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村子里,每个居民都互相认识,甚至邻家昨天晚餐吃什么,狗在暖炉前睡得好不好都瞒不住。这点到了温泉乡纽希拉也没有改变。
但人们还是容易忘记这种事。这多半是因为,人通常都不太会刻意去听关于自己的闲言闲语吧。
「赫萝。」
晚餐后,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罗伦斯在卧房削蜡烛芯时唤起妻子的名。
一头亚麻色的长发、细瘦的肩和纤细无瑕的玉指,经常让人误以为她是出身贵族。再加上十四、五岁的外表,首次光顾的住客中,还有人以为他们是新婚而道贺呢。
不过那副楚楚可怜的样貌只是假象,赫萝的真面目是年届数百岁,身形比人大上数倍的巨狼化身。
所以赫萝被罗伦斯这么一唤,既没有兴高采烈地转头,也没有羞涩地微笑,只是灵巧地摇摇头顶上的耳朵,应付应付。
那对与头发同色,三角形的尖尖兽耳。
「我有事跟你说。」
听见罗伦斯夹杂叹息的语气,赫萝才终于抬起头来。
吃完饭到现在,她都巴在卧房桌边写东西。
「啥事?」
赫萝眯眼皱眉,一副不想受打扰的样子。罗伦斯再度叹气,手往赫萝脸颊伸。
「脸上沾到墨汁了。」
「唔。」
罗伦斯的手指,抹得赫萝闭起眯细的眼,兽耳频频抽动。
毛茸茸的尾巴轻轻摇晃,表示她心情并不差。
眼神微愠,单纯只是因为累了。
「真是的……」
罗伦斯用双手拇指揉揉赫萝的眼角,然后以指腹轻按闭起的眼皮,赫萝也逗他似的骨碌碌地转动眼皮底下的眼珠子。
「要用热毛巾敷一下吗?」
旅馆里有很多高阶圣职人员这类从事文书职的人物。
问他们如何保养眼睛,结果就是将布用热水浸湿,盖在眼睛上。
「嗯~……」
可是赫萝没有明确回答,只是抓住罗伦斯的手往脖子贴,是要他按摩吧。罗伦斯奈何不了她,只能乖乖动手,而赫萝更慵懒地把全身体重压在罗伦斯手上,舒坦地摇起尾巴。虽然那明显是撒娇,见到她这么喜欢,罗伦斯也服侍得很开心,愈做愈起劲。
好一会儿后才赫然想起原来目的,告诉自己今天一定要念她两句。
赫萝前不久开始热衷于写文章,桌上的纸被她写得满满满。事情就是关于这个。
「今天村里开会的时候,我听到一个传闻。」
「嗯?」
赫萝将罗伦斯揉她后颈的手使劲地挪到肩膀上。
是「换揉这边,有话揉了再说」的意思吧。
尽管把罗伦斯当仆人一样使唤,她还是很喜欢这样的肌肤之亲,耳朵和尾巴不禁舒服地摆动。就这方面而言,赫萝突然热衷于写日记倒也不全是坏事。
羽毛笔、墨水、便条纸、正式誊写用的羊皮纸、用来放大文字的玻璃片、写到深夜所额外消耗的蜡烛等林林总总加起来虽是一笔开销,但感觉值回票价。因为赫萝写的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赫萝是狼的化身,已经活了好几百年。而罗伦斯只是凡人,寿命一眨眼就要走到尽头,留下赫萝另启旅程。终将孤独留下的赫萝为了能反覆重温现在的幸福时光,开始记录每天发生的事。
这样很好。毕竟是罗伦斯自己的主意。
不过赫萝做什么都很极端。
「你经常拿著纸笔在旅馆里到处晃嘛,所以有人开始乱传了。」
「喔?」
赫萝将脑袋往左倾,要他右边多出点力。
罗伦斯更用力地捏,让狼的喉咙发出猫咪似的呼噜声。
「有人说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娘开始想当诗人了,也有人在猜你是不是和神对话过了呢。」
「喔……嗯嗯,嗯~嗯……啊~那边,就是那边。」
