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斥着残酷的拷问与极刑的女巫大审判
从十四世纪到十七世纪,这段长达三百年的期间,全欧洲都陷入了女亚大审判的风暴当中。凡是被人指称是女巫(或称巫婆)的人,无论是真是假,都相继遭到逮捕,经过残酷的拷问逼供之后,再以火刑当众处死。在这段期间有多少人因此而死?很难有确切的定论,从数十万人至数百万人说法不一。虽然没有确切数字,不过,火刑处死女巫有时会留下文字纪录,单从既有的数据来看,可以做出以下的概略估算。
以法国来说,在洛林当地,单是从1576至1606年,就处死了二~三千人,在波尔多,单是一五七七年一年就处死了四百人。在德国的特里尔,从一五八七至一五九三年这短短几年,就处死了三百六十八人,在维尔茨堡,从1623至1631年就处死了九百人,在汉堡,从1623至1633年就处死了六百人。
光是看这短短几年留下的数据,可以想见因女巫罪名而死的人数有多么惊人。以全欧洲来说,可靠记录显示,从十五世纪末至十八世纪初这段期间,死于火刑的人至少有三十万人(也有人估算多达九百万人)。
这些焚烧女巫的火堆冒起浓浓黑烟,飘升到欧洲的天空中,而且几百年间毫不间断、从不休止,光是想到这幅景象,就令人不寒而慄。
造成这种集体屠杀的原因,最先让人联想到的理由就是社会不安。当时欧洲正处于极度的低潮,全欧洲有三成的人口被黑死病夺去性命,活着的人则要面对严重的通货膨胀以及激烈的宗教改革运动,在这激荡的时代中,人民心中的恐慌不安似乎毫无止境,而且无处可躲。
这不知该如何排解的不安,后来找到了一个宣泄的出口,也就是「女巫」。人们谣传,女巫可以靠着法力影响天候,让农作物收获锐减,还靠着魔法让胎儿流产、让男性不举。此外,女巫还喜欢屠杀婴孩、吃孩童的肉、并且献祭给撒旦……就这样,人世间一切的不幸与罪恶,就全推给了女巫。
那时,欧洲正掀起宗教改革运动,为了与新教对抗,罗马教皇建立了修道会,开始致力于镇压异端。女巫大审判的前身,是由十三世纪罗马教皇额我略九世所创立的「异端审判」制度。异端审判法官拥有教皇的保护伞,权限高过各地主教与政府,他们的使命就是扑灭所有在基督救国家散布异端邪说的人。
后来,以迷信和残酷闻名的若望二十二世继任教皇,他在1318年二月二十七日颁布教令,从此决定了「女巫」的悲惨命运。在他写给法国高阶神职人员的信中,甚至明文提及「无论何时何处,你们都被授予审判女巫的绝对权限」。
这位教皇若望二十二世,日后在1323年、二六年、二七年、三十年、三一年连续颁布加强追杀女巫的命令,使得情势急转直下,那些异端审判法官也根据教皇命令,展开越来越激进的女巫大审判。
女巫大审判专用教范
当异端审判制度在欧洲各国布下天罗地网、开始运转,追杀女巫的活动也在十五世纪达到颠峰,最具决定性的影响是一本名叫《制裁女巫的铁锤》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道明会的修士雅各布-施普林格与海因里希-因斯提托里斯两人,在得到教皇依诺增爵八世的许可之后,于一四五八年出版,是一本专门讲解女巫大审判的教范。
这本书甫一出版就销售一空,在德国推出了十六版、在法国推出十一版,堪称是当年的畅销书。但是这本畅销书带来的伤害遍及全欧洲,于是后世的人这样评论道:「人类写下的众多书籍,从没有一本书像这本书,带来如此巨大的苦难。」
这本书以圣经中的一句话「行邪术的女人,不可容她存活」做为后盾,详细记载了举发女巫的方法和拷问技术,对女巫发起全面战争。
书的第一部,是以神学的立场说明女巫和巫师是真实存在的。想要告发女巫,必须先揭发女巫曾与恶魔交媾的罪状,因此,性的要素在女巫大审判中占有很重要的影响力。
书的第二部,说明女巫如何操弄魔法、加害于人,并且举出范例加以解说。比方说女巫会煮食婴孩,藉此强化自身的妖术法力。还有,女巫可以让人失去生殖能力,例如让孕妇流产、让男人不举等等。
书的第三部,说明审判女巫的过程与方法。比方说在拷问被告时,必须剥光被告的衣物,并且仔细搜身,检查身上有没有隐藏魔法工具。另外,被告如果不肯自白吐实,则要用绳索捆绑,并施以严刑拷打。
假设市井间有人谣传某人是个女巫,不管有没有证据,都会遭到逮捕,并展开审判。审判过程中虽然会安排辩护人,替被告申冤,但是辩护人假若太过于热心辩护,也会被视为魔鬼的同路人,届时连辩护人都逃不了罪刑。
《制裁女巫的铁锤》一书的出版,确立了「女巫是各种异端之中最邪恶的异端,必须加以扑灭」这样的观念。那些被捕受审的女巫。之所以都留下了极为类似的口供自白,想必是官员们照着这本书所教的方式去进行拷问,才会屈打成招吧。
密告与流言盛行
大部分的女巫审判,最初都是由熟人密告或是街头巷尾的流言所引发的。
某个村子爆发传染病、或是冷天降霜导致作物欠收、或是有谁发生了意外,人们就开始窃窃私语,怀疑起村里那个不合群的女人、或是平常就讨厌的女人,把种种罪过推到她身上。
有时,那个平日遭到排挤、如今被怀疑是女巫的人,会主动站出来向当局解释自己的清白无瑕。可是,审判法庭不见得会接受她的说词,反而会施以严刑拷打,直到她忍受不了酷刑,自己承认是女巫为止。总之,一旦女巫的流言传开,那就跟判了死刑没有两样。
另一种揭发女巫的手段是「密告」。异端审判制度奖励人民密告,凡是十四岁以上的男性、十二岁以上的女性,都有告发异端的义务。如果知道某人是异端人士、却没有向上级报告,隐匿不报的人就会被抓进监狱服刑。
