训令
海军大元帅兼海军最高统帅部长官奥雷莉雅四世陛下,此次任命伯爵千金埃米莉雅·珀普小姐为极东地区的红帝国之亲善特使,下令海军统帅委员会为其护送。
据此,本委员会命令贵官:将先前的埃米莉雅·珀普小姐及其随从、贡品、物资一起请入贵官所指挥的军舰『烈马号』内,并遵从以下训令展开行动。
贵官须即刻前往王港提里安。我部已命令该港,将船员六个月的薪水先行支付。
上述命令完毕后,依据风况与天候,乘最初的时机出海直达苏格崆港,将船员用的郎姆酒补给至货舱的极限。
完成后再度出港,绕过激怒角,向前文所述的红帝国之南港进发。该港位于北纬24°15′,王立天文台子午线以东113经度处。(PS:广州?‐‐!)
另:南港的入港手续及该港的形状与规模等全面情报,以及港湾的平面图和景点的拓本也附带在本训令书中。
航程中如需补给淡水与食物,贵官可在新大陆东岸、或史朋兰多群岛的安德林港,或在两处都进行停靠。
本任务完成后,贵官须拆开密封在同信封内的追加训令,执行该任务。
另:若途中遭遇敌势力的阻挠,贵官可依据情况,选择击沉、烧毁、俘获等各种手段将其歼灭。
贵官应谨慎安排,若贵官无法继续执行我部之训令时,本训令书须被交至职位仅次于贵官的苍官之手。此时,该苍官必须竭尽所能完成本训令。
1800年7月20日署名
第一海军卿澳嘉丝汀·索兰达
女王陛下的护卫舰『烈马号』指挥官
赛内卡·拜特林格船长
<极度机密>
对女王陛下的护卫舰『烈马号』指挥官
赛内卡·拜特林格船长的追加训令
与从未建交的国度缔结邦交、建立友好关系,会极大地提升海上势力的我国之名誉,擢升王室之威严,大有助于通商和航海业的发展。
故,贵官须遵从女王陛下之旨意,抵达南港后依从以下训令展开行动。
贵官须将某位重要人物迎入船内。
关于该人物的情报,请由亲善特使埃米莉雅·珀普处获取。
该人物登船后,贵官须即刻出港,用尽一切可行的运输手段将该人物护送回亚拉米斯本国。抵达亚拉米斯之时,即刻前往王宫将该人物交托于王室。
此训令在本委员会之名义下进行,优先于一切作战行动。
若上级指挥官阻挠贵官之行动,应立即出示该信封中之书信迅速恢复自由。
另:鉴于该人物的容貌、身份、性别因素,预计其会强烈地刺激船员之兴趣。
故本委员会命令贵官,必须做好万全之对策保护该人物的安全、信赖以及贞操。特别需要留意的是贞操。
但,本任务中可能出现一些不可预计的紧急事态。
现今,红帝国虽保持安定的局面,然而我部的情报,是贵官拆开本训令时的约一年前的信息(此非本委员会之失职,实乃亚拉米斯与红帝国之间的距离所致,肯请谅解)。
据此,若该人物已无法登舰,或其重要性已丧失之时,贵官应选择最有利的解决之道。此时可参考亲善特使埃米莉雅·珀普的意见,但最终决定权在贵官手中。
1800年7月20日署名
第一海军卿澳嘉丝汀·索兰达
女王陛下的护卫舰『烈马号』指挥官
赛内卡·拜特林格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