发现赫萝根本没认真听,罗伦斯稍微用手指表达不满,但赫萝只是倍感舒服地膨大了尾巴。
再默默揉肩膀一会儿后,赫萝慢慢地说:
「然后呢?出事了吗?」
见赫萝总算有意听,罗伦斯放开手,却被她按了回来。
罗伦斯只好死了休息的心,继续揉肩膀,并说:
「别人都在乱猜你在做什么呢。」
赫萝一声也没吭,但耳朵是向后转,应该真的有在听。
「总而言之,就是有人说你搞不好会离开这间旅馆,跑到修道院去。」
这句话让赫萝的耳朵猛然竖起。
然后她慢慢转头往罗伦斯看。
「什么玩意儿啊?」
看她一脸的疑惑,是真的觉得莫名其妙吧。
罗伦斯犹豫了一下,然而敷衍过去也不是办法,便开始解释。
「就是因为你看起来很年轻呀,所以想法比较低级的人就想,大概是我不能满足你了。」
赫萝还是一脸不解。
「通常嫁给年长丈夫的年轻妻子突然决定进修道院,大多是因为欲求不满偷男人,或是想离婚。」
赫萝注视罗伦斯的眼神黯淡下来。微张的唇似乎有话想说,但终究未能吐出只字片语,只是僵在那里。
在外人眼中,罗伦斯看著赫萝的模样,或许像是丈夫怀疑妻子不忠,深深伤了妻子的心吧。
但先叹息的是罗伦斯。接著将鼻子埋入赫萝的发丛,把吐出的份吸了回来。
「我自认是没有老到那种地步喔。」
绕著脖子的手,搂住赫萝的身体。
她身体咳嗽似的颤动,不过那是在笑。
「呵呵。汝这只软脚虾也会说这么有男子气概的话呀。」
赫萝摸摸罗伦斯的手,捏起一小块皮。
「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去呗。汝很不甘心吗?」
赫萝难得以关爱语气这么说。
罗伦斯顿了一拍,说道:
「我们是作生意的,要是知道老板让年轻妻子跑了,谁会想来住啊?光是这样的传闻,就可能让客人的印象变差了。」
赫萝愣了愣,疲惫地笑。
「好像真是这样。」
「而且,你自己也不能掉以轻心喔。」
「喔咦?」
「大旅馆也是可观的财产,总会有人想分一杯羹,也有人特别爱管这方面的闲事。还不用等你去修道院,就会有某个穷乡僻壤的贵族家,想把他们拘谨端庄的么女推销给我了。」
赫萝连后山老鼠打个喷嚏都听得见,对这方面的话题自然很敏感,嫉妒吃醋的劲道也不是贵族千金比得上。
要是有个年轻女孩姗姗而来,打老板娘宝座的主意,罗伦斯就得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和怎么安抚赫萝伤透脑筋了。光是想像,就让人浑身无力。
因此,恐会在村里传开的流言是天大的麻烦。
「嗯……」
说什么都得赶走想抢猎物的人不可。
赫萝以这种表情思索片刻,不耐烦地往罗伦斯看。
「那咱要怎么做?当别人的面咬汝吗?」
赫萝轻轻抚摸罗伦斯的手,往他拋媚眼。
明明自称贤狼,却很喜欢这样故意捉弄罗伦斯。要是露出受不了的表情,反而逗得她更高兴,所以要冷静处理。
「正常就好。」
「唔。」
赫萝嫌没趣而嘟起嘴巴,罗伦斯无奈叹息。
「还有,不要老是拿著纸笔到处跑,太显眼了。」
「唔唔……」
第二次的低吟,和先前不太一样。
「如果只是写当天发生的事,睡前花一点时间就行了吧?」
可是赫萝却从早晨起床到夜里上床都牢牢抓著纸笔,一刻也不放手。
「大笨驴,那样说不定会漏掉很重要的事耶。」
「又不是每天都有那么重要的事……对了,今天的给我看一下。」
「唔,走、走开,快住手。喂,大笨驴!」
赫萝孩子似的动手藏,而罗伦斯难得架住她,抢走桌上的纸。
想抢回来,但在罗伦斯远离椅子以后就不追下去了。
「你写了什么不敢让我看的东西吗?」
「才没有!」
