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幕

据说,无论发生多么令人担忧的事情,商人到了晚上仍然睡得着觉。

罗伦斯明明一直担心着赫萝会不会独自离去,但是当他回神时,木窗外已经传来了鸟鸣。

罗伦斯虽然不至于失态地从床上慌张跳起,但是当他把视线移向隔壁床铺,确认了赫萝没有离开后,随即放心地叹了口气。

罗伦斯走下床,打开木窗探头出窗外。屋子里固然十分寒冷,但是户外的清晨空气更是严寒,罗伦斯吐出来的气息显得比烟雾更白。

不过,窗外的天空一片清澈亮丽,是个犹如水晶般的早晨。

旅馆正面的大街上已见人影出现。罗伦斯看着比以早起为傲的旅行商人更早起床的城镇商人们,在脑海里一一确认今天一整天的预定行程后,说了句“好!”让自己提起干劲。

罗伦斯心想,虽然不是刻意弥补昨天的失败,但是为了能够与赫萝一起尽兴地享受从明天开始的祭典,最好能在今天内搞定琐事。

“首先,得卖了从留宾海根运来的货品。”——罗伦斯这么想着,并回头看向屋内。

虽然事情才过了一天,罗伦斯还是觉得心情有些沉重,但是他打算叫醒仍然睡得不醒人事的伙伴,于是走近床边,这时他忽然皱起了眉头。

因为赫萝经常跟贵族一样睡到中午,所以赫萝仍在睡觉这件事并没有让罗伦斯在意,但是他忽然察觉到了一件事。

赫萝没有发出她睡觉时总会发出的少根筋鼾声。

罗伦斯心想“该不会……”于是把手伸向前,赫萝似乎察觉到了,她身上的棉被动了一下。

罗伦斯轻轻掀开棉被,随即叹了口气。

棉被底下露出了赫萝的脸,她脸上的表情比被抛弃的小猫更脆弱。

“你又宿醉啦?”

因为摇晃头部就会感到头疼,所以赫萝只是缓缓地动了动耳朵。

虽然罗伦斯很想说上几句教训赫萝,但是他想起昨晚发生的事,便把话吞了回去。再说,罗伦斯也不认为赫萝听得进去。

“等会儿我会准备好水壶,还有以防万一的桶子,你就乖乖地睡吧。”

罗伦斯刻意加重语气在“乖乖地”二个字上,但是赫萝还是只能够虚弱地动动耳朵。

就算说破了嘴,赫萝也不可能乖乖听话。不过,看她这么痛苦,应该不至于拖着身子外出吧。所以罗伦斯不在的时间,赫萝不可能收拾行李离去。想到这点,罗伦斯不禁有些松了口气。

当然,罗伦斯也想到了这可能是赫萝的演技;但是他觉得就算演技再好,也不可能连气色都改变得了。

罗伦斯仔细地思考着这些事情。他没对赫萝多说话,便动作迅速地做好外出准备。罗伦斯再度走近甚至无法翻身的赫萝,对着她说:

“祭典明天才会正式开始,你不用着急。”

赫萝那远超过痛苦、看来奄奄一息且显得没出息的脸,顿时浮现了放心的神情。罗伦斯看了,不禁笑了出来。

对赫萝而言,祭典似乎比宿醉的难受更令她在意。

“我会在中午左右回来一下。”

赫萝的耳朵没有动,她对这句话似乎不太感兴趣的样子。

赫萝如此直接的反应让罗伦斯不禁苦笑。这时,赫萝缓缓睁开眼睛,嘴角浮起笑容。

赫萝刚刚似乎是故意的。

罗伦斯耸了耸肩后,便用棉被盖住赫萝的头。他心想,赫萝这时一定在棉被底下笑他吧。

虽然被笑,但是昨晚的不愉快气氛没有延续到今天,让罗伦斯松了口气。

在离开房间前,罗伦斯回头再次看向赫萝,露出棉被外的尾巴前端像在挥手似地甩了两次。

回来时买些好吃的食物给赫萝吧。

罗伦斯这么想着,同时静静地关上房门。

基本上,无论在哪个城镇,统治者都不太赞同人们在市场开放的钟声响起前做生意;尤其是在市场里做生意更是不被允许。

然而,这样的规定依时间和场合的不同,有时并没那么严格。

卡梅尔森在大市集的期间内,为了缓和市场开放后的拥挤,反而会半鼓励人们在非开放时间做生意。

因此,在太阳刚刚从建筑物后方缓缓升起的一大清早里,就已经有很多商人在面积占了卡梅尔森南侧广场一半以上的市场里忙碌地工作着。

市场里可看到木箱和麻袋堆放在角落,以及猪或鸡等家畜被绑在这些货物与摊贩之间的微小空间。还有,因为在远离海洋的这个地区里,卡尔梅森是最大的鱼类出货城镇,所以也看得到活鱼在像阿玛堤昨天运送的那种巨大桶子里游来游去。

就如赫萝看见成排的食物摊贩时会静不下心来一样,罗伦斯看着市场里林林总总的商品;心情很自然地也随之兴奋起来。

如果把那件商品运到某某城镇会有多少利润?或者那件商品的数量会这么多,就表示某某地区的供应量过多,所以价格应该变低了吧?诸如此类的想法不断地在罗伦斯的脑中浮现。

罗伦斯最初成为旅行商人时,因为几乎不了解所有商品的价格高低,所以只能够在市场里东奔西窜。不过,现在的他能够立刻知道各种事情。

一旦完全掌握了如网子般密密麻麻的商品关系图,商人就成了炼金术师。

罗伦斯不禁有些陶醉在这句听来帅气十足的形容之中,但是他想起在留宾海根的失败,脸上浮现苦笑。

总是贪心地看着上方,脚下就会不小心踩空。

罗伦斯深呼吸一下,让轻浮的心情沉静下来后,重新握住缰绳往市场里面前进。罗伦斯总算来到的摊贩与其他摊贩一样,一大清早就进行着商谈。摊贩老板是个与罗伦斯相差一岁的商人,他原本与罗伦斯同样是旅行商人。不过,现在的他在市场里拥有一家架有屋顶的摊贩,尽管规模不大,却十足是个住在城里的小麦商人。对于这点,无论是摊贩老板本人,还是其他人都认为是受到幸运女神的眷顾。说到这地区的城镇商人特征,就是修剪脸上的胡须让自己看来像个方脸,而摊贩老板脸上的胡须看来也十分有模有样。

这位名为马克.柯尔的小麦商人发现罗伦斯后,瞬间讶异地不停眨眼睛,跟着露出笑容并轻轻举起手打招呼。

正在商谈的对方商人也看向罗伦斯,并点头致意。因为某个契机认识某个人,就有机会为自己的生意带来好处。所以罗伦斯以营业用笑容回应商人,并做出手势要对方继续进行商谈。

“哩,斯邦狄阿米托 万特尔杰。”

“哈哈。皮哩杰 巴欧。”

结果,商谈似乎正好结束了。对方商人用罗伦斯听不懂的语言向马克搭腔后便离去了。当然,对方准备离去时,并没有忘了对着罗伦斯露出商人的笑脸。

罗伦斯牢牢记住商人的脸,好让自己在其他城镇遇到他时能够认得出来。

这样的小动作日积月累下来,可以带来意想不到的利益。

等到看似从北方某处前来行商的那名商人消失在人群中后,罗伦斯才走下马车。

“我好像打扰了你的商谈。”

“怎么会。那人正热心地告诉我皮托拉山神有多伟大的,还好你来解救了我。”

坐在木头长椅上的马克一边卷起手上的羊皮纸一边说道,然后一副受够了的模样笑笑。

马克与罗伦斯同样是属于罗恩商业公会的商人。两人每年都在同个时期前来同个市场行商,因而结识。因为两人在彼此都是新手时,就已经互相认识,所以用字遣词上不会显得太客套。

“早知道就不要学他们的语言了。虽然那些家伙的本性并不坏,但是一知道对方懂得他们的语言后,就会非常热心地宣扬土地之神的恩惠。”

“比起不肯从金碧辉煌的神殿踏出一步的神明,说不定土地之神给的恩惠会比较多。”

罗伦斯说道。马克听了用卷起的羊皮纸敲敲头,轻快地笑答:

“哈哈,肯定是这样没错。而且,听说丰收之神多半都是美女呢。”

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了赫萝的脸,他一边笑,一边点头赞同。

只是他并没有把“不过,个性都不好吧”的内心话说出口。

“那么,别再说这些有的没的了,免得被我老婆骂,还是谈谈生意好了。你应该是来谈生意的吧?”

马克原本闲话家常的表情转为商谈用的表情。尽管彼此是用字遣词上无需客套的关系,但终究是站在商人立场上做盘算的人际关系。罗伦斯也露出严肃表情开口说:

“我从留宾海根运来了钉子,想问你要不要买?”

“钉子?我们家是小麦店。你是在哪里听到有人把钉子钉在小麦的袋子上吗?”

“我在想为了备齐漫长冬季所需的物品,应该会有很多客人从北方前来。我只是想到你在卖小麦时,或许可以顺便卖卖钉子。为了做好防雪对策,钉子是修补房子的必需品吧。”

马克的视线在空中绕了一圈后,停留在罗伦斯的身上。

“的确是有需求,可是钉子啊……数量是多少?”

“三帕特长的有一百二十根、四帕特有两百根,五帕特同样是两百根。在品质方面,有留宾海根的铁匠公会附上的品质保证书。”

马克用卷起的羊皮纸搔搔脸颊后,轻轻叹了口气。城镇商人总是习惯这样吊人胃口。

“卢米欧尼的行情怎样?以崔尼银币来算。”

“昨天市场结束时正好是三十四枚。也就是……三百五十七枚吧。”

“太便宜了。”

这金额比罗伦斯的采买金额更低。听到罗伦斯当场做出的反应,马克皱起了眉头说:

“你没听说兵备价格暴跌的消息吗?今年因为取消了北方大远征,所以剑和铠甲都被贱价卖出。也就是说,被镕掉的铁变多了,钉子的行情应该也下跌了吧。就是十卢米欧尼都嫌高呢。”

罗伦斯早料到马克会如此反驳,于是他冷静地回答说:

“那是偏南方地区的状况吧。就算能镕的铁变多,但是为了镕铁而使用的燃料价格持续高涨那也没搭。在这个季节的普罗亚尼如果找得到镕铁的地方,我还真想亲眼瞧瞧呢。如果有人敢做这种事,他的脑袋应该会被劈柴用的斧头砍成两半吧。”

一旦到了冬季,降雪地区的木柴供应便会停摆。因此,必须把无限量的木柴丢入火炉之中,好加以镕化的打铁工作并不会在冬季里进行。如果在冬季里打铁,作为燃料的木柴价格会立刻高涨,也会惹来城镇居民的怒骂。这么一来,就算可作为钉子材料的长剑或铠甲增加了,这附近地区的钉子价格应该也不会变动。

只要是多少有些经验的商人,当然都拥有这般程度的常识。

果然,马克不怀好意地笑着说:

“真是的。拜托你别拿钉子来卖给小麦商人好不好?如果是麦子,我还能够有各种理由杀价;但是说到钉子,就超出我的专业领域了。”

“那这样,十六卢米欧尼如何?”