密告没有亲情的限制,孩子可以告发父母、父母可以告发孩子、哥哥可以告发弟弟……有时,年仅六~七岁的幼童前去密告,官府还是照样受理,依法逮捕处决女巫。至于被捕的女巫,自然免不了严刑拷打,除非供出共犯,否则逼供不会停止。由于异端审判官可以没收罪犯的财产,在利字所驱之下,还会用尽各种手段,牵连出更多「共犯」,贪图他们的财物。
遭到拷问的人,想当然尔会希望尽早停止拷问,在意识模糊、失去判断力的情况下,干脆把自己认识的人通通说出来,这么一来,「共犯」人数就大幅增长,四处株连。一名女巫「供出」上百名女巫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其实,这些被捕的「女巫」,说穿了不过是非常普通的平民百姓。她们被暴民拖到审判官面前,经过一阵严刑拷打,根本没人能承受的了,所以几乎无一幸免,抓到十人就能定罪十人,全都遭到处决。
女巫的辨识方法
当时人们想出分辨女巫的方法有两种,第一种是「针刺法」。那时人们认为,恶魔会把家畜变成「邪灵」赐给女巫当作助手,而女巫为了控制这些邪灵动物,则要把自己的鲜血分给牠们饮用。因此研究恶魔的学者主张,女巫身上应该有邪灵动物吸血的伤口,足以用来证明女巫的身分。
所以异端审判官就照这方法寻找女巫嫌犯身上的「印记」,先把女巫绑起来、剥光衣物,然后仔细检查身体。这个过程可不马虎,就连体毛都要剃得干干净净,为的就是找出身上任何可疑的伤痕。
一旦发现身上有伤痕,接下来审判官就用针去刺那些伤痕。据说女巫会靠着魔法去麻痹身体的感觉,所以审判官就在女巫的身上四处下针刺探,看看女巫有什么反应。拿针刺入皮肉当然不是件好受的事,而且,这「针刺」的过程就连眼睑内、舌头下、阴部私处都不放过,这过程已经算是不折不扣的拷问了。
要是这样还无法判断她是不是女巫,接下来还有另一个方法。大家相信女巫是无法浮在水面上的,所以他们把女人的手脚捆住,扔进名为「女巫澡堂」的大水池内。假如那女人没有浮起来,就证明她是女巫。可是,就算是游泳健将,在手脚被捆住的情况下,也不免会溺水吧。
◆女巫大审判中实施的酷刑◆
欧洲各地现在仍旧留存着当年的拷问刑具,让我们得以一窥「女巫们」遭受到的恐怖酷刑。这里我们把女巫大审判常会用到的刑具整理出来,让人家看看。
◆戮目之刑……用绞成麻花状的铁棒刺入眼中,把眼睛戳瞎。
◆吊刑……将被告人犯的手脚绑在背后,高高吊起,再突然放松吊索,在受刑人即将坠地之前,吊索突然绷紧,靠着惯性加速度拉扯人犯的手脚,用剧烈的冲击力道让人身受重伤。通常用刑一次就能让四肢关节脱臼,用刑三次就会导致人犯死亡。
◆手指刑……用虎钳之类的工具夹住手指,逐步夹紧,直到指甲与手指骨骼碎裂为止。还有一种刑具是夹住拇指,用螺丝来推动夹板,螺丝转的越紧,夹板就越紧,造成手指喷血。另外,用钳子拔指甲的酷刑也属于此类。由于手指与指甲是神经非常密集的部位,遭到刑求时,承受的痛苦超乎我们所能想象。
◆绞裂内脏……把人犯的手脚向后绑在短梯子上,然后用绳索吊起来,转动短梯子刑架,突然放松,人犯就会吊在空中不停的旋转,就这样朝左转,朝右转,不断用刑,最后会造成人体内脏破裂。根据德国皇帝卡尔五世的刑事法典(加洛林纳犯罪法)记述,如果罪犯不肯吐实,就要持续用刑,直到罪犯肚子鼓涨成球状。
◆钉椅……将人犯强压在一个布满尖钉的椅子上,据说,曾有人犯被逼着坐在钉椅上长达六小时之久。
◆颈刑……用绳索套住脖子,然后转动绳索,靠着绳索的纤维磨蹭颈部,根据记录,有时用刑太久,甚至磨穿皮肉,露出颈骨。
◆冰水浴池……将被告人犯衣物剥光,长时间浸泡在倒满冰块的水槽里。
◆火烧羽毛……把羽毛插在人犯的四肢关节等处,然后点火燃烧羽毛。
◆虎钳……用虎钳夹住受刑人的膝盖,逐渐夹紧,骨骼碎裂之后会穿透皮肤,但是人犯不会立刻死亡,只能不断的承受痛楚。
◆靴刑……让人犯穿上长靴,然后把煮的滚烫的热水或热油灌入靴子里,有时则会用刀割开腿肉,然后将煮沸的热油注入伤口中。
◆西班牙长靴……用长靴型的夹具夹住人犯的双脚,逐步转紧螺丝,压迫双脚,造成小腿与脚踝骨折。如果受刑人顽强不肯吐实,就在夹具内敲入木头楔子,制造更强烈的痛苦。遭到这种方式刑求,就算最后侥幸留得一命,双腿也会终身残废。
◆咸鱼料理……逼迫嫌犯吃下大量的盐渍鲱鱼,而接下来的数天则是禁止饮水,让人口渴难耐。
◆疲劳之刑……连续数日不让人犯睡觉,逼迫他不断的在牢房内绕圈行走,不得休息。
◆火炬之刑……把手臂拉直绑好,然后用火把烧烤人犯的腋下,把皮肉烤焦。
拷问刑求的方法如此之多,而且取用不尽,所以一旦遭到逮捕,下管如何辩解,都无法逃脱酷刑的折磨。
异端审判的牺牲者——圣女贞德
遭到男人权谋利用的圣洁处女
谈到女巫大审判以及异端审判,最为知名的无辜牺牲者,就是鼎鼎大名的「圣洁处女——圣女贞德」了。女巫大审判在十五世纪末至十七世纪中叶如同风暴一般席卷欧洲,其实比这段时期还要早六十年之前。圣女贞德就成了第一位受害者,以女巫罪名遭到起诉处决。
这场女巫大审判,发生在英法百年战争时期,当时圣女贞德领导法军赢得奇迹式的胜利。为了摧毁法军的士气,英国运用政治策略将圣女贞德定位为女巫,并且送上异端审判这个至高无上的法庭,藉此污蔑法军的胜利都是魔法在作祟。
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法国北部、诺曼底的古都鲁昂的旧市集广场上,一大早就有许多人前来看热闹。广场中央正在搭建木头的处刑台,台子下方堆起高高的柴薪。不久,一位穿着囚衣的女子,一面哭泣着一面被拉到火刑台前,同时,主教以威严的语气大声诵读判决全文。