「那就不用怕啦……话说,你写得还真密……这些要抄到羊皮纸上啊?」
赫萝每天拿著到处晃的,是用破布做成的便宜纸张。上面都是备忘和草稿,晚点会誊写到羊皮纸上。羊皮做的纸坚固耐用,甚至遭遇火灾都有可能留存,可供赫萝读上好几百年。
「呃……你的字还是一样丑……」
「汝少贫嘴!」
赫萝捏一撮吸墨用的沙往罗伦斯丢。
她手很巧,字迹却练不起来。这是因为视力比人类差,看不清细节的缘故。
「我看看啊。天亮起床,吃两颗水煮蛋,在两块软绵绵的小麦面包上放乳酪,拿到暖炉上烘,再配昨晚吃剩的两片香肠、鸡胸肉,吃完以后喝杯啤酒。」
这早餐还真丰盛,她是吃得很高兴才写下来的吧。话虽如此,这真的值得留存百世吗?罗伦斯往赫萝看,她跟著闹别扭地转向一边。
「早餐以后,在浴池吵闹的客人要咱送酒过去。看他们那么醉,就拿快要不能喝的葡萄酒掺蜂蜜给他们喝,结果他们以为是高档货,喝得好不开心,赏给咱七枚上头有戴著荆棘冠的雄性侧脸铜币……七枚?」
罗伦斯错愕往赫萝瞧,看得她得意洋洋。
「荆棘冠……是丘金铜币吧,那样顶多才四枚耶……」
「因为是咱亲手送的呀,要付运费吶。咱可没说是高档货喔。」
「……」
的确是客人自己误会,而商人本来就会为增进葡萄酒风味而绞尽脑汁。
例如用蜂蜜增甜,以生姜的辛辣混充酒精味,或是用蛋白和石灰去除杂质,达到高级酒的清澄度。
客人本来就会主动提防鱼目混珠的酒,而既然他们喜欢,收下又何妨。
但话虽如此,感觉还是难以释怀。
「中午以前,有一批舞娘和乐师过来。咱听著热闹的歌舞和欢呼,趁太阳高挂时清理暖炉的灰。」
「咱有在认真工作喔?」
赫萝笑咪咪地摇著尾巴说。
她总是藉口说尾巴会沾到灰,把这工作推给别人,的确是很难得。不过还有下文。
「把洋葱用黏土包住,放在灰里焖会熟得刚刚好。剥下黏土后,洒上切碎的绿色香草,再淋点南方来的油、沾点盐巴就可以吃了。没啤酒配还真可惜……」
「啊!」
赫萝露出穿帮的脸。那种洋葱吃法是客人教她的吧。
还以为她良心发现,结果只是想弄点心吃而已。
赫萝似乎受不了罗伦斯的视线,离开椅子站了起来。
「汝啊,看够了呗!」
「你不会整天都在做这种事吧?」
赫萝想抢回纸,可是身高输人。
罗伦斯将纸高举过头,继续念:
「下午清理暖炉边的烟灰。喔,清烟灰呀。」
无论壁炉做得再怎么仔细,既然是利用暖炉烧出的热空气在室内循环,烟灰就一定找得到缝隙钻出来。赫萝也很讨厌被烟灰弄脏脸或手。
「顺便去看看摆在烟囱边的瓶子怎么样了……瓶子?」
罗伦斯视线降至胸口,只见赫萝气呼呼地挺高了背,使尽力气想抢回纸。
「什么瓶子?」
「……不知道。」
赫萝死心不抢了,退后抱胸转向一边。
看著她尾巴不满地摇,罗伦斯继续读出内容。
「那个叫赛勒斯的告诉咱这么好的事,改天要告诉他森林里哪里能采到好醋栗才行。」
赛勒斯这名字,让罗伦斯明白了。
那是与罗伦斯很亲近的旅馆老板,也是纽希拉响叮当的酿酒行家。
放在烟囱边的瓶子,里面装的应该是酒。
问题就是什么酒了。酿啤酒需要用火和特殊工具,葡萄酒得先有葡萄,所以多半是果实酒类。可是这一带要等到夏天才采得到新鲜果实,少说还要等几星期。蜂蜜酒呢,由于蜂蜜是掌厨的汉娜在管,没那么容易偷。
当然,罗伦斯追究这件事不单纯是因为吝啬。如果她学会偷偷酿酒,晚酌时再怎么要她节制也没意义了。
尽管赫萝总是坚称她没问题,但酒喝多了难免伤身。
「到底是什么酒啊?」
听罗伦斯这么问,赫萝噘起了唇。
和缪里恶作剧露馅而被寇尔骂时一模一样。
一眼就看得出来那个捣蛋鬼到底像谁。
「不说也没关系。以后我就叫汉娜每天别给你那么多酒。」