“太贵了,十三卢米欧尼。”

“十五。”

“十四又三分之二。”

比罗伦斯矮了些、身材不胖不瘦的马克表现出无法动摇圆柱般的气氛。

那是马克不可能再让步的表现。

如果太强势要求会坏了彼此的关系。于是罗伦斯点点头,并伸出右手说:

“就这个价格吧。”

“哈哈,不愧是我的好兄弟。”

马克一边握手,一边笑着说道。

相信这对马克来说,也是做了相当让步的价格。

照理说,马克以小麦商人的身份经营商店,并不被允许买卖钉子。对于每家商店所贩售的商品,依各公会都有其规定。打算贩售新商品时,不是得先取得早已在贩售该商品的商人们认可,就是得分配利益给这些商人们。

虽然乍看下这像是阻碍商业交易顺利进行的不合理规定,但是如果不这么做,财力雄厚的大商行转眼间就会吞噬掉整个市场。这个规定为的就是避免这样的事态发生。

“那,你要付现,还是用记账的?”

“喔,用记账的。”

“太好了。这时期很多地方都要求付现,头痛得要命。”

虽然商人之间可以采用记账方式或凭单据进行交易,但是对方如果是从村落或城镇带着商品前来,并要求支付现金的居民,那就行不通了。

然而,无论哪个城镇,都有着严重的货币不足问题。如果没有可支付的货币,尽管拥有采买商品的财力,也做不成生意。对于不识字的农夫来说,单据只能够用来擤鼻涕罢了。

在荒野上,持剑的骑士是最强的存在;但是在城里,拥有现金者才是最强的存在。教会的经济能力之所以变强,或许原因就在此。如果每星期都收得到捐赠金名义的现金,当然会变强了。

“还有啊,记账是没关系啦。不过,有件事情想请你帮忙。”

马克从长椅上站起身子,正准备走近马车拿取货台上的钉子。他一听到罗伦斯说的话,立刻毫不避讳地露出充满戒心的眼神看向罗伦斯。

“真的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想到北方办点事,你可不可以帮我问问北方人有关那里的道路和区域情势?像刚刚那个客人就是北方来的吧?”

听到与生意损益无关的请求,马克明显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

看着马克再刻意不过的表情,罗伦斯不禁苦笑。罗伦斯心想,应该是刚刚以有利于自己的价格要马克买下钉子,所以马克才会借此报一点小仇。

“喔,如果是帮这一点忙,那就是小事一桩。不过,既然这样,你应该像每年一样在夏天前来,才不会那么辛苦。竟然特地选择在冬季前往北方,看来是很重要的事情呢。”

“嗯,有点事情要处理。但不是赚钱的事就对了。”

“哈哈哈,即使是不停旅行的旅行商人,看来还是逃不过处世道义。那么,你是打算前往哪一带?”

“目的地是一个叫做约伊兹的地方,你听过吗?”

马克倾着头,巧妙地抬高一边的眉毛,并把手搭在货台边缘上回答说:

“没听过。不过,毕竟我们不知道的城镇或村落多如牛毛。只要找到听过的人就行了吗?”

“啊,不不,我打算先前往纽希拉,所以,只要顺便帮我问问约伊兹在哪里就好了。”

“喔,懂了。如果是要去纽希拉,那就得经过多兰平原啰。”

“和你真是好沟通。”

马克一边点头,一边拍打胸膛,仿佛在说“放心交给我”似的。如果是马克,相信他一定收集得到旅行所需的适当情报。

正因为有这份期待,所以罗伦斯才会前来卖钉子给马克这个小麦商人。不过,在这个忙得天昏地暗的时期,如果只是前来要求帮忙收集情报,不仅会让罗伦斯感到过意不去,相信马克也会觉得不愉快。

所以,罗伦斯才会前来卖钉子给身为小麦商人的马克。罗伦斯十分清楚马克有配合往来的铁匠。也就是说,马克可以直接转手卖出从罗伦斯手上买来的钉子,想必也可以得到不少利润。

而且,马克卖出钉子时,还可以要求对方以现金支付部分货款。对小麦商人来说,这时期是今年最后的赚钱机会,比起赚取微薄的利益,有办法取得现金是更令人开心的事。

果然不出罗伦斯所料,马克很爽快地就答应帮忙。这么一来,罗伦斯就算是做好了收集旅途情报的准备。

“啊,对了,还有一件事情想问你。你放心,这个马上就会问完。”

“我看起来有那么小气吗?”

马克露出苦笑说道。罗伦斯也随之笑笑,然后开口说:

“卡梅尔森有编年史作家吗?”

马克听了,一脸愕然地说:

“编年史……作家?你是说那些写城镇日记写个不停的家伙吗?”

所谓的编年史作家。就是从教会或贵族那里拿取酬劳,负责撰写城镇或地方历史的作家。

不过,听到马克没好意地称他们是写城镇日记的家伙,罗伦斯不禁笑了出来。

而且,马克这个虽然不贴切,却又不会相差太远的形容让罗伦斯觉得十分有趣。

“你这样说,他们会生气吧。”

“他们只是一整天坐在椅子上写字就有钱拿,看了就不顺眼。”

“我想,他们应该不愿意被你这个在想都想不到的偶然下,就能够在城里经营起摊贩的人批评吧。”

马克的偶然经历在城里是个有名的故事。

罗伦斯看到马克似乎找不到话语反驳,于是改以笑脸说:

“那,到底有没有啊?”

“嗯……好像有吧。不过,还是不要和他们扯上关系的好。”

马克一边把手伸向罗伦斯的马车货台上,拿起装有钉子的袋子,一边接着说:

“听说他们都是被某地方的修道院视为异端,所以才逃到这里来。你应该知道这里有很多这样的人吧?”

比起正教徒与异教徒的互斗,卡梅尔森的城镇建造更重视于经济发展,而教会权力也自然而然地被排除在城外。因此,有很多自然学者、思想家,以及异端都逃到卡梅尔森来。

“我只是想问点事情而已。编年史作家应该也会收集地方上的古老传说或神话之类的吧?我想问这方面的事情。”

“你怎么会对这种事情感兴趣?是想找一些去北方时的话题吗?”

“差不多是这样啦。所以呢,我想突然去造访他们应该不太好,你有没有认识什么人可以当介绍人的?”

马克微微倾了一下头后,单手拿着装有钉子的袋子回过头大声呼唤。

一名少年从摊贩里面堆积如山的麦袋后方走了出来。曾几何时,马克已经成了有资格收徒弟的商人。

“有一个人选。同样是罗恩的人比较好吧?”

马克一边把装有钉子的袋子塞给徒弟,一边说道。看着这样的马克,罗伦斯心中想要早一刻找到约伊兹,恢复原本行商生活的想法越来越强烈。

不过,这种想法被赫萝识破,事情就会变得棘手,而且自己也不想这么快和赫萝分开。

罗伦斯自己都无法整理好如此背道而驰的两种心情。

如果能够与赫萝活在相同时间里,就是一、两年不做生意,他也无所谓。

然而,罗伦斯的人生太短暂了。

“怎么了?”

“咦?啊,没事。嗯,公会的人比较好。你可以帮我请对方介绍吗?”

“这点小事当然没问题,就免费帮你吧。”

马克说到“免费”时,刻意加重了语气,罗伦斯听了,不由地笑了出来。

“要尽快处理吗?”

“可以的话,尽快。”

“既然这样,就让小家伙先跑一趟好了。有个叫做居伊.巴托斯的老面孔旅行商人应该会在洋行里。他这人胆子很大,总是和城里一些最不能扯上关系的人做生意。我记得他和从事编年史作家工作的异端修道士应该有配合往来。每年祭典的前后一个星期,那人就像在放长假一样。所以,只要在中午左右去洋行,就会看到他醉倒在里面吧。”

即使是同属于相同公会的人,有些人和罗伦斯同样是旅行商人,有些人却是像阿玛堤那样做着和罗伦斯没什么关联的生意。因此,很多时候罗伦斯并不认得公会其他成员的名字和面孔。

罗伦斯复诵了一遍居伊.巴托斯的名字,让这个名字烙在他的脑海里。

“我知道了,感激不尽。”

“哈哈,这样就被你感激,我哪敢当啊。不说这个了,你会待在城里到祭典结束吧?走之前到家里来喝杯酒吧。”

“思,我会找机会到你家听你自夸的,就当作是报恩吧。”

马克没出声地笑笑,并把最后一只装有钉子的袋子塞给小伙子后,轻轻叹了口气说:

“不过,即使成了城镇商人,还是有数不清的烦恼和辛劳。我经常在想还是回头当旅行商人好了。”

对于至今依旧是个旅行商人,每天为了拥有商店的梦想而打拼赚钱的罗伦斯来说,他只能够含糊地赞同马克的发言。马克本人似乎察觉到了罗伦斯的心境,他尴尬地笑笑说:“当我什么都没说。”

“我们就互相加油吧。商人的烦恼和辛劳永远不会少的,不是吗?”

“说的也是,互相加油吧。”

罗伦斯与马克握手后,见到又有访客到来,于是离开了马克的摊贩。

马车缓慢地前进,在进入拥挤人群之中前,罗伦斯回头看向马克的摊贩。

看着早已忘记罗伦斯的存在、正与新访客商谈中的马克,罗伦斯不禁羡慕了起来。

不过,即使成了城镇商人,马克似乎还会想回头当旅行商人。

很久以前,有位国王为了改善自国的窘境,而准备向丰饶邻国挑起战争时,有一位宫廷诗人对着国王进言说:

“对于自国的领土,总是会看到坏的一面;而对于邻国的领土,总是会看到好的一面。”

罗伦斯忆起这段话,稍稍自我反省。

自己老是把注意力放在寻找赫萝的故乡,或是因为留宾海根的骚动而距离梦想更遥远的事实上。但是仔细想想后,就会发现自己拥有了赫萝这个宝贵的旅伴。

如果没有遇上赫萝,现在一定是孤单地承受着孤独的折磨,在不变的行商路线之间往返吧。

而且,在遇上赫萝以前,还曾经半认真地想过马儿会不会变成人类与自己说话。这么一想,也就觉得现状已算是实现了一个梦想。

未来极有可能会再回到独自行商的生活。到那时候,现在的一切一定会让人十分怀念吧。

想到这里,罗伦斯重新握住了缰绳。

罗伦斯心想,利用上午时间前往商行和洋行一一打过招呼后,买顿超级好吃的午饭回去给赫萝吧。

在没有教会的卡梅尔森,到了中午时刻,城里屋顶高耸的贵族住家会豪迈地敲响钟塔上的挂钟。挂钟上当然刻有奢华的雕刻图案,而能够吸引城里四面八方视线的钟塔,则是由一流工匠负责维护。

据说贵族因为爱慕虚荣,而特地建盖的钟塔耗资三百卢米欧尼以上。正因为他们会这么做,所以才够格称为贵族;而人们也不会因此心生嫉妒。

在金库里藏了大量金币的大部分富商之所以会遭人嫉妒,或许是因为他们没有这般玩乐之心。就算是以粗暴出名的骑士,只要懂得挥金如土,也能够成为城里的万人迷。

罗伦斯一边想着这些事情,一边打开旅馆房间的房门,猛然扑鼻而来的酒臭味让他不禁皱起了眉头。

“原来有这么臭啊……”