「妳假借上帝之名,犯下异端信仰、偶像崇拜、召唤恶魔等罪行,因此遭到教会驱逐,引渡给世俗的司法权进行审判……」
这位年轻女子就是人称「奥尔良的少女」圣女贞德,当时已经是人们心目中的传奇人物。年纪才十九岁的她,遭到英军逮捕之后送交宗教法庭审判,被按上女巫之名,即将在处刑台上迎向她的死期。
贞德被绑在处刑台中央的高耸木柱上,周围的柴薪点上了火,那些看热闹的人们发出惊呼声,火势越来越大,柴薪啪啦啪啦的响着,火焰的轰隆声震慑住群众。就在众人围观之下,火焰中传来「耶稣基督,耶稣基督!……」的哭喊声,贞德死前的惨叫传遍了广场。就这样,被视为神迹的圣女贞德,悲惨的结束她的人生。
十三岁那年夏天的启示
贞德出生于法国东部的东雷米村,是个贫穷的牧羊人家的女儿。这个平凡的女孩日常的工作就是纺纱和照顾羊群,不过,自幼她就信仰坚定,更胜其它同年龄的孩子。在她十三岁那年夏天,贞德突然在院子里得到了上帝的神吁,从此改变了她的命运。
当时的法国正值「英法百年战争」时期,国家分裂为二,由菲利普四世的弟弟的法国后裔、和菲利普四世女儿所生的英国后裔,争夺法国国王的王位。
一四二二年,国王查理六世去世,原本王位该传承给王储查理七世,但是谣传说查理七世的母亲伊莎贝拉红杏出墙,使得王储的血缘备受质疑,于是查理七世就被放逐到巴黎南方的布尔日。
英国国王见机不可失,立刻声明自己拥有法国的王位继承权,并出兵占领了法国西北部地区,后来甚至攻占巴黎,进逼到法国最后的防御重镇奥尔良市,在英军猛攻之下,奥尔良也岌岌可危。
在这危急存亡时刻,法国若是想把入侵的英军逐出法国,最需要的就是一位能够带给民众希望与勇气的领导者。过去法国有一则传说,提到当国家即将灭亡时,将会出现一位圣洁处女来拯救法国。人民都相信这样的传说,热切祈祷着救星降临。也就是在这时,贞德突然出现在法国的历史舞台上。
贞德十三岁那年(一四二五年)的某一天,发生了令她震惊的事件,当时她正在院子里,突然见到炫目的光芒,在光芒中,出现了一位身穿铠甲的人,那人自称他是大天使米迦勒。他对着惊愕哑口无言的贞德说:「妳将得到神助,成为拯救祖国的圣洁处女。」
从那时起,圣米迦勒与圣玛格丽特就经常显现在贞德面前,而天使们给她的谕令也越来越具体化,命令她:「尽快赶到王储身边,协助他率领军队作战,从英军手中拯救法国!」
贞德回答说:她只是个乡下女孩,从没有骑过马、更别提领军作战了。可是圣米迦勒说,只要贞德前往弗谷勒会见当地的守军指挥官博垂科特,他就会带贞德去晋见王储。
一开始,贞德有些不知所措,但她渐渐听从了上帝的旨意,认定拯救法国就是她的使命。当然,她的家人、尤其是父亲对此非常反对,甚至还找了贞德以前喜欢的青年出面,说她如果不打消念头,就要取消婚约。
十七岁少女的意志
结果,贞德在一四二八年一月她十七岁那年,不顾家人的反对,出发前往弗谷勒。并且要求会见守军指挥官博垂科特,可是,对方根本不想接见这来路不明的访客,后来好不容易答应见面,一看竟然是个乡下女孩,而且这村姑还用毅然决然的语气说道:
「是天主派遣我来的,上帝要我协助拥立查理成为法国国王。」
博垂科特起初怀疑这女孩是不是受到恶魔蛊惑的女巫?于是叫村里的神父把贞德赶走,但是贞德不为所动,依旧坚称除非她出面,否则没有人能夺回法国领土。
后来博垂科特终于败给了贞德的热诚,交给她一套甲冑和武器,派骑士和随从护送她前往王储居住的锡农。这趟旅程长达五百公里之远,途中还会经过向英国靠拢的法国贵族领地,贞德一行人只能趁夜里谨慎的赶路,白天则是躲在森林里避入耳目。经过数日的旅程,一行人终于抵达了锡农城。
王储查理的宫廷内,一直为了这「圣女」即将来访而争论不休,家臣连续两天都在议论该不该让这乡下女孩晋见王储。当然,王储查理也听过法国危难时、上帝将会派遣圣女前来协助法国取得胜利的古老传说,而且这消息早巳在百姓之间传开,说贞德就是那个传说中的圣女。
面对这种情况,查理心生一计,决定测试看看贞德是否真的就是传说中神派来的使者。
那天傍晚,在五十支火炬照明的大厅内,一大群贵族和超过三百名的骑士聚集在厅内,王储查理故意换上卑微的衣装,躲在贵族人群中,而宝座上则是派了一位贵族坐在上面假装成王储。
可是,这贫穷农家来的女孩,完全不看宝座上的人,直接走到贵族人群中的王储面前。
「王子殿下。」
贞德在王储面前屈膝行礼,流下感动的泪水,然后说道:
「我是上帝差遣来拯救您的王国的使者。请出兵向兰斯进军吧,上帝要您从兰斯的大主教手中接过皇冠,正式登基为国王。」
最初还半信半疑的王储,渐渐的了解到贞德这女孩对他有利用价值。只要推出贞德这号人物,就能尊奉神的名号、提升自己的权威,让衰微的士气重新振作起来。
于是王储拨交了三千兵马给贞德,由她领军出击。原本那些官兵都不屑的认为,十八岁的少女怎么可能会打仗?但久而久之,事实改变了他们的看法。
在解救法军据点奥尔良的战斗中,贞德身穿全套重达二十公斤的甲冑长达一星期之久,换做一般男性,连续穿着甲冑两天就会累得无法打仗了。而且,这一回法军改变了过往那种一对一单打独斗的骑士作战习惯,改用集体作战的新式战法。
贞德所率领的援军来到英军团团包围的奥尔良城外,她骑着白马站在部队最前方,接着毫不犹豫的就朝英军阵营冲杀过去。
「前进!敌军必定会失败,上帝会保护我们、带领我们赢得胜利!」
这时,奥尔良城内也同时响起了钟声,好像在与贞德应和一般,城门突然打开,城内的守军都冲出来袭击英军。