「啥!」
赫萝用眼神抗议罗伦斯的残忍。
罗伦斯摇摇纸,让赫萝垂下脑袋。
「面包酒啦……」
「面包?喔,卡瓦斯酒啊。」
那是用黑麦面包泡水,加点酒精和少量蜂蜜即可制成的淡酒。
具有独特的酸苦,是相当好恶分明的口味。
「真会动脑筋……用黑麦面包的话,汉娜也不会啰唆了。」
不同种类的麦谷,做出来的面包完全不同。最低等是燕麦,成品几乎算不上面包,有时甚至只会喂马。最高级当然是小麦,能做出软绵绵香喷喷的面包。
黑麦做的黑面包位在这中间,但纯黑麦面包又苦又硬,通常是掺一点在小麦面粉里。总是富人光顾的温泉旅馆会出现黑麦面包,是因为平日奢侈的富人偶尔想节制几餐来减轻自己的罪孽。
「真是的……人称贤狼的人还要躲起来偷偷酿酒喝。」
赫萝被说中痛处般缩缩脖子,但随即尝试反扑。
「大笨驴!咱是用咱的方式想办法替汝省钱耶!」
「拿汉娜没在盯的洋葱塞进暖炉烤来吃也是?而且这个南方来的油是橄榄油吧,东西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可是很贵的喔?」
配香草吃也很教人呕气。那一定很好吃。
结果赫萝不仅没反省的样子,还瘪起嘴发脾气。
或许因为她是寄宿于麦子中掌管丰收的狼之化身,对食物实在有够执著。
「唉……还以为缪里那家伙不在以后,旅馆可以多少清静一点呢……」
他们的独生女缪里就像只牙齿痒得不得了的小狗狗,一有机会就绝不放过,把力气都花在捣蛋上。
在女儿面前,就连赫萝也似乎觉得必须维持母亲威严,举手投足沉著稳重,不负贤狼之名。
可是这个独生女,如今却跟著在旅馆工作的青年寇尔下山远游去了。
此后赫萝的面具一天天剥落,又变回当初在载货马车上陪罗伦斯旅行的赫萝。
有美食就吵著要,有时间就保养尾巴,夜里一滴酒也不愿少喝。天亮不想起床就赖在床上,晚上想睡就直接在暖炉前阖眼,伸手要罗伦斯抱回卧房。
当然罗伦斯并不是百依百顺,且寇尔和缪里离开后人手实在不足,赫萝也会适时帮忙。
大争小吵都没有,过著平凡的每一天。
平凡的每一天让赫萝觉得很幸福,但也害怕未来会遗忘这段时光。后来,是用纸笔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样就功德圆满,风调雨顺,阖第平安,生意兴隆……的想法实在太天真,现在她变成这副德性。
罗伦斯也不是不敢相信,只是觉得奇怪,想知道她是不是仍有不满。
赫萝虽然老爱耍任性,但总是挑罗伦斯若不允许就显得他心胸狭窄的绝妙之处下手。
不过写在这里的,明显是露出超过一条尾巴的恶行。
那么整叠纸里头,肯定还有其他犯罪记录。
她怎么会这么做呢。
以赫萝的聪明才智,应该不会留下这么傻的证据。
打从赫萝动笔写日记开始,大概是因为怕羞,不太想给罗伦斯看,而罗伦斯也尊重她的感受,不曾看过。所以她会是把没有败露的事骄傲地写下来,当成一种勋章暗自窃喜吗?
罗伦斯从不认为赫萝是那种小人,现在心情不是气恼,而是哀伤。
真想跟她一起吃烤洋葱。既期待又怕受伤害地一面剥黏土,一面看它究竟有没有烤好,一定很有趣。如果跟瑟莉姆或汉娜一起喝卡瓦斯酒,一定也会更好喝。两个人一起动脑想怎么让它更香更便宜,也一定很快乐。
这种事,赫萝也不是不知道才对啊。
想到这里,罗伦斯赫然发现,赫萝说不定是又怀起某些他所看不出来的苦恼。
赫萝会不会暗地里笑嘻嘻地独占美食,罗伦斯也不敢说,可是偷偷酿酒自己喝就得另当别论了。难道是她有难以启齿的困扰,想独自借酒浇愁?她写的这些日记会不会是一种暗示,要让见者想起某些无法直接说出口的特别感情?