罗伦斯暗自后悔起出门前没有好好漱口,但又想到这臭味多半是仍在睡梦中的狼造成的。

尽管罗伦斯走进了房间,赫萝仍然没有要起床的意思。不过,罗伦斯听见赫萝像平时一样发出少根筋的鼾声,心想或许赫萝的宿醉好多了吧。

房间里的酒臭味实在太浓,于是罗伦斯先打开木窗,再走近床边。他发现搁在床边的水壶已见了底,而桶子——幸好仍是干净的。露出棉被外的脸蛋已恢复了血色。罗伦斯心想没买下甜蜂蜜饼干,而改买鲜少购买的小麦面包是个正确的决定。

赫萝如果醒来,肯定一开口就会说肚子饿了。

罗伦斯把手上装有小麦面包的麻袋凑近赫萝的鼻子,小小的鼻子便微微颤动。有别于又硬又苦的黑麦或燕麦面包,香甜柔软的小麦面包散发出来的香味,闻起来可口极了。

赫萝不停嗅着味道,那模样让人怀疑起她是否仍睡着。不久后,赫萝发出“呼啊”一声,跟着把脸埋进棉被底下。

罗伦斯把视线移向赫萝的脚边,他看见露出棉被外的尾巴哆嗦着。

想必赫萝是打了个大哈欠吧。

罗伦斯稍事等待后,果然看见泪眼婆娑的赫萝从棉被底下探出头来。

“嗯……好像闻到很香的味道……”

“感觉好点没?”

赫萝揉揉眼睛,再次打了个哈欠,然后像在自言自语似地回答说:

“……肚子饿了。”

罗伦斯按捺不住地笑了出来。

不过,赫萝一副不感兴趣的模样坐起身子,并再打了一次哈欠。然后,赫萝用鼻子哼了几声,视线随即不客气地看向罗伦斯手中的麻袋。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所以豁出去买了小麦面包回来。”

罗伦斯一递出整个麻袋,品格高尚的贤狼当场变成了与面包玩耍的小猫。

“汝不吃吗?”

赫萝坐在床边一边抱着麻袋,一边贪婪地吃着雪白小麦面包的模样,怎么看也不像拥有宽怀心胸、愿意把袋中物分给别人的样子。

再说,赫萝口中虽然这么说,但是她的眼神却跟保护猎物不被偷走的猎犬没两样。

赫萝在吃光面包之前先这么询问,应该是她好不容易才做到的体贴吧。

“嗯,不用,我刚刚先试吃了。”

虽然一般人这时大多会猜疑罗伦斯是否说谎,但是能够识破谣言的赫萝似乎立刻知道罗伦斯所言属实。

赫萝明显露出松了口气的表情,再次专心地猛咬面包。

“别噎着了。”

罗伦斯想起遇上赫萝没多久后,在教会落脚时,她曾经被马铃薯噎着。赫萝露出厌恶的表情瞪了罗伦斯一眼,而罗伦斯只是轻轻笑笑后,便从书桌上挪开身子,拉出椅子坐下。

书桌上搁着好几封蜡封过的信件。罗伦斯先到洋行打声招呼时,收到了好几封从各城镇寄来给他的信件。

虽说旅行商人全年过着旅行生活,但因为各季节会在一定的城镇落脚,所以意外地有很多机会收到信件。

有的信件写着如果会经过某某城镇,只要帮忙买来明年用的某样商品,就愿意高价买下;有的则写着目前某样商品价格高涨,想询问当地的价格如何?信件内容可说千般万样。

罗伦斯暗自说了句“话说回来”,并陷入了思考。他心想自己每年只会在夏天前来卡梅尔森,在这个即将迈入冬季的时期却已经有信件寄来,这并不寻常。只要一个不小心,这些信件就得躺在洋行柜子里半年以上的时间。这次的信件上甚至还注明了信件寄达后,如果罗伦斯未在两周内前来拿取,请立刻寄往南方。然而,想要寄信,理所当然得花上一笔钱。

罗伦斯充分明白这些是十万火急的信件。

每封信件的寄件人都是住在比普罗亚尼更北方的城镇商人。

罗伦斯慎重地用小刀刮去腊封,这时忽然察觉到有视线投来,于是抬头一看,他发现赫萝正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探头看向他。

“是信件啦。”

“嗯。”

赫萝简短地回答后,一手拿着面包,一屁股坐到桌子上。

因为这些不是怕被人看见内容的信件,于是罗伦斯直接打开信封取出信纸。

‘给亲爱的罗伦斯先生……’

不会以“在神的名下”为开头语这一点,很有北方人写信的风格。

罗伦斯跳过前面的客套话,把视线直接落在文章正题上。

罗伦斯的视线追着匆忙之下所写的潦草笔迹逐一阅读,瞬间掌握到了信件内容。

信件上确实写着对商人而言十分重要的情报。

然而,罗伦斯读了另一封信件,确认上面写着相同内容后,先是叹了口气,然后轻轻笑笑。

“上面写了什么?”

“你猜写了什么?”

可能是提出问题却反被询问让赫萝不高兴,她带点愤怒的视线往空中绕了一圈后,回答说:

“至少不像情书呐。”

罗伦斯心想如果收到笔迹如此潦草的情书,就是百年之恋也会冷却吧。

罗伦斯一边递出信件,一边再次笑笑说:

“需要的情报总是在不需要时才会收到。”

“唔。”

“他们是出于亲切才寄信过来,所以好歹得回个礼。不过,你说这看了是该哭还是该笑?”

不知道赫萝是吃饱了,还是全部吃完了,她一边舔着手指头,一边用另一只手抓住信件让视线扫过文字。

然后,一脸不悦地把信件塞还给罗伦斯说:

“咱看不懂文字。”

“啊?是吗?”

罗伦斯有些吃惊地收下信件,赫萝眯起眼睛说:

“如果汝是故意这么说,咱只能说汝的功夫越来越好了。”

“不是。抱歉,我真的不知道。”

为了判断这句话的真假,赫萝一直盯着罗伦斯看,然后她别过脸去,叹了口气说:

“基本上,得记住的文字种类太多了。还有呐,莫名其妙的组合也太多了。虽然人类会说只要照着说话规则写字就好,但是这显然是骗人的呗。”

看来,赫萝似乎有过想要记住文字的念头。

“你是在说子音标记之类的吗?”

“咱不知道怎么称呼,总之就是很复杂的规则。如果要说汝等人类比咱们狼还要优秀,那就是人类懂得使用这些莫名其妙的文字。”

罗伦斯险些脱口问出“其他狼也不会写字吗?”但是,他把几乎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并表示赞同。

“不过,应该没有人能够轻易记住吧。我也是费了好大功夫才记住的。而且,每次我一搞错,就会被师父打头呢。害我一直担心我的头会变形。”

赫萝露出怀疑的眼神看向罗伦斯。那表情仿佛在说如果这只是客套的谎言,她会立刻发脾气似的。

“你应该看得出来我没有说谎吧?”

听到罗伦斯这么说道,赫萝总算别开怀疑的视线。

“那,上面到底写了什么?”

“喔。上面写了今年因为取消北方大远征,所以必须谨慎采买兵备。”

罗伦斯一边丢出收下的信件一边说道。赫萝先是露出愕然的表情,跟着露出苦笑。

“如果早点收到这封信,就不会落得那种下场了呗?”

“没错……不过,就结果论来说,寄信的这两人愿意花钱通知情报给我。光是知道这点,就算是赚到了,今后这两人都值得我信任。”

“嗯。不过,看了信跟没看信可真是天堂与地狱之别。”

“虽然这一点也不好笑,不过,你说的还真是对极了。一封信带来的情报真的会成了命运分岔点。如果商人少了情报,就像被蒙住眼睛上战场一样。”

“如果说是遮羞,汝倒是很习惯。”

罗伦斯听到的瞬间,停下手中把信纸收回信封里的动作,在心里暗自说“糟了”。

“呼啊。就是捉弄了汝,也挥不掉睡意。”

赫萝一边打哈欠,一边走下书桌往床铺过去,罗伦斯神情苦涩地目送着赫萝的身影。这时,赫萝突然转过身看向罗伦斯说:

“对了,汝啊。可以去看祭典了呗?”

赫萝伸手拿起随手脱在床上的长袍,她那炯炯有神的双眼仿佛快要射出光芒来。看着赫萝的模样,罗伦斯虽想带她出门,但是很遗憾的,罗伦斯还有事情没办完。

“抱歉,还不……”

罗伦斯之所以没能够把话说完,那是因为他看见赫萝瞬间露出快要哭出来的表情,手中紧握着长袍。

“拜托你,就算是开玩笑,也别这样好吗?”

“汝果然是对这种事没辙,咱得牢牢记住这点。”

尽管罗伦斯识破了赫萝的演技,却无法反驳赫萝说的话。

罗伦斯一边心生疲惫地想着又被赫萝知道了一项弱点,一边重新面向书桌。

“嗯……可是汝啊,咱自己到街上去也不行吗?”

“就算我说不行,你还是会去吧。”

“唔,是没错啦。可是……”

罗伦斯把信纸收回信封里后,再次看向赫萝。他发现赫萝握着长袍,一副难为情的模样。

罗伦斯有些难以置信地想着“才说完没多久,马上就来这招啊”,但是他立刻察觉到了。

没带半毛钱就去参观祭典,肯定只能够瞪着成排的摊贩,痛苦得生不如死吧。

重点就是,赫萝想要一些战斗资金,只是赫萝没有堕落到能够轻松地开口。

“我手头上刚好没有零钱……你可别太挥霍啊。”

罗伦斯站起身来,从捆绑在腰际的皮袋里掏出一枚伊雷多银币,并走近赫萝交给她。

伊雷多银币上头刻着掌管卡梅尔森的贵族第七代主人肖像。

“这银币不像崔尼银币的价值那么高,所以在摊贩买一块面包也不会遭人白眼。店家会愿意找钱的。”

“嗯……”

赫萝虽然拿到了银币,却仍然回答得吞吞吐吐。罗伦斯的脑海里下一个浮现的想法,是赫萝该不会是想要更多的资金吧。

不过,如果罗伦斯被看出怀有戒心,赫萝一定会巧妙地攻击他这一点。

于是,罗伦斯努力地伪装平静,并询问说:

“怎么了?”

“嗯?嗯……”

当赫萝表现得楚楚可怜时,就得十分注意。

罗伦斯让自己的头脑进入商谈状态。

“咱在想,就算自己一个人去,也不好玩呐。”

这一瞬间,罗伦斯的脑袋空转了。

“汝还有什么事情得处理呢?如果可以带咱一块儿去,银币就还给汝。”

“咦?啊,不,这个嘛,我约了人要见面……”

“反正咱只是出去闲逛。如果咱站在旁边不方便,咱就站远一点没关系。所以,可以带咱一块儿去吗?”