贞德率领的援军和城内的守军两面夹击,很快的就打散了敌军。在战场上,英军的尸首越来越多,化为一片血海。过去七个月来一直被围困的奥尔良,只经过十天的战斗,就从英军手中解放了。
落入英军的阴谋陷害
一四二九年,王储查理意气风发的在兰斯的大教堂内即位成为查理七世,而贞德所率领的法军,在接下来的战役中依旧连战连胜。贞德本人认定自己是服膺上帝的旨意来行动,拥有不可动摇的信念,连带的,法军也受到她的感召,士气日益高昂。相对的,英军士兵则对她避之唯恐不及,给贞德取了个「女巫」的绰号。
此时英军仍旧占领着巴黎和法国西北部,不把英军赶跑,法国就不算得到真正的胜利。可是,查理七世这时心里想着要靠谈判来巩固疆域,那个不断主张出兵进攻巴黎的贞德,就变成了绊脚石。
所以,后来贞德遭到友军背叛,被英军逮捕之后,国王根本没有打算要救她一命,任凭英军在异端审判中将贞德定罪为女巫。而贞德为法国赢得的胜利,也被污蔑为恶魔的法术,向欧洲各国大肆宣传。
经过设计的女巫大审判
贞德被捕之后,监禁在英军占领区的鲁昂城内。她戴着头枷、手脚都用铁链锁住,装在一个无法起身站直的铁笼内,移送到监狱中。
当年监禁贞德的塔楼如今已经不在了,据说一楼与二楼都有士兵把守,贞德被监禁在二楼,那间牢房只够放置一张床铺,锁住贞德的铁链被钉在大梁上,而她脚上的脚缭则串着沉重的铁球。
审判始于一四三一年二月,由于贞德被捕的地方隶属于博韦教区,因此由博韦大主教皮埃-科雄来主导这次审判。此外同席的还有副审判长尚-路-梅托尔、教区法庭检察官尚-迪斯企维、两名公证人、还有科雄指派的法官与助理法官。另外还有从巴黎请来五十多人的大学代表团莅庭。
在众多当代神学家的检视下,召开了四次审判庭,年轻的贞德始终不卑不亢,用毅然决然的态度面对审问。
审问的焦点,对准了贞德所听到的圣米迦勒、圣凯瑟琳、圣玛格丽特所传达的「神吁」,也就是要她和英国交战、拯救祖国这件事。对教会来说,这些天使的话语是真是假才是重点,如果判定这都是假的,那么贞德所遵从的神吁其实都是恶魔的指示。
神学家质询贞德「圣玛格丽特说的是英语吗?」、「圣米迦勒有没有头发?」、「妳拥抱的是他的上半身还是下半身?」等等,想要靠这些问题扰乱贞德的信念,但是贞德始终不为所动。
当她被问到「圣凯瑟琳是裸身的吗?」,贞德回答「你们认为圣人没有穿衣服吗?」。被问到「妳认为自己有得到主的恩宠吗?」,贞德回答「如果没有,愿天主垂怜我。如果有,愿天主继续眷顾我。」,这句答辩实在是太完美了,令在场的众人大为惊讶。
另外,贞德身穿男装的行为也被视为重罪。当时的教会共识是女人不应穿着男装,可是被捕的贞德始终穿着男装,这其实是有理由的。因为她被关在牢房内、手脚被铁链捆住的情况下,身上的男装是她唯一能阻挠他人强暴、保持处女之身的唯一手段。
事实上,贞德被锁在牢房里、手脚链住无法活动时,英军士兵曾经好几次想要侵犯贞德,但是贞德始终顽抗不从。
结果。要陷贞德入罪的唯一方法,就是把贞德所听到的「声音」归类为恶魔的耳语,这么一来,贞德就成了女巫、术士、恶魔的使者,这些罪名绝对足以判她死刑。
在教会的观念中,凡人必须透过教会才能与上帝沟通连结,贞德违反了这样的律令,说她能直接与天使沟通,因此那些与她沟通的声音都被界定为恶魔。至于穿着男装一事,也被判违反了上帝订定性别的神圣法则。
鲁昂的火刑台
一四三一年五月三十日早上九点,过去曾集聚名誉与荣耀于一身、如今却因为审讯与拷打而虚弱不堪的贞德,在告解神父和狱卒的伴随下,搭上了载货马车。
被当成处决场的鲁昂旧市集广场原本是个鱼市场,广场上搭起三座看台,稍远的地方则搭起高高的处刑台,堆满了像小山一样高的柴薪,这是把人活活烧死用的火刑台。
贞德被武装的士兵拉到审判宫所在的看台前,然后交给死刑执行者,带到火刑台上牢牢捆住。她身体不断颤抖、脸色惨白,知道自己死期将近。
即使过去贞德是多么勇敢无畏,在火刑台上俯视着底下的群众,也失去了力量,只能无奈的说出她的遗言。
「啊啊,鲁昂,我担心你将永远无法逃脱处死我的恶名!」
当火焰延烧到贞德时,她痛苦的大叫「给我水!」这是极度恐惧之下的吶喊。但是随即重拾了信心,大声呼唤起上帝、天使与圣女的名字。
「没错!我听到的是天主的旨意!我听到的声音绝不会背弃欺骗我!」
但是贞德的受难还没结束,她的衣物被火焰燃烧殆尽,当火势变弱时,死刑执行者就添加柴火,还让群众观赏她被火焚烧的「私处」,藉此羞辱贞德并非圣女,而是个平凡无奇的女人。
贞德就在这无法想象的极度痛苦之中,结束了她短暂却光芒万丈的十九年生涯。这场火刑一直持续了四个小时之久,直到贞德被烧成了灰,而骨灰则被扔进塞纳河里,不让法国人取回遗体下葬。
过了十五年之后,法国重新召开了审判庭,洗刷贞德的污名,彰显贞德的荣耀。后来,拿破仑统治法国时,因为推崇英雄主义,才把贞德定位为「救国的圣女」,那已经是十九世纪的事了。
女巫大审判的狂潮——德意志-巴伐利亚地区
追杀女巫的风暴
巴伐利亚(拜尔伦)的麦西米连一世(一五七三~二八五一年),在一五九七年继承了他父亲威廉五世的王位。麦西米连一世结婚五年以来一直都没有子嗣,深信自己是受到了恶魔的诅咒,而德意志当地也还是老样子,一直处于粮食短缺和失业问题的漩涡中,不断行民众暴动起义。为了在老门姓面前展现自己的统治权威,麦西米连一世必须想出一套能够镇压百姓的手段。
纪元一五九九年,麦西米连一世派出间谍前往公国统领下的各个乡镇,命令他们用尽各种方法搜寻女巫。接着在1611年、12年、22年又陆续制订「反妖术法律」,于是,从1590年至1630年这段长达四十年的期间,德意志一带吹起了猎杀女巫的恐怖旋风。