这么想之后,罗伦斯也逐渐能理解赫萝的行动。试想赫萝抱著卡瓦斯那种又苦又酸的酒独饮的模样,那怎么说都不是开心时喝的酒。应该早点察觉的。
现在赫萝要的不是斥责,而是陪伴吧?
尽管她在洋葱裹上泥巴丢进暖炉里烤得软嫩,洒上切碎的香草和橄榄油,最后撒盐吃掉……吃掉?
不对,还是怪怪的。罗伦斯换个方向想。
有烦恼想掩饰而躲起来吃东西这点,是还可以理解,喝闷酒就是好的例子。但是,解闷的人会不辞劳苦地准备香草和橄榄油,甚至撒了盐,做好万全准备才吃吗?不管怎么想,赫萝当时都是得意的表情。
罗伦斯凝目端详赫萝。眼前的一切都兜不拢。
不久眯起了眼,嘴角随坏预感而扭曲。
最后出来的,是一大口的叹息。
「赫萝啊。」
她一副不想再管罗伦斯怎么说的表情,稍微侧眼瞄来。
罗伦斯搔搔浏海说:
「你上面写的这些东西,都是瞎扯淡吧?」
原本略显无力的狼耳狼尾,都忽然竖直起来。
「我看到这个以后怒上心头,嚷嚷著要没收卡瓦斯酒而沿著烟囱到处找,但找不到酒,于是逼问你那是怎么回事。结果你抖得像只淋湿的小猫,直说不知道,而我就会继续逼问吧。然后呢?」
闭著眼听我说话的赫萝伸懒腰似的大口吸气,吐气。
剩下的,是苦笑。
「然后就是咱在这里偷笑呀。」
「……」
罗伦斯摆出一张大苦瓜脸,让赫萝笑得肩膀愈抖愈用力,嬉闹地抱了上去。
「不要生气嘛,不是咱故意设圈套来捉弄汝喔。」
虽然赫萝放低姿态,请求原谅地笑,但罗伦斯却是冷冷地回答:
「这可难说。」
「啥!……汝这头大笨驴!」
赫萝往罗伦斯脚尖用力一踩。
不过她似乎仍保持理性,知道自己做了值得人怀疑的事而反省,不情愿地解释:
「哼。每天发生的事写多了以后,咱发现写起来还挺有意思的,可是平常也没那么多事能写,就开始想像一些好玩的事了。」
罗伦斯望向纸叠,皱起鼻梁。
「全部都是?」
「这个嘛……一半呗。」
从耳朵和尾巴即可看出她只是外表从容,心里其实有点害羞。
陶醉于创作虚构情节,简直像个深居贵族府邸的少女用来排遣烦闷的游戏。赫萝不想让人看的心情,罗伦斯多少也能体会。
况且,罗伦斯自己也有疏忽。
「话说回来,这么丰盛的早餐明明很少有,我早该发现了才对。」
「想吃又吃不到,只好写写这种东西来安慰自己,咱还真可怜喔……」
赫萝还做出拭泪的动作,可是早餐上没有昨晚剩菜,全是赫萝晚餐都会吃光光的缘故。
「那么,快变成醋的葡萄酒高价卖出的事呢?」
「那是真的。只不过他们早就喝茫,没喝到几口就全洒了。真是枉费了咱的苦心喔。」
这么说来,只是数错钱而已吧。
「卡瓦斯呢?你真的没酿吗?」
罗伦斯一问,赫萝的眼睛就飘到另一边去。
「我说你啊……」
「咱、咱才没酿!只有听说怎么酿而已!」
罗伦斯盯著赫萝瞧,被她挤眉弄眼地反瞪回来。
毕竟是自称贤狼,赫萝也有她的自尊。
看来那不是谎话。
「……咱不知道是不是客人临时想节食还是怎样啦,之前不是有烤过黑面包吗?黑面包每次都吃不完,汝也设身处地替咱这个负责吃光剩菜的人想想嘛。」
「喔,这样就比较好处理一点了吗……」
「嗯。话说……其实咱已经酿过一次,结果失败了,所以说没酿也不算是谎话。」
「……」
罗伦斯投出不敢恭维的视线,而赫萝像缪里一样笑著歪头打马虎眼。
「一早就有丰盛早餐吃,清理不喜欢的东西顺便吃个美味点心,还有酒可以喝,不是很美好的一天吗?咱每天都想这样过吶,可以吗,老板?」