赫萝没有特别谄媚,也没有表现得楚楚可怜,她的模样看来就像很正常地在要求带她出门。

如果赫萝是说“带咱一块儿去,好吗?”然后微微倾着头,那或许会让人怀疑是演技。

不过,赫萝这次的要求态度虽然看来正常,却给人懦弱的感觉。

如果说这是演技,上了当也甘愿。

而且,万一这不是演技,这样怀疑赫萝一定会伤了她的心。

“真的很抱歉,就今天一天,你自己打发时间好吗?等会儿我得去见个人,透过那人的介绍,说不定会直接去其他地方。如果一起去,几乎所有时间你都得在外面等我。”

“嗯……”

“我会在今天处理好所有杂务,从明天开始就可以好好地参观祭典。所以,就今天一天,忍耐一下好吗?”

看着赫萝站在床边,一动也不动的脆弱模样,让罗伦斯不禁以说服一个十岁不到的小女孩般的口吻说话。

而且,罗伦斯似乎也能够了解赫萝的心情。

罗伦斯自己就是因为不愿意独自参加与冬季大市集一同举办的祭典,所以只在夏天前来卡梅尔森。

越是在拥挤得会触碰他人身体的人群之中穿梭,就越容易深刻感受到孤单一人的寂寞。

那种感觉就像洋行举办宴会时,只有自己一人回到供旅人投宿的旅馆一样寂寥。

虽然他也很想带赫萝一起去,但是等会儿要办的事情可不能让赫萝在场。

因为等会儿会在居伊.巴托斯的介绍下,与城里的编年史作家见面。洋行主人对这位编年史作家似乎也有所了解,所以拿取信件时顺便打听了一些事情。果然不出所料,据说这位编年史作家不仅拥有普罗亚尼一带的史书,也收集了普罗亚尼以北地区的异教故事,并编成书籍。

如果带着赫萝去到那里,万一发现了有关约伊兹的古老传说,那可不妙。照以前听来的传说,约伊兹早已遭到熊怪毁灭。所以,怎么想也不觉得有可能发现,事实上约伊兹至今仍是个繁荣城镇。

虽然心里明白这件事不可能一直瞒着赫萝,但是至少得找到适当的机会再告诉赫萝。毕竟这话题太敏感了。

沉默在罗伦斯与赫萝之间持续了好一会儿。

“嗯。怎么说呢,总是妨碍汝工作也不好。而且,咱可不想再被拨开手呐。”

赫萝显得特别悲伤的口吻应该是演技吧。

即便如此,在留宾海根不小心拨开赫萝的手,这件事到现在仍然让罗伦斯的胸口隐隐作痛。洞察力十足的贤狼是知道这个事实,所以故意说出来的吧。那是因为罗伦斯不肯答应赫萝的任性要求,所以赫萝才会借机报一点小仇。

“我会买个东西回来给你的,今天就忍耐一下吧。”

“……汝又想拿东西骗咱。”

赫萝明明露出像是责备的目光,但她的尾巴却是充满期待地甩着。

“那,还是你想听甜言蜜语呢?”

“哼。汝说的话又涩又酸的,根本不堪入耳。千万别说呗。”

虽然赫萝的言语恶毒,但是看她展露笑容不再闷闷不乐,于是罗伦斯乖乖地挥手表示投降。

“反正,咱会自己到处去闲逛的。”

“抱歉。”

罗伦斯说道。赫萝听了,像是想到了什么似地出声说:

“对了,汝回来时,如果发现房间里有两个人,虽然对汝很抱歉,但是汝可不可以避开一下?”

罗伦斯听了,霎时不明白赫萝的意思,但立刻就察觉赫萝是指她或许会在街上钓男子回来。

凭赫萝的器量,要做出这种事似乎没什么困难。

然而,罗伦斯不知道自己听了,应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应该生气呢?还是应该笑呢?不对,不理会赫萝是最好的方法。当罗伦斯这么察觉时,便见到赫萝打从心底觉得开心地笑着说:

“能够看到汝这么可爱的表情,咱今天一天独自打发时间也没问题呐。”

看着开怀大笑的赫萝,罗伦斯除了叹气,还是叹气。

这只狼实在令人火大。

“反正,目前就汝的怀里最舒适。所以呐,汝尽管放心呗。”

罗伦斯还是说不出话来。

这只狼实在是、实在是令人火大。

因为时刻已经过了中午,一进到洋行里,便发现里头的人数果然比上午来得多。

卡梅尔森的城镇商人、或是以卡梅尔森为中心做生意的旅行商人当中,似乎有不少人为了参观祭典都暂时歇业;人们大白天就在洋行里饮酒作乐,笑声充斥着整间屋子。

编年史作家的介绍人居伊.巴托斯似乎没有像马克描述的那般醉倒在洋行里。罗伦斯上午来到洋行露脸时,听说他出城做生意去了。

向洋行主人一问,才得知他还没回来。可是,等会儿还得与人见面,所以不能喝酒,这下该怎么消磨时间才好?

虽然有几个处境相同的商人也在洋行里,但是他们不敌现场如酒吧般气氛的诱惑,都心神专注于扑克牌的赌局,所以也不能随随便便地向他们搭腔。

最后没办法,只好和同样喝着酒,但不能喝醉的洋行主人闲话家常;聊着聊着,洋行大门打开,又有一人走进了洋行。

因为洋行主人的位置就在正对着入口处的地方,所以立刻就看见了是谁走进洋行来。与其说走进来的是商人,不如以贵族的三公子来形容更贴切,他就是阿玛堤。

“罗伦斯先生。”

阿玛堤也立刻发现了罗伦斯的存在。他先向在入口处附近喝着酒的商人们招呼几句后,便向罗伦斯搭腔。

“您好,谢谢您帮我们安排旅馆。”

“不会,我才应该谢谢您们点了那么多鱼料理。”

“我那对吃很挑剔的伙伴赞不绝口呢,她说您很会挑选好鱼。”

罗伦斯心想,比起说他觉得鱼料理好吃,用赫萝的名义应该会更具效果。结果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

阿玛堤的神情不像个商人,而是如少年般散发着光芒。

“哈哈,很高兴能够被这么夸奖。如果还有什么想吃的鱼尽管吩咐,我明天就去采买最好的鱼回来。”

“我的伙伴说鲤鱼特别好吃。”

“这样啊……我知道了,那我再去挑选可以让她吃得开心的鱼回来。”

没被阿玛堤询问自己喜欢吃什么鱼,让罗伦斯不禁暗自苦笑,他心想阿玛堤压根儿没察觉到这件事吧。

“啊,对了,罗伦斯先生您等会儿有事吗?”

“我正在消磨时间等巴托斯先生回来。”

“这样啊……”

“有什么事吗?”

阿玛堤的脸上突然蒙上了一层阴影,说话变得吞吞吐吐。但是他立刻表现得像个终日在鱼市场激烈厮杀的商人,下定决心开口说:

“是的,其实我是在想或许我能够带两位到城里走走。在外出采买的路上能够与您相遇,我想这一定是神的指引。而且,如果能够多听听旅行商人的意见,想必会是增广见闻的好机会。”

虽然阿玛堤表现得十分谦虚,但是罗伦斯当然知道他的目标在于赫萝。如果阿玛堤身上像赫萝一样有尾巴,不难想象出他用力地甩动尾巴的不镇定模样。

这时,罗伦斯想到了个不错的点子。

“难得您提出这么好的提议,真的很可惜。我的伙伴赫萝一大早就吵着想到街上四处走走,所以这实在是个很好的机会。只是……”

阿玛堤脸色一变说:

“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只带赫萝小姐出去走走。老实说,我今天已经没工作要处理了,正闲得发慌呢。”

“这不太好意思吧。”

虽然罗伦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顺利做出惊讶的表情,但是他心想,阿玛堤根本就没注意到他的细微表情变化吧。

阿玛堤的眼中应该只有赫萝的身影。

“不会的。如果自己一人到处闲晃,我担心赚来的钱都会被我喝光。说难听一点,这样我正好可以有个伴。就让我来带赫萝小姐出去走走吧。”

“真的可以吗?不过,那家伙不是人家叫她待在旅馆,就会乖乖待着的人。所以,我不确定她是否还在旅馆。”

“哈哈。我正好要和那家旅馆商量采购的事,我会露个脸顺便问问看。如果赫萝小姐在,我就约她。”

“真不好意思。”

“不会、不会。不过,下次也要让我带您到城里走走。”

关于这方面的交际话语,阿玛堤倒是表现得十足像个商人。

虽然比罗伦斯年轻五、六岁左右的阿玛堤有着不可靠的柔弱外表,但是他的内在想必是个确确实实的商人吧。

尽管阿玛堤的注意力全放在赫萝身上,他却没忘了应该有的表现。

就在罗伦斯暗自告诫自己不可掉以轻心时,洋行大门再次打开。

因为与罗伦斯同时把视线移向大门的阿玛堤说了句“来得正好呢”,所以罗伦斯立刻明白了是谁走进洋行。

“那么,罗伦斯先生,我先告辞了。”

“啊,好的,拜托您了。”

不知道阿玛堤前来洋行是没有其他事情要办,还是他满脑子想的都是赫萝,以至于忘了要办的事情。阿玛堤告辞后,便离开了洋行。

虽然留了银币给赫萝,但想必赫萝现在还赖在床上没出门吧。

看阿玛堤那副着迷模样,相信只要赫萝开口,阿玛堤一定会买下所有东西给她,对赫萝来说,阿玛堤肯定是个不错的冤大头。

虽然这么一想,不禁有些同情起阿玛堤;但是看他那副模样,相信他会很乐意解开荷包吧。

如果可以拿别人的荷包来买得赫萝的好心情,没什么比这更令人开心的了。

但是,很遗憾的,只要在赫萝面前,脑筋就是没办法转得这么快。

不用说反应总是慢赫萝一步,只要她使点小把戏,就会被打个落花流水。

就在罗伦斯想着赫萝活了那么久,想要超越她果然没那么容易时,和阿玛堤接棒进来洋行的男子环视洋行一圈后,朝罗伦斯的方向走来。

听说马克的徒弟为了罗伦斯跑遍了整个卡梅尔森,而巴托斯应该已经收到了罗伦斯在找他的消息,所以他才会走近罗伦斯。

罗伦斯轻轻点头致意后,露出营业用的笑容。

“请问是克拉福.罗伦斯先生吗?我是居伊.巴托斯。”

巴托斯说罢,伸出右手。他的右手像是身经百战的佣兵般粗糙厚实。

据马克的说明,比起做生意赚钱,巴托斯好像是个更热衷于赚钱来喝酒的旅行商人。但是实际见到巴托斯后,却发现他身上散发出完全相反的气氛。

走在路上的巴托斯有着矮了一截的棺材般稳定感十足的身躯,他满脸杂乱生长的胡须有如海胆刺,脸上的肌肤就像任凭风吹砂刮的鞣皮一样。巴托斯的右手握起来不像成天握着马车缰绳悠哉度日的人会有的手掌心,而是能够让人立刻知道他全年手持重物的手掌心。

虽然有着这般外表,但是巴托斯既不顽固,也不乖僻,从他口中说出的话语给人像是温和圣职者般的柔和感觉。

“听说最近很多人都像罗伦斯先生一样巡回各国行商。我老是往返相同地方、卖一样的商品,差不多开始觉得厌倦了。”

“您这么说,城里的零售商和工匠可是会骂人的喔。”

“哈哈哈哈哈,肯定会被骂。毕竟光是卖皮绳就卖了五十年的商人随处可见嘛。随口就说厌倦,确实会挨骂。”

巴托斯笑着说道。他是个买卖贵重金属的旅行商人,行走于海拉姆地区的矿山地带,听说往返于险峻山岳与卡梅尔森之间已有将近二十年之久。

在强风吹袭、连树木都无法生长的海拉姆险峻山岳,扛着沉重行李行走数十年,这并非一般人所能为。

巴托斯之所以会在大市集前后一星期的卡梅尔森逗留,想必是需要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吧。

“不过,罗伦斯先生您的兴趣挺特别的嘛。”

“咦?”