当时在特里尔市,有个名叫约尔克-艾卜里耶的行刑刽子手,曾游历各地四处举发女巫,并且调查赚犯身上有没有恶魔的印记。他每调查一人就能领取两盾,执行死刑则可以领到八盾,因此成了当地的富豪。
从一五八七年至八九年,尚戈(上巴伐利亚地区)这个小城就有六十三名女性以女巫罪名被斩首或火刑处死。在维登佛斯地方有个人口不及五千的小镇,仅仅1590~91年这短短一年之间,就有四十九名女性因女巫罪名而被处以火刑。
自由城市诺林根的女巫审判
提到巴伐利亚,就联想到当地的自由城市诺林根。在1590年五月至九月,诺林根市曾发起一场女巫审判诉讼,对象是一位名叫蕾贝佳-伦普的女性,这场审判闹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留下的纪录也非常详尽。其实,此地光是一年之内就有三十二人因「女巫」罪名被判火刑处死,除了这位伦普夫人之外,连市长的前妻、议员、政务宫等,都难逃女巫审判的摧残。
伦普夫人是会计师佩德-伦普的妻子,也是六个孩子的母亲。她在被人告发是女巫之后旋即被捕,当时她的丈夫正在外地出差,家里只有一群年幼不懂世事的孩子,这些孩子们在不安之中,写了这样的一封信给牢狱中的母亲:
「亲爱的妈妈,我们大家都很平安。(略)上帝啊,请让母亲能够平安无事的回到我们的身旁,阿门。我们为妈妈买了一些啤酒和面包,还买了一些煎鱼回家。(略)如果那里需要钱,请吩咐我们送去,妈妈的钱包里有足够的生活费用。再见,亲爱的妈妈,请不必担心我们,我们会乖乖的等妈妈回来。」
接下来,是伦普夫人在还没遭到拷问之前,写给丈夫的一封信:
「不必为此感到忧虑,就算有人举发我上千次,我也是清白之身,问心无愧。假若我有半句谎言。就算恶魔爬出地狱。将我大卸八块、千刀万剐,我也毫无怨言。我没有做出不实的自白口供,请你不必担心。我秉持着天地良心、我的身体洁白无瑕。可是,我真的会遭到拷问吗?我还是难以置信,我并没有犯下任何罪行啊。」
不明不白的突然遭到逮捕监禁,而且前途未卜,内心的不安可以想象。但是,信件的字里行间,还是看得出她想抓住那渺茫的希望。
相较之下,下一封信则是在几个月之后寄出,这时她已经经历了五次的拷问,也被逼自白招供了。我们至今仍不确定这封信究竟是透过什么管道送出监狱的。
「法官逼迫我承认一件又一件的罪名,在严刑拷打中取得我的口供,(略)我亲爱的丈夫,我的胸口好像就快要爆裂了。想到我的孩子即将失去母亲,内心实在难过。请送一些能够让人轻松死去的毒药给我吧,我已经无法承受更多的拷问了。」
在这信纸的背面,则是继续写道:
「啊啊,亲爱的,那些人不分是非的逼迫我俩分离,即使我没有犯下任何的罪。为什么上帝允许人世问出现这样的惨剧呢?(略)这太残酷了,上帝为什么没有聆听我的祷告呢?」
这时,她已经失去了一切期待,放弃了自己,信中的文字彷佛像是在悲痛与绝望中哀嚎。不过,她并非完全绝望,因为她的丈夫佩德正在外头拚了命的为妻子奔走请命。
当时她的丈夫向法院提出了请愿书,这些文件至今仍保存着,以下就介绍部分的内容:
「之前在下曾提出请愿,恳请法官释放我的妻子,但是没有得到法院受理,这次再度提出请愿,希望法官明鉴。(略)我的妻子在牢狱中期盼着我的协助,对她来说,我是她至爱的伴侣和最好的朋友,是她的丈夫……(略)我无法想象为什么妻子会遭到举发,她从来没有做过任何违反法律与善良风俗的恶事,我可以在此以灵魂起誓作证。(略)对丈夫而言,她是最谨守本分的妻子,对孩子而言,她是最值得依靠的母亲。(略)由衷恳请法官对在下的妻子开恩,让她能够获释回到家人的身边。」
可是,丈夫提出的两次请愿书都遭到驳回,到了1590年九月九日,伦普夫人被判有罪,并立即以火刑处决。
之后,这个地方追杀女巫的炙焰越烧越烈,监狱里人满为患,这许许多多无辜的人,在牢里经历过惨无人道的拷问之后,最后无一幸免全都被送上火刑台,活活的被火烧死。
悲惨的慕尼黑一家人
在巴伐利亚,还有另一件极为出名的女巫审判事件,遭到举发的是一位名叫安娜-帕本海默的女人。
公元1600年当时已经五十九岁的安娜-帕本海默,她的父亲是个挖坟工人、丈夫则是户外公厕的清洁夫,都是社会阶级中最低下的、也最肮脏的职业。安娜婚后生了三个孩子,结婚三十七年来,帕本海默一家人都一直居无定所,在各个乡镇流浪,打工清扫各地的厕所。
这样的贫穷家族,也逃不过麦西米连一世的愚民政策,人们为了扫荡女巫而奔走时,这一家人刚好成了最佳的猎物。
帕本海默一家属于下层阶级,居无定所,而且信奉路德教派,这在天主教教区里算是少数派,各种因素都对他们不利。
虽然巴伐利亚的国家会议曾颁布许多禁令,例如「严禁宗教歧视,保障天主教徒与新教徒的工作权力。严禁预言与迷信。严禁强盗掠夺流浪者。」但是人们并没有严格遵守这些法令。
而主政的麦西米连大公,为了让臣民知道谁才是巴伐利亚的真正掌权者,就借着这些女巫审判来树立他的权威。
在社会最底层受到压迫的帕本海默一家,遭到某个被判死刑的巫师(女的叫做女巫,男的则叫做巫师)举发,因此遭到逮捕,押送前往慕尼黑。这家人被分别关在不同的牢房内,经过反复的拷问刑求,一个一个都坦承曾经使用巫术。
安娜坦承她曾经乘坐木板在空中飞翔,与恶魔会面,还与恶魔性交,并且用她杀害幼童的手掌制作出巫术的粉末,还用这些粉末杀害他人。经过审判之后,帕本海默一家所有成员都因为使用妖术而被判有罪。
到了处决的那天,上干人聚集在广场上看热闹,其中不乏邻近村镇特地前来的群众。安娜的衣物被剥除,行刑者拿着用火烧红的铁钳烙印她的皮肉。