说著赫萝又整个人抱上来,撒娇似的把脸往他胸口蹭。见到她尾巴是开心的摇法,让罗伦斯双肩一垮。
「能娶到一个要求不高又勤俭持家的太太,我还真是好福气喔。」
「呵呵,是呗是呗。」
她到底有没有听懂我在损她?罗伦斯在心中嘀咕,然而赫萝这么聪明,不会听不出来。
赫萝丝毫不受影响的态度,令人只能无奈苦笑。
罗伦斯的手重新绕回赫萝背后,问:
「那就先从洋葱开始吧?」
「嗯?」
「你写的东西不是在这旅馆的生活记录,要留到很~久以后读的吗?」
赫萝睁大眼睛,耳朵和尾巴的毛都膨了起来。
「还是说,你吃洋葱会软脚呀?」
罗伦斯贼笑著这么说,让赫萝的嘴噘成三角形,踩住他两只脚。
「咱又不是狗!」
罗伦斯摆出装傻的表情,耸耸肩敷衍。
「卡瓦斯酒的部分嘛,好歹可以帮忙处理掉难吃的黑面包,清理炉灰和烟灰也是很累人的工作,我懂你想犒赏自己的心情啦。」
刚被耍过的赫萝眼神保持怀疑,直到罗伦斯这么说才露出「是呗?」般的笑容。
「没什么比能把讨厌的事变成开心的事更赚的了。这就是开心过每一天的窍门所在吧。」
「嗯。」
罗伦斯和尾巴猛摇的赫萝相视而笑,并说:
「那么,我们就把洋葱和卡瓦斯酒当作明天的乐趣,现在该睡了吧。」
时间很晚了。就连夜晚较长的纽希拉,大多数人也已经静静躺在床上。
罗伦斯以绕在赫萝背后的手抱起她瘦小的身躯,走向床去。
脚很快就停下来,是因为赫萝在抵抗。
「赫萝?」
「大笨驴。」
赫萝溜出罗伦斯的怀抱。
在罗伦斯疑惑的目光下,她匆匆卷起每次离开卧房时总会配戴的三角巾和缠腰布,遮掩耳朵尾巴。
「汝不是为了钱,连命都可以不要的商人吗?」
坏预感冒出头时,人已经被准备万全的赫萝拉走了。
「时间就是金钱。而且咱理想的一天,就是有那么多事情得做吶。」
赫萝紧抱罗伦斯的手臂拉拉扯扯,用下巴指指书桌。
那里是赫萝早也写晚也写,巴著不放的纸叠。
罗伦斯的视线旋即从纸叠回到赫萝身上,见到赫萝笑得极其刻意。
「……你该不会要我全部实现吧?」
赫萝的笑容逐渐变成奸笑,唇下露出狼牙,偏红的琥珀色眼眸闪现诡异的光芒。
「咱可是寄宿麦子使其丰收,曾受人奉为神祇的贤狼赫萝吶。汝想想,人世不是也有种叫做预言的东西吗?」
若说女儿缪里是见到猎物就会当场扑上去的狼,赫萝就是会趁夜从后偷袭的狼了。
「还是说,汝要咱在遥远的未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看著那些东西说,咱还有那么多事没跟汝一起做过吶?」
「唔。」
赫萝最拿手的耍任性来了。
拒绝了反而令人觉得心胸狭窄的老招式。
说著「怎么样呀?」似的红眼睛充满了自信。
罗伦斯试图抵抗那样的眼神,可是抱著他手臂的手愈来愈用力,最后还是投降了。
毕竟赫萝的笑脸也是他的快乐泉源。
「不过。」
会加条件,也算是有所长进了吧。罗伦斯对自己这么说。
「你也要努力化解村里的流言喔。」
赫萝都没老,这么多年始终保持少女的模样──未来会出现类似的流言吧。
罗伦斯还没有老成到能说「真相我们自己知道就好」。
再说,这也关系到男人的颜面。
「呵呵。」
赫萝笑得像面粉堆垮了一样。
「好好好,汝也是男生嘛。」
她牵起罗伦斯的手,闻闻手臂的味道,在小指根部轻吻一下。
「咱会好好表演,让咱看起来像对汝死心塌地的啦。」
罗伦斯抽回被赫萝抓住的手,连她也一起拉过来。
「不只是看起来像,还要人家觉得是那样吧。」