“我听说您是因为想听一些北方的古老传说,所以在寻找编年史作家。还是说,您是为了做什么生意吗?”

“不,不是那样子的,应该是说好奇心旺盛吧。”

“哈哈哈哈。您还这么年轻,却培养了不错的兴趣。像我是到了最近才对古老传说感兴趣的。原本是想当成生意来做,没想到反而为之着迷。”

拿古老传说做生意,这样的点子罗伦斯想都想不到,不过,因为觉得巴托斯的话题有趣,罗伦斯也就安静地听他说下去。

“几十年来,我一直往返同样的地方。有一天,我突然想到,我所知道的世界是个极其狭小的世界。可是,就算是我往返的地方,在好几百年前也已经有人往返其间,而我当然不知道当时的状况。”

罗伦斯觉得自己好像懂得巴托斯的意思。

走过越多的地区,就越觉得世界不断在眼前拓展。

如果说罗伦斯感受到的世界可比喻成池塘的宽度,那么,巴托斯感受到的世界就会是池塘的深度。

“我年纪大了,没有精力到远方去,而时光也无法倒流。所以,哪怕是传说也好,我变得很想去了解自己没能够见识到的世界,还有因为上天的坏心眼而无法回溯的古老过去。年轻时只顾着追求眼前的利益,根本不会想到这些事情。如果当时的我有余力想到这些事情,或许我的人生就会有所不同了……所以,看到您这年纪就对这些事情感兴趣,就觉得有点羡慕。哈哈,我这样说话还真像个老头子。”

虽然巴托斯有些自嘲地笑笑,但是他的这番话或多或少都让罗伦斯有了深刻感受。

被巴托斯这么一说,才发现借由古老传说或神话,能够让人得知自身绝对无法体验的过去,而这点确实相当有魅力。

现在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与赫萝相遇没多久时,她若无其事说出的那句话有多么沉重。

——汝跟咱活着的世界大不相同呐。

当初所有与赫萝活在相同时代的人早已不在世上;而赫萝一路走过的大半时间,都是如此不可知的时间。

况且赫萝是只狼,并非人类。

这么一想,就觉得在不同含意上,赫萝的存在显得特别。

赫萝一路旅行至今,她看了些什么,听了些什么呢?

晚点回到旅馆时,一定得问问赫萝一路经历了什么样的旅行。

“可是对教会来说,古老传说或神话不过是迷信、是异教的故事罢了。只要受到教会的监视,就很难把故事收集齐全。因为海拉姆地区是山岳地带,所以有很多有趣的故事。只不过,那一带被教会监视着。就这点而言,卡梅尔森就没有这层顾虑。”

正因为普罗亚尼是个异教徒与正教徒共存的国家,所以一些教会握有权力的地区或城镇,往往都会定下严格的规矩。

另一方面,极力想要排除教会权力的异教徒城镇,则是随时处于戒备森严的备战状态。在普罗亚尼之中,能够与这些问题和平地划清界线的卡梅尔森,或许是很特别的存在。

然而,如果要问这样的城镇是否就没有对立的问题呢?其实也不尽然。

罗伦斯与巴托斯为了与编年史作家见面,来到了位于卡梅尔森北端的地区。

卡梅尔森是以拓宽为前提而被建造,所以城墙是采用容易拆除的木架构造,而道路和建筑物就可以建设得十分宽敞。

有着如此城镇计划的卡梅尔森城里,却存在着高过人头的石墙。

这道石墙用来区分因为被教会追赶,而从南方或普罗亚尼的其他城镇,逃到此地的人们所居住的区域。

之所以用石墙区分这里,正是城里居民认为住在这里的人们是麻烦存在的铁证。尽管这些人们在卡梅尔森不是罪犯,但是到了好比说留宾海根,却是得即刻斩首的罪犯。他们理所当然会被视为麻烦。

不过,罗伦斯立刻改变了想法。

罗伦斯心想,这道石墙并不纯粹是为了隔绝他们而存在,应该是被迫必须存在的吧。

“这是……硫磺味吗?”

“哈哈,您也卖药石吗?”

海拉姆地区拥有好几座采矿量傲人、并可以采得各种矿石的矿山。行走于这地区的巴托斯或许早已习惯闻到硫磺味,但是罗伦斯闻到这独特的臭气便不禁揪起了脸。

一穿过设在石墙上的门,随即扑鼻而来的这股臭味,让罗伦斯瞬间明白了这个区域住着什么样的人。

他们是教会的最大敌人——炼金术师。

“没有……只是知道些知识而已。”

“知识是商人的武器,您是个好商人。”

“……不敢当。”

一穿过设在石墙上的门,便发现这个区域的地面比城里其他地区矮了许多。

建筑物的间隔也显得狭窄,虽然这景色会让人联想起熟悉的城镇小巷子,但是却有一些奇妙之处。

首先,走在小路上,鸟类的羽毛会不时映入眼帘。

“毕竟毒风吹来时不一定会带着臭味,所以他们就饲养小鸟,小鸟如果突然死了,就知道该注意了。”

虽然罗伦斯听过矿山等地区会采取这般安全措施,但是,一旦来到当真采取了这种安全措施的地方,背脊还是不禁一阵发冷。

虽然“毒风”是个不错的形容,但是罗伦斯还是认为以教会喜欢使用的“死神之手”来表现比较贴切——才觉得吹来的风特别冰冷,便发现身体仿佛冻僵了似地动弹不得——据说就是这样的感觉,才被形容成“死神之手”。

小巷子里同样随处可见的小猫,是否也与饲养小鸟一样的理由被饲养呢?还是小猫是为了猎鸟而聚集呢?

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只会让罗伦斯觉得不舒服。

“巴托斯先生。”

罗伦斯许久不曾觉得静静地走在路上是件痛苦的事。

昏暗的小巷子里不时传来猫叫声和鸟儿振翅声,以及诡异的金属声,还弥漫了呛鼻的硫磺臭味。罗伦斯无法忍受这样的气氛,于是向走在前方的巴托斯搭腔。

“请问这个区域住了几位炼金术师呢?”

“这个嘛……加上学徒差不多有二十人左右吧。不过,毕竟这里经常发生意外,我也不知道正确人数。”

巴托斯的意思是说这里经常会有人死去。

罗伦斯后悔不该提这样的问题,他改口问了像个商人会提的问题:

“和炼金术师做生意的利润好吗?感觉上,好像会伴随很多危险。”

“嗯……”

巴托斯一边避开里头不知装了什么,四周沾着让人看了睡意全消的绿色不明物体的桶子,一边悠哉地回答说:

“如果对方是有贵族在背后撑腰的炼金术师,利润就会非常好。因为不仅限于金、银、铜,他们还会购买大量的铁、铅、锡、水银、硫磺、磷等等。”

巴托斯说出的商品意外地普通,这让罗伦斯感到惊讶。

罗伦斯还以为会听到更诡异的商品,好比说有五只脚的青蛙之类的。

“哈哈哈,很意外吗?就算在北方行商的人,也大多认为炼金术师就是魔法师。其实他们跟打铁工匠没什么两样,他们本来就只会做一些加热金属,或是用强酸来溶解金属的工作而已。”

两人在狭窄的十字路口转向右方。

“确实其中也有人在研究魔法啦。”

巴托斯回过头说道,并扬起嘴角露出虎牙一笑。

罗伦斯吓得不由地停下脚步。巴托斯见状,立刻像在为自己的恶作剧道歉似地笑笑说:

“不过,我也只是听过这样的传言而已。而且,听说住在这个区域的炼金术师们也都不曾见过会魔法的人。顺道一提,住在这个区域的个个都是好人喔。”

罗伦斯第一次听到有人以“好人”,来形容日日夜夜把精力花在逆神举动上的炼金术师。

每当提到炼金术师的话题时,人们总会有一种恐惧心与好奇心交杂、难以形容的背德感。

“怎么说,毕竟他们是我的衣食父母,打死也不能说他们是坏人吧?”

听到巴托斯说出像个商人会有的话语,罗伦斯有些松了口气地笑笑。

过了不到一秒钟的时间,巴托斯在一户住家门前停了下来。

照射不到阳光、满是坑洞的路面有好几处黑水坑。

面向狭窄小巷子的墙面上有扇裂开来的木窗。或许是多心,但这栋两层楼的建筑物似乎往一边倾斜。

建筑物的外观看起来,就跟任何城镇都看得到的贫民区一角没两样。但是,这里有一个关键性的不同点。

那就是这里一片寂静,丝毫听不见孩子们的嬉闹声。

“您不用这么紧张,对方是个很好相处的人。”

尽管巴托斯像这样安抚过罗伦斯好几次,但是罗伦斯听了,还是只能够含糊地笑笑。

要罗伦斯不紧张才是强人所难。

因为在这块区域里,住着被世上最不得违逆的机构压上重犯烙印的人们。

“有人在吗?”

即便如此,巴托斯仍然不畏惧地敲了大门,并且以轻松的口吻说道。

然而,干巴巴的大门看起来,甚至像是好几年不曾打开过一样。

不知何处传来了微弱的猫叫声。

被视为异端而遭到修道院追赶的修道士。

身穿破烂长袍、像只干瘪青蛙的老人身影,在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又随即消失。

那是一般旅行商人不会涉足的世界。

这时,大门缓缓打开了。

“咦?这不是巴托斯先生吗?”

听到这句话的瞬间,罗伦斯不禁觉得扫兴,膝盖也仿佛失去了力气。

“好久不见。您看起来精神不错,真是太好了。”

“你怎么抢了我的话呢。你在海拉姆的山岳之间来来去去的,竟然能够平安无事,可见老天爷特别宠爱你呢。”

薄薄的木门打开后,一名身材高挑、有着蓝色眼珠的女子出现在门口。女子身穿长袍,看起来应该比罗伦斯年长几岁,剪裁宽松的长袍穿在女子身上反而更显妩媚。

女子的语调轻快,而且是个无庸置疑的美女。

然而,罗伦斯却忽然想起炼金术师寻找长生不老法术的传说。

魔女。

当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这个字眼时,女子的视线投向了他。

“哟,是个帅哥呢。不过,他的表情像是把我当成魔女了。”

“既然这样,那我就这么介绍您好了。”

“别这样,这地方已经够让人郁闷了。更何况,魔女怎么可能像我这么美丽呢?”