接着安娜的乳房被活活割下来,沾满鲜血的乳房被硬塞进她两个儿子的口中。在当时,这是对付女性罪犯的特有刑罚。
这一家人还要走上超过半英里的路前往最后的刑场,队伍前方有市政官员拿着巨大十字架作前导,后头跟着法院官员、直属于大公的最高审判长、神职人员。队伍行进时,教堂敲起钟声,群众唱着赞美诗歌,而小贩则在路边发放号外快报,上头印着犯人的罪行。
安娜被挖除乳房留下的空洞不断冒出鲜血,每当囚车震动摇晃,她的脸上就露出极度痛苦的表情。一家人抵达刑场之后,下了囚车,在十字架前下跪,忏悔自己所犯下的罪过。
安娜的丈夫保路斯也有酷刑在等着他,行刑者用沉重的铁制车轮砸在他的胸口,直到他骨折为止。然后,再拿出一根大铁锥,狠狠的插入保路斯的肛门。
这一家人除了么儿之外,其它父母兄长四人都被捆在火刑台上,人们在他们脚边堆上柴薪,然后点火燃烧。他们在被处以火刑之前并没有先行绞死,因为火刑之前先行绞死是一种「特权」,他们无缘享用。
先行绞死或是在火刑台上慢慢烧死,两者的差别很大。在火刑进行中,受刑的牺牲者会感受到超乎想象的痛楚,而且这痛楚不会消失,要一直持续三十分钟以上,才会在痛苦中死去。真可称的上是尝尽了地狱的苦难。
至于最年幼的孩子,他则是在火刑台前方被逼着看自己的父母兄长遭到处决。当他看到母亲安娜被周围的大火吞噬,在火焰中痛苦的扭动时,这少年忍不住惊呼:「啊,妈妈烧起来了!」结果三个月之后。连这名少年都被处决了。
寄给女儿的一封诀别信——班堡市长
女巫审判的重镇
德意志的班堡位于雷格尼茨河与美因河汇流处的班堡,拥有仿罗马式的「圣彼得乔治大教堂」以及全球知名的一流交响乐团,是个人口七万的地方都市。
不过,在历史中,班堡和符兹堡并列为女巫大审判的重镇,如今,图书馆仍保存着许多文件,详实记录下了当年追杀女巫的事件,道出那空前绝后的残酷故事。
打击巫术的女巫大审判被引进班堡,是在1609~22年这段期间、约翰-哥德弗里特-冯-艾舒豪森主教在位的时代。在他担任主教的时期,遭到处决的「女巫」总数超过三百人,尤其是在1617年,仅仅一年之内就有一百零三人被处以火刑。
后来继任的大主教哥德弗里特-约翰-乔治二世、也就是福克斯-冯-德伦罕(任期1623~33年),信仰的疯狂程度更甚于他的前辈,彻底推行女巫大审判,又把六百多名无辜的人送上了处刑台。他的残酷行径造就了班堡追杀女巫的鼎盛时期,因此被人们称为「女巫大主教」。
1628年,在自由城市班堡担任市长长达二十年的约翰尼斯-尤尼伍斯(五十五岁)被人举发是行使巫术的巫师,因此被逮捕处决,这是当年非常有名的重大事件。尤尼伍斯在狱中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女儿,信中对自己的遭遇说明的非常详尽,成为日后人们了解当年残暴恶行的重要史料。
从尤尼伍斯的信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被告是如何在拷问中受到煎熬、还有在刑求之下,是如何举发其它的嫌犯。
在此之前,他的妻子已经被判处女巫之罪而遭到处决,后来这莫须有的罪名延烧到班堡市长身上,就在处决前夕,他写下了这样的一封信,透过狱卒偷偷的转交给他的独生女。
自由城市班堡市长所写的信
「我可爱的女儿薇洛妮卡。爸爸没有犯任何罪,却换来拷问,爸爸没有犯任何罪,却得面对死亡。只要被关进牢里,任何人都会变成女巫和巫师,因为严刑拷打永远不会结束,直到你昧着良心承认你是巫师为止!」
当市长在牢狱里接受审讯时,坐在一旁的布朗博士威胁道:「你就是巫师,快坦白承认吧,难道你要我叫证人和刑求宫过来吗?」然后,布朗博士叫来司法顾问的儿子贺安博士,他作证说「我在女巫术士的舞会上看到过你」,接着。司法顾问与艾泽。贺芬这几个人也都证明曾看到市长出席女巫术士的舞会,这些发言都被纪录在证词中。
「后来刑求官出现了,把我的双手捆住,拇指用『手指虎钳』夹住,一直夹到鲜血从指甲缝里喷出来为止。(略)
然后,他们又把我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用绳索把我吊在空中,再突然松开绳索让我坠落在地板上,那种痛苦仿佛天悬地转一般,我承受了八次这样的极刑,实在是苦不堪言。(略)这些拷问是在六月三十日星期五进行的,我能够撑过这么多严刑拷打,真该感谢上苍怜悯。从那天以后,我的手就不听使唤,没办法自己穿衣服了。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刑罚,全都加诸在我这没有犯罪的人身上。
后来,有个刑求官带我回牢房时对我说道:
『老大爷,你就坦白认罪吧,就算说谎也没关系。你想想,这么多的刑罚在等着你,就算你忍的住痛苦,但是这样没完没了的活受罪,也不是办法啊。(略)法官他们心里想要的是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在你坦承罪行之前,他们是不会罢手的。』
最后我终于自白了,全都是凭空捏造的谎话。(略)爸爸以为这样就能够结束我的苦难,可是,没想到他们再一次叫刑求官过来,要我说出女巫术士舞会的地点在哪里。这我怎么可能知道呢?这时我想起顾问父子好像曾经提到豪普特森林之类的地方,就说出那个地名。
接着他们又讯问我,有哪些人曾经去过那次舞会,我回答我不知道,他们就说:『你还想讨打吗?那时你不是有看到顾问在场吗?』
『嗯嗯,是的。』