不太高兴的表情,让赫萝眨了眨眼。
然后觉得他胆子不小般吊起一边唇角高傲地笑。
「不,看起来像才对。因为是汝对咱死心塌地,不是咱。」
「喔?那我稍微忙一点就马上嫌闷,要我陪的人到底是谁喔?」
「啥!」
两人一来一往地拌著嘴,一起离开寝室。
虽然他们横眉竖目,讥讽得嘴唇扭曲,每一句话都在对方伤口上撒盐,但他们却仍轻轻背手关门,牵著手走过走廊。
「所以汝才会到现在都是大笨驴。」
「这么不了解自己,贤狼的称号可要掉泪喽。」
不带蜡烛走在黑暗的旅馆中,让罗伦斯想起刚邂逅赫萝那一阵子。
两人在狭小的载货马车上度过了不知多少夜晚,当时吵起来是真的会发火,还有过情绪爆炸般的大吵,现在想起来还真不懂怎么会那样。
无论是好是坏,两人已不会再有当时那样的情绪了。
岁月的流转实在是不可思议。经验随时间层层累积,就像睡觉时被子愈盖愈多,如今已经能够抵御任何风寒,即使熟睡时有人往被窝刺一刀,刀也穿不过所有被子,让罗伦斯肯定自己不会与赫萝生离。
同时,那也带来失落的感觉。当时赤裸裸的情感,彷佛已是朦胧存在于千里之外。觉得有点怀念,也为失去这种情感而感伤。
但是,买了东西却又怨叹钱包变轻,根本是愚蠢之举。
只要买来的东西够好,少了几块钱又算得了什么。
「一个不够吃呗。喏,这汝拿著,咱去拿油瓮。」
两人摸进仓库,赫萝接二连三地递出洋葱,罗伦斯边接边笑著说:
「的确是不够吃呢。」
若只有普通水准的决心,根本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和好不容易得到的赫萝玩个尽兴。
「再把啤酒瓮也拿来吧。」
在黑暗中也能看见赫萝的眼睛亮了起来。
「这都是汝的错。汉娜问了咱就这么说。」
罗伦斯虽是旅馆老板,厨房却是汉娜的地盘。偷吃就免不了捱骂,就算是罗伦斯也一样。
「说那种谎有什么用,让她看到你宿醉得摇摇晃晃的样子,是谁的错不就一目了然了?」
赫萝嘟起了嘴,随后噗呼泄气,咯咯咯地笑。
「那咱们就来拚酒呗。」
「酒不是用来比赛的。」
「喔?想逃呀?」
「为淑女背负不名誉的事,是一种绅士风度。」
赫萝咬著唇,带著美不可言的愉快笑容和罗伦斯不停拌嘴。
孩子般的对话,给人年轻十几二十岁的感觉。
罗伦斯像窃贼对同伙说话般耳语。
「好了,东西到手就快闪,被抓到就惨了。」
「汝去仓库拿黏土过来。好像黏土裹得愈厚,洋葱烤出来愈甜吶。拿多一点哟。」
「喔,说得好像你……」
说到一半,罗伦斯抿起了嘴。
赫萝愣了一下,笑笑打马虎眼。
「知道了啦。待会儿暖炉前集合喔。」
「嗯。」
接著罗伦斯弯腰,吻一下挺腰的赫萝,开始各自任务。
罗伦斯往后头仓库走的路上,心想自己和赫萝就像洋葱一样。经验累积得愈多层,内涵就愈甜美,甚至觉得太甜了点,不过那也不失为一种趣味。
准备好需要的物品后,罗伦斯匆匆赶往客厅暖炉。夜静时分,客厅没有客人逗留,只有埋在灰里的红炭发出细小声响。赫萝刚好来到,两人对看著嗤嗤窃笑。用尽所有词汇,也不可能完整记述他们的感情。
「赫萝。」
「嗯?」
罗伦斯没有多说话,只是微笑。赫萝看出他的意思,野丫头似的露齿而笑。
生活不会反复,乐趣没有极限。
这便是两人如此坚信,草木皆已睡去的静夜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