“听说有很多夫人因为长得标致,所以被传为魔女呢。”

“你还是老样子嘛,巴托斯先生。想必你在海拉姆地区应该拥有不少金屋吧?”

虽然罗伦斯完全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没坚持想要掌握现状,一心只想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

罗伦斯做了一次半的深呼吸。

然后,随即挺直背脊,恢复旅行商人罗伦斯的神情。

“大姐,今天有事找您的人不是我,而是这位罗伦斯先生。”

巴托斯可能是察觉到罗伦斯已经恢复平静,在他适当时机的介绍下,罗伦斯向前踏出一步,并露出营业用笑容打招呼说:

“请原谅我的失态。我是旅行商人克拉福.罗伦斯。今日前来拜访狄安.鲁本斯,请问先生是否在家?”

罗伦斯以鲜少使用、再客气不过的用字遣词说道。

然而,仍然以手扶着木门的女子听了,先是一脸愕然,跟着立刻神情愉快地笑着说:

“什么嘛,巴托斯没跟你说啊?”

“啊!”

巴托斯露出一副都怪自己没注意到的模样轻轻拍了一下额头后,用深感愧疚的眼神看向罗伦斯说:

“罗伦斯先生,这位是狄安.鲁本斯小姐。”

“我是狄安.鲁本斯。很男性化的名字吧?请叫我狄安娜吧。”

女子一改方才的态度,气质高雅地微笑说道。她的举止足以让人想象出她曾经待过相当高贵的修道院。

“我看,我们就别杵在门口,到里头说话吧。我不会吃掉您的。”

狄安娜推开大门到底,一边指向屋内,一边恶作剧地说道。

狄安娜的住家与建筑物外观并无差异,相当地破旧,或许可以用遭遇暴风雨的遇难船船长室来形容。

房间的角落堆着让人联想到海盗宝物箱的木箱,木箱上面用了铁片加以补强,箱盖则随性地掀开。还有看似价值不菲的坚固椅子,也成了衣物和书本的垫底。

另外,让人想象不到是来自何种鸟类、纯白如雪的羽毛笔大量散落在整个房间里,仿佛有只巨大的鸟在屋内尽情整理过羽毛似的。

非常适合用杂乱无章来形容的这间房间里头,还称得上保有些微条理的地方就只有书柜、和狄安娜工作的大书桌周围而已。

“那么,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阳光仿佛奇迹似地照射在书桌上,狄安娜没有请罗伦斯两人入座,也没有为两人端上热茶,她一边拉出书桌的椅子坐下,一边说道。

姑且不论热茶,就连张椅子都找不着的罗伦斯正烦恼该怎么办时,巴托斯像是早已习惯了似的随意搬开堆放在椅子上的物品,为罗伦斯清出一张椅子来。

罗伦斯心想,就算是心高气傲的贵族,也懂得请客人入座。

但是,他发现狄安娜这般不按常理行事的性格并不会令人厌恶,这点也算是她的可爱之处。

“冒昧前来拜访,请先允许我向您致歉。”

即使听到如此合乎常理的客套话语,狄安娜也只是笑着轻轻点头。

罗伦斯轻轻咳了一下后,接着说:

“是这样的,我听说鲁本斯小姐——”

“狄安娜。”

狄安娜当场提出纠正,她的眼神认真。

罗伦斯勉强隐藏住内心的动摇,说了句“抱歉”后,狄安娜的脸上再次浮现了柔和的笑容。

“呃——是这样的,我听说狄安娜小姐对北方的古老传说相当有研究。所以在想如果方便,能否向您请教一些事情?”

“北方的?”

“是的。”

狄安娜一边做出思考状,一边把视线移向巴托斯说:

“我还以为是来谈生意的呢。”

“您别玩笑了。如果是来谈生意,肯定会被您轰出去吧?”

虽然狄安娜是笑着回应巴托斯,但是罗伦斯觉得狄安娜真会这么做。

“可是,我不确定知不知道您想找的故事。”

“那是表示我有可能听了纯属捏造的故事。”

“哎呀,如果是那样,那就当成是新故事,换我听您说好了。”

看着狄安娜的温柔笑脸,罗伦斯不禁别开视线,咳了一下。

罗伦斯暗自心想:幸好赫萝不在身边。

“那么,我是想请教有关约伊兹这个城镇的古老传说。”

“喔,您是说那个被猎月熊毁灭的城镇吧?”

狄安娜似乎当场就拉开了记忆的抽屉。

罗伦斯心想,约伊兹被毁灭的话题就这么被提起,没带赫萝来果然是正确的选择。约伊兹恐怕已经真的毁灭了。一想到要如何告诉赫萝这件事,罗伦斯就感到头疼。

就在罗伦斯想着这些事情时,狄安娜缓缓站起身子,走近这间房间里维持着奇妙秩序的书柜,并从井然有序排列着的大型书本当中,取出一本书说:

“我记得就在这附近……找到了,找到了。猎月熊,它的发音应该是‘伊拉哇.威尔.牧黑德亨德’吧。被猎月熊毁灭的城镇约伊兹。如果是有关这个猎月熊,倒是有好几个传说。不过,都很古老就是了。”

狄安娜一边翻阅书页,一边滔滔不绝地说道。她的食指上因长期写字而生成的茧显得红肿,令人看了心疼。或许排在书柜上的所有书本都是狄安娜亲自撰写的。

究竟有多少异教故事和迷信浓缩在其中呢?

想到这里,罗伦斯忽然察觉到了一件事。巴托斯提到想拿古老传说或神话做生意,应该是想把狄安娜撰写的书本卖给教会吧。

如果拥有这里的书本,教会就能够一眼看出哪一个地区有了什么样的传教错误。所以,教会相关人士肯定是极度渴望拥有这些书本。

“我想知道的不是熊的故事,而是城镇约伊兹。”

“城镇?”

“是的。因为某种原因,我正在寻找约伊兹的位置。不知道有没有办法从古老传说或神话中找到位置?”

听到有人询问古老传说的地点在哪里,而非询问某样商品的产地时,绝大部分的人都会感到困惑。

狄安娜当然也不例外,她先是露出有些出其不意的表情,然后把书本放在书桌上,开始思考了起来。

“位置吗……位置、位置……”

“有办法吗?”

罗伦斯再次询问道。狄安娜听了,仿佛感到一阵头痛似地一手摸着额头,另一只手做出手势要罗伦斯等候。

虽然保持沉默的狄安娜看起来,说她是高贵女修道院的院长也不会有人怀疑;但是看着她现在的模样,罗伦斯不禁觉得她有着诙谐的本性。

狄安娜紧闭双眼,呻吟了好一会儿后,总算抬起头来,脸上挂着仿佛第一次引线穿针成功的少女般的开心笑容。

“我想起来了。在普罗亚尼更北方有一条罗姆河,这条河的水源地有个城镇叫做雷诺斯,那里有个这样的古老传说。”

面对狄安娜突然用像在对巴托斯说话那般的口吻对自己说话,罗伦斯不禁感到错愕。

罗伦斯心想,只要一提到古老传说,狄安娜似乎就会变得浑然忘我。

有着这般个性的狄安娜清清喉咙后,闭上眼睛,背诵起古文:

“遥远古时,一巨狼现身村落。狼自称约伊兹之赫珞,其身形之高大须仰头望之。惊也,村人视此乃天降诛罚,赫珞曰其来自东方深幽山林,欲往南方。赫珞嗜酒,时而化身女孩,与村落女子共舞。其貌姣好、稚龄,但持非人之尾。于村落嬉戏多时后,允保村落丰收,即南下矣。村落自此长年丰收,人称狼为麦束尾巴之赫珞也。”

让罗伦斯感到吃惊的,不仅是口若悬河地背诵古文的狄安娜,还有突然出现的赫萝名字。

尽管发音多少有些差异,但指的正是赫萝没错。承诺丰收的描述证明了是赫萝所为,而化身成拥有尾巴的女孩模样也符合赫萝的外表。

不过。感到吃惊的心情根本比不上狄安娜背诵的内容。

位于罗姆河水源地的雷诺斯是个至今仍存在的城镇。只要得知赫萝是来自雷诺斯的东方山林,就可以从纽希拉往西南方划线,再从雷诺斯往东方划线,而两条线的交叉点就会是城镇约伊兹了。

“这传说有帮助吗?”

“有,因为位于雷诺斯东方的山林范围有限,这充分构成线索了。”

“那真是太好了。”

“近期内我一定会答谢您——”

狄安娜以手势制止罗伦斯继续说下去。

“您看我这样子应该也明白吧,尽管遭到教会追杀,我还是酷爱异教地的古老传说。而且,我只爱听原原本本说出传述内容的古老传说,而不是因为考虑到教会存在,而扭曲内容的故事。看起来罗伦斯先生是个旅行商人,您应该听过些什么有趣的故事吧?只要您能够分享个故事给我听,就算是答谢了。”

在教会负责撰写历史的人是为了维持教会威严而写;而受雇于贵族的人则是为了赞颂其雇主,也就是为了贵族而撰写历史。要说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似乎也没什么不对。

教会城市留宾海根的命名源自圣人留宾海根的名字,而流传于城里有关这位圣人的传说也与赫萝的描述相差甚远。想必那些传说是为了维持教会的威严,并且让教会更具权威,而刻意地窜改历史的吧。

在这个信仰与经济皆自由的城镇卡梅尔森里如贫民区般地方生活的狄安娜,想必是因为对于古老传说的爱之深,而无法原谅那样的行为吧。

听到狄安娜被视为异端而遭到修道院追赶,还以为她会是个思想极其危险的人,结果却发现她只不过是个热爱兴趣到可以不顾性命的狂热分子。

罗伦斯回答了句“我明白了”后,说了一则珍奇故事。

那是一则描述某麦子大产地的故事。

是有关一匹狼掌控麦子丰收的故事。

后来,因为多多少少喝了点酒,罗伦斯与狄安娜、再加上巴托斯三人,热烈地谈论起各地方流传的各式各样古老传说和神话。

等到太阳开始西斜时,罗伦斯总算回过神来。他礼貌地婉拒狄安娜的挽留之意,与巴托斯一同告辞。

任狄安娜住处的热烈交谈,使得罗伦斯与巴托斯走在狭窄小巷子途中,一想起方才的话题,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到了罗伦斯现在这年纪,若是听到传说中的龙或是黄金城之类的故事,都会觉得那是天方夜谭,他许久不曾这样开心地谈论这类故事了。

罗伦斯就算拜了旅行商人的师父为师后,仍有好一段时间对成为高举长剑、走遍各国的巡游骑士抱持憧憬。在与师父一同行商的途中听来的故事,像是喷火龙、展开双翅可遮住天空的巨鸟,或是可自由自在地移动高山的魔法师,也都让罗伦斯暗自心动。