『除此之外还有什么人?』他们继续问。我回答我不知道,于是法官差遣警卫:『把被告带到市区去,从市场开始、一条路一条路的搜。』
警卫押着我前往市区,走到哪一条路上,我就要供出我认识的某某人住在哪一户,就这样一条街一条街的讯问我,我供出了八个人的名字,之后到了齐肯维尔特路,我又供出了一个人名。
当我被押解到通往格尔奥克托的桥上时,他们又再一次问我:『这城里你认识谁?不管谁都好,快点招供!』就这样毫无休止的要我牵连出其它人的名字。
可是,我实在想不出任何人的名字了,所以他们又把我交给刑求官。刑求官剥光我的衣服,剃掉体毛,然后把我吊起来,他们问我:『市场那一带一定有某人你没有坦白招供出来,你们不是每天都在一起办公吗?为什么要替他隐瞒呢?』
这时我才了解,他们想要我说出区长狄托迈尔的名字,我只好遵从他们的意思,供出了狄托迈尔。(略)这就是我所有的自白供述。
不久之后,我就要面临死刑了。啊啊,这全都是谎言、全都是捏造的。我为什么要忍耐那么多的刑求?为什么又害怕刑求而编造这么多谎言呢。
因为,要是我不肯自白,他们会继续拷问下去。再怎么信仰坚定的人,只要落到他们手中,都会坦白自己是女巫或巫师。(略)在上帝尚未揭露事实真相之前,我和我的朋友、亲戚都将遭到火刑处死,因为他们也和我一样,被逼的不得不招认罪行。
我知道妳和我一样,对上帝有着坚贞的信仰,可是,妳注定要承受许许多乡的苦难。如果还有机会,妳要尽可能多带些盘缠,到外地去巡回朝圣,半年之内都不要回来。或者听我的话,在事实真相还无法得到平反之前,妳要离开这个教区,永远不要回来。(略)
我可爱的女儿啊,这封信妳要藏好,不要给任何人看见,免得父亲我又要遭受无谓的拷问刑罚,而帮我带这封信给妳的狱卒也会招来杀身之祸。(略)总之,这封信务必要保密。我死之后,妳要为殉教的我祷告祈福。(略)再见了,女儿,妳再也看不到妳的父亲约翰尼靳,尤尼伍斯了。所以我才会一再地对妳说『再见了』。1628年七月二十四日」
被埋藏在历史中的女巫大审判
这封信如今保存在汉堡市的图书馆里,不过,一直隐没在众多文件之中无人知晓,要等到西园1883年该图书馆的司库莱特修博士将这封信公开,才得以重见天日。
在这次事件之后,汉堡市仍旧遵照以加罗林法典为基础所制订的汉堡市刑法,对女巫赶尽杀绝。由于被捕的人数太多,既有的监狱人满为患,还专门建造了一座拥有三十间单独监禁房的「女巫监狱」(Hexenhaus)来收容暴增的被告。
根据当时的学说,出席恶魔崇拜聚会的女巫通常是一组十三人,所以这座监狱可以容纳二~三组的女巫。而且,在女巫监狱里还有专门为女巫定罪的法律专家,以及听命拷问女巫的刑求官。
于是,女巫审判变成了一条生产线,从审问、自白供述(包含拷问所得到的自白)、到宣判罪刑和处决(大多都是处以火刑),这条生产线毫不问断的制造出被害者。其实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尽快处死被告,然后没收被告的财产。
没收的财产被收归教会所有,用来支付女巫审判所需的相关经费。当然,狱卒的餐饮、刽子手的酒钱、绞刑的绳索、火刑所需的柴薪与油料,也都列帐向教会请款。
以1630年的没收财产清册为例,就详细记载着诺德凯尔没收了十万盾、艾德伍尔特没收了一万盾、霍夫曼斯坦没收了五万盾这些金额。
在这一年之间,各地没收的总额高达五十万盾,扣除监狱、拷问、审判、处决等等支出,仍旧有二十二万二千盾的盈余,因此,对当局来说,天底下实在没有比这更有赚头的审判了。
凡是认可没收女巫财产的地区,遭到举发女巫的人数就特别多,而不允许没收财产的地区,就很少有人会举发女巫。
女巫(或巫师)遭到处决之后,财产都会经过彻底清查,而女巫被逮捕之际,政府的财产托管人就会立刻搜索女巫的宅邸,扣押所有的账册与文件。
不光是女巫本人的财产会遭到没收,假如女巫在生前曾经借钱给他人,那么,在女巫被火刑处决之后,异端审判官还会代替已死的女巫去讨债,真是讽刺到了极点。
修女也无法幸免的恶魔诱惑——法国-卢丹
俊美神父的悲剧
1634年八月十八日,法国西部一个名叫卢丹的小城外,有位名叫约尔班-葛蓝迪耶的神父在广场上遭到火刑处死。
他被控的罪名是操弄魔法、玩弄修道院里的十七名修女,还让她们被恶魔附体。
由于在火刑处死之前,已经先经过吊刑、水刑、烙刑等各种拷问刑求,所以葛蓝迪耶早已没有力气自己走上火刑台,还得要别人把他拖上去捆住。
回到1617年,年轻的神父约尔班。葛蓝迪耶刚来到卢丹的圣皮耶教会就任,当时就曾在镇上引起了一阵骚动。
这位神父外貌俊美,很快的就变成市镇里女人们所倾慕的对象,于是流言四起,说葛蓝迪耶神父不守教规,在外头和女人胡搞,初审法院检察宫特伦坎的女儿甚至还因此怀了葛蓝迪耶的孩子。
女儿遭到玷污而气愤不已的特伦坎,于是向波瓦迪耶主教告发,说葛蓝迪耶神父犯了冒渎神明、通奸、强奸等罪名。
葛蓝迪耶因此遭到逮捕,在众人面前施以鞭刑,但是后来又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释放。葛蓝迪耶获释之后,凯旋回到卢丹,城里的女人还欢喜的上前迎接他,为他接风洗尘。
接下来登场的则是故事的另一位主人翁,珍妮-德-桑洁。她在卢丹市圣吴苏乐会修道院担任院长一职,有着明亮的眼眸和一头金发,是大家公认的美女。不过,当时的修道院与世隔绝,生活起居必须严守戒律,更不允许有性生活,所以住在修道院中的修女们被压抑久了,有时会传出某某修女精神崩溃的流言。
