兵团打著狼的旗号,创团缘由也与赫萝的故友有关,但鲁华他们并不倚赖赫萝非比寻常的力量。那是一种尊严,也是对赫萝致敬。

由于有这样的缘故,尽管是不可抗力,或许他还是觉得借助赫萝之女缪里的力量并不光彩。

然而只为了这件事就专程带头猪上温泉旅馆,实在不太合理。

在罗伦斯左右寻思时,赫萝敲信号似的将啤酒杯叩一声放在地上。

「所以,汝就是戴著那种东西赶狼,结果惹上麻烦了呗?」

赫萝伸手拿烤得差不多的肉串并这么问。

麻烦?罗伦斯不解地往赫萝瞧,鲁华跟著说:

「对……就是这样。原先不管经过什么森林,都不必在驱赶狼群上多花力气,帮了我们很大的忙。」

鲁华从部下手中接过酒桶,替赫萝斟满酒。会带在身旁防身,应该都是亲信吧。见到赫萝的耳朵尾巴,连眉毛也没挑一下。

「最近接了一件工作之后,状况变得有点怪。」

「哼~」

赫萝要他继续说般晃晃尾巴。

对于晃掉的毛,鲁华当然眼睛眨也没眨。

「我们目前正在担任某方领主的护卫,于是领主要我们去牵制领地森林中游荡的狼。」

「牵制?」

赫萝贼笑著重复这个字眼。

罗伦斯知道那是出于鲁华的立场,对赫萝清咳一声。

「开玩笑的。总之就是有人听说狼会避开汝等所在的地方什么的,所以替汝等引荐,所以现在要把狼赶出森林呗。」

鲁华默默垂下脑袋,看来是说对了。

「完全就是那么回事……」

「然后呢?有咱们家那只大笨驴的毛,大部分的狼都不敢靠近了呗?还是说,有咱的同类出现了?」

尽管不多,但是像赫萝这样懂人话的长寿野兽的确存在。

以狼来说,瑟莉姆就是一例。而他们力量也比人类高出许多。

因此,事情恐怕要赫萝出面协调才能解决,这样也能够解释鲁华为何带猪这么高级的供品上山了。问题是,赫萝得和堪称同伴的狼爪牙相向。

罗伦斯紧张了一下,但鲁华无力地摇了摇头。

「不……」

「唔……嗯?」

罗伦斯见到刚说出最坏可能的赫萝,露出同时交杂放心、扫兴和疑惑的表情。

他也想不到其他可能,显得很意外。

「鲁华先生,贵团是因为我们的女儿而惹上麻烦了吧。那么负起这个责任,也是我们作父母的义务。可以请您告诉我们吗?」

听罗伦斯这么问,鲁华以信徒告解般的表情望向他。

「真是惭愧,还要您为我们担心。这完完全全……完完全全是我们的疏忽所至……而我们实在是束手无策。」

鲁华这么说之后,啃拳头似的将手捂上了嘴,痛下决定似的抬头说:

「其实,事情正好相反。」

「……相反?」

赫萝的尾巴由右至左拍了一下。

「是的。森林里的狼群相当难缠,雇用我们的领主要求设法处理。虽然他原本是雇我们来打仗,可是既然约都签了,在这里退缩有损团旗荣光,我们只好硬著头皮到森林里牵制狼群了。起初和往常一样,令千金的束口袋非常有效,然而大约一个月前,事情有了变化。」

鲁华说到这里大叹一声。

「狼群的首领好像爱上了我。」

他愁苦的面容,深刻表现出认为自己讲了非常蠢的话。

「我也很想以为是误会,但我只能这么想。刚开始,我以为它认为我们是特别有骨气的敌人,隔了一段距离跟来,结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当宿舍用的旅舍门口摆了一具鹿尸。」

佣兵团长擦擦额上汗珠说:

「我曾听说过,古代部族之间起冲突时,可能会到敌人家门前摆放兽尸当作威吓,或是用一些法术方面的骚扰……」

然后徵询赫萝意见般往她瞧。

「咱们不会做那种事。」

赫萝给出好的答覆,但表情出奇严肃。

罗伦斯转过头,发现赫萝尾巴尖端抖个不停,发现她原来是在憋笑。

「而且放了好几次鹿以后,还换成狐狸、兔子、獾,甚至连大鲤鱼和八目鳗都有……直到出现一个大蜂巢,我们才敢确定那是没有敌意的行为。」

赫萝拿喝酒拚命掩饰表情,可是尾巴抖得好厉害,简直像条快死的蛇。

「所以有一天,我下定决心去面对那头狼,发现那是率领一个大狼群的公狼……」

鲁华头痛难耐似的扶著额。罗伦斯见状,便不多问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状况如何了。