不过,不知打从何时,罗伦斯明白这些都是编造出来的故事。

罗伦斯心想,今天会觉得这类故事如此有趣,应该是因为遇上赫萝的缘故吧。

有许多传说或神话绝非编造出来的故事,而行走于世界各地的旅行商人也和巡游骑士同样,能够拥有大冒险的机会。

光是察觉到这个事实,就足以让罗伦斯多年来早已遗忘的舒畅感在心头扩散开来。

然而,就在罗伦斯回想起走私黄金到留宾海根的途中遇上的事件时,这般沉醉感也随之化为苦笑。

虽然没看见对方的真面目,但是罗伦斯相信在留宾海根附近那片谣言不断、阴森诡异的森林里,一定住着像赫萝一样的狼。然而,当时的罗伦斯并非让人看了痛快的冒险英雄剧主角,而是只能够随波逐流的配角。

商人果然比较适合过着像个商人的生活。

就在罗伦斯想着这些事情时,走到通往旅馆的大街,于是罗伦斯便在路口向巴托斯道别。

当罗伦斯为介绍人一事向巴托斯致谢时,得到巴托斯这样的回答——一个人去大姐那里,会惹来多方批评,所以这样正好有个好借口。”

的确,狄安娜如此随和,又是个美人,再加上她住在炼金术师聚集的地区。如果独自前往拜访她,不知道会引来多少周围人们的好奇目光。

毕竟洋行的人们最喜欢谈论这类话题了。

“请务必再邀我一起去。”

巴托斯说出的这句话也让人感觉不像客套话,而是他发自内心的真心话。当然,罗伦斯同样度过了愉快的时光,所以他诚恳地点头回应。

夕阳就快消失在家家户户的屋顶另一端。在城里的大街上,可看见结束工作的工匠、结束商谈的商人,以及卖光从村落运来的农作物和家畜、准备踏上归途的农夫们穿梭其中。

顺着大街往南方走,来到靠近闹区的地方,大街上的人潮多了醉汉和小孩子们的身影。平时到了傍晚时分,就会骤然减少的女孩身影也随处可见,街上似乎已是一片前夜祭的气氛。街上有几处围了人墙,而人墙之中的算命师就这么召集人群,光明正大地做起生意来。

罗伦斯穿过人墙,也没走进位于大街上的旅馆,一路朝卡梅尔森的市场走去。

因为狄安娜说的话让罗伦斯某种程度掌握到约伊兹的位置,所以他决定不把纽希拉设为目的地,而是先以雷诺斯为目标。

罗伦斯会选择雷诺斯的原因除了距离较近之外,道路整顿得较完善也是其中之一。另外,他也期待着到了雷诺斯之后,或许找得到更详细记载赫萝的传说。

因为目的地变更,所以为了收集旅行所需的情报,罗伦斯再度来到了马克的摊贩。

“唷,帅哥。”

然而,当罗伦斯来到摊贩前,便发现马克单手握着酒杯,一副心旷神怡的模样;而帮忙到处跑腿联络的小伙子则在摊贩里头,满脸通红地仰头大睡。

代替这两名醉醺醺的男子,在堆高的商品上头盖上防露水用的布篷,忙着准备收摊的是马克的妻子——雅黛儿。

雅黛儿一发现罗伦斯到访,便朝罗伦斯轻轻点头致意,然后用手指向丈夫马克露出苦笑。

“怎么了?哎,先来喝一杯吧。”

“嗯,我早上拜托你收集的情报……喂!倒太多了。

咖啡色陶制酒壶里的酒被马克咕噜噜地倒进木杯,尽管罗伦斯出声制止,马克却充耳不闻。

马克一脸若是罗伦斯不伸手拿起满得就快溢出酒来的酒杯,他就不回答的表情。

“真是的。”

罗伦斯一副受不了马克的表情举起酒杯喝了一口后,发现酒杯里装的是挺不错的葡萄酒。这让他不禁想要吃点咸味十足的肉干下酒。

“那,你刚刚要说什么?不会是要换目的地吧?”

“是啊,没错。罗姆河的水源地不是有个叫雷诺斯的城镇吗?我记得那里是以木材和皮草出名吧?我想去那里。”

“什么嘛,你换的地方还差真远。害我白收集了一些去纽希拉附近的情报。”

尽管喝醉,脑子里还是得有某处保持着清醒,否则就称不上是商人。

“抱歉啦,事情有了一点变化。”

“喔?”

马克笑着说道,并像在喝水似地喝下酒。

然后,马克露出极其愉快的目光看向罗伦斯说:

“原来你和伙伴感情失和是真有此事啊?”

停顿了好几秒钟后,罗伦斯反问说:

“你说什么?”

“哈哈哈哈哈。我可是调查得很清楚呢,帅哥。大家都知道你带着容貌姣好的修女下榻在高级旅馆。真是的,所谓逆神之举指的就是你这种行为。”

尽管卡梅尔森是个规模不小的城镇,但终究不及留宾海根。只要向朋友的朋友探听,就几乎能够探听到所有城镇商人的消息。城镇商人的横向关系就是这么深厚。想必是有某人看见了罗伦斯与赫萝,所以谣言才会口耳相传地散了开来。

连在市场经营摊贩的马克都知道赫萝的存在,这表示洋行的人一定也知道。想到幸好自己没有与巴托斯一起回洋行,罗伦斯不禁松了口气。

然而,罗伦斯不明白马克为何会提到感情失和。

“我和伙伴之间不是那种可以当成酒席助兴话题的关系。不过,你说感情失和是什么意思?”

“嘿嘿嘿,原来帅哥装傻的功夫也是一流的呢。不过,被人家说感情失和,你内心的动摇终究还是写在脸上。”

“毕竟我的伙伴确实是个美女。如果感情失和,那我不就亏大了?”

多亏平时与赫萝的互动,让罗伦斯能够冷静地做出反应,就连罗伦斯自身都感到有些吃惊。

不过罗伦斯心想,如果可以,他宁愿自己的商谈技巧可以提升,而不是这方面的应对。

“嗝,没啦,就刚刚才听来的消息。我们公会里的年轻小子带着你的那位伙伴走在街上呢,听说两人看起来感情很好的样子。”

“喔。你是说阿玛堤……先生啊。”

虽然阿玛堤比罗伦斯年少,但是罗伦斯心想直呼名字似乎不礼貌,于是加上先生两字。可是话说出口后,却又觉得自己显得有些卑微。

“什么嘛,你已经死心了啊?”

“很遗憾,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今天一整天有事没办法陪伙伴,加上阿玛堤先生有空想带我们到街上走走,只不过这两件事恰巧碰在一起罢了。”

“喔……”

“你有什么不满吗?”

罗伦斯以为马克肯定会露出感到无趣的表情,但是马克却突然露出担忧的神色,这让他感到一阵错愕。

“因为我和你一样曾经是旅行商人,所以才给你忠告。阿玛堤那家伙外表看似柔弱,但其实很难应付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是说,如果你还是这样漫不经心,小心伙伴真的会被人抢走。阿玛堤那种年纪的家伙一旦着迷了,什么荒唐事都敢做。还有,你知道阿玛堤年纪轻轻的,但是他的鱼生意规模做得有多大吗?而且,那家伙出身于南方国家颇有名望的家庭,因为他是么子,想也知道他在兄长底下,一定无法发挥专长。所以,大约在三年前,他只身离家出走,最后来到了这里开始做起生意。很厉害吧?”

虽然从身材纤细的阿玛堤外表来判断,这确实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但是,罗伦斯亲眼目睹了阿玛堤雇人运送三辆马车数量的鲜鱼。

而且,虽然说是阿玛堤卖鱼的交易对象,但他轻轻松松地就安排到了面向大街的旅馆房间。在这个城里挤满了旅客的时期,这不是件容易做到的事。

危机感一点一滴涌上罗伦斯的心头,但他同时想到赫萝不可能那么轻易就移情阿玛堤。

罗伦斯回想与赫萝相遇后的种种过去,认为赫萝不会移情的想法就变得越来越坚定。

“没什么好担心的,我的伙伴不是那么随便的家伙。”

“哈哈哈,你还真有自信呢。要是我听到雅黛儿那家伙和阿玛堤走在一起,我一定会认输死了心吧。”

“你说我和阿玛堤先生怎样了啊?”

不知何时,代替喝醉酒的丈夫收摊的雅黛儿已经站在马克背后,她脸上挂着恐怖笑容说道。

四年前,雅黛儿与来到卡梅尔森行商的马克相遇并坠入情网,两人的恋爱故事在卡梅尔森相当出名。在经过这段就是三流吟游诗人都觉得难以置信的恋爱后,她与马克步入礼堂。如今的雅黛儿似乎越来越有身为小麦商人妻子的威严。

罗伦斯第一次见到雅黛儿时,她的身材相当瘦弱,但现在的她却比马克更壮。

雅黛儿在两年前生了小孩,或许母亲都是这么坚强的吧。

“我说,如果知道你和阿玛堤走在一起,爱你入骨的我会被嫉妒之火烧得全身是伤。”

“无所谓,就尽情地烧吧。等到你被烧成炭之后,我会拿来生火,然后烤出好吃的面包请阿玛堤先生品尝。”

雅黛儿尖酸刻薄的话语使得马克哑口无言,只能够以喝酒来逃避。

罗伦斯心想,或许家家都是女人比较强悍吧。

“我说罗伦斯先生,在这种地方陪这个醉鬼喝酒,就是好酒也会变得难喝吧?我们已经可以收摊了,不如到家里来,让我做几样好吃的料理招待你。不过,小孩子可能会有点吵就是了。”

一听到是马克的小孩,就让人无法想象那孩子会有多么顽皮。

虽然光是这个理由就足以让不懂应付小孩的罗伦斯打退堂鼓,但是罗伦斯是因为其他原因而拒绝邀约。

“我还有工作还没完成,所以不打扰了。”

这当然是谎言。不过,雅黛儿并没有露出怀疑的神情,只是一脸的遗憾。

然而,马克却是一副看透罗伦斯内心的模样轻轻笑着说:

“毕竟这个没完成的工作太重要了,好好加油吧。”

马克果然是看透了罗伦斯的内心,罗伦斯只好回他一个苦笑。

“啊,对了。换目的地的事,我了解了。祭典举办期间我也会开店,所以应该收集得到再准确不过的情报吧。”

“谢啦。”

罗伦斯饮尽杯中的酒,并再次道谢后,便向马克夫妇告辞。

独自走在夜里活力充沛的喧嚣市场里,罗伦斯察觉到自己的脚步很自然地加快,只能苦笑。

竟然会拿“还有工作还没完成”当借口扯了个大谎,罗伦斯不禁暗暗自嘲。

事实上,罗伦斯是因为看见马克与雅黛儿的互动,而变得想回到旅馆去。

至于想回到旅馆的理由,就算罗伦斯心知肚明,也不愿意在自己心中提起,当然更不用说是在他人面前说出口了。

赫萝与阿玛堤开心地走在一起的画面,在罗伦斯的脑海里浮现又随即消失。

虽然觉得不甘心,但是罗伦斯好几次都察觉到自己的脚步不停加快。

随着夜色加深,木窗外传来的喧嚣声越来越响亮。罗伦斯一边听着喧嚣声,一边用跟旅馆借来的笔和墨水写下未来的行商计划。就在这时,赫萝回来了。

刚刚有些慌张地回到旅馆来,才发现赫萝根本还没回来。虽然这让人有期待落空的感觉,但是幸好没被赫萝瞧见慌张的模样,也让人松了口气。

赫萝说阿玛堤送她到旅馆前面,所以只有她自己上楼来。不过,看赫萝围在脖子上的狐狸皮草围巾,就不难看出阿玛堤被赫萝耍得团团转。照这情形看来,阿玛堤肯定还买了很多其他东西给赫萝。