这些修女生活在一个全都是女人的环境中,不知不觉间流传起一些奇妙的怪事,她们看到人的灵魂在修道院里飞翔、听到不知从何而来的声音、甚至在暗处见到男人的影子,总之就是有幽灵在作祟。
有一位修女提到,那幽灵的面貌,就像是那赴任以来和城里女性牵扯不清的圣皮耶教会神父葛蓝迪耶。
听到这流言,最先沦陷的就是修道院长珍妮。二十二岁青春年华的她,内心有着无法抒解的情色欲望,于是暗恋上那从未谋面的葛蓝迪耶,而且恋慕之情越烧越烈,无法遏止。
恶魔附体的修女
有一天,珍妮突然发了失心疯,出现了怪异的举动。她歇斯匠里的叫着「葛蓝迪耶!」,同时疯狂的跳起舞来。更奇怪的是,修道院里其它的修女也一个跟着一个像是被恶魔附体似的,大喊「葛蓝迪耶!」之后就昏倒不省人事。
于是城里的人开始谣传,葛蓝迪耶神父懂得操弄恶魔之术,他派出恶灵附身在修女们身上,制造出这些骚动。
这次的恶魔骚动后来演变成了给葛蓝迪耶治罪的最佳借口。有个人一直想要整垮葛蓝迪耶神父,他就是教会参事米尼昂。米尼昂是初审法院检察官特伦坎的外甥,特伦坎一直为了女儿被玷污一事耿耿于怀,于是米尼昂抓住这次机会想要复仇。
米尼昂首先申请要为修女驱魔,并邀集市镇当局的人参观驱魔仪式。那些教会派来的驱魔神父把发疯的珍妮抓起来五花大绑,然后开始和附体在她身上的恶魔对话。
经过一番争斗,那「恶魔」终于坦承,说葛蓝迪耶神父已经和恶魔签下了契约。
可是修女们经过这驱魔的折腾,性幻想越来越高涨,她们走在城里的时候口出恶言、脏话连篇,还大喊着葛蓝迪耶的名字。这群修女接着走到市中心的广场上,随即脱下衣物,坦胸露背的跳起舞来。
有些修女头部上下摇晃,下巴用猛烈的力道撞击胸口,撞击声喀喀作响,好像下巴都快要骨折似的。有些修女匍匐在地,双手手臂朝身后扭转,并且抓住双脚脚掌,整个人扭曲成一团、活像是在表演高难度的特技一般。
和恶魔签下契约的男人
城里的居民听说这骚动,都跑出来一探究竟,当他们见到修女的怪异行径时,不禁大叫道:「她们被恶魔附体了,都是那家伙搞的鬼!」随即冲向葛蓝迪耶住的地方。
葛蓝迪耶当场被捕,之后官府的人在他家中搜出了他与恶魔阿斯摩太所签下的交易契约。
「我在此与恶魔立下契约,在我有生之年将侍奉恶魔、否定基督与众神,并且带领人们走上邪恶之路。我若是毁弃这份契约,自愿将肉体与灵魂献给恶魔作为惩处。立约人——约尔班-葛蓝迪耶」
想也知道,这份契约显然是为了陷葛蓝迪耶入罪而捏造出来的。不过有趣的是,整篇契约都是用镜像文字所书写而成,至今仍旧保存在巴黎的国立图书馆内。
为了让葛蓝迪耶承认他与恶魔签下了契约,当局决定使用「针刺法」来鉴定真伪。当时人们相信,和恶魔立下契约之后,身上就会留下恶魔的印记,用针去刺那个部位,人不会感受到任何痛楚,这就是「针刺法」的由来。
米尼昂与驱魔神父在使用针刺法来鉴定时,偷偷耍了点手段。之前在为修女们驱魔时,曾询问「葛蓝迪耶身上,哪里有恶魔的印记?」他们在用针刺这些特定部位时,故意使用磨钝的针头,所以轻轻刺下根本不会感觉到痛苦。接着,又用锐利的针去刺身体其它部位,证明针刺法的确有效,一切都如修女的证词所言,确认葛蓝迪耶确实有恶魔加持。
另一方面,市镇当局则是找出那些曾经被葛蓝迪耶玩弄后抛弃的、或是诱惑葛蓝迪耶却无法得手的女人,这些女人对他抱持着恨意,她们都编造出对葛蓝迪耶极为不利的证词。就这样,证据越来越明确稳固,总计收集到六十多件民众证词,其中包括有冒渎教会与不守教规与人私通等等,各种嫌疑应有尽有。
经历拷问与刑求之后
到了二兰一四年八月十八日,葛蓝迪耶被判死刑定谶。不过,在处以火刑之前,他已经经历过了各种各样比死还要恐怖的刑求与拷问。
除了吊刑、烙刑之外,还有水刑、西班牙长靴以及慢慢拉长身体的刑具。经过一连串的拷问,葛蓝迪耶的手脚筋骨都像豆腐一般碎裂,骨髓也喷溅出来。
这些拷问施加在人的身上,哀嚎惨叫是免不了的。可是葛蓝迪耶却一直忍耐着,没有大声呼救。见到他心智如此顽强,审判官灵机一动、突然逆势操作,他们说,一般人遭到这等刑求,必定无法承受痛苦,只有经过恶魔加持的葛蓝迪耶,才能够耐受这些极刑的煎熬。
事情演变至此,那些修女们越看越害怕,其中有几人一面哭泣一面鼓起勇气,坦白说出,当初的自白都是受了指使而说谎。
而卢丹市也有些地位较高的市民,出面要求把这事件移交到巴黎的议会再做公正的审判,甚至考虑要请法国国王亲自定夺。
可是这一切都为时已晚,葛蓝迪耶早已被判死刑,当局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决定立即处死,任何替罪犯伸冤的人也都要判处重罪。
到了1634年八月十八日,葛蓝迪耶被放在一具草率制作的木橇上,被拖行移送到设立在卢丹市郊的刑场上,因为经过这么多刑求之后,他的双脚已经无法行走了。接着,死刑执行者将他拖上火刑台,捆在木柱上。
即使死到临头,葛蓝迪耶仍旧大声喊道:「我没有和恶魔签下契约,我就算死了,也会永远诅咒着你们!」这时神职人员赶紧把圣水泼在他的脸上,让他封口住嘴。
葛蓝迪耶死后,他所说的诅咒成真了吗?事实上,执行死刑的拉克塔提伍斯神父、执行驱魔的特兰斯基神父以及另一位驱魔神父巴莱,都遭遇到不祥之事。
拉克塔提伍斯神父在刚执行过死刑的那一个月,就大喊道「原谅我,葛蓝迪耶,这不是我的错!」并随即死去。特兰斯基神父在五年之后横死。执行驱魔与针刺鉴定法的马努里博士后来精神错乱而死。而巴莱神父则因为另一件恶魔附体事件处置不当,被驱逐流放到国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