那毕竟是受缪里气味吸引而爱上鲁华,不断献殷勤的公狼。

眼前的鲁华身上不像有伤,应该没有打起来,但光是对方凑上来东蹭西蹭,就够让人不好受了。

「对没有敌意的人拔剑,有损武人名节,然而对方也是与人类水火不容的狼……抱歉,赫萝大人和罗伦斯先生不在此限。」

「请别在意。然后呢?」

经罗伦斯一催,鲁华深吸口气继续说:

「就算不攻击我们,有狼群跟在我们周围也是很伤脑筋的事。一来可能会有人认为用了奇怪的法术,再来就算狼群把我们当作同伴,其他狼也不一定会这么想,因此……」

鲁华说出结论:

「可以的话,还请赫萝大人出面替我们解开误会。」

到这里,赫萝终于忍不住喷笑了。

「嗤嗤嗤……抱歉,这对汝等而言是大问题呗……可是……噗噗、啊哈哈哈哈!」

赫萝难得笑得这么夸张,都快翻过去了。

笑过瘾之后,赫萝前倾凑向垂头丧气的鲁华,抽走他手上的束口袋。

「真是的,咱们家的大笨驴还只是小丫头吶。」

拿到鼻头闻了几下,丢到罗伦斯大腿上。

「然而,咱的确是不能忽视女儿的过错。要是害了汝等,就要给托付爪子给汝等的老缪里看笑话了。」

鲁华抬起头,表情有如听见绞刑中止的受刑人。

「那么……」

「嗯,只能跟那头可怜的狼说清真相了。」

「感激不尽。现在是由军师摩吉带著一个束口袋,拚命在安抚那头公狼呢。」

摩吉是鲁华父亲那代就在团中的军师,有副熊一般的魁梧身躯。

罗伦斯一想像那样的摩吉被大狼亲近而一脸手足无措的样子,虽然颇为同情,但也觉得有点好笑。

「不过──」

这时,赫萝说道:

「咱不去。」

「赫萝。」

罗伦斯一插嘴,赫萝就用相当严厉的目光瞪他。

逼得罗伦斯把话吞回去之后,赫萝满意地摇摇尾巴说:

「这件事,咱要找咱们家的年轻人去。」

「年轻人……?」

「你说瑟莉姆?」

罗伦斯的疑问使赫萝不太高兴地噘尖了嘴。

她不理罗伦斯,对鲁华解释道:

「咱们这阵子请了一个同类,叫做瑟莉姆,是头很有能耐的狼。看起来瘦小,工作起来勤奋得很吶。」

「太好了,可是……」

鲁华看看罗伦斯,再看看赫萝。他似乎发现两人之间的氛围出现细微变化。

「咱不能离开这温泉旅馆,而出门办事是新人的义务,不是吗?」

当然,鲁华听了只有肯定的份。

「话是这么说没错……」

「那就说定啦。」

赫萝说完便伸手抓肉。

张开大嘴要啃下去之前,往两个呆愣的男子瞥一眼。

「咱可是贤狼赫萝,对这裁决有任何不满吗?」

不敢这么想的鲁华摇摇头,而罗伦斯则是疑惑地叹口气。

即使那是个怪差事,瑟莉姆仍然眉头也不皱地接下了。

跟鲁华一起走,往返都很花时间,所以告知地区名称并给她一份地图,让她在鲁华来到温泉旅馆的当晚就出发。来回各两天,也就是会少四天帮手。

对于单趟就要五天的鲁华几个而言,实在很羡慕这样的脚程。

隔天,鲁华几个也回去了。虽然这场重逢相当短暂,但佣兵这工作随时都可能有个万一,能见到他们就够罗伦斯高兴的了。

另一方面,由于旅馆的人手只剩下他和汉娜两个,只好对客人说瑟莉姆有急事外出,赫萝身体不适卧床休养,若有怠慢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所幸客人多是往来好几年的熟客,不需太多照顾,只求酒足饭饱即可,应该是撑得过去。

