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连续买醉一个星期。只要走出事务所,两条街区外的酒铺就是我惟一会去的地方。
工作已经完成了,必须把调查报告提交给索菲亚兔。但是,我却怎么都提不起脚步。特里兔的确死得很难看,但我也不想让兔之复活教会的蠢蛋们快活。我清楚地记得那只在祭坛上活蹦乱跳的牧师兔。他一定又是用他那疯客动作来劝告、宽恕那些满脑子过激思想的年轻人,然后大家一起唱歌。唱歌,他们能做的也只有这件事了。
特里没有听从这些白痴的蠢话,而是于了该干的事。虽然落得悲惨死去的下场,但这又如何?所谓复活就像是在瓦砾中闪烁的钻石。没有毁灭觉悟的家伙,就这么晃晃悠悠地唱到世界末日吧。想笑就笑。
“啊哈哈哈!”我试着露出笑容,“哈哈……该死。”
我必须喝酒。
痛苦得就快死了。越是喝就越觉得自己和特里渐渐重叠。本大爷、我强尼兔已经彻底地混乱了,混乱到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不想做什么。
我不知不觉地走出事务所,在仙客来大街上摇摇晃晃地行走。白杨的飞絮如小雪一般飘落,使夜晚充满了静谧的福音。我提着牵牛花酒瓶仰望天空,只感到令人发笑的无措,满腔的无名之火。我只得往酒铺走去。
店关着,我听到卷帘门的对面有声音。
“喂!”我大声嚷嚷,“买酒!”
如试探般的安静之后有了回复:“今天打烊了。”
“是我啊,比利,我是强尼。”
“比利先生,他回家了。”
“是吗,你是新来的?”我把酒瓶里残留的一点酒倒进喉咙里,“帮我开开门呀。”
“不行。比利先生,说了。这里,坏兔子,很多。不能,开门。”
“你是从哪儿来的?”
“香港。”
“这是什么地方?日本附近?”
“很远、很远的地方。”
“哦?那你能说个稀奇的故事吗?”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一个老和尚和一个小和
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一个
老和尚和一个小和尚。老和尚对小和尚说:从前有座山……”
“哈哈哈,这家伙被骗了。那么,如何?你喜欢这个国家吗?”
“月亮很美。”
“月亮?”
“香港,月亮上,有大螃蟹。”
“是说月亮看起来像吗?”
“这个国家,好国家。”来自香港的兔子说,“如果没有,你这样的醉鬼。我,只是,在工作。”
“我说,拜托你,不会太麻烦的。我今晚一定要喝酒。听得懂吗?”
“我,只是,在工作。”
“……,,
“请,明天,再来。”
“少废话快给我开门!”我半醉半怒地踹着卷帘门,“我只要酒!”
从香港来的兔子没有回答。
“喂,开门!在被我撬开之前快把这该死的卷帘门给我打开,你这土包子!”
其实我并没有袖手旁观,是的,我干了我能干的。特里应该也认可这一点,何况根本没有人可以说他是不幸的。
我用酒瓶砸着卷帘门,或用拳头,或出飞脚地闹了好一阵。然后按原路返回了事务所,一把掀翻了沙发。
没酒可喝,我顿感生无乐趣。大家只不过想让世界更美好一些,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疯狂呢?
望着窗外白杨的飞絮飘飘,宛如置身天国。在一片黑暗中,我始终没有合眼。
它突然造访。
真理突然从万里无云的晴朗天空坠落,笔直地击中了我。切看起来都变得简单。幸亏那只香港来的兔子没有卖酒给我,阔别多日的恶魔再度从我体内冒出。
如雷霆万钧贯穿了我,它完美无缺,绝对确凿,几乎是“狗朝东时尾朝西”级别的真理。准备好了吗?
当当当当!那就是:我强尼兔只不过是只兔子。
它让我豁然开朗,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那是野性的力量。我已经很久都没有这种心情了,到头来,还是因为我太过沉溺于人类。凯塔诺·科维洛作为饲主或许的确不错,但毕竟是人与兔子,两者之间有堵无法逾越的墙。而证据就是,我和那老爹之间从来都没有平等对立过。对于人类来说,宠物象征着善心。善良的人饲养宠物,是为了显摆自己的善心;而像科维洛那样的恶棍饲养宠物,无非是为了哀悼自己失去的善心。而我,我强尼兔兔只不过是这个又肥又秃、只会用钞票抽女人耳光的混蛋黄鼠狼用来支撑自尊心的装饰品。
特伦斯兔?
唔,他确实很可怜。但是我要说,那只沟鼠的话没有错。归根结底,特里那家伙是因为用脑过度而走火人魔了。仅此而已。
因为我们是兔子!
兔子不是为了思考死亡的事而诞生的,我们兔子生存的理由只有一个,那就是和其他动物一样传宗接代而已。这就是本能。
人类的本能已经坏掉了,所以他们不得不发明出死亡、来世、上帝等事物。但是,仔细看看他们干出来的事吧。嘴上说得再好听,其实还不是想和女人来一发。所以什么死亡啦、来世啦、上帝啦,全甩一边吧。我强尼兔兔绝不想接近这些东西。我可不要做特里兔第二。
我无法抑制自己快乐的心情。我想让大家知道我终于醒悟了。于是我走到窗边大声地呐喊。
“我是兔子!我终于成为真正的兔子了!”回应我的是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骂声,但我毫不介意,“我只是兔子,一只小兔子!但现在的我为此而自豪!我从心底里高兴能够成为你们的伙伴!是的!”
我趁势冲出事务所,蹦蹦跳跳地穿过仙客来大街去了酒铺。正巧店主比利从店里出来。
“比利比利!从香港来的新伙计在哪儿?”我搂着他,“多亏了他,我重生了!我要去谢谢他,他在哪儿?”
一脸惊惧的比利嘴巴兀自一张一合,因为太过滑稽,我不由笑喷了。
“哈哈哈,他在哪里?”
“你在说什么,强尼?没有这号人啊。”
“我只是想说声谢谢,嘻嘻嘻。”
“你说从哪来的新伙计?”
“香港啊。”
比利摇头。
“开什么玩笑!”我一把拽住他的胸膛,“昨天晚上我还和他说过话!”
“真的没有啊。我这么小一家店根本不需要伙计啊,可以的话,我还想把一半的自己给炒了呢。”
“当时白杨的飞絮像雪花般飘落呢!”
“昨天我一直在店里,没人来过,当然你也没来过。”
“骗子!你这个骗子!”
“说了没有骗你。香港什么的我听都没听过,而且这条大街上哪里白杨?”
“……”
“我说强尼,你是不是太累了?”
“哇啊啊啊啊!”
我一把撞飞比利兔,头也不回地跑走了。
我迫切地想做些兔子做的事,于是我舔了舔前脚,却发现全然无法满足。但是,不用担心,我清楚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当几欲疯狂的时候,只要听血液的声音就可以了。
跑出大街,我一头扑到草从中。然后,我命令体内满腔兔子与牛俱米的挖洞热血,一直挖到双手血迹斑斑。