比起赫萝平安回来的安心与喜悦,一想到该怎么答谢阿玛堤这件事,就让罗伦斯更是头痛。

“呜……好难过。唔……汝啊……帮咱一下。”

不知道赫萝到底吃吃喝喝了多少,她似乎没办法自己解开丝腰带。

罗伦斯虽然觉得难以置信,但还是一副拿赫萝没辙的模样从椅子上站起来,帮正在床边苦战恶斗的赫萝解开腰带,并帮她脱下当成裙子绑在腰上的长袍。

“喂,你要躺下来也先脱掉围巾和披肩啊,不然会弄皱的。”

罗伦斯的提醒只得到了赫萝含糊不清的回应。

他好不容易阻止了坐在床上的赫萝就这么躺下,替赫萝取下了围巾、兔皮做成的披肩,还有绑在头上的三角头巾。

赫萝早在任凭罗伦斯取下衣物时打起盹来。她之所以会在旅馆前面就向阿玛堤道别,想必是她一路故作镇静到旅馆前面,已经到极限了吧。

罗伦斯好不容易帮这样的赫萝取下围巾、披肩和三角头巾后,让她直接倒卧在床上。

看着如此无忧无虑的赫萝,罗伦斯的脸上不由地浮现苦笑。然而,再看到手上狐狸皮草围巾的毛发光泽。又不禁轻轻叹了口气。罗伦斯心想,这般优质商品如果拿来转卖,那还没话说,但如果拿来送人,实在让他难以想象。

“喂,你先别睡啊。你有没有跟人家讨了其他什么东西?”

照这情形看来,或许赫萝真的向阿玛堤讨了其他更昂贵的东西。

然而,赫萝甚至没有力气把双脚抬到床上,她保持奇怪的姿势打着鼾睡觉。对于罗伦斯说的话,就连赫萝引以为傲的耳朵也毫无反应,已经彻底陷入熟睡之中。

罗伦斯露出一副“真是搞不过”的模样帮赫萝把脚抬到床上放好。即便如此,赫萝还是没有醒过来。

赫萝会如此无防备是因为信任我呢?还是她根本瞧不起我?

罗伦斯忍不住自问。但是他心想思考这些只是自找麻烦,于是决定把这些疑问抛诸脑后。罗伦斯把围巾和披肩放在书桌上后,准备折叠长袍。

就在这时,有样东西从长袍掉了出来,发出咕咚一声。

罗伦斯捡起一看,发现是一块美丽的立体方形金属。

“铁……?不,不对。”

立体方形金属有着使用磨刀仔细研磨过的垂直四角,以及就算只在微弱的月光照射下,也清楚可见、值得赞叹的平滑表面。依这般细工看来,就算是铁块,也具有颇高的价值。然而,罗伦斯心想,如果为了问出金属种类而叫醒赫萝,不知道赫萝会发多大的脾气。

罗伦斯决定等赫萝明天醒来再询问,便把方形金属放在书桌上。

他把长袍挂在椅背上,折好三角头巾后,先抚平腰带的皱褶,再重新卷起腰带。

罗伦斯暗自埋怨着为什么自己非得做这种男仆工作。然而,当他看见早早就发出少根筋鼾声熟睡着的赫萝,不平的情绪一下子就消失了。

看赫萝完全没有想要动身的意思,于是罗伦斯走近床边为赫萝盖上棉被,再次露出苦笑。

然后,罗伦斯走回书桌,让思绪重新回到行商计划上。

既然原本的行商路线无法一边寻找约伊兹,一边长期停留北方,那就以在北方地区行商为前提,变更行商路线便可。姑且不论是否真的要变更行商路线,至少先想好行商计划,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而且,好久不曾在纸上写下各地城镇和行商路线,再一一举出各地特产或获利率较高的商品,从各种角度思考行商路线了。

想起那段宁愿牺牲睡眠,也要拟定计划的过去,就令人感到怀念。

不过,过去和现在有一个关键性的不同。

这计划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某人而想?

罗伦斯一边听着少根筋的鼾声,一边振笔疾书直到动物油做成的蜡烛烧尽为止。

“食物、酒和围巾,还有这颗骰子。”

“还有吗?”

“就这些呗。还有,咱收到了一大堆甜言蜜语。”

赫萝一边轻轻咬着梳理尾巴的梳子,一边说道。罗伦斯听了,露出疲惫神情看向她。

罗伦斯看赫萝醒来幸好没有宿醉,于是盘问起她昨晚的事。在充足的光线下一看,罗伦斯更笃定了赫萝收到的礼物都是相当昂贵的东西。

“我看你昨天吃吃喝喝得很尽兴嘛,还有这围巾是怎么回事啊?你竟然收下这样的礼物……”

“这皮草品质很好呗?不过,输给咱的尾巴就是了。”

“这是你向人家讨来的吗?”

“咱才没有那么不知羞耻,是对方硬要买给咱的。不过,送围巾当礼物真是别出心裁呐。”

赫萝一发现罗伦斯把视线从狐狸皮草的围巾移向自己,便满心欢喜地说:

“想把咱圈住不放。”

“谁要听你搞笑啊。收下这么昂贵的东西,总不能不做任何回应吧?真是的,本来想说可以靠别人讨你欢心的,这下亏大了。”

“呵呵呵,汝果然打着这种如意算盘。哎,咱就知道是这么回事。”

“这围巾的回礼我会从参观祭典的经费里面扣除喔。”

赫萝听了,瞬间露出不满的眼神看向罗伦斯;但一发现罗伦斯反瞪着她,便假装没看见的样子别过脸去。

“……真是的,你该不会也露出耳朵和尾巴了吧?”

“这倒不用担心,咱可没那么笨。”

虽然罗伦斯一想到赫萝昨晚回来时的模样,就不禁感到怀疑,但是他又觉得赫萝应该不至于没注意这方面的事。

“阿玛堤有没有问起我们的关系?”

“咱倒想先知道汝为何会这样问。”

“如果没有事先套好话,会惹来很多的猜测吧。”

“嗯。汝说对了,咱已经被追问了很多事情。咱回答说,咱是巡礼修女,就在坏人打算卖了咱时,汝出面救了咱。”

罗伦斯心想,除了赫萝是修女的说法之外,其他内容算是与事实相符。

“然后呐,咱虽然被汝救了,却因此欠了汝一大笔债。因为咱根本还不起,所以就为汝祈祷旅途平安来还债,是个命运坎坷的女子……哼哼,咱还特地用哀怨的语气说话呐。如何?咱这故事编得很好呗?”

虽然罗伦斯觉得这故事内容像是把他形容成了坏人,但是又不得不认同这算是能够说服对方的说法。

“一听到咱这么说,那小伙子就突然买了围巾给咱。”

假巡礼修女露出小恶魔般的笑容说道。

“这样说还算过得去。那,这骰子是怎样啊?为什么要买这种东西回来?”

昨晚罗伦斯在月光下没能够看清楚颜色,他现在一看,发现这颗看似出自一流打铁师之手的立体方形金属骰子,是呈现黄色的矿物。

乍看之下,金属骰子就像未经过抛光的黄金。

不过,罗伦斯曾看过这种如黄金般的矿物。

这是未经过人工处理的天然矿物。

“那个啊,那是算命师在用的东西,据说是看得见命运的骰子。形状很漂亮呗?能够做出这么漂亮的东西,还真令人佩服。肯定可以卖得高价呗。”

“大笨驴,你想这种东西卖得出去吗?”

罗伦斯故意学赫萝的语气骂人。赫萝听了,像弹开爪子似地挺起耳朵。

“这不是什么骰子,这是称为黄铁矿的矿物。还有,这不是人类做出来的。”

或许是罗伦斯的话让赫萝感到意外,她露出讶异的表情。但罗伦斯无视于她的反应,用手抓起书桌上的黄铁矿结晶丢向她说:

“原来掌控丰收的贤狼对石头并不是那么了解的样子。那颗骰子被挖掘出来时,就长得像颗骰子了。”

赫萝一副“怎么可能”的表情笑笑,把玩着手中的黄铁矿。

“你应该知道我没扯谎吧?”

赫萝轻声呻吟了一下,并用手指抓住黄铁矿。

“这种东西没什么特殊用途,经常被当成名产兜售。还有啊,因为外观很像黄金,所以也会被用来诈欺。你有看到其他人买这东西吗?”

“很多人买啊。用这骰子算命的算命师算得很准,就连咱都啧啧称奇。而且,算命师还说只要拥有这骰子,任何人都能够预测自己的命运,所以有很多人争相购买算命师卖的骰子。算命师还用了其他各种理由推销。”

“这种东西会有那么多人想买?”

“嗯。就是形状没有这颗骰子这么漂亮平整的骰子,算命师也说能够治病或驱邪什么的。”

罗伦斯不禁佩服起算命师能够想到这么好赚的生意。举办祭典或大市集时,时而会有奇怪的东西造成流行。

罗伦斯心想,这正是打算趁祭典的热闹气氛捞一笔的生意吧,真亏算命师想得到利用黄铁矿做生意。

“那骰子还是阿玛堤标来的。”

然而,这回罗伦斯听了,当真吃了一惊。

“标来的?”

“当时大家的反应都相当热烈。咱第一次看到人们竞标,真是吓倒咱了。所以呐,应该可以卖得高价。”

赫萝的话让罗伦斯记起了在海拉姆地区的矿山地带四处行走的巴托斯。

巴托斯知道这事情吗?如果巴托斯有黄铁矿的库存,或者他有门路可以调来黄铁矿,或许这生意能够大赚一笔。

就在罗伦斯想到这里时,传来了敲门声。

罗伦斯霎时以为有可能是阿玛堤早发现了赫萝的耳朵和尾巴,但是他又想到如果真是如此,直觉敏锐的赫萝一定察觉得到。

罗伦斯把视线从房门移向赫萝,发现赫萝缓缓拉高棉被从头部盖住身子。看来,这次似乎不像在河口城镇帕兹欧时那样来了危险的访客。

罗伦斯走近门边,毫不迟疑地打开房门。

站在门外的是马克店里的小伙子。

“很抱歉一大早就来叨扰,主人要我来传话。”

现在的时刻也不算是一大早,但是在这个市场差不多要开放的时刻,罗伦斯想不出有什么重要事情非得特地派出小伙子来传达。

罗伦斯霎时以为是马克得了重病,但是他想到如果是这样,就不会说是主人要传话了吧。

赫萝也动了一下,她只探出脸来。

小伙子因此发现了赫萝的存在,并把视线移向赫萝。看见用棉被从头部盖住身子的少女,小伙子似乎做了不该有的想象,他瞬间面红耳赤地别过脸去。

“那么,传话内容是?”

“啊,是、是的。主人要我马上通知您,所以我一路跑来。事情是……”

听到令人难以置信的传话内容后,罗伦斯也跟着在卡梅尔森的街上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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