唏嘘地目送鲁华等人离去后,罗伦斯返回卧房,见到似乎也在窗边目送鲁华的赫萝带著准备骂人的眼神转过头来。

「所以咱不是说了吗?」

罗伦斯一时没听懂,见到书桌上那堆梳子边缪里做的护身符才会意过来。

「那就是你说的灾难吗?」

罗伦斯问能不能用每年尾巴脱的毛做点东西时,赫萝曾说小心惹来灾难。

她倚在窗框边拄肘托腮,表情不耐地说:

「咱可是贤狼赫萝,智慧和可爱不是其他狼能比。要是把咱的毛一包一包分出去当护身符到处分散,会把护身符所到之处的公狼迷昏头。」

虽觉得夸张,但现在已有缪里的前车之鉴。

「说不定啊,那些脑袋充血的公狼还会顺著气味找来这温泉旅馆吶。」

众多骑士围绕一名公主下跪如此故事书中的情节,并不是完全虚构。

「然后,当这些雄性发现旅馆里有个没出息的蠢羊把娇弱的贤狼当下人使唤以后,它们会怎么做?森林的规矩可是弱肉强食喔?」

先不问究竟是谁使唤谁,状况本身是不难想像。

再说,光是有狼在这座旅馆周围闲晃,就足以构成致命伤。

「的确……是场灾难。」

见罗伦斯总算明白,赫萝哼了一声。

「不过话说回来。」

罗伦斯接著这么说。

「这样不是你更应该自己去,而不是找瑟莉姆吗?」

问题是缪里造成的,而且能掩藏耳朵尾巴的瑟莉姆和赫萝不同,旅馆需要她的人手。

结果赫萝露出无语问苍天的表情,用力叹气。

「大笨驴。」

然后往缩起脑袋的罗伦斯看一眼,百般不耐地起身走过去。

罗伦斯不禁退后,而赫萝扑进怀里似的抱住他,就这么把他推倒在背后的床上。

「呃,喂!」

这个不太像是生气的反应让罗伦斯慌张起来,而赫萝环抱他的手更加使劲,并说:

「在这时节,不管是谁都很容易动情。咱才不要把汝跟那个小丫头单独摆在一个屋檐下。」

「啊?」

还来不及说「不可能有那种事」,赫萝的指甲已经按进他的背。

「傻傻想送梳子的人,现在还有脸说什么?」

到这一刻,罗伦斯才终于明白赫萝为何不准他送梳子。他虽想说自己没有二心,瑟莉姆也不会误会,但还是把嘴边的话收了回去。问题不是自己怎么想,而是赫萝怎么看。

以为缪里离家以后就会风平浪静的旅馆生活,实际上是颇有风波。

但罗伦斯并不认为赫萝因此变得疑神疑鬼。

赫萝十多年来终于能放下身为人母的矜持,才会耍耍任性、闹闹脾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原本的公主气质可是比缪里更重呢。

「好啦,梳子的事我跟你道歉,是我考虑不周。」

「那当然。」赫萝脸贴在罗伦斯胸口,声音模糊地说。

「可是说到做护身符这点,应该没那么糟吧?」

赫萝耳朵竖了起来。

见她抬头望,罗伦斯跟著给她一个笑脸。

「你不想看我把那些被你气味引来的公狼全部赶跑的英姿吗?」

赫萝睁圆眼睛,咧齿而笑。

「旅行的时候,汝明明远远听见狼长嚎就会吓得发抖吶。」

「所以更需要啊。」

「嗯?」

「为了你,就算面对可怕的对手,我也会鼓起勇气。」

赫萝脸突然被强风刷过似的闭上眼睛,拍拍耳朵。

然后脸颊贴上罗伦斯胸口。

「汝就只有嘴巴厉害。」

「那需要我证明不是只有嘴巴厉害吗?」

赫萝的耳朵尖尖竖起,左右扭动起来。不知是独守空闺太寂寞,还是这季节真的容易动情,今天的她还真会撒娇。

几乎不会主动要求的赫萝,投来期待的眼神。

罗伦斯与她对上眼之后给她一个微笑,然后出其不意地推开她。

并且无视于幼童般滚了两圈的赫萝,迅速下床站起。

错愕的赫萝目瞪口呆地看著他。

「我最怕的是旅馆亏钱,不面对不行啊。」

赫萝发现自己被罗伦斯摆了一道,难得面红耳赤地抓起塞满麦壳的枕头扔过去。

罗伦斯轻松接下,斯斯文文地摆回床上。

「好啦,我该回去工作了。要乖乖喔。」

赫萝不知是懊恼还是怎么样,在床上缩成一团,尾巴膨成两倍大。

「大笨驴!」

就这样,温泉旅馆又过了司空